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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据传刘晓波拒绝签署有罪协议换取出国 [打印本页]

作者: richard0101    时间: 2010-11-30 20:37
标题: 据传刘晓波拒绝签署有罪协议换取出国
不能签,否则真说不清楚了。什么解密也不顶用了。

1987年波兰有个小笑话:在那个同样伟大的国度,你最好什么也别想、想了最好什么也别说、说了最好什么也别写下来、万一写了,最好别签字、签了字那就最好别后悔!
作者: loong 的传人    时间: 2010-11-30 21:44
千万别出国,否则就和那些海外民运人士没什么区别了
作者: 邓 笑 贫    时间: 2010-11-30 22:29
“六四”期间他从纽约回北京的,他怎么会现在又出国呢!
敬佩!为民主奋斗的人。
作者: 扫描仪    时间: 2010-12-1 01:33
如果是真的,也算是条汉子!
作者: 回看尘土似前生    时间: 2010-12-1 07:54
把异议人士流放出国是前苏联的“经验”,这样可以断了他们和国内民众的联系,也屏蔽了他们对国内民众的影响。而国内大多数人是“沉默的大多数”,不会像异议人士那样勇敢地表达自已的思想,于是,当刘晓波们都别赶出中国后,也就没有人敢公开挑战现政权了,于是,就“稳定”了。
作者: aaazzz    时间: 2010-12-1 15:47
这个Ottawa Citizen报纸好像比Wikileaks还要牛。中共的所有谈话,想法,内幕它全知道。和大妓院有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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