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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管理员为删帖道歉,版规中无“谢绝转载新唐人,博讯”等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克虏伯大炮    时间: 2009-9-15 12:25
标题: 请管理员为删帖道歉,版规中无“谢绝转载新唐人,博讯”等规定
我转贴新唐人电视台《中国当代的民族主义》记录片后,此帖被删。管理人员删帖后给出如下留言。

管理人员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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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文中给出证据,否则视为造谣。欢迎反面观点,但是谢绝转载新唐人、大纪元、博讯、人民报、阿波罗新闻网的文章。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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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51.ca/bbs/forumdisplay.php?forumid=85



我按管理员的要求查阅了“相关规定”的链接。
没有一条版规说:“不准转载新唐人,大纪元,博讯,阿波罗网的文章”
请大家也查找一下,看看我是否遗漏了。

如果我没有漏掉任何东西,那么删帖行为是违反版规的行为,是无规则操作,要求这个名为“小木”的管理员公开为自己的违规行为道歉。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09-9-15 12:33
标题: 支持管理员做的决定!
支持管理员做的决定!

不登载法轮功的有关文章,不等于封杀言论自由。你可以发支持那个老和尚和那个老女人的文章,也可以发支持台湾绿营的文章,也可以发骂中国政府的文章。但这里不是精神病医院,不是让精神病人为缓解精神压力而发泄的地方,也不是对他们进行精神安抚的地方。
作者: 克虏伯大炮    时间: 2009-9-15 12:37
标题: 回复:支持管理员做的决定!
silly mouse,阁下怎么称呼?
愚蠢的老鼠,还是无知的鼠辈?



支持管理员做的决定!

不登载法轮功的有关文章,不等于封杀言论自由。你可以发支持那个老和尚和那个老女人的文章,也可以发支持台湾绿营的文章,也可以发骂中国政府的文章。但这里不是精神病医院,不是让精神病人为缓解精神压力而发泄的地方,也不是对他们进行精神安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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