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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拿大华人经营中加汇款业务判刑5年半 [打印本页]

作者: 鹿角湖渡假村    时间: 2010-9-7 19:34
标题: 加拿大华人经营中加汇款业务判刑5年半
3亿的0.3% = 90万, at least
要是加币的话,不少了,嘿嘿
作者: *火眼金睛*    时间: 2010-9-7 21:30
标题: 加拿大华人经营中加汇款业务判刑5年半
本帖最后由 cgigate 于 2010-9-7 22:32 编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何家财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亏本生意!
作者: Trustingl    时间: 2010-9-7 21:51
Who know we send money to Mainland China by Western Union is ilegal , or not ?
作者: new_guy    时间: 2010-9-7 22:17
标题: 加拿大华人经营中加汇款业务判刑5年半
本帖最后由 new_guy 于 2010-9-7 23:18 编辑

Western Union is cooperating with one of the bank in China so that's legal.

就是中国政府要垄断这些业务而已。其实在多伦多做这种业务的也都是用这种手法,在加拿大就不犯法。只要你的公司接受超过3000加币或以上的时候把汇款人的资料登记在案就可以了。
作者: canadafreeword    时间: 2010-9-8 11:31
"就是中国政府要垄断这些业务而已。其实在多伦多做这种业务的也都是用这种手法,在加拿大就不犯法。"

想抢中国政府的饭碗, 还能不倒吗?........
作者: hack2    时间: 2010-9-8 18:25
标题: 加拿大华人经营中加汇款业务判刑5年半
本帖最后由 hack2 于 2010-9-8 19:28 编辑

换钱不是说有两种方法吗? 一种是对冲(包括老板自己的钱),第二种方法是什么?
谁能把这篇报道翻译成大家大能听得明白的话语?
外币对换是人家私人的事,为什么非得要你来强制管理呢? 你管理有什么好处? 有什么害处? 比如中间费高,安安全性高,但要养一帮吃你用你,还要你向他磕头的有权人士团体,强买枪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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