无忧论坛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打印本页]

作者: 不是逗你玩的    时间: 2010-12-5 10:09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个人感觉:死者车祸后,身体有后遗症,也就是说虽然治愈了,但是还有会有器质性改变,这种后遗症会导致情绪上失控。在这种情况下,家人应该要多理解,不要刺激他;同时要通过药物治疗的。

悲剧呀!
作者: chrding    时间: 2010-12-5 10:29
那些心理热线什么的都上哪去了?
作者: 共产党    时间: 2010-12-5 10:30
个人感觉:死者车祸后,身体有后遗症,也就是说虽然治愈了,但是还有会有器质性改变,这种后遗症会导致情绪上失控。在这种情况下,家人应该要多理解,不要刺激他;同时要通过药物治疗的。

悲剧呀!
不是逗你玩的 发表于 2010-12-5 10: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感觉这是程思车祸后遗症引起的家庭悲剧。既然已经分开,为什么这个儿子还要专程跑到多伦多来“处决”老爸?房子是程思用命换来的(车祸赔款)。法庭却完全偏袒老婆一边,房子判给老婆并被拍卖换钱装进老婆腰包,陈思已有残疾,今后活也只能靠政府救济生活,钱刚到老婆手里就由儿子把老爸处决了。这一对母子狠毒呀!
作者: frenchvanilla    时间: 2010-12-5 10:31
回复 1# 不是逗你玩的


    有后遗症就要忍受他的家暴么?这有点不尽人情吧。。。他家人不会故意刺激他,是他先刺激他家人吧。
等他病好了,所有的家人不是变残就是得精神病了,得不偿失吧。。。。
就是因为他的残暴,他儿子才会变得有暴力倾向。。导致弑父。 他间接造成了他自己的死亡。
作者: PowerATC    时间: 2010-12-5 10:38
"他曾于1997年2月在悉尼市遇车祸受伤,颅脑开裂,休克五天四夜,痊愈后有暂时性失忆,手指僵硬不能弯曲等症状,无法从事体力工作。1997年11月,他与妻子及儿子方舟移民加拿大,在2000年9月,用他的车祸赔偿金在北约克买下一栋半独立屋"

房子是程思用命换来的(车祸赔款)。法庭凭什么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判别?
作者: PowerATC    时间: 2010-12-5 10:41
“法庭却完全偏袒老婆一边,房子判给老婆并被拍卖换钱装进老婆腰包,陈思已有残疾,今后活也只能靠政府救济生活,钱刚到老婆手里就由儿子把老爸处决了。这一对母子狠毒呀!”


Agree !!!!!!!

这一对母子狠毒呀  !!!!!!!
作者: PowerATC    时间: 2010-12-5 10:46
[quote]回复  不是逗你玩的


   " 有后遗症就要忍受他的家暴么?这有点不尽人情吧。。。他家人不会故意刺激他,是他先刺激他家人吧。
等他病好了,所有的家人不是变残就是得精神病了,得不偿失吧。。。。
就是因为他的残暴,他儿子才会变得有暴力倾向。。导致弑父。 他间接造成了他自己的死亡。"

分开了- 还有家暴?
作者: fjfzzsj    时间: 2010-12-5 10:47
子也快完了。
作者: 共产党    时间: 2010-12-5 10:49
回复  不是逗你玩的


    有后遗症就要忍受他的家暴么?这有点不尽人情吧。。。他家人不会故意刺激他,是他先刺激他家人吧。
等他病好了,所有的家人不是变残就是得精神病了,得不偿失吧。。。。
就是因为他的残暴,他儿子才会变得有暴力倾向。。导致弑父。 他间接造成了他自己的死亡。
frenchvanilla 发表于 2010-12-5 10: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家庭暴力的问题,已经由离婚和分居于不同城市解决了。这一对母子夺走了程思的一切,为什么还不放他一条生路?
作者: 刀近平    时间: 2010-12-5 11:12
too asian
作者: frenchvanilla    时间: 2010-12-5 11:14
回复 9# 酒中仙


    他以前的家暴行为已导致他儿子精神上些许不正常了。 大家也都知道,一旦精神上出问题,不治疗病情只会恶化,治疗,也只是抑制恶化。因为他以前的家暴,妻儿到现在还受影响。如果他没有暴力倾向,事情会发生么?因出车祸而受到影响的人不少,可是家暴却是个人选择。当他选择将自己的不幸通过最亲的家人来发泄时,他就应该想到后果。
作者: 不是逗你玩的    时间: 2010-12-5 11:15
回复 4# frenchvanilla


父亲有暴力倾向儿子就会有暴力倾向然后导致杀死自己的父亲?杀父从中国传统意义上来说,禽兽还不如。象您这样说的话,小时候,父亲基本都打骂过我们,那么我们长大后是不是也把父亲打骂一顿?或者直接干掉?

一般来说,父母的关系会影响小孩,但是会从两个方面影响,一个是积极的方面,就是说孩子成年后会尽量避免父母的悲剧重演,比如母亲受欺负,以后儿子就不想自己的妻子受苦,不想让父母的悲剧重演,这是积极的影响;还有一种就是子女继承父母的这些处事风格,但是也不至于把父亲杀死呀。

在本案中,母亲的角色非常重要,这个母亲是极其失败的。

而且,父亲遭遇过车祸,他的言行肯定有时非正常,那么母子应该要知道这些,把父亲当病人看待更加照顾才对。

本案中,如果儿子不重判的话,从法律、道义上都过不去!
作者: raymond_pk    时间: 2010-12-5 11:28
"他曾于1997年2月在悉尼市遇车祸受伤,颅脑开裂,休克五天四夜,痊愈后有暂时性失忆,手指僵硬不能弯曲等症状,无法从事体力工作。1997年11月,他与妻子及儿子方舟移民加拿大,在2000年9月,用他的车祸赔偿金在北约克买下一栋半独立屋"

房子是程思用命换来的(车祸赔款)。法庭凭什么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判别?
PowerATC 发表于 2010-12-5 10: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法庭的判决有问题。
作者: raymond_pk    时间: 2010-12-5 11:30
[quote]回复  不是逗你玩的


   " 有后遗症就要忍受他的家暴么?这有点不尽人情吧。。。他家人不会故意刺激他,是他先刺激他家人吧。
等他病好了,所有的家人不是变残就是得精神病了,得不偿失吧。。。。
就是因为他的残暴,他儿子才会变得有暴力倾向。。导致弑父。 他间接造成了他自己的死亡。"

分开了- 还有家暴?
PowerATC 发表于 2010-12-5 10: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把责任全归于死者,是不道德的。
作者: tont xin    时间: 2010-12-5 11:32
治疗家庭矛盾最好的方法是有信仰,请信仰上帝吧。
作者: xiaofeiyu    时间: 2010-12-5 11:45
死者的家暴是车祸的后遗症造成的. 法庭因家暴把死者用命换来的房子判给他妻子是不公正的. 这妻子太狠毒. 也是惩罚,最后搭上了儿子的前途.
作者: 川北凉粉    时间: 2010-12-5 12:04
这家人妻子没做好作为妻子应有的本分,没照顾好因车祸造成的丈夫的后遗症,即应该用言语的沟通和体贴来改善或改掉丈夫的暴戾,也要用言语沟通形式教育和管理好儿子。她一样也没做到,不仅如此,还霸占了她丈夫用命和伤痛换来的房子,由此而断送了她儿子。这个女人现在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有良心的话,她应该去警察局自己忏悔去,尽管她在法律意义上她没做错什么,否则她后半生也不得好过的。愚昧无知的女人,即可恨又可悲。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0-12-5 12:15
这样的人根本不应该结婚,害了孩子,死了活该
作者: 万锦市    时间: 2010-12-5 12:43
回复 3# 酒中仙


最毒莫过女人心!所以上帝要惩罚她们。
作者: applecat    时间: 2010-12-5 13:33
男人脑子有问题,值得同情,但不是施暴的理由。女人出国在先,男人跟着伴读出来。照理,按某些人的观点,女人出国就没好东西,理应把男人甩了,自己过的舒坦。但实际呢?谁又是受害者?男人拿赔偿款买房,说明他脑子还清醒,还知道怎样管理生活。不幸的是,他的脑子出问题在管理家庭生活和关系上。
西方崇尚民主,自由。既然来到这边,就要接受这边的思维和文化。实际,西方国家一样男权之上,但是通过法律来起到平衡和制约的作用。也就是为什么对男人不公。毕竟女人和孩子老人是弱势。不管女人怎么折腾,好也罢坏也罢,所有后果,男人都是要有心理准备。男人想充分强势,让女人俯首贴耳,可以,但要掂量自己的实力和本事。出了事,感到不公就一味责怪女人和孩子,只能是自己的原因。
作者: hot tea    时间: 2010-12-5 13:40
有暗箭射杀亲生父亲,连畜牲都不如的人。

既然知道这是“民主国家”,如果有精神分裂症的父亲有暴利倾向,远离他就是对他的惩罚了。在房子交割前一天把亲生父亲杀死,上帝都不会饶恕。母亲也逃脱不了道德的惩罚。

这个房子是父亲因车祸而得来的赔偿金所购买,这一对母子这么恶毒地对待这个有残疾的老人,最后连生存的机会都不给他,没有一点人性。
作者: lightblue99    时间: 2010-12-5 15:33
这个男人脑袋受伤,不等于会成为暴力倾向。从文章看,他不象是有精神分裂症。暴力倾向很可能是他的选择,而不是必然。
但不论什么原因,他的暴力倾向对妻子和儿子造成了伤害,他必须为他的错误行为负责。他的过去的不幸不能成为他施暴的理由。
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不幸。人们不能因为自已的不幸,就去伤害别人。这个男人决对是不可取的。
作者: 轻风拂面    时间: 2010-12-5 17:14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童话 于 2010-12-5 16:08 编辑

法院将房产判给他妻子是完全对的,他打残了前妻,当然要判他赔偿伤残,这点钱还不够赔.
在判决后他白住多年房子又收房租,房子才被收回,法院和他前妻都很宽容了.

他因暴力侵人被判入狱,法院肯定是做了监定,认为他精神正常,是意识清醒的故意犯罪,和车祸后遗症无关.

最近因房产被卖,他断了经济来源,很可能会加害前妻和儿子,儿子才被迫先下手为强,这可能是他被杀的原因.

他妻子唯一的错就是当初和他结婚.

这个男人可能因车祸致残而变的自卑和多疑,脑子也不好使,处理不了矛盾.就只会用暴力来发泻了
作者: chrding    时间: 2010-12-5 17:21
回复 17# 川北凉粉

愚昧无知的女人,即可恨又可悲。
作者: hetalfarlain    时间: 2010-12-5 17:42
外人都是猜测。为什么都在替死都 说话,车祸已经是不幸,离婚,家庭暴力,孩子,其实都是移民造成的,又一悲剧。
作者: happybrid    时间: 2010-12-5 17:47
she lost every thing.
作者: 大叔做的对    时间: 2010-12-5 18:11
she lost every thing.
happybrid 发表于 2010-12-5 17: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she got money .
作者: 小上海    时间: 2010-12-5 18:12
一看以上的帖子就是单身男人说的话,只看到钱。难怪中国女孩不找你们,没救了
作者: 小上海    时间: 2010-12-5 18:20
别忘了,女人和孩子是弱者,中国的高等教育把女人教育的担负起了更多的家庭和社会责任,结果男人连得到点儿钱买个房子都被认为是吃亏,家暴对孩子的影响是终生的,您们没有看到这一点,只用钱来衡量这对母子的得与失,加拿大的法律是保护女人和孩子的,孩子跟谁谁就得到的最多。中国男人醒醒吧,别再说中国女人和孩子怎么样了,多承担一些责任,别再让中国的女人看不起怎们了,难怪哥们找对象难。多看些精神上的得与失,少用物质的东西来衡量人,也难怪你们的老婆背后都说白人好
作者: davidchen111    时间: 2010-12-5 18:39
怪不得男性新移民被人看不起....看了这个帖子就知道为什么了
真活该! 第一页的某些心理阴暗的人赶快去死了比较好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0-12-5 18:50
房子是程思用命换来的(车祸赔款)。法庭凭什么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判别?:crying:
作者: davidchen111    时间: 2010-12-5 18:52
房子是程思用命换来的(车祸赔款)。法庭凭什么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判别?
老汉 发表于 2010-12-5 18: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说,中国人法盲多,还是应该回中国那个地方去接受独裁统治,不适合来法制国家
不仅自己不懂法,而且还要对法制指手画脚,自以为是,实际自己的思路比尿路还要混乱,
不仅自己贻害终生,还要加害别人,阻碍加拿大的法制过程.
新移民实在是让人无法容忍.
作者: 无聊死    时间: 2010-12-5 18:55
无论如何,子杀父禽兽不如,要遭雷劈的。这样的儿子,怎么当初不射到墙上去,悲哀!
作者: davidchen111    时间: 2010-12-5 18:58
看的出,这里混51的都是些LOSER打LABOUR的,一个房子的钱(还不知道有没有贷款)就足以让他们暴跳如雷了.这种人还能找来结婚? 实在是匪夷所思.
作者: PowerATC    时间: 2010-12-5 19:00
回复 35# joyysh
作者: PowerATC    时间: 2010-12-5 19:09
To all using the term "女人" or "男人", please do not fight.
This is not a WAR between Man and Woman.

Please only comment on this inccident. This "女人" does not represent all Chinese WOMEN, This MAN also cannot represent Chinese MAN.

I am not  a man -  but a professional woman.
作者: applecat    时间: 2010-12-5 19:20
父亲死了,孩子被判一级谋杀,够惨的了。当妈的也不想看到这样的结局。就不要再诅咒加上帝惩罚了吧。他们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它的原因。总觉的有些人的心理比较危险。应该的事情很多,但还要看什么情况,什么原因。作为外人,凭什么就要下个结论:”把人射墙上去“?真正管事的还没定案,又什么时候先在这儿大发感慨。言论当然可以自由,就说天打五雷轰,也有前提不是?父孽子偿,人逼急了,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作者: eightants    时间: 2010-12-5 19:23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本帖最后由 eightants 于 2010-12-5 21:17 编辑
别忘了,女人和孩子是弱者,中国的高等教育把女人教育的担负起了更多的家庭和社会责任,结果男人连得到点儿钱买个房子都被认为是吃亏,家暴对孩子的影响是终生的,您们没有看到这一点,只用钱来衡量这对母子的得与失,加拿大的法律是保护女人和孩子的,孩子跟谁谁就得到的最多。中国男人醒醒吧,别再说中国女人和孩子怎么样了,多承担一些责任,别再让中国的女人看不起怎们了,难怪哥们找对象难。多看些精神上的得与失,少用物质的东西来衡量人,也难怪你们的老婆背后都说白人好
joyysh 发表于 2010-12-5 18: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弱弱的问大姐一句:您是不是也喜欢白人呀?其实黑人也不错,胜在身体壮不是?
作者: 云儿飘飘    时间: 2010-12-5 20:12
回复 3# 酒中仙


    同感!再怎么家暴也不能儿弑父啊!而且已分开这么远!真是狠毒的母子俩啊!
作者: 云儿飘飘    时间: 2010-12-5 20:16
回复 22# hot tea
作者: 云儿飘飘    时间: 2010-12-5 20:19
有暗箭射杀亲生父亲,连畜牲都不如的人。

既然知道这是“民主国家”,如果有精神分裂症的父亲有暴利倾向,远离他就是对他的惩罚了。在房子交割前一天把亲生父亲杀死,上帝都不会饶恕。母亲也逃脱不了道德的惩罚。

这个房子是父亲因车祸而得来的赔偿金所购买,这一对母子这么恶毒地对待这个有残疾的老人,最后连生存的机会都不给他,没有一点人性。
hot tea 发表于 2010-12-6 02: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支持!可怜的老人!这母子必将被惩罚!
作者: 共产党    时间: 2010-12-5 20:27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0-12-5 21:07 编辑

加拿大的法官通常都是过于偏袒被认为是“弱者”的一方。这个“弱者”如果正巧是个心地歹毒的人,利用这种定势就可以欺负一个老实的“强者”。可怜的父亲!车祸夺去了他的健康,毒妇夺去了他剩余的一切。
http://media.thestar.topscms.com/images/bc/86/82b43c8e4deb8dbd7acb9309d96a.jpeg
作者: davidchen111    时间: 2010-12-5 20:59
回复 42# 云儿飘飘

被你惩罚啊;)? 新移民就是喜欢自说自话
作者: 七成新—滕燕青    时间: 2010-12-5 21:22
那些心理热线什么的都上哪去了?
chrding 发表于 2010-12-5 10: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多伦多哪里有服务华人的心理热线?
作者: davidchen111    时间: 2010-12-5 21:46
回复 45# 老七

你英文这么差,跑加拿大来干吗,回中国呆炕上去
作者: PowerATC    时间: 2010-12-5 21:51
所以说,中国人法盲多,还是应该回中国那个地方去接受独裁统治,不适合来法制国家
不仅自己不懂法,而且还要对法制指手画脚,自以为是,实际自己的思路比尿路还要混乱,
不仅自己贻害终生,还要加害别人,阻碍加拿大的法制过程.
新移民实在是让人无法容忍.
davidchen111 发表于 2010-12-5 18: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How long have you been in Canada?
To whom you dare to say "新移民"? --  look yourself in front of the mirror, how new you are?
作者: 夏天很短暂    时间: 2010-12-5 22:02
车祸赔偿好少仨
作者: davidchen111    时间: 2010-12-5 22:03
回复 47# PowerATC

我说你们这些新移民啊,平时没事情不要上51,有时间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多学学英文,看看英文电视,争取融入主流,不要老打LABOUR工了,不然心态不正常难免会回家打老婆打儿子之类的,还要落个被判罚把房子卖掉的下场;)
作者: PowerATC    时间: 2010-12-5 22:19
回复 49# davidchen111

Let's bet who is newer and who is more successful:  

Do you have 3 houses in Canada?
Have resided in canada more than 20 years?
Do you have a stable job and incom more than 150K per year?
Do you have a reputation known by this world?

If not, please leave this site -- you are already a loser.
作者: PowerATC    时间: 2010-12-5 23:06
回复 43# 酒中仙

Is He 程思 - in the photo ?

Poor man.
作者: donkeyy    时间: 2010-12-5 23:17
回复  PowerATC

我说你们这些新移民啊,平时没事情不要上51,有时间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多学学英文,看看英文电视,争取融入主流,不要老打LABOUR工了,不然心态不正常难免会回家打老婆打儿子之类的,还要落个被判罚把房子卖掉的下场
davidchen111 发表于 2010-12-5 22: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心态不正常  
作者: islovetrue    时间: 2010-12-5 23:17
我们也要想想自己的日子如何?

爱在哪里?
夫妻之爱, 父子之爱.......
是遥远的梦想吗?

如此, 人生的意义又如何?
人生如此地短暂啊!
作者: donkeyy    时间: 2010-12-5 23:20
回复 53# islovetrue


    家庭的悲剧。引以为戒。
作者: goinsider    时间: 2010-12-5 23:22
支持程思的人,估计多半心理变态,有暴力倾向,奉劝你们去看心理医生,
作者: jijiji1211    时间: 2010-12-5 23:25
虽然51的sb 编辑有很强的倾向性,但是人民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作者: goinsider    时间: 2010-12-5 23:26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本帖最后由 goinsider 于 2010-12-5 23:29 编辑

这位说得好。楼上的确很多人是非常愚昧,脑子还是停留在满清时期,他们的脑子里的辫子还是留着。那些连“个体”和“集体”的概念都分不清的人,就别再丢人现眼了

To all using the term "女人" or "男人", please do not fight.
This is not a WAR between Man and Woman.

Please only comment on this inccident. This "女人" does not represent all Chinese WOMEN, This MAN also cannot represent Chinese MAN.

I am not  a man -  but a professional woman.
PowerATC 发表于 2010-12-5 19: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 davidchen111    时间: 2010-12-5 23:54
回复 50# PowerATC


yes,yes,yes and yes
ha, you bet~
作者: 路灯    时间: 2010-12-6 01:48
本人觉得判刑4个多月应该是很严重的暴力,后续的结果一般来说更糟。24岁杀父不是一时冲动,有悖天理。
作者: 共产党    时间: 2010-12-6 09:03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回复  酒中仙

Is He 程思 - in the photo ?

Poor man.
PowerATC 发表于 2010-12-5 23: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这个就是程思。曾有加拿大都市网的记者根据他的投诉访问他,但是看来没有把他的故事登出来。
作者: Ceal    时间: 2010-12-6 09:31
我的想法和以上有点不同。我们的猜测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但是想想孩子吧,现在24,来加拿大的时候11岁,已经不是小BABY了,自己家里发生的事孩子会有自己的判断。已经分开住了还发生这样的惨剧,就算没暴力,都说明了这个父亲非常不称职。谁生活没压力,但是父子亲情怎会被破坏成这样子?我比较更同情母子。
作者: hot tea    时间: 2010-12-6 09:53
一看以上的帖子就是单身男人说的话,只看到钱。难怪中国女孩不找你们,没救了
joyysh 发表于 2010-12-5 18: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一看就是找了一个“white trash". 那些找不到老婆,穷的连车都买不起的白人老头都喜欢找被中国男人甩的华妇做老婆。因为这两类人最match. 一个是被白人妇女甩掉的老头,一个是被中国男人甩掉的黄脸婆。
有一个最令华妇气愤的歧视帖子就是:我不明白中国政府为什么还需要计划生育,那些连看着都倒胃口的黄脸婆竟然还有男人喜欢。
作者: 吕洞宾    时间: 2010-12-6 10:21
我的想法和以上有点不同。我们的猜测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但是想想孩子吧,现在24,来加拿大的时候11岁,已经不是小BABY了,自己家里发生的事孩子会有自己的判断。已经分开住了还发生这样的惨剧,就算没暴力,都说明了这个父亲非常不称职。谁生活没压力,但是父子亲情怎会被破坏成这样子?我比较更同情母子。
Ceal 发表于 2010-12-6 09: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这个家庭里程思不如老婆能干。但是程思是已经因车祸致残的人,家里的房子是用他的赔偿金买的,如果这个老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这个家庭不会有这样惨剧的结果。唯一获利的人是这个家庭最坏的人。这个故事应能写成一部揭示人性,亲情和仇恨,善良与邪恶的小说。
作者: 东来顺    时间: 2010-12-6 10:28
这整一个家庭都是个悲剧......大脑受过伤害的会导致性情会大变,也就是说有些行为不是他本人能控制的,这是毋庸置疑的; (正好认识一个大脑在车祸中受伤的人)与这样的人相处应该多一点宽容;
那个有三个房子的人的高新收入者如果不是大脑受过损害就是精神出了问题,在国外呆20年才有有三个房子很牛x吗? 不是猛龙不过江,这里能人多了去了。
作者: 无忌哥哥    时间: 2010-12-6 10:30
这一家人杯具啊。大家何必非要再评断个谁对谁错?
作者: 8号    时间: 2010-12-6 10:30
有趣,三个有精神病受害者引出无数精神病51上吵吵闹闹!!!
作者: 七成新—滕燕青    时间: 2010-12-6 10:30
回复  老七

你英文这么差,跑加拿大来干吗,回中国呆炕上去
davidchen111 发表于 2010-12-5 21: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出来了,你英语讲得太好了,把祖宗的语言都忘了吧。
作者: wuhuakesuo    时间: 2010-12-6 10:39
悲剧!房子是死者车祸买来的,这老婆不应独吞,可怜的表面男人的“强者”,实为弱者。
作者: 吕洞宾    时间: 2010-12-6 10:55
有趣,三个有精神病受害者引出无数精神病51上吵吵闹闹!!!
8号 发表于 2010-12-6 10: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相信网络上的交流有时能救人性命。程思的故事如果早些时能在网上暴料出来,大家能有些议论,也许结果不会这样糟。
作者: 吕洞宾    时间: 2010-12-6 10:59
这个“强者" 可以把老婆的眼睛打到几乎失明。你愿意用一只眼睛去换一栋房子吗?
小舟 发表于 2010-12-6 10: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还没有看到老婆已经被打残的报道,请提供线索。
作者: 8号    时间: 2010-12-6 11:06
我相信网络上的交流有时能救人性命。程思的故事如果早些时能在网上暴料出来,大家能有些议论,也许结果不会这样糟。
吕洞宾 发表于 2010-12-6 10: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网络治疗精神病,有意思!!!
有事最好找专业人员,他们不一定可以帮到你,总比虚无缥缈网络好!!!
不要再打老婆打小孩了,弱者也有一天会反击的!!!
不要用一栋房子判断道德,也不要用三栋房子判断谁是loser!!!
作者: 吕洞宾    时间: 2010-12-6 11:37
网络治疗精神病,有意思!!!
有事最好找专业人员,他们不一定可以帮到你,总比虚无缥缈网络好!!!
不要再打老婆打小孩了,弱者也有一天会反击的!!!
不要用一栋房子判断道德,也不要用三栋房子判断谁是loser!!!
8号 发表于 2010-12-6 11: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人说网络的讨论可以治疗精神病。但是网络的暴料可以使有困难的人受到社区的注意并提供帮助。人情冷漠,但是乐于助人的好人还是有的。
作者: 吕洞宾    时间: 2010-12-6 11:45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本帖最后由 吕洞宾 于 2010-12-6 12:05 编辑
回复  吕洞宾


    律师库鲁莫说,程思有过两次因家暴遭定罪的纪录。方成美及儿子方舟一直在躲避程思,2002年夫妇两人离婚后,方成美及方舟就搬离多伦多。库鲁莫承办方成美的离婚案,后来又把此案移交给渥太华律师办理。他又说,方成美曾在法庭的文件中指控程思打她、并致使她一只眼睛视力严重受损,她最终因此丢掉了在多伦多的一份教员工作。
小舟 发表于 2010-12-6 11: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奇怪的是律师在这一点上只是引述方成美一方的指控,却不说法庭是怎样认定的。另外程思有没有律师?一个精神有毛病的人没有律师,谁帮他说话?
作者: 吕洞宾    时间: 2010-12-6 12:32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本帖最后由 吕洞宾 于 2010-12-6 12:34 编辑
回复  吕洞宾


    他肯定有律师,只是记者没有采访到而已。离婚了,还承受他的恐吓,需要申请禁止令。而且禁止令能不能阻止他的疯狂行为都不知道。
小舟 发表于 2010-12-6 12: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程思1997年在悉尼曾被收住精神病院,这个事只有他自己和老婆儿子知道。如果没有人告诉法庭他有精神病史,法庭可能会把他当成正常人看待,造成不当的判决,这就更令程思疯狂。如果法庭考虑到被告的精神状况,对他强制治疗,结果可能就不一样。这是我认为他老婆不是一个善良女人的原因之一。
作者: 8号    时间: 2010-12-6 12:43
回复 77# 吕洞宾


大哥,你在别的帖子鼓吹公审,在这里要求强制治疗!!!

拜托,不要因为一个暴力精神病人令我们各个受害!!!
作者: 吕洞宾    时间: 2010-12-6 12:47
根据呢? 他自己不会说吗?他的律师不会说吗?
小舟 发表于 2010-12-6 12: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看到安省法院有任何关于程思可能有精神病的相应处理。一个精神病人通常是决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的。所以这个问题不可能由他本人告诉法庭或他自己的律师(如果有的话)。我的感觉是他没有律师,因为他曾对记者说到希望得到免费法律援助的问题,他连怎样联系自己在国内的父母都不知道。
作者: 吕洞宾    时间: 2010-12-6 12:50
回复 78# 小舟
这些情况已经看到了。儿子是不是有精神病会被法庭考虑到的。
作者: 吕洞宾    时间: 2010-12-6 12:56
回复  吕洞宾


大哥,你在别的帖子鼓吹公审,在这里要求强制治疗!!!

拜托,不要因为一个暴力精神病人令我们各个受害!!!
8号 发表于 2010-12-6 12: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很爱自行发挥别人的意见达到荒谬地步然后予以攻击。我在那里鼓吹公审了?有困难的人求得媒体和社区关注就叫公审?
作者: 东来顺    时间: 2010-12-6 13:00
回复  吕洞宾


大哥,你在别的帖子鼓吹公审,在这里要求强制治疗!!!

拜托,不要因为一个暴力精神病人令我们各个受害!!!
8号 发表于 2010-12-6 12: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对,这不又有一个精神病患者加入吵架行列。
作者: 吕洞宾    时间: 2010-12-6 13:14
回复  吕洞宾

如果有精神病史,他的律师不会不查的。 即使是免费的律师,也不会这样没有职业素养的。对于这种case,最好的借口就是精神病。

你好象知道很多有关这个案子的信息,你有确认过消息来源吗?
小舟 发表于 2010-12-6 13: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信息来自网络,和你一样。我的推断是经过思考得来。
作者: 吕洞宾    时间: 2010-12-6 15:53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本帖最后由 吕洞宾 于 2010-12-6 16:06 编辑

回复 88# 小舟
文章可以转贴过来但是有效链接搞不过来

【加拿大都市网专讯】今年9月,一名声称名字叫程思,其儿子名叫方舟,曾居地址位于Mintwood Drive, North York的华裔男子携带一封投诉信联络本报记者,讲述他本人不寻常的经歷。

记者在採访时拍摄了这名声称名字叫程思的华裔男子照片。

华裔男子程思移民之前在中国任职化学工程师,妻子则在大学任英语教师,于1996年,程妻获派往澳洲学习英语,程陪同前赴澳洲陪读,至1997年程与妻儿移民加拿大,后来程与妻子感情生变,程亦与儿子失去联络多年。

程思在与本报记者见面,投诉他被人赶出家门的事件,他并讲述自己的背景。1958年出生的程思,出国前在云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厅任化学工程师,主管橡胶加工工业生产技术。他的姓方妻子出国前是云南大学英语教师,1996年1月外派到澳洲学习英语,程思同年6月到澳陪读。

程思声称,在1997年2月27日早晨7时许,在悉尼市一条僻静街道的拐弯处遇车祸受伤,颅脑开裂,休克五天四夜,痊癒后有暂时性失忆,手指僵硬不能弯曲等症状,无法从事体力工作。至1997年5月,他曾被送进精神病院。


声称被收屋流浪街头


程思告诉记者,在1997年11月,他与妻子及儿子方舟移民加拿大,在2000年9月,用他的车祸赔偿金在北约克买下一栋半独立屋,2002年5月2日,程思声称因故动手打了妻子一拳,被警方羁押在监狱4个月出狱后,妻儿都不知去向。由于他头痛和各种炎症接连不断,夜不能寐浑身疲惫,常常需要躺在床上,一直靠失业金度日。

程思声称今年9月15日上午10时,多名穿制服与律师楼人员到来收屋,表示房屋属于其离婚妻子,将他赶出屋外,他当天就流浪街头,后来经人介绍来到多伦多东区庇护所栖身。今年9月30日,记者应程思邀约与他会面,他当时穿浅色牛仔衣裤,浑身散发着一种馊味,已经几天没有洗澡。他神经十分焦虑并拿出一份打印好的投诉书,随后向记者讲述他的遭遇,自称是一名典型宅男,家庭观念十分强,外面没有任何朋友,因原有的通讯录失掉,失去和所有亲人朋友的联络,甚至他的父母亲在年前还通过中领馆到多伦多寻人。

记者採访时随他两次到他家所属的多市警队33分局查问,因为事关私人,警方无法透露,记者只好让程思自行向律师询问,一直没有下文。

记者昨晚到程思曾位于北约克原来的住所,当时屋内有人,经查房子已在今年12月1日已转手出售。
作者: 新豬    时间: 2010-12-6 16:16
大家理性探讨,
深入分析,
不搞人身攻击。

本人前几天的一帖就被某几个爱党ID大搞人参公鸡,
大力批判我的个人,
而没有提及我提出的观点。
作者: davidchen111    时间: 2010-12-6 20:09
这个一看就是找了一个“white trash". 那些找不到老婆,穷的连车都买不起的白人老头都喜欢找被中国男人甩的华妇做老婆。因为这两类人最match. 一个是被白人妇女甩掉的老头,一个是被中国男人甩掉的黄脸婆。
有一个最令华妇气愤的歧视帖子就是:我不明白中国政府为什么还需要计划生育,那些连看着都倒胃口的黄脸婆竟然还有男人喜欢。
hot tea 发表于 2010-12-6 09: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的新移民怎么还不去给加拿大的绿色环境贡献自己的微薄的力量啊?
作者: davidchen111    时间: 2010-12-6 20:27
回复 67# 老七

你可以赶快去找你祖宗了~别给大家浪费粮食了~
作者: davidchen111    时间: 2010-12-6 20:31
网络治疗精神病,有意思!!!
有事最好找专业人员,他们不一定可以帮到你,总比虚无缥缈网络好!!!
不要再打老婆打小孩了,弱者也有一天会反击的!!!
不要用一栋房子判断道德,也不要用三栋房子判断谁是loser!!!
8号 发表于 2010-12-6 11: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新移民的道德标准就是一个房子
新移民的成功标准就是3个房子
给他们1个房子,让他们吃大便没问题,
给他们3个房子,他们马上就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
作者: tandr    时间: 2010-12-7 05:15
歹毒的女人,会遭报应的.不是不报只是时间未到.
作者: 西风纵    时间: 2010-12-8 01:31
she lost every thing.
happybrid 发表于 2010-12-5 17: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He lost everything, even his life.
作者: 西风纵    时间: 2010-12-8 01:37
回复  davidchen111

Let's bet who is newer and who is more successful:  

Do you have 3 houses in Canada?
Have resided in canada more than 20 years?
Do you have a stable job and incom more than 150K per year?
Do you have a reputation known by this world?

If not, please leave this site -- you are already a loser.
PowerATC 发表于 2010-12-5 22: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humbu::clap:
作者: 西风纵    时间: 2010-12-8 01:44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本帖最后由 西风纵 于 2010-12-8 01:49 编辑
这个一看就是找了一个“white trash". 那些找不到老婆,穷的连车都买不起的白人老头都喜欢找被中国男人甩的华妇做老婆。因为这两类人最match. 一个是被白人妇女甩掉的老头,一个是被中国男人甩掉的黄脸婆。
有一个最令华妇气愤的歧视帖子就是:我不明白中国政府为什么还需要计划生育,那些连看着都倒胃口的黄脸婆竟然还有男人喜欢。
hot tea 发表于 2010-12-6 09: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话说得有点直了,不过就是这么回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最后那句话是几年前一位英国议员说的。一些爱立牌坊的外嫁国女,该好好了解一下白人社会对她们的看法(别说白人社会了,连阿差都知道某些中国女人就是国际公共厕所)。
作者: 西风纵    时间: 2010-12-8 01:46
这个“强者" 可以把老婆的眼睛打到几乎失明。你愿意用一只眼睛去换一栋房子吗?
小舟 发表于 2010-12-6 10: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一面之词而已。现在死者不能说话了,认她怎么说。
作者: 西风纵    时间: 2010-12-8 02:13
大半夜把老婆孩子叫到厨房...——这显然是精神有问题的人干出的事,而且死者大脑以前还受过严重的伤害,对这样的人,这个做老婆的,应该努力帮其进行治疗,而不是一走了之。更何况,这个狠毒女人还夺走了那个男人用命换来的房子,让这个男人一无所有流浪街头——这是什么样的卑鄙之徒。

这个儿子杀害亲生父亲,绝不仅仅是其所说的“受虐待”,父子分隔这么长时间了,这个儿子还能下如此狠手,难道不是这个老婆长时间给儿子灌输“仇父”思想的结果吗?这个狠毒女人,不但害了丈夫,还害了儿子,会遭报应的!
作者: 西风纵    时间: 2010-12-8 02:20
男人脑子有问题,值得同情,但不是施暴的理由。女人出国在先,男人跟着伴读出来。照理,按某些人的观点,女人出国就没好东西,理应把男人甩了,自己过的舒坦。但实际呢?谁又是受害者?男人拿赔偿款买房,说明他脑子还清醒,还知道怎样管理生活。不幸的是,他的脑子出问题在管理家庭生活和关系上。
西方崇尚民主,自由。既然来到这边,就要接受这边的思维和文化。实际,西方国家一样男权之上,但是通过法律来起到平衡和制约的作用。也就是为什么对男人不公。毕竟女人和孩子老人是弱势。不管女人怎么折腾,好也罢坏也罢,所有后果,男人都是要有心理准备。男人想充分强势,让女人俯首贴耳,可以,但要掂量自己的实力和本事。出了事,感到不公就一味责怪女人和孩子,只能是自己的原因。
applecat 发表于 2010-12-5 13: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所谓男人是“强势”,女人是“弱势”,不就是因为男人的肌肉强壮一点吗?现代社会,人的强弱,早就不是那点肌肉能决定的了。一个看似“强壮”的善良男人,绝对斗不过一个攻于心计又心肠狠毒的女人,更不要说女人在社会上能得到更大的同情和更多的支援,而男人得到的只是个方面的不平等和打压。

俗话说“恶语如刀”,女人通过精神暴力对男人的伤害,一点也不小。
作者: 西风纵    时间: 2010-12-8 02:24
我有一点疑问:

这个被害人1997年在澳洲出车祸后,就有了种种后遗症,可说是半残疾,还入过精神病院。他老婆是英语专业,也不是什么加拿大需要的专业。这家人是如何移民到加拿大的?移民前不是都要体检吗?
作者: September 1    时间: 2010-12-8 11:19
回复 12# 不是逗你玩的


    Cheng Si didn't just beat the son but also beat the wife which made it worse to the son.  And your dad didn't beat you deadly so he didn't leave nightmares in your later life.  He didn't beat his son because of love as you dad did to you.   the son killed father in a public place and in daylight, that means he was desparate as he knew he would be caught for sure but he still did it anyway.

Very sad story...
作者: September 1    时间: 2010-12-8 12:17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所谓男人是“强势”,女人是“弱势”,不就是因为男人的肌肉强壮一点吗?现代社会,人的强弱,早就不是那点肌肉能决定的了。一个看似“强壮”的善良男人,绝对斗不过一个攻于心计又心肠狠毒的女人,更不要说女人在社会上能得到更大的同情和更多的支援,而男人得到的只是个方面的不平等和打压。

俗话说“恶语如刀”,女人通过精神暴力对男人的伤害,一点也不小。
西风纵 发表于 2010-12-8 02: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In physical fighting, I think 那点肌肉能决定.  She made the right decision to live alone with her son.  She had to protect her son and herself.
作者: 陈飞过    时间: 2010-12-8 14:59
杀亲生父亲,连畜牲都不如的人。最毒莫过女人心,最后搭上了儿子的前途,
既然已经分开,为什么这个儿子还要专程跑到多伦多来“处决”老爸?房子是程思用命换来的(车祸赔款)。法庭却完全偏袒老婆一边,房子判给老婆并被拍卖换钱装进老婆腰包,陈思已有残疾,今后活也只能靠政府救济生活,钱刚到老婆手里就由儿子把老爸处决了。这一对母子狠毒呀!
作者: 陈飞过    时间: 2010-12-8 15:03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本帖最后由 w12 于 2010-12-8 15:36 编辑

有良心的话,她应该去警察局自己忏悔去。
作者: 陈飞过    时间: 2010-12-8 15:27
标题: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本帖最后由 w12 于 2010-12-8 15:34 编辑

最毒莫过女人心
作者: 云儿飘飘    时间: 2010-12-11 01:15
你那把叉子是叉你妈的逼的,这么明显的答案还得我来告诉你? 大概是你妈逼太松了,深不见底,宽的可以同时跑2个马车经过, 你妈以前来例假的时候估计都可以开个航空母舰在你妈逼里晃荡,你问你那叉做啥的? 要么是把你妈两片大阴唇割下来做烧考的时候用的吧? 哈哈哈.

你还猎户? 我TMD被你恶心死了. 现在都啥年代了,大叔你还拿个叉子, 连你妈的逼都叉不到,你叉啥去? 外面丢垃圾日的时候,要不你拿个叉子去别人丢出来的垃圾叉一叉看看有没有吃剩下的残羹冷炙回去孝敬你妈? 还是挑老外用过的还不是那么脏的卫生护垫回去孝敬你妈? 你妈看到你整天拿着叉她的老骚B的叉子在外面晃荡肯定要TMD伤心了~

新移民最好笑的就是这点, 拿着个破烂装宝藏, 拿着个傻B当处女, 拿着个叉子当大吊. 除了能在家里指手画脚以外,出门就是个缩头乌龟. 你拿个叉子上马路上乱逛,别人要么以为你精神不正常地想过HALLOWEEN,要么就以为你是原住民来打鱼,连当你是恐怖分子都没空, 你还没那份儿, 最多当你是白痴,送进精神病医院打一顿,你就正常了, 不说自己是个什么破"猎户"了.
davidchen111 发表于 2010-12-11 12: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筒子说话太粗了!看不过眼了!大家都有父母,而且也都为人父母,为什么要骂人家的妈呢?相信你父母不会这样教导你吧?你也不会如此教育你的儿女吧?况且我们都是中国人啊!讲点礼貌好吗?把一个优美的中文用成这样,真不敢读你的文字!

总说新移民新移民的,大家不都是从新移民过来的吗?不都是从那同一个遥远的东方国度来的吗?
作者: 云儿飘飘    时间: 2010-12-11 01:24
大半夜把老婆孩子叫到厨房...——这显然是精神有问题的人干出的事,而且死者大脑以前还受过严重的伤害,对这样的人,这个做老婆的,应该努力帮其进行治疗,而不是一走了之。更何况,这个狠毒女人还夺走了那个男人用命换来的房子,让这个男人一无所有流浪街头——这是什么样的卑鄙之徒。

这个儿子杀害亲生父亲,绝不仅仅是其所说的“受虐待”,父子分隔这么长时间了,这个儿子还能下如此狠手,难道不是这个老婆长时间给儿子灌输“仇父”思想的结果吗?这个狠毒女人,不但害了丈夫,还害了儿子,会遭报应的!
西风纵 发表于 2010-12-8 15: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感,支持!
作者: tszte    时间: 2010-12-11 14:05
昨天看新闻,有人站出来拿证据替程思说话,说他车祸后,大脑都少了一半,所以他对他的妻儿做了什么,他可能根本不清楚。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