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觉:死者车祸后,身体有后遗症,也就是说虽然治愈了,但是还有会有器质性改变,这种后遗症会导致情绪上失控。在这种情况下,家人应该要多理解,不要刺激他;同时要通过药物治疗的。
悲剧呀!
不是逗你玩的 发表于 2010-12-5 10: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不是逗你玩的
有后遗症就要忍受他的家暴么?这有点不尽人情吧。。。他家人不会故意刺激他,是他先刺激他家人吧。
等他病好了,所有的家人不是变残就是得精神病了,得不偿失吧。。。。
就是因为他的残暴,他儿子才会变得有暴力倾向。。导致弑父。 他间接造成了他自己的死亡。
frenchvanilla 发表于 2010-12-5 10: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他曾于1997年2月在悉尼市遇车祸受伤,颅脑开裂,休克五天四夜,痊愈后有暂时性失忆,手指僵硬不能弯曲等症状,无法从事体力工作。1997年11月,他与妻子及儿子方舟移民加拿大,在2000年9月,用他的车祸赔偿金在北约克买下一栋半独立屋"
房子是程思用命换来的(车祸赔款)。法庭凭什么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判别?
PowerATC 发表于 2010-12-5 10: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quote]回复 不是逗你玩的
" 有后遗症就要忍受他的家暴么?这有点不尽人情吧。。。他家人不会故意刺激他,是他先刺激他家人吧。
等他病好了,所有的家人不是变残就是得精神病了,得不偿失吧。。。。
就是因为他的残暴,他儿子才会变得有暴力倾向。。导致弑父。 他间接造成了他自己的死亡。"
分开了- 还有家暴?
PowerATC 发表于 2010-12-5 10: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she lost every thing.
happybrid 发表于 2010-12-5 17: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房子是程思用命换来的(车祸赔款)。法庭凭什么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判别?
老汉 发表于 2010-12-5 18: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别忘了,女人和孩子是弱者,中国的高等教育把女人教育的担负起了更多的家庭和社会责任,结果男人连得到点儿钱买个房子都被认为是吃亏,家暴对孩子的影响是终生的,您们没有看到这一点,只用钱来衡量这对母子的得与失,加拿大的法律是保护女人和孩子的,孩子跟谁谁就得到的最多。中国男人醒醒吧,别再说中国女人和孩子怎么样了,多承担一些责任,别再让中国的女人看不起怎们了,难怪哥们找对象难。多看些精神上的得与失,少用物质的东西来衡量人,也难怪你们的老婆背后都说白人好
joyysh 发表于 2010-12-5 18: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暗箭射杀亲生父亲,连畜牲都不如的人。
既然知道这是“民主国家”,如果有精神分裂症的父亲有暴利倾向,远离他就是对他的惩罚了。在房子交割前一天把亲生父亲杀死,上帝都不会饶恕。母亲也逃脱不了道德的惩罚。
这个房子是父亲因车祸而得来的赔偿金所购买,这一对母子这么恶毒地对待这个有残疾的老人,最后连生存的机会都不给他,没有一点人性。
hot tea 发表于 2010-12-6 02: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些心理热线什么的都上哪去了?
chrding 发表于 2010-12-5 10: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说,中国人法盲多,还是应该回中国那个地方去接受独裁统治,不适合来法制国家
不仅自己不懂法,而且还要对法制指手画脚,自以为是,实际自己的思路比尿路还要混乱,
不仅自己贻害终生,还要加害别人,阻碍加拿大的法制过程.
新移民实在是让人无法容忍.
davidchen111 发表于 2010-12-5 18: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PowerATC
我说你们这些新移民啊,平时没事情不要上51,有时间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多学学英文,看看英文电视,争取融入主流,不要老打LABOUR工了,不然心态不正常难免会回家打老婆打儿子之类的,还要落个被判罚把房子卖掉的下场
davidchen111 发表于 2010-12-5 22: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o all using the term "女人" or "男人", please do not fight.
This is not a WAR between Man and Woman.
Please only comment on this inccident. This "女人" does not represent all Chinese WOMEN, This MAN also cannot represent Chinese MAN.
I am not a man - but a professional woman.
PowerATC 发表于 2010-12-5 19: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酒中仙
Is He 程思 - in the photo ?
Poor man.
PowerATC 发表于 2010-12-5 23: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一看以上的帖子就是单身男人说的话,只看到钱。难怪中国女孩不找你们,没救了
joyysh 发表于 2010-12-5 18: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想法和以上有点不同。我们的猜测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但是想想孩子吧,现在24,来加拿大的时候11岁,已经不是小BABY了,自己家里发生的事孩子会有自己的判断。已经分开住了还发生这样的惨剧,就算没暴力,都说明了这个父亲非常不称职。谁生活没压力,但是父子亲情怎会被破坏成这样子?我比较更同情母子。
Ceal 发表于 2010-12-6 09: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老七
你英文这么差,跑加拿大来干吗,回中国呆炕上去
davidchen111 发表于 2010-12-5 21: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趣,三个有精神病受害者引出无数精神病51上吵吵闹闹!!!
8号 发表于 2010-12-6 10: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强者" 可以把老婆的眼睛打到几乎失明。你愿意用一只眼睛去换一栋房子吗?
小舟 发表于 2010-12-6 10: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相信网络上的交流有时能救人性命。程思的故事如果早些时能在网上暴料出来,大家能有些议论,也许结果不会这样糟。
吕洞宾 发表于 2010-12-6 10: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网络治疗精神病,有意思!!!
有事最好找专业人员,他们不一定可以帮到你,总比虚无缥缈网络好!!!
不要再打老婆打小孩了,弱者也有一天会反击的!!!
不要用一栋房子判断道德,也不要用三栋房子判断谁是loser!!!
8号 发表于 2010-12-6 11: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吕洞宾
律师库鲁莫说,程思有过两次因家暴遭定罪的纪录。方成美及儿子方舟一直在躲避程思,2002年夫妇两人离婚后,方成美及方舟就搬离多伦多。库鲁莫承办方成美的离婚案,后来又把此案移交给渥太华律师办理。他又说,方成美曾在法庭的文件中指控程思打她、并致使她一只眼睛视力严重受损,她最终因此丢掉了在多伦多的一份教员工作。
小舟 发表于 2010-12-6 11: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吕洞宾
他肯定有律师,只是记者没有采访到而已。离婚了,还承受他的恐吓,需要申请禁止令。而且禁止令能不能阻止他的疯狂行为都不知道。
小舟 发表于 2010-12-6 12: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根据呢? 他自己不会说吗?他的律师不会说吗?
小舟 发表于 2010-12-6 12: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吕洞宾
大哥,你在别的帖子鼓吹公审,在这里要求强制治疗!!!
拜托,不要因为一个暴力精神病人令我们各个受害!!!
8号 发表于 2010-12-6 12: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吕洞宾
大哥,你在别的帖子鼓吹公审,在这里要求强制治疗!!!
拜托,不要因为一个暴力精神病人令我们各个受害!!!
8号 发表于 2010-12-6 12: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吕洞宾
如果有精神病史,他的律师不会不查的。 即使是免费的律师,也不会这样没有职业素养的。对于这种case,最好的借口就是精神病。
你好象知道很多有关这个案子的信息,你有确认过消息来源吗?
小舟 发表于 2010-12-6 13: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一看就是找了一个“white trash". 那些找不到老婆,穷的连车都买不起的白人老头都喜欢找被中国男人甩的华妇做老婆。因为这两类人最match. 一个是被白人妇女甩掉的老头,一个是被中国男人甩掉的黄脸婆。
有一个最令华妇气愤的歧视帖子就是:我不明白中国政府为什么还需要计划生育,那些连看着都倒胃口的黄脸婆竟然还有男人喜欢。
hot tea 发表于 2010-12-6 09: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网络治疗精神病,有意思!!!
有事最好找专业人员,他们不一定可以帮到你,总比虚无缥缈网络好!!!
不要再打老婆打小孩了,弱者也有一天会反击的!!!
不要用一栋房子判断道德,也不要用三栋房子判断谁是loser!!!
8号 发表于 2010-12-6 11: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she lost every thing.
happybrid 发表于 2010-12-5 17: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davidchen111
Let's bet who is newer and who is more successful:
Do you have 3 houses in Canada?
Have resided in canada more than 20 years?
Do you have a stable job and incom more than 150K per year?
Do you have a reputation known by this world?
If not, please leave this site -- you are already a loser.
PowerATC 发表于 2010-12-5 22: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一看就是找了一个“white trash". 那些找不到老婆,穷的连车都买不起的白人老头都喜欢找被中国男人甩的华妇做老婆。因为这两类人最match. 一个是被白人妇女甩掉的老头,一个是被中国男人甩掉的黄脸婆。
有一个最令华妇气愤的歧视帖子就是:我不明白中国政府为什么还需要计划生育,那些连看着都倒胃口的黄脸婆竟然还有男人喜欢。
hot tea 发表于 2010-12-6 09: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强者" 可以把老婆的眼睛打到几乎失明。你愿意用一只眼睛去换一栋房子吗?
小舟 发表于 2010-12-6 10: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男人脑子有问题,值得同情,但不是施暴的理由。女人出国在先,男人跟着伴读出来。照理,按某些人的观点,女人出国就没好东西,理应把男人甩了,自己过的舒坦。但实际呢?谁又是受害者?男人拿赔偿款买房,说明他脑子还清醒,还知道怎样管理生活。不幸的是,他的脑子出问题在管理家庭生活和关系上。
西方崇尚民主,自由。既然来到这边,就要接受这边的思维和文化。实际,西方国家一样男权之上,但是通过法律来起到平衡和制约的作用。也就是为什么对男人不公。毕竟女人和孩子老人是弱势。不管女人怎么折腾,好也罢坏也罢,所有后果,男人都是要有心理准备。男人想充分强势,让女人俯首贴耳,可以,但要掂量自己的实力和本事。出了事,感到不公就一味责怪女人和孩子,只能是自己的原因。
applecat 发表于 2010-12-5 13: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所谓男人是“强势”,女人是“弱势”,不就是因为男人的肌肉强壮一点吗?现代社会,人的强弱,早就不是那点肌肉能决定的了。一个看似“强壮”的善良男人,绝对斗不过一个攻于心计又心肠狠毒的女人,更不要说女人在社会上能得到更大的同情和更多的支援,而男人得到的只是个方面的不平等和打压。
俗话说“恶语如刀”,女人通过精神暴力对男人的伤害,一点也不小。
西风纵 发表于 2010-12-8 02: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那把叉子是叉你妈的逼的,这么明显的答案还得我来告诉你? 大概是你妈逼太松了,深不见底,宽的可以同时跑2个马车经过, 你妈以前来例假的时候估计都可以开个航空母舰在你妈逼里晃荡,你问你那叉做啥的? 要么是把你妈两片大阴唇割下来做烧考的时候用的吧? 哈哈哈.
你还猎户? 我TMD被你恶心死了. 现在都啥年代了,大叔你还拿个叉子, 连你妈的逼都叉不到,你叉啥去? 外面丢垃圾日的时候,要不你拿个叉子去别人丢出来的垃圾叉一叉看看有没有吃剩下的残羹冷炙回去孝敬你妈? 还是挑老外用过的还不是那么脏的卫生护垫回去孝敬你妈? 你妈看到你整天拿着叉她的老骚B的叉子在外面晃荡肯定要TMD伤心了~
新移民最好笑的就是这点, 拿着个破烂装宝藏, 拿着个傻B当处女, 拿着个叉子当大吊. 除了能在家里指手画脚以外,出门就是个缩头乌龟. 你拿个叉子上马路上乱逛,别人要么以为你精神不正常地想过HALLOWEEN,要么就以为你是原住民来打鱼,连当你是恐怖分子都没空, 你还没那份儿, 最多当你是白痴,送进精神病医院打一顿,你就正常了, 不说自己是个什么破"猎户"了.
davidchen111 发表于 2010-12-11 12: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大半夜把老婆孩子叫到厨房...——这显然是精神有问题的人干出的事,而且死者大脑以前还受过严重的伤害,对这样的人,这个做老婆的,应该努力帮其进行治疗,而不是一走了之。更何况,这个狠毒女人还夺走了那个男人用命换来的房子,让这个男人一无所有流浪街头——这是什么样的卑鄙之徒。
这个儿子杀害亲生父亲,绝不仅仅是其所说的“受虐待”,父子分隔这么长时间了,这个儿子还能下如此狠手,难道不是这个老婆长时间给儿子灌输“仇父”思想的结果吗?这个狠毒女人,不但害了丈夫,还害了儿子,会遭报应的!
西风纵 发表于 2010-12-8 15: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