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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打印本页]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09-5-27 14:21
标题: [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到医院通知我们可以将嫌犯领走时,我们将邓玉娇转到看守所,并尽快准备材料,这时候那两个姓夏的律师来了,这两人很能搞事,首先,去看守所看过嫌犯后,出来痛哭流涕,悲痛欲绝,说邓玉娇曾被“性侵”,并说要取证邓当时的衣服,这让我们很震惊,因为这与我们之前的侦查完全不一样,上级指示我们再次审讯嫌犯,传唤证人,并到邓家取当时的衣物。结果嫌犯否认了“性侵”的说法,证人维持原来的证供。而到邓家,邓母已经洗了当时的衣服。知道是谁叫她洗的吗?我们对她的询问得知,是两夏叫她洗的,。。。

说句实话,看了不少报道,但我比较相信这个,和另一篇邓的自述。现在比较客观看待此事了。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件。

邓是值得同情的,但看了这篇文章,就很清楚这件事是怎样被利用,作假和激化以至于发展成网络群体事件。这两个律师一定会被判刑。也许能讨一个政治迫害的原因到美国去。呵呵
作者: 法官    时间: 2009-5-27 14:35
标题: 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说句实话,看了不少报道,但我比较相信这个,和另一篇邓的自述。现在比较客观看待此事了。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件。

邓是值得同情的,但看了这篇文章,就很清楚这件事是怎样被利用,作假和激化以至于发展成网络群体事件。这两个律师一定会被判刑。也许能讨一个政治迫害的原因到美国去。呵呵


还搞什么"自称公安发贴", 怎么验证这个所谓的"公安"的身份? 明天哪个人上网 "自称共产党员总书记胡锦涛发贴"说什么事, 就真的是共产党员总书记表达的意思了?
作者: its ok    时间: 2009-5-27 14:42
标题: 干脆说猪也会发帖好了

作者: 杏儿    时间: 2009-5-27 14:45
本案定性故意杀人就是错误,邓玉茭为什么要杀人?一个故意杀人是有目的,预谋的,在被迫的情况下自卫,误伤对方没有错.如果定过失杀人或防卫过当或许还有点道理,至于神经病一说哪是后话.本案与强奸与否没有太多的直接关系,实施强奸或侮辱妇女都可以防卫,在几个男人的情况下用刀防卫正当,致他人受伤而死,不一定有错.如果有所有的战士只要杀人了都是犯罪吗?
作者: windfree    时间: 2009-5-27 15:47
一个弱女子杀人搞得地球人都操心,
反映了对当地司法系统明显的不信任。
这又是谁的过错呢?
作者: 饮水思源    时间: 2009-5-27 15:50
标题: 假公安,
真幼稚!
作者: 自亚西亚的狼    时间: 2009-5-27 15:59
[IFRAME]http://[/IFRAME] 法学家萧瀚先生一直关注邓玉娇案,他强烈建议政府以后省得丢人现眼。虽然政府撒谎大家早已习惯,但你们撒谎的时候至少要敬业一点,要撒得像那么回事儿,别给我们一眼看穿,不然我们会觉得智商受辱——你们也太不把我们当回事儿了吧,把骗上头的东东拿来糊弄我们,难道我们的脑子跟你们上级一样不好使?这么敷衍了事实在太过分了,2600年前孔子就曾经说过:“是可忍,孰不可忍。”说的就你们!
作者: iku    时间: 2009-5-27 16:04
标题: 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说句实话,看了不少报道,但我比较相信这个,和另一篇邓的自述。现在比较客观看待此事了。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件。

邓是值得同情的,但看了这篇文章,就很清楚这件事是怎样被利用,作假和激化以至于发展成网络群体事件。这两个律师一定会被判刑。也许能讨一个政治迫害的原因到美国去。呵呵


你信这个人的话?反正我是一点都不信!邓贵大到水疗房去打一个女子干什么?不想得到特殊服务,他们去打一个女的干什么?是特殊服务没得到!淫官该杀!!!!!!!!!!!!!!!1
作者: hellowj    时间: 2009-5-27 16:39
标题: 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说句实话,看了不少报道,但我比较相信这个,


因为这个是为党妈辩护的        
作者: 我的关注    时间: 2009-5-27 16:57
本案定性故意杀人就是错误,邓玉茭为什么要杀人?一个故意杀人是有目的,预谋的,在被迫的情况下自卫,误伤对方没有错.如果定过失杀人或防卫过当或许还有点道理,至于神经病一说哪是后话.本案与强奸与否没有太多的直接关系,实施强奸或侮辱妇女都可以防卫,在几个男人的情况下用刀防卫正当,致他人受伤而死,不一定有错.如果有所有的战士只要杀人了都是犯罪吗?


是这个意思。故意杀人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把邓当作精神病人处理也是不妥当的,受到刺激而反抗的当事人需要的是精神疏导。

还有如果真的是公安局内部的人违反纪律透露消息,为什么在记者提问的时候,那个公安局长不能直接说出来? 老是暗箱操作,避重就轻,甚至想蒙混过关,小道消息就会到处传,真的假的? 反正民众是越来越不相信这个政府。
作者: 扫描仪    时间: 2009-5-27 17:07
标题: 回复: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还搞什么"自称公安发贴", 怎么验证这个所谓的"公安"的身份? 明天哪个人上网 "自称共产党员总书记胡锦涛发贴"说什么事, 就真的是共产党员总书记表达的意思了?

不要计较别人的用名,先看文章后再做分析。现在大家都是在听着、在看着呢。。。
作者: 哪有什么笔名    时间: 2009-5-27 18:11
标题: 假的
想借此进一步激起民愤。用心可以理解,但文章写得并不怎么样。事件本身就足以激起民愤了。

我对本案的建议是:

邓贵大 - 碎尸,JJ喂狗。

黄德智 - 留条狗命,割下JJ焙干捣碎,令其自己以洗澡水冲服。

其他涉案官员及商贾 - 参照黄德智法。

欢迎不同意见。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09-5-27 18:22
标题: 回复: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你信这个人的话?反正我是一点都不信!邓贵大到水疗房去打一个女子干什么?不想得到特殊服务,他们去打一个女的干什么?是特殊服务没得到!淫官该杀!!!!!!!!!!!!!!!1

你到底看完这篇文章没有?这个公安有否认邓贵大先打人吗?他不同情邓玉娇吗?我说了,我也同情邓玉娇。但她杀了邓贵大怎么说也是个过当防卫。具体会是怎样的判决我们谁也不能下结论。如果她真有精神疾病,倒给了她无罪的机会。

但是,这整件事的主要问题在于,就如这个公安说的,已经被上升到政治层面了,已经被人利用。自己看看51论坛里的帖子吧,我也不多说了。看得出这里不少人巴不得中国再来一次群体事件。故意扩大事端,兴风作浪的人最可恶!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09-5-27 18:24
标题: 回复: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还搞什么"自称公安发贴", 怎么验证这个所谓的"公安"的身份? 明天哪个人上网 "自称共产党员总书记胡锦涛发贴"说什么事, 就真的是共产党员总书记表达的意思了?

咦?你不是法官吗?怎么说出这样外行的话?
作者: peter444    时间: 2009-5-27 18:25
这帮中共淫官遭报的时候,你就跟着它们一块儿下地狱

你以为人都傻,不会自己分析啊,还在这里放迷雾弹
作者: 三王米青卫他爹    时间: 2009-5-27 18:58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你到底看完这篇文章没有?这个公安有否认邓贵大先打人吗?他不同情邓玉娇吗?我说了,我也同情邓玉娇。但她杀了邓贵大怎么说也是个过当防卫。具体会是怎样的判决我们谁也不能下结论。如果她真有精神疾病,倒给了她无罪的机会。

但是,这整件事的主要问题在于,就如这个公安说的,已经被上升到政治层面了,已经被人利用。自己看看51论坛里的帖子吧,我也不多说了。看得出这里不少人巴不得中国再来一次群体事件。故意扩大事端,兴风作浪的人最可恶!

我想被人利用。谁来利用我?不过利用我的理由得让我相信
作者: jerry1970    时间: 2009-5-27 19:01
标题: 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说句实话,看了不少报道,但我比较相信这个,和另一篇邓的自述。现在比较客观看待此事了。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件。

邓是值得同情的,但看了这篇文章,就很清楚这件事是怎样被利用,作假和激化以至于发展成网络群体事件。这两个律师一定会被判刑。也许能讨一个政治迫害的原因到美国去。呵呵


耗子同志,别不好意思,我帮你把话说完吧:

邓贵大 追认为革命烈士, 举行国葬
邓玉娇 性侵犯杀人,从严处罚
两律师 反革命煽动罪,乱棍打死
网上邓玉娇的支持者 定性为网络暴民,抓一个杀一个
耗子 革命立场坚定,赏金5毛,并赐过街不被喊打
作者: jerry1970    时间: 2009-5-27 19:08
楼上的那个猫,别用这种眼神看着耗子同志,怪吓人的。
作者: 扫描仪    时间: 2009-5-27 21:11
标题: 回复: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耗子同志,别不好意思,我帮你把话说完吧:

邓贵大 追认为革命烈士, 举行国葬
邓玉娇 性侵犯杀人,从严处罚
两律师 反革命煽动罪,乱棍打死
网上邓玉娇的支持者 定性为网络暴民,抓一个杀一个
耗子 革命立场坚定,赏金5毛,并赐过街不被喊打

你这就是极端的做法,起码不是在理性地讨论问题。
作者: 三王米青卫他爹    时间: 2009-5-27 21:13
楼上的那个猫,别用这种眼神看着耗子同志,怪吓人的。

我是爹,然后才是猫
作者: weichen2005    时间: 2009-5-27 21:16
邓母已经洗了当时的衣服。知道是谁叫她洗的吗?我们对她的询问得知,是两夏叫她洗的,之前没洗是因为衣服带回家就一直放在一边,心里挂着女儿的案子,就没注意,衣服虽然洗了,却是完好无损的,我们还是带回做了证物。


洗了的衣服还继续做证物。现在大陆公安不是一般的牛啊。
作者: wq51158    时间: 2009-5-27 21:52
你以为人都傻,不会自己分析啊,还在这里放迷雾弹
作者: jim so    时间: 2009-5-28 08:49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评论]自称公安发贴:不要再为邓玉娇案争吵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到底看完这篇文章没有?这个公安有否认邓贵大先打人吗?他不同情邓玉娇吗?我说了,我也同情邓玉娇。但她杀了邓贵大怎么说也是个过当防卫。具体会是怎样的判决我们谁也不能下结论。如果她真有精神疾病,倒给了她无罪的机会。

但是,这整件事的主要问题在于,就如这个公安说的,已经被上升到政治层面了,已经被人利用。自己看看51论坛里的帖子吧,我也不多说了。看得出这里不少人巴不得中国再来一次群体事件。故意扩大事端,兴风作浪的人最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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