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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港商被骗千万 北京公安局收了多少钱? [打印本页]

作者: 田园时光    时间: 2009-6-27 19:27
标题: [评论]女港商被骗千万 北京公安局收了多少钱?
乌云蔽日,闷
作者: 冬尽春来    时间: 2009-6-27 19:46
过去土匪在深山,如今土匪在公安!!!当今世界上谁如果玩得过共产党的伎俩,真是外星人!!!!!
作者: jw829    时间: 2009-6-27 20:27
无法无天!
作者: 1.732    时间: 2009-6-27 20:51
标题: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的称谓:
你这里叙述的应该是xx法人的代表;简称为:"法人代表"。
作者: Dean Xue    时间: 2009-6-27 21:44
此文应该是杜撰,绝对不是真实的!所有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可以!可见作者对中国司法系统一窍不通,又想搞栽赃陷害,诋毁国家!造谣也这么没有水平!看来失去了陈水扁的轮子快转不动了!
作者: 非党人士    时间: 2009-6-27 21:50
世界上最大的黑手党在此!谁能奈我何?!
作者: 非党人士    时间: 2009-6-27 21:54
此文应该是杜撰,绝对不是真实的!所有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可以!可见作者对中国司法系统一窍不通,又想搞栽赃陷害,诋毁国家!造谣也这么没有水平!看来失去了陈水扁的轮子快转不动了!


你没有读文章吗?她向公安局报案了,可是不予立案!什么事你都一概判定为造谣,你的水平真高!
作者: D123    时间: 2009-6-27 21:55
It is very sad to hear this.
作者: 谢君    时间: 2009-6-27 23:26
标题: 現在的中國,沒人可一手遮天
向各級公安局報詐騙, 向法紀部門和各級人大檢舉執法部門,執法人員的違法亂紀行為。
如果真有這么惡劣,北京人大,中央人大不會不管。
作者: Thai Xpress    时间: 2009-6-27 23:30
此文应该是杜撰,绝对不是真实的!所有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可以!可见作者对中国司法系统一窍不通,又想搞栽赃陷害,诋毁国家!造谣也这么没有水平!看来失去了陈水扁的轮子快转不动了!


不知道你是真的不了解国情,还是别有用心的把话题搅浑。

这个事情高明就高明在跟经侦队签订的《还款协议书》。有了这张纸,就巧妙地把“诈骗”化解成了“经济纠纷”。这个事情还是有“高人”指点啊。 而公安局根本不负责这个《协议》的执行。

向法院起诉??诉讼费要先交50万,比有些“热心人”要得也不少,关键在于胜诉后,除去盖有鲜红国徽的《判决书》可以留做纪念之外,谁去给你执行啊? 执行过程要花多少代价啊?

我都不敢再往下想下去、、、、、、

算了吧!皈依佛门可能是你最好的归宿。
作者: topcool988    时间: 2009-6-27 23:34
此文应该是杜撰,绝对不是真实的!所有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可以!可见作者对中国司法系统一窍不通,又想搞栽赃陷害,诋毁国家!造谣也这么没有水平!看来失去了陈水扁的轮子快转不动了!


做人要有同情心
作者: 谢君    时间: 2009-6-27 23:41
标题: 請問是誰定的收費標準? 基層? 還是高院?
50w?
請問是誰定的收費標準? 基層? 還是高院?
作者: 谢君    时间: 2009-6-28 00:25
标题: 請問是誰定的收費標準? 基層? 還是高院?
不知道你是真的不了解国情,还是别有用心的把话题搅浑。

这个事情高明就高明在跟经侦队签订的《还款协议书》。有了这张纸,就巧妙地把“诈骗”化解成了“经济纠纷”。这个事情还是有“高人”指点啊。 而公安局根本不负责这个《协议》的执行。

向法院起诉??诉讼费要先交50万,比有些“热心人”要得也不少,关键在于胜诉后,除去盖有鲜红国徽的《判决书》可以留做纪念之外,谁去给你执行啊? 执行过程要花多少代价啊?

我都不敢再往下想下去、、、、、、

算了吧!皈依佛门可能是你最好的归宿。
作者: 朽木    时间: 2009-6-28 05:39
中国的公安系统, 早已警匪一家.  越是位高权重的, 越是能取人性命于无形之中.
作者: 小川的爹    时间: 2009-6-28 05:53
标题: 看这篇帖子,一来给自己一个提醒,二来也给大家一个提醒。
那个女港商,也太二百五了吧?合同没签、钢材也没见到,这一千万就出手了,而且还没有一点犹豫,这香港的经商经验,全部丢到马桶里面去了。

这个案子,就是一个诈骗案例而已,属于那种周瑜打黄盖的性质。试想,如果女港商不想要便宜货的话,这出戏更本就开不了锣。
作者: 谢君    时间: 2009-6-28 08:14
标题: 诉讼费要先交50万?????????????????
TO 10TH FLOOR: why you don't answer my question?
作者: GPS1    时间: 2009-6-28 09:56
疯投==风投
作者: 冬尽春来    时间: 2009-6-28 10:06
[中国的公安系统, 早已警匪一家. 越是位高权重的, 越是能取人性命于无形之中.]       大实话!!!敢言者,真俊杰也!!!!!!时代需要真正敢言者,多多亦善,必将推动社会稳步向前进!!!!
作者: yychen    时间: 2009-7-24 16:08
标题: 女港商被骗千万 北京公安局收了多少钱?/???
一个编造的故事!!!
1。故事的主人所投资是什么项目?
2。投资项目在台山的那个村、乡镇?
3。是那一位台山市府负责侨务工作的副市长立项的呢?(中国第一侨乡的广东台山有待殊针对海外华侨 及港、澳、台投资的侨务优惠政策。)
4。再者。如故事如是真的。其故事的主人马女士可直接到中国侨务办公室投诉即可。
以上几点和本人与台山市府及农业银行台山支行联络证实、以上所文的作者可能将事件的资料全部记错、亦可能有丰富的想像能力。
作者: wrn    时间: 2010-4-29 18:37
我还以为只会有香港人欺负大陆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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