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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北石首群体事件死者家属获8万元补偿 [打印本页]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09-6-26 06:06
标题: [评论]湖北石首群体事件死者家属获8万元补偿
死者家属获8万元补偿???

  24日下午,政府召集死者的家属进行谈判,谈判内容涉及赔偿和尸体火化等问题。死者哥哥涂远华称,政府与家属对谈判都很重视。“湖北省公安厅领导、石首市市委书记和市长都参加了。”谈判一直持续到当天深夜。

  昨日,涂德强说,经过协商,死者家属将得到总共8万元的赔偿。其中,由永隆大酒店老板负责赔偿3万元,石首市政府出3.5万元,高基庙镇镇政府出1.5万元。目前,死者家属已经拿到了5万元,另外还有3万元的欠条。

  荆州市外宣办熊主任称,这个事情是在酒店发生,应该由酒店来负责赔偿。但因为酒店面临破产,家属要的钱,酒店可能赔不起,剩下的部分政府可能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补上。


==一个厨师自杀,各级政府为何要赔钱?

如果每一个中国人死亡,都要求政府赔偿,政府是不是很快就赤字了?不解。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09-6-26 14:02
标题: 自杀为什么要补偿,这不是鼓励闹事吗?

作者: TorontoRCMP2    时间: 2009-6-26 21:49
标题: 回复:自杀为什么要补偿,这不是鼓励闹事吗?

是啊,如果你回国去自杀一回也可得补偿啊!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09-6-27 07:01
标题: 回复:回复:自杀为什么要补偿,这不是鼓励闹事吗?



我先娶你过门,你留好遗嘱,派你回国去自杀一回,这样我才可能得补偿,我一定会留五毛给你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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