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好的C-49法案啊!不看都不知道它有这么好! 反对党的脑子的确不好使.
为降低加拿大对偷渡者的吸引力,也规定偷渡客羁押期可达一年,且即使取得难民身分,五年内不得申请成为永久居民及担保亲属移民。
依据该法案,如果发现持难民身分者返回原居地度假,或有其他迹象显示已无需加拿大政府保护时,政府有权撤销其难民身分。
酷爱简单 发表于 2010-12-2 11: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党棍政客只是想互相羞辱一下。搬倒这个法案不会挑起大选(因自由党不可能获胜)。所以这法案是好还是不好根本不重要。就像毛主席说的: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被党棍政客忽悠的民猪们还以为选票能左右党棍政客。
aaazzz 发表于 2010-12-2 13: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多好的C-49法案啊!不看都不知道它有这么好! 反对党的脑子的确不好使.
为降低加拿大对偷渡者的吸引力,也规定偷渡客羁押期可达一年,且即使取得难民身分,五年内不得申请成为永久居民及担保亲属移民。
依据该法案,如果发现持难民身分者返回原居地度假,或有其他迹象显示已无需加拿大政府保护时,政府有权撤销其难民身分。
酷爱简单 发表于 2010-12-2 11: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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