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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旺案庭审继续:小偷曾辱骂殴打挑衅
本帖最后由 显示名称 于 2010-10-8 22:12 编辑
今天看到详细报道才知道当时警察做的太过分了。强烈呼吁要求对这5名警察进行查办。当事人(受害者)主动报警并等待警察的到来,而警察反过来当场拘捕受害人,并随后脱光衣服搜身。这种反常行为显然有歧视的动机,并有失职,滥用职权之嫌。所有建议陈旺:1,要把这个案子理直气壮的进行到底,2。起诉这5个警察。并建议社会团体舆论工具等强烈发声呼喊。如此才能弃恶扬善,遏制歧视与无知。现在正在进行市长选举,正是时候。
冷眉 发表于 2010-10-8 11: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要乱出馊主意,一码归一码。
1. 陈旺3人被抓不是陈旺报警,而是过路人看到他们抓住那个小偷往车里扔时打911。所以警察到场先要制止他们3人的行动。
2. 现在的问题是陈旺尽快脱罪,证明自己没有非法拘禁,和攻击他人。看昨天和今天的报纸,他本人的证词非常靠谱,他的律师也很聪明,基本证明检方证人是惯偷和一贯撒谎根本不值得信任。感觉即使判他有罪也不太可能进监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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