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捉贼被拘 获释遭恐吓:店主左右为难 [打印本页]

作者: 马 甲    时间: 2009-5-28 08:39
标题: [评论]捉贼被拘控 获释遭恐吓:店主左右为难
再次报警,要求警方以书面的形势给出解决办法。
作者: 不差钱    时间: 2009-5-28 08:51
看来加拿大的法律是应该改变改变了,好像高山,老赖那种人渣到现在还在逍遥自在,人是要管,太多人权是没有什么意义

老黑人,小黑人是穷人,有政府免费律师,但是超市老板就悲惨了,律师费用可能要5000千 :mad:  :mad:
作者: 海船长    时间: 2009-5-28 09:16
這件事兒警方太過分了,應該抗議。
作者: 路灯    时间: 2009-5-28 09:20
在加拿大,很多见义勇为是不合法的。很多鸡鸣狗盗是合法的
作者: 小川的爹    时间: 2009-5-28 09:23
标题: 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作者: aaazzz    时间: 2009-5-28 09:38
标题: 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他现在只关心邓玉娇自卫杀人后,警察不应该拘留邓玉娇,也不应该调查案件,而应该把邓玉娇树为英雄。

这边超市老板陈旺抓贼,证据确凿,反被控5,6项罪名之多,贼的儿子还来威胁。51冒牌法官认为超市老板陈旺是从大陆来的,那就是活该。
作者: 虚无缥缈    时间: 2009-5-28 09:47
标题: 捉贼被拘控 获释遭恐吓:店主左右为难
主要还是歧视中国人!
作者: 路见不平就拔刀    时间: 2009-5-28 10:06
法律经常这样,困住了好人,放纵了坏人。换一个大白话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明明是遇到坏人了,干气没办法www.4just.ca
作者: 鹿角湖渡假村    时间: 2009-5-28 10:08
弄把枪在店里,把贼毙了,又会怎样?


:rolleyes:
作者: 法官    时间: 2009-5-28 10:31
标题: 回复: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他现在只关心邓玉娇自卫杀人后,警察不应该拘留邓玉娇,也不应该调查案件,而应该把邓玉娇树为英雄。

这边超市老板陈旺抓贼,证据确凿,反被控5,6项罪名之多,贼的儿子还来威胁。51冒牌法官认为超市老板陈旺是从大陆来的,那就是活该。


哈哈, 看来我这个51网上笔名叫法官的还真要被一些网友当成真法官去评论案件了, 荣幸呀.

对于"邓玉娇自卫杀人后,警察不应该拘留邓玉娇"这个观点, 我表示支持.

"超市老板陈旺抓贼,证据确凿,反被控5,6项罪名之多,贼的儿子还来威胁", 本人和大家一样表示愤慨.

陈旺等人显然没有偷东西的黑人更懂得这里法律重视证据(被别人看到的证据)超过重视事实(整个事件的过程).

陈旺等人也没有了解在警察到来之前商店对小偷可以采取的合法的(加拿大司法认可的)留置措施, 在激愤下用绳子捆小偷只能给日后小偷成为什么"被害人"的证据; 还有小偷有轻微的伤, 可是陈旺等人有没有被小偷打的伤呢, 是不是小偷在逃跑中先动手攻击的陈旺等人呢? 小偷有没有带刀等武器并用来威胁陈旺等人, 使得在陈旺等人在抓小偷过程中必须911报警, 让警察尽快来.

这里对5000元以下的盗窃, 处罚不重, 次数多了, 警察肯定懒得管了. 但对涉及人身安全(即使是只破了一点)的攻击和捆绑,  是很看重的. 陈旺等人应回忆有没有被小偷攻击的情况. 小偷就是用被捆绑这一点反过来告陈旺等人.

陈旺等人应该准备一个能录音的数字相机, 当小偷的同伙或家庭来威胁时, 有人在旁边不声张的录下威胁的事, 作为对小偷不利的证据报警.

华人商户可以联合给市议员和市长写信, 要求增加该地区的警察巡逻次数, 控制上升的盗窃案犯罪, 来减少报警后的等待时间.

有空看看意大利黑手党是怎么把执法的警察诬陷成有罪, 而黑手党分子是怎么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的, 对控制愤怒情绪及时收集罪犯(象黑人小偷这样的)的证据有好处.
作者: 红衣骑士    时间: 2009-5-28 11:03
标题: 关键是法律要求疑罪从无
有罪没罪只有法官说了算,警察说了也未必算呢
作者: 自亚西亚的狼    时间: 2009-5-28 11:30
标题: 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告警察,电台,报纸,新闻记者采访暴光.问我们应该怎么办?怎么保护自己?
      
作者: suv200    时间: 2009-5-28 11:37
不排除黑佐罗冒充儿子
作者: 四海    时间: 2009-5-28 11:38
标题: 加拿大=大家拿=拿大家
小偷偷花是大家拿,警察花纳税人钱是拿大家,店主抓贼被控才是加拿大.
作者: 天朝一棍    时间: 2009-5-28 11:48
标题: 回复:加拿大=大家拿=拿大家
小偷偷花是大家拿,警察花纳税人钱是拿大家,店主抓贼被控才是加拿大.


这话应该这么说:廿年前的加拿大=大家拿;今天的加拿大=拿大家;加拿大的法律最养王八;王八纷纷进化成为草泥马。
作者: aaazzz    时间: 2009-5-28 11:50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哈哈, 看来我这个51网上笔名叫法官的还真要被一些网友当成真法官去评论案件了, 荣幸呀.

对于"邓玉娇自卫杀人后,警察不应该拘留邓玉娇"这个观点, 我表示支持.

"超市老板陈旺抓贼,证据确凿,反被控5,6项罪名之多,贼的儿子还来威胁", 本人和大家一样表示愤慨.

陈旺等人显然没有偷东西的黑人更懂得这里法律重视证据(被别人看到的证据)超过重视事实(整个事件的过程).

陈旺等人也没有了解在警察到来之前商店对小偷可以采取的合法的(加拿大司法认可的)留置措施, 在激愤下用绳子捆小偷只能给日后小偷成为什么"被害人"的证据; 还有小偷有轻微的伤, 可是陈旺等人有没有被小偷打的伤呢, 是不是小偷在逃跑中先动手攻击的陈旺等人呢? 小偷有没有带刀等武器并用来威胁陈旺等人, 使得在陈旺等人在抓小偷过程中必须911报警, 让警察尽快来.

这里对5000元以下的盗窃, 处罚不重, 次数多了, 警察肯定懒得管了. 但对涉及人身安全(即使是只破了一点)的攻击和捆绑,  是很看重的. 陈旺等人应回忆有没有被小偷攻击的情况. 小偷就是用被捆绑这一点反过来告陈旺等人.

陈旺等人应该准备一个能录音的数字相机, 当小偷的同伙或家庭来威胁时, 有人在旁边不声张的录下威胁的事, 作为对小偷不利的证据报警.

华人商户可以联合给市议员和市长写信, 要求增加该地区的警察巡逻次数, 控制上升的盗窃案犯罪, 来减少报警后的等待时间.

有空看看意大利黑手党是怎么把执法的警察诬陷成有罪, 而黑手党分子是怎么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的, 对控制愤怒情绪及时收集罪犯(象黑人小偷这样的)的证据有好处.


看来你是用法律来评判陈旺等人,而不是用感情。如果邓玉娇自卫杀的是黑人,而不是中共官员,你是不是会从法率的角度分析,让警察调查,取证,拘留,提出控罪,法庭审判。那时再看邓玉娇有罪还是没罪?而不是依据网民的意见,感情用事,不审不判,树为英雄。 :confused:
作者: Suntoront    时间: 2009-5-28 12:12
标题: Police & law are bad guys best friends
There were so many times police also charged a shop owner or security guard because the bad guy said he was hurt.  The police station is only couple blocks away from China Town but it seems the bad guys never worry about it.
作者: nothingbutruth    时间: 2009-5-28 12:17
标题: 回复:捉贼被拘控 获释遭恐吓:店主左右为难
主要还是歧视中国人!


只对了一半。中国人太自私,尤其是所谓的侨领们,没事给这警察总长发钱,那个发勋章。
并没有维护华社的利益。

其他,少数裔社区犹太人,黑人,尤其印度希克人在维权方面屡屡成功。
作者: lek0    时间: 2009-5-28 12:18
标题: 回复:[评论]捉贼被拘控 获释遭恐吓:店主左右为难
再次报警,要求警方以书面的形势给出解决办法。

这是种族歧视的其中一种表现.如果是白人店里发生此类事件结果就会不同.
另外,黑人齐心.一有事就上升到种族歧视. 如果中国城长期以来都饱受偷窃之苦,为什么不拿这件事当一个导火索,齐心向加大警方施加压力提高效率和警力.提高中国城治安环境.受气只能受一事,不能受一世,但是关键是华人要在利用这次机会找寻方向.埋怨没有用.
作者: yellowpeople    时间: 2009-5-28 13:30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哈哈, 看来我这个51网上笔名叫法官的还真要被一些网友当成真法官去评论案件了, 荣幸呀.

对于"邓玉娇自卫杀人后,警察不应该拘留邓玉娇"这个观点, 我表示支持.

"超市老板陈旺抓贼,证据确凿,反被控5,6项罪名之多,贼的儿子还来威胁", 本人和大家一样表示愤慨.

陈旺等人显然没有偷东西的黑人更懂得这里法律重视证据(被别人看到的证据)超过重视事实(整个事件的过程).

陈旺等人也没有了解在警察到来之前商店对小偷可以采取的合法的(加拿大司法认可的)留置措施, 在激愤下用绳子捆小偷只能给日后小偷成为什么"被害人"的证据; 还有小偷有轻微的伤, 可是陈旺等人有没有被小偷打的伤呢, 是不是小偷在逃跑中先动手攻击的陈旺等人呢? 小偷有没有带刀等武器并用来威胁陈旺等人, 使得在陈旺等人在抓小偷过程中必须911报警, 让警察尽快来.

这里对5000元以下的盗窃, 处罚不重, 次数多了, 警察肯定懒得管了. 但对涉及人身安全(即使是只破了一点)的攻击和捆绑,  是很看重的. 陈旺等人应回忆有没有被小偷攻击的情况. 小偷就是用被捆绑这一点反过来告陈旺等人.

陈旺等人应该准备一个能录音的数字相机, 当小偷的同伙或家庭来威胁时, 有人在旁边不声张的录下威胁的事, 作为对小偷不利的证据报警.

华人商户可以联合给市议员和市长写信, 要求增加该地区的警察巡逻次数, 控制上升的盗窃案犯罪, 来减少报警后的等待时间.

有空看看意大利黑手党是怎么把执法的警察诬陷成有罪, 而黑手党分子是怎么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的, 对控制愤怒情绪及时收集罪犯(象黑人小偷这样的)的证据有好处.


给的意见黑真不错.赞一个.
作者: ssax    时间: 2009-5-28 13:48
黑鬼没一个好东西,为了满足上面下面两个玩意儿,什么都干。不说请,不会说谢谢,更不会说对不起。
不管做什么事,遇到黑鬼,都要小心!!防火防盗防黑鬼。

支持店主的正义行为!!!
作者: 法官    时间: 2009-5-28 13:52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看来你是用法律来评判陈旺等人,而不是用感情。如果邓玉娇自卫杀的是黑人,而不是中共官员,你是不是会从法率的角度分析,让警察调查,取证,拘留,提出控罪,法庭审判。那时再看邓玉娇有罪还是没罪?而不是依据网民的意见,感情用事,不审不判,树为英雄。 :confused:


你应该知道中国的警察和司法部门是受党派领导的不独立的, 一个县或市有公安局长, 有法院院长, 可是还有共产党的政法委书记, 管本地的公安局长和法院院长. 在公安司法方面,共产党官员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象邓玉娇自卫杀共产党官员案, 没有独立的第三方做裁判员, 谁能保证作为裁判员的共产党官员不袒护本党的作为运动员的共产党官员(从而对民女不公)?

海内外网民的意见是给对共产党领导的不独立的公安司法部门以舆论监督的压力, 尽量防止作为裁判员的共产党官员袒护本党的作为运动员的共产党官员. 这是司法不独立国家老百姓无奈的选择.

在加拿大, 哪个政党能要求警察局长和法院法官服从其党派的领导, 搞个XX党政法委书记领导司法? 即使执政党的官员涉及犯罪, 也不会象中国那样担心执政党的官员干预警察的侦查和法官的判决.
作者: malulin    时间: 2009-5-28 14:05
标题: 关于
在加拿大,很多见义勇为是不合法的。很多鸡鸣狗盗是合法的
我也曾经开过店,碰到小偷真的是没办法,动不得,稍微抓他就反过来说你伤人,处理起来很麻烦,次数多了,自己都麻木了。
作者: macrophage    时间: 2009-5-28 14:40
请问,现在店主看见有人偷了店里的东西正往外逃,应该如何办?
作者: jobshop    时间: 2009-5-28 15:20
花钱雇保安(不是城管)
作者: 独立意志    时间: 2009-5-28 15:25
标题: Headache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9-5-28 15:30
请问,现在店主看见有人偷了店里的东西正往外逃,应该如何办?


:thinking: then :crying:
作者: rocky28    时间: 2009-5-28 16:23
标题: 小偷反抗应怎么抓?
小偷反抗应怎么抓?
作者: 桃木钉    时间: 2009-5-28 17:11
在加拿大,如果你是顺民,再小的错都会被警察拿放大镜来抓,顺民面前法律是不讲情面的。如果你是暴名,杀人放火都不会判太重,暴名的人权是得到最充分的尊重的。看看那些被杀的警察和被警察所杀的案例,你会更有体会。
法律面前的平等是名义上的,在执法当中却常常走样,而且经常是人为地故意地走样。
作者: 爱小米粥的包子    时间: 2009-5-28 18:57
这么多回帖的竟然都在大谈种族歧视,可见,加拿大华人确实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店主和其他两个华人,确实触犯了法律。不知道有没有学过business law 的,那里有专门的章节对这种案例的讲述。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09-5-28 19:44
标题: 回复: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告警察,电台,报纸,新闻记者采访暴光.问我们应该怎么办?怎么保护自己?
      


唐人街的店主们应该组织游行,华社出来牵头,最好在这个周末(赶在开庭之前),集结地点从龙城出发,目标在52分局门口。诉求是要求给与唐人街更多的警力支持和巡逻,如果警力不够,申请批准成立“唐人街互助保安团”,警方提供相应法律和格斗培训,保安团遇到紧急情况可以自卫救援。。。
作者: weichen2005    时间: 2009-5-28 19:55
找议员那,你们选了自由党,NDP 现在是要用上的时候啦。

陈国治
邹至慧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09-5-28 20:07
标题: 如果连中国城这种地方也摆不平,真的很丢人

作者: 阿亮    时间: 2009-5-28 20:37
加拿大警察在这件事情上,存在种族歧视的倾向:歧视自卫的华人!华人应该组织起来,示威抗议!!!
作者: 阿亮    时间: 2009-5-28 20:40
警匪一家,正不压邪。这在自由、民主的加拿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作者: fkcw    时间: 2009-5-28 20:47
标题: 请不要人云亦云
有人了解陈旺其人吗?他是那片一地痞流氓. 你们问问自己,你小样敢去DOWNTOWN 混吗?
他敢绑人上车,他就敢......
警察捉到他,他就说人家偷东西,威胁他. 我想问问如果没人报警,他绑人上车后会发生什么事?
作者: 阿亮    时间: 2009-5-28 20:48
这么多回帖的竟然都在大谈种族歧视,可见,加拿大华人确实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店主和其他两个华人,确实触犯了法律。不知道有没有学过business law 的,那里有专门的章节对这种案例的讲述。

你的意思是任由小偷逃跑,事后由警察去抓?西方警察的破案率又有多高?在西方国家,个人权益被侵害时,旁人、路人除了报警以外,只能袖手旁观?
作者: ewboy88    时间: 2009-5-28 20:51
加拿大的警察和公共医疗系统都是垃圾。
作者: chykk    时间: 2009-5-28 20:57
标题: 偷东西的基本上都是惯偷
我们家的店在一个比较乱的区,小偷出奇的多,刚开始抓住还报个警,给那厮锁在店里,1个小时后警察才慢悠悠地进来,我们早把小偷放了,有那时间不知道得丢多少生意。只能记住这人,下次不让这厮进来,如果他非要进来,可以报警,如果他再拿起就跑,那就是抢劫了,比小偷严重多了。
上次警察来了,也是这个意思,你可以不让他进来。
不过我的朋友还有一招,趁没人看见,用棒球棒揍了小偷一顿,小偷报警,警察来调查,他说没有的事,我不认识他。没人作证,他又把那段录像删掉了,打得又没伤筋动骨,也就作罢。看来还得以恶治恶
作者: fkcw    时间: 2009-5-28 20:59
标题: 臭名昭著的人报警,警察会来的慢一些

作者: tongqing    时间: 2009-5-28 21:25
记得以前在这里看到过一个案子是大陆技术移民夫妇开店,给一个白人女的赊了账买东西,女的一直不付钱,一次夫妇俩拦住她讨债,争执中那女的打了华人太太一耳光,先生回敬了一记耳光。女的马上报警,警察来了倒把他们两抓起来起诉了,白人女的一点事都没有。

这个案子还好是个黑人,好像他也给起诉了吧?
作者: tongqing    时间: 2009-5-28 21:34
你的意思是任由小偷逃跑,事后由警察去抓?西方警察的破案率又有多高?在西方国家,个人权益被侵害时,旁人、路人除了报警以外,只能袖手旁观?


加拿大美国的法律都规定居民有citizen arrest “民众逮捕”嫌疑犯的权利。看这里The Canadian Encyclopedia的定义:

http://www.thecanadianencycloped ... m=TCE&

Citizen's arrest originated in Medieval England when there was no police force and it was everyone's duty to assist in chasing criminals. These powers are now set out in the Criminal Code. Anyone who owns or lawfully possesses property may arrest someone found committing a crime on or in relation to that property, eg, a farmer may arrest someone stealing his tractor. Secondly, anyone may arrest a person found in the act of committing a serious (indictable) offence or escaping from the police after committing a crime. In all cases, the arrested person must be delivered immediately to a police officer.

“任何拥有合法财产的人都可以逮捕正在对他的财产犯罪和与这种犯罪有关联的人”
作者: tongqing    时间: 2009-5-28 21:39
Citizen's arrest originated in Medieval England when there was no police force and it was everyone's duty to assist in chasing criminals. These powers are now set out in the Criminal Code. Anyone who owns or lawfully possesses property may arrest someone found committing a crime on or in relation to that property, eg, a farmer may arrest someone stealing his tractor. Secondly, anyone may arrest a person found in the act of committing a serious (indictable) offence or escaping from the police after committing a crime. In all cases, the arrested person must be delivered immediately to a police officer.

“任何拥有合法财产的人都可以逮捕正在对他的财产犯罪和与这种犯罪有关联的人”


arrest逮捕不可能是只能用手吧,没有绳子当手铐,怎么逮捕?!

如果陈旺都给判了刑,你我被莫名其妙判刑的日子就不远了。。。
作者: Suntoront    时间: 2009-5-28 21:44
记得以前在这里看到过一个案子是大陆技术移民夫妇开店,给一个白人女的赊了账买东西,女的一直不付钱,一次夫妇俩拦住她讨债,争执中那女的打了华人太太一耳光,先生回敬了一记耳光。女的马上报警,警察来了倒把他们两抓起来起诉了,白人女的一点事都没有

About a month ago, police charged a Korean student but not the other student who caused the trouble and hit the Korean student first.

Don't tell me the police and the law treat everyone the same.
作者: tongqing    时间: 2009-5-28 21:52
记得以前在这里看到过一个案子是大陆技术移民夫妇开店,给一个白人女的赊了账买东西,女的一直不付钱,一次夫妇俩拦住她讨债,争执中那女的打了华人太太一耳光,先生回敬了一记耳光。女的马上报警,警察来了倒把他们两抓起来起诉了,白人女的一点事都没有

About a month ago, police charged a Korean student but not the other student who caused the trouble and hit the Korean student first.

Don't tell me the police and the law treat everyone the same.


记得有个著名的案子,有个韩国人在中区开店老被偷,抢,警察不管,他就自己找了杆枪打死了一个黑人劫匪。他在报纸上成了英雄。可是最后他被发现被在店里杀害了。 。。。唉。 没有警察主持正义,靠自己会很难。
作者: 郁闷 I N G    时间: 2009-5-28 21:52
记得以前在这里看到过一个案子是大陆技术移民夫妇开店,给一个白人女的赊了账买东西,女的一直不付钱,一次夫妇俩拦住她讨债,争执中那女的打了华人太太一耳光,先生回敬了一记耳光。女的马上报警,警察来了倒把他们两抓起来起诉了,白人女的一点事都没有

About a month ago, police charged a Korean student but not the other student who caused the trouble and hit the Korean student first.

Don't tell me the police and the law treat everyone the same.


如果赊账的是华人的话,不知被起诉的会是谁? :mad:
作者: boss321    时间: 2009-5-28 21:56
标题: 回复:回复:[评论]捉贼被拘控 获释遭恐吓:店主左右为难
这是种族歧视的其中一种表现.如果是白人店里发生此类事件结果就会不同.
另外,黑人齐心.一有事就上升到种族歧视. 如果中国城长期以来都饱受偷窃之苦,为什么不拿这件事当一个导火索,齐心向加大警方施加压力提高效率和警力.提高中国城治安环境.受气只能受一事,不能受一世,但是关键是华人要在利用这次机会找寻方向.埋怨没有用.


卧草,你小子还要提高警


力,你还没看出来:"保护


罪犯"是政府赋予警察的


神圣职责,只要罪犯不断


地犯罪,警察就不断地有


活儿干,就不会有失业的


危险了,还可以卧槽泥马


地加班创收呢。如果再增


加警力,大家一定要上缴


更多的税,而结果则必然


是犯罪更多,不信咱们走


着瞧!



最后总结出:对警察和其


它公务员只有:“草”,


"卧草泥马",“狂草泥马”,


“卧槽泥大爷勒戈壁”!


“卧槽泥大爷勒戈壁”!


“卧槽泥大爷勒戈壁”!


“卧槽泥大爷勒戈壁”!


“卧槽泥大爷勒戈壁”!
[/FONT]


[SWF=400,300]http://www.youtube.com/v/01RPek5uAJ4[/SWF]
作者: 郁闷 I N G    时间: 2009-5-28 21:58
arrest逮捕不可能是只能用手吧,没有绳子当手铐,怎么逮捕?!

如果陈旺都给判了刑,你我被莫名其妙判刑的日子就不远了。。。


同意。
作者: 郁闷 I N G    时间: 2009-5-28 21:59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评论]捉贼被拘控 获释遭恐吓:店主左右为难

作者: macrophage    时间: 2009-5-28 22:02
这么多回帖的竟然都在大谈种族歧视,可见,加拿大华人确实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店主和其他两个华人,确实触犯了法律。不知道有没有学过business law 的,那里有专门的章节对这种案例的讲述。

你可以把你的business law 的案例讲述贴出来嘛,让大家了解清楚,这种情况该怎样办?
作者: boss321    时间: 2009-5-28 22:30
这是种族歧视的其中一种表现.如果是白人店里发生此类事件结果就会不同.
另外,黑人齐心.一有事就上升到种族歧视. 如果中国城长期以来都饱受偷窃之苦,为什么不拿这件事当一个导火索,齐心向加大警方施加压力提高效率和警力.提高中国城治安环境.受气只能受一事,不能受一世,但是关键是华人要在利用这次机会找寻方向.埋怨没有用.


卧草,你小子还要提高警


力,你还没看出来:"保护


罪犯"是政府赋予警察的


神圣职责,只要罪犯不断


地犯罪,警察就不断地有


活儿干,就不会有失业的


危险了,还可以卧槽泥马


地加班创收呢。如果再增


加警力,大家一定要上缴


更多的税,而结果则必然


是犯罪更多,不信咱们走


着瞧!



最后总结出:对警察和其


它公务员只有:“草”,


"卧草泥马",“狂草泥马”,


“卧槽泥大爷勒戈壁”!


“卧槽泥大爷勒戈壁”!


“卧槽泥大爷勒戈壁”!


“卧槽泥大爷勒戈壁”!


“卧槽泥大爷勒戈壁”!
[/FONT]


[SWF=400,300]http://www.youtube.com/v/01RPek5uAJ4[/SWF]
作者: zhang    时间: 2009-5-28 22:55
标题: 回复:回复:捉贼被拘控 获释遭恐吓:店主左右为难
只对了一半。中国人太自私,尤其是所谓的侨领们,没事给这警察总长发钱,那个发勋章。
并没有维护华社的利益。

其他,少数裔社区犹太人,黑人,尤其印度希克人在维权方面屡屡成功。


而且华裔警察还对店家的人“冷言冷语“,都什麻玩意儿。
作者: 丽那    时间: 2009-5-28 23:32
标题: 团结就是力量!我支持你~~~
现在我们华人要团结起来了!为华人为中国人出一份力~~~~~
作者: jimmy3742    时间: 2009-5-28 23:49
越来越差啊
作者: ewboy88    时间: 2009-5-29 00:20
要团结。鄙视老鼠屎。
作者: 且听枫吟    时间: 2009-5-29 00:39
标题: 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QUOTE="doggy"]
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QUOTE我不是法官网友,但这件事充分表明了加拿大的伟大,而且是中国大陆正在走的方向.这类店主即使在中国大陆也是不得人心的,中国的一些超市扣押嫌疑人,在中国也是被中国法律不允许的,垃圾们来了加拿大咋连起码的道理都不懂啦,更垃圾了,你们这些想法在当今中国都是为人所不齿的,越活越抽搐啦.
作者: 且听枫吟    时间: 2009-5-29 00:44
标题: 回复:捉贼被拘控 获释遭恐吓:店主左右为难
[QUOTE="虚无缥缈"]
捉贼被拘控 获释遭恐吓:店主左右为难

主要还是歧视中国人!
[/QUOTE中国人混得连黑人都不如啦,这国家白崛起了.
作者: 且听枫吟    时间: 2009-5-29 01:05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QUOTE="法官"]
回复: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哈哈, 看来我这个51网上笔名叫法官的还真要被一些网友当成真法官去评论案件了, 荣幸呀.

对于"邓玉娇自卫杀人后,警察不应该拘留邓玉娇"这个观点, 我表示支持.

"超市老板陈旺抓贼,证据确凿,反被控5,6项罪名之多,贼的儿子还来威胁", 本人和大家一样表示愤慨.

陈旺等人显然没有偷东西的黑人更懂得这里法律重视证据(被别人看到的证据)超过重视事实(整个事件的过程).

陈旺等人也没有了解在警察到来之前商店对小偷可以采取的合法的(加拿大司法认可的)留置措施, 在激愤下用绳子捆小偷只能给日后小偷成为什么"被害人"的证据; 还有小偷有轻微的伤, 可是陈旺等人有没有被小偷打的伤呢, 是不是小偷在逃跑中先动手攻击的陈旺等人呢? 小偷有没有带刀等武器并用来威胁陈旺等人, 使得在陈旺等人在抓小偷过程中必须911报警, 让警察尽快来.

这里对5000元以下的盗窃, 处罚不重, 次数多了, 警察肯定懒得管了. 但对涉及人身安全(即使是只破了一点)的攻击和捆绑,  是很看重的. 陈旺等人应回忆有没有被小偷攻击的情况. 小偷就是用被捆绑这一点反过来告陈旺等人.

陈旺等人应该准备一个能录音的数字相机, 当小偷的同伙或家庭来威胁时, 有人在旁边不声张的录下威胁的事, 作为对小偷不利的证据报警.

华人商户可以联合给市议员和市长写信, 要求增加该地区的警察巡逻次数, 控制上升的盗窃案犯罪, 来减少报警后的等待时间.

有空看看意大利黑手党是怎么把执法的警察诬陷成有罪, 而黑手党分子是怎么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的, 对控制愤怒情绪及时收集罪犯(象黑人小偷这样的)的证据有好处.
[/QUOTE说到点子上了,不愧是法官,但我不愤怒,这是店主咎由自取,人身自由比区区几十元财物显而易见更重要,这是加拿大的伟大之处,也是中国大陆正在走的方向,即使在中国大陆店主的这类做法也是违法和不得人心的,就像中国有些超市扣押捆绑嫌疑人也一样被中国警察所禁止的.垃圾们来了加拿大连中国底层老百姓都不如啦.奉劝店主莫忘了,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这句中国古训,话不中听,可是为了同胞好.
作者: 且听枫吟    时间: 2009-5-29 01:24
这么多回帖的竟然都在大谈种族歧视,可见,加拿大华人确实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店主和其他两个华人,确实触犯了法律。不知道有没有学过business law 的,那里有专门的章节对这种案例的讲述。
说得对,总算有个写中文的人让人敬佩.那些中国大陆人除了比谁都更歧视黑人外,就是自己被别人歧视,他她们在大陆起就已经不会平视了,瞧那幅熊样和德性,还以为自己在世界上最受欢迎呢.
作者: ewboy88    时间: 2009-5-29 01:39
老鼠屎还不够多。
作者: 且听枫吟    时间: 2009-5-29 01:42
记得以前在这里看到过一个案子是大陆技术移民夫妇开店,给一个白人女的赊了账买东西,女的一直不付钱,一次夫妇俩拦住她讨债,争执中那女的打了华人太太一耳光,先生回敬了一记耳光。女的马上报警,警察来了倒把他们两抓起来起诉了,白人女的一点事都没有。

这个案子还好是个黑人,好像他也给起诉了吧?
李伟光也一点事也没有,关键要有证据.我有个朋友最近让一个白人吃了大苦头,当然他是华人,但他是先动手的,那个白人被痛殴一顿,但他没有证据,打了白打,华人做事要高明,别犯傻.
作者: ranran2    时间: 2009-5-29 06:49
标题: 回复:加拿大=大家拿=拿大家
小偷偷花是大家拿,警察花纳税人钱是拿大家,店主抓贼被控才是加拿大.
:smile: Funny
作者: 阿亮    时间: 2009-5-29 08:16
Citizen's arrest originated in Medieval England when there was no police force and it was everyone's duty to assist in chasing criminals. These powers are now set out in the Criminal Code. Anyone who owns or lawfully possesses property may arrest someone found committing a crime on or in relation to that property, eg, a farmer may arrest someone stealing his tractor. Secondly, anyone may arrest a person found in the act of committing a serious (indictable) offence or escaping from the police after committing a crime. In all cases, the arrested person must be delivered immediately to a police officer.

“任何拥有合法财产的人都可以逮捕正在对他的财产犯罪和与这种犯罪有关联的人”

民众的逮捕形式又是什么?警察有手铐,但一般人家里不会预备手铐,而绳子却是常用之物。警察对华人老板的处理与这条法律却是自相矛盾的。
作者: fkcw    时间: 2009-5-31 23:03
请陈旺公布出庭日期.

也请被陈旺这个土霸骗过,搞过的人届时出庭, 或直接去警方报案.

让警方多掌握这个人的过往累积.

世上的人们啊, 你们怎么那么喜欢道听途说? 那么喜欢就事论事?

YOU ARE BORED.
作者: GPS1    时间: 2009-6-2 08:06
矫枉过正。
作者: francf    时间: 2009-6-11 20:05
李伟光也一点事也没有,关键要有证据.我有个朋友最近让一个白人吃了大苦头,当然他是华人,但他是先动手的,那个白人被痛殴一顿,但他没有证据,打了白打,华人做事要高明,别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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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事情,根本无可比性,李伟光系精神病患者,你觉得他无事很伤你的民主人权之心,你可以代表公诉方再起诉他.

看看有无人睬你?

GO TO HELL
作者: francf    时间: 2009-6-11 20:05
李伟光也一点事也没有,关键要有证据.我有个朋友最近让一个白人吃了大苦头,当然他是华人,但他是先动手的,那个白人被痛殴一顿,但他没有证据,打了白打,华人做事要高明,别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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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事情,根本无可比性,李伟光系精神病患者,你觉得他无事,判决很伤害你的民主人权之心,你可以代表公诉方再起诉他.

看看有无人睬你?

GO TO H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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