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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13征文选: 海外华人可不可以爱中国? [打印本页]

作者: xun    时间: 2009-2-23 09:33
标题: [评论]413征文选: 海外华人可不可以爱中国?
1:爱国主义是无赖最后的避难所。——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 )
2:爱国主义就是积极地为了微不足道的原因杀人并被杀。——勃特兰•罗素
3:除非你把爱国主义从人类中驱逐出去,否则你将永远不会拥有一个宁静的世界。爱国主义是一种有害的、精神错乱的白痴形式。爱国主义就是让你确信这个国家比所有其他的国家都要出色,只因为你生在这里。——乔治•肖伯纳  
4:爱国主义:一堆随时可以被任何野心家所点燃,去照亮他的名字的易燃垃圾。——安卜罗斯•皮尔斯
5:要让我们爱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国家应该可爱才行。——爱德蒙•柏克
6:真正的爱国主义不排斥对于其他人的爱国主义的理解。——伊丽莎白女王二世
7: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托马斯.杰弗逊
8:有这么一群人,在日本叫法西斯,在德国叫纳粹,在中国叫爱国者! ——王朔说
9:爱国者的责任就是保护国家不受政府侵犯。——托马斯•潘恩
10:对祖国来说,没有比一切都满意的爱国者更可怕的敌人了。——涅克拉索夫
11: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胡适
12:人权才是一个国家最大的面子。……一个政权如果关起门来都不能维护自己本国普通公民的权利,它有什么资格在国际舞台上维护这个国家的权利,它的合法性就会遭到质疑。——张思之
13:恶国家甚于无国家;……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陈独秀
14: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就又散发出臭味来。——列宁
作者: 新租    时间: 2009-2-23 09:44
标题: 废话
这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
而是怎么爱的问题,
我决定现在不干扰爱国华侨爱国了。
作者: 一粒散沙    时间: 2009-2-23 09:58
当然可以爱,问题是怎么才是爱中国。其实碍国华侨们想说的是,“海外华人可不可以爱中国政府”,说得太明白了,当然会惹人笑。
作者: 我党黨员    时间: 2009-2-23 09:59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金湖    时间: 2009-2-23 10:15
过去的中国是帝国,国是皇帝的家,爱国就是忠君。如今的中国是党国,是党天下,爱国就是拥共。想爱国的人,“爱”之前应先想清楚。一个连其公民想保留祖籍国国籍权利都要剥夺的政府,这样的国家值得去爱吗?

我爱加国,因为加国并没有因为我想入加籍,而迫使我放弃原国籍。我不想放弃祖籍国国籍,但中国政府却要强行取消我的中国国籍,这样的国家你还能爱得起来吗?

在国内,一个人即使犯了叛国罪也不会被开除国籍,但海外华人却仅仅因为入乡随俗想入所住国国籍就被无理剥夺祖籍国国籍,在中国政府眼里,海外华人连国内的杀人犯,卖国贼都不如,如果这样的国家还要爱,那么恐怕应该去检查一下自己的智商了!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09-2-23 10:21
我热爱祖国,但说句实话,这样的征文命题很幼稚!
作者: 法官    时间: 2009-2-23 10:29
过去的中国是帝国,国是皇帝的家,爱国就是忠君。如今的中国是党国,是党天下,爱国就是拥共。想爱国的人,“爱”之前应先想清楚。一个连其公民想保留祖籍国国籍权利都要剥夺的政府,这样的国家值得去爱吗?

我爱加国,因为加国并没有因为我想入加籍,而迫使我放弃原国籍。我不想放弃祖籍国国籍,但中国政府却要强行取消我的中国国籍,这样的国家你还能爱得起来吗?


很多入了外籍的华人有同样的想法, 需要海外华人造声势的时候, 就有与领事馆关系密切的"侨领"出面动员华人出来. 事情结束了, 海外华人的利用价值暂住下降了, 中国政府就回归本性了, 给海外华人来一招武力拦截, "不注销户口不准出境", 未免太歹毒了(指中国政府, 不是中国人民).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09-2-23 10:36
过去的中国是帝国,国是皇帝的家,爱国就是忠君。如今的中国是党国,是党天下,爱国就是拥共。想爱国的人,“爱”之前应先想清楚。一个连其公民想保留祖籍国国籍权利都要剥夺的政府,这样的国家值得去爱吗?

我爱加国,因为加国并没有因为我想入加籍,而迫使我放弃原国籍。我不想放弃祖籍国国籍,但中国政府却要强行取消我的中国国籍,这样的国家你还能爱得起来吗?

在国内,一个人即使犯了叛国罪也不会被开除国籍,但海外华人却仅仅因为入入乡随俗想入所住国国籍就被无理剥夺祖籍国国籍,在中国政府眼里,海外华人连国内的杀人犯,卖国贼都不如,如果这样的国家还要爱,那么恐怕应该去检查一下自己的智商了!

你有点强盗逻辑了吧,各国家有自己的法律法规。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这也是你出国的时候早就知道的,你入加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谁也没有强行取消你的国籍。是你自己自愿如此。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有很多实际原因,你可以好好再去了解一下。对我自己来说,我也希望中国承认双重国籍,但至少现在还没有这样的法律,我们也必须遵守。你还把入所住国国籍叫做入乡随俗,可笑!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09-2-23 10:46
很多入了外籍的华人有同样的想法, 需要海外华人造声势的时候, 就有与领事馆关系密切的"侨领"出面动员华人出来. 事情结束了, 海外华人的利用价值暂住下降了, 中国政府就回归本性了, 给海外华人来一招武力拦截, "不注销户口不准出境", 未免太歹毒了(指中国政府, 不是中国人民).

我的看法是,国籍是类似行政管理的范畴。而爱祖国是属于思想范畴。一个人可以入了加国国籍,但依然爱祖国。不知道为何要拿国籍问题和爱国问题混在一起谈,还有什么利用价值的问题?

依照中国法律,入加国国籍就是自动放弃中国国籍。出来的时候和入籍的时候大家都应该很清楚的。没有人强迫。
作者: 法官    时间: 2009-2-23 10:48
至少在中国政府停止对海外华人的武力拦截, "不注销户口不准出境"前, 我不会支持"侨领"或社团组织的什么力挺中国政府的活动.

"不注销户口不准出境"在海外大陆移民看来, 本身就是影响"中加关系"的大事, 可是搞"中加关系"的"侨领"或社团组织为什么能视而不见呢? 我也会用我的选票对不关心这件事而瞎吹什么"搞好中加关系"的华人洋人们说"不"!
作者: 为什么呢    时间: 2009-2-23 10:52
标题: 我爱中国, 过去, 现在, 将来, 永远!!!
是的, 我爱中国, 过去, 现在, 将来, 永远!!!
但我北不爱中共及当今的中国政府.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09-2-23 10:56
至少在中国政府停止对海外华人的武力拦截, "不注销户口不准出境"前, 我不会支持"侨领"或社团组织的什么力挺中国政府的活动.

"不注销户口不准出境"在海外大陆移民看来, 本身就是影响"中加关系"的大事, 可是搞"中加关系"的"侨领"或社团组织为什么能视而不见呢? 我也会用我的选票对不关心这件事而瞎吹什么"搞好中加关系"的华人洋人们说"不"!

户口是中国政府用来管理在中国居住的居民的方法,我同样认为非常愚蠢的方法,有迹象表明这个办法会被慢慢取消,但现在还得用。注销的原因是因为不在中国居住了,并不等于你不是中国国籍。是在你入加籍的时候,中国国籍才被自动取消的。这个你应该清楚。

另外,就我认识的一些朋友,移民出来的时候并没有注销户口。其实,很都移民朋友无非是想借中国人口管理比较混乱。有时户口能起到身份证的作用,所以想以后就算入了加籍,回国后能继续用户口本办些中国公民的事。
作者: brainless    时间: 2009-2-23 11:13
标题: 中国大陆并不是人民的祖国,是共产黑党的祖国!!!
真正的共党分子,是在争分夺秒地挖空我们的家园!!!

无知、愚昧、被洗脑过的人民百姓,在傻乎乎地爱国!!!
作者: 五行学    时间: 2009-2-23 11:17
标题: Canada is a free country
Yes, you can!
Canada is a free country, by law, you may do whatever you want to do.
作者: 金湖    时间: 2009-2-23 12:11
你有点强盗逻辑了吧,各国家有自己的法律法规。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这也是你出国的时候早就知道的,你入加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谁也没有强行取消你的国籍。是你自己自愿如此。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有很多实际原因,你可以好好再去了解一下。对我自己来说,我也希望中国承认双重国籍,但至少现在还没有这样的法律,我们也必须遵守。你还把入所住国国籍叫做入乡随俗,可笑!


你搞懂什么叫“承认双重国籍”了吗?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实行双重国籍,包括加拿大在内。所谓‘承认双重国籍”指的只是你在加入所住国国籍时,该国政府不要求你放弃原籍国国籍,并非该国承认你的原籍国国籍。你不入加籍可以在加国长期居留凭的是加国给你的长期居留签证,而不是你的中国国籍。你可以试试,没有枫叶卡,没有加国签证,只凭中国护照你可不可以自由进出加国?

加国政府不要求到加国的合法移民放弃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道情怀,而不是什么“承认双重国籍”!事实上,如果加国政府要求移民放弃原住国国籍话,比原籍国取消移民的国籍还更有理由。因为是否移民海外及是否继续居留在移住国,你是有选择权的。而象中国政府那样,剥夺你的中国国籍是根本不考虑你的意愿的。是否允许移民保留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权意识,根本就不是什么法律意义上的“承认双重国籍”,你连这一点基本知识都没有,令人奇怪。

入籍美国的外国移民美国政府也并不要求他们放弃原籍国国籍;同样,已入外国籍的美国人美国政府也不会取消他们的美国国籍。没有人说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但美国同加拿大在对待移民原国籍的问题上体现的是同样的人道情怀。在国籍问题上,大部分的发达国家,实行的是美、加这样的政策和法律。

保留原住国国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任何政府无权剥夺,剥夺这项民权本身就是非法的!中国在制定这项法律时是否经过合法的程序?当然,如果你认为中共政治局那几个人自己定了就算合法的话,那也是你的自由。但我想大多数国人怕不会同意你的看法。

“你入加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谁也没有强行取消你的国籍。是你自己自愿如此。”--你老兄的智商实在让人难以恭维!让不让我入加籍,那是加国政府的事,放不放弃中国国籍,这是我自己的事,中国政府凭什么可以“自动取消”我的中国国籍呢?放不放弃中国国籍我有选择吗?当然,如果你非要认为被强奸也是性爱,那是你的自由。

你定居到一个新的国家,加入这个国家的国籍,既享受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承担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把这叫做“入乡随俗”有何可笑?

所谓强盗与良善,野蛮与文明的根本差别就在于是否尊重人的意愿。强盗在打劫你的时候会问你乐意不乐意?你把尊重他人意愿,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叫做“强盗逻辑”,那么请问,你的“文明逻辑”是什么?
作者: lotuss    时间: 2009-2-23 12:21
1980年9月10日通过的国籍法,规定,入外国国籍,即自动失去中国国籍。这是强制。因为,绝大多数入外国籍的人是不愿放弃中国国籍的。这条法律使人不得不在入外国国籍和失去中国国籍之间选择。
不能说入外国籍的人是‘自愿放弃中国国籍‘,他们并不自愿,只能说他们明知国籍法规定只能选一个国籍,在中国籍和外国籍之间选了外国籍。失去了中国籍。
比方说,你规定小孩在菜和肉之间只能选一个,孩子选了吃菜,你不能因此就说,小孩是不愿吃肉。
而应该讨论规定的合理性。规定是可以改的。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09-2-23 12:26
标题: “自愿放弃”应改为“选择放弃”
1980年9月10日通过的国籍法,规定,入外国国籍,即自动失去中国国籍。这是强制。因为,绝大多数入外国籍的人是不愿放弃中国国籍的。这条法律使人不得不在入外国国籍和失去中国国籍之间选择。
不能说入外国籍的人是‘自愿放弃中国国籍‘,他们并不自愿,只能说他们明知国籍法规定只能选一个国籍,在中国籍和外国籍之间选了外国籍。失去了中国籍。
比方说,你规定小孩在菜和肉之间只能选一个,孩子选了吃菜,你不能因此就说,小孩是不愿吃肉。
而应该讨论规定的合理性。规定是可以改的。


你规定小孩在菜和肉之间只能选一个,孩子选了吃菜,你不能因此就说,小孩是不愿吃肉。-- 凭啥规定只能选一个?
作者: 一粒散沙    时间: 2009-2-23 12:30
标题: 有些事情你应该知道,即使你不想、不能做什么
曾金燕:软禁!软禁!
莫之许 @ 2009-2-23 14:55 评论(13) 推荐(293)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我唯有以我手中的键盘,平息我内心的悲愤。
   
    自07年2月高耀洁老师去美国时在京一聚,一直不得机会相见。胡佳被抓后,相见更是困难。每次通电话,高老师都哭,也只有在电邮里写些家常事。
   
    此次受希拉里女士相邀来京见面,高老师特意提前抵京,见一见胡佳母亲及从未见面的宝宝。我与胡佳的相识相知,高老师是见证人,我们结婚生孩子,高老师也是时时敦促,功劳第一。高老师总说宝宝是河南宝宝,要把宝宝带回河南去,让我也跟着去河南,少在北京受苦。
   
    因挂念后辈,昨晚高老师住在一朋友家,已经计划好今天早上一早我接了高老师送她回宾馆,然后由另外一个朋友陪同老人。结果我刚下楼,王海旺等至少六名国保围住我,还有黑色的车蓄势待发。王海旺声称得了上级的命令,不让我外出,还称拿了人家的钱,吃了人家的饭,就得听人家的话,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当条狗也无所谓,让我有事直接和北京市国保通电话。
   
    我和北京市国保的一个国保通电话,对方说要找我谈话,但是今天不让我外出这事不归他管,他要谈的是别的事情,并说“不让出去就在家待着呗”。难道所有这一切,可以割裂开来谈论吗?除非他们人格分裂。我拒绝了他的谈话要求。
   
    国保王海旺用他那痞子气的腔调对我说:得了吧,快进去!!!像粗暴的牧羊人把绵羊赶进羊圈——这个比喻很诡异,我当时生气得不得了,甚至发出悲愤的诅咒。但是我还是深呼吸,再深呼吸,给朋友打电话,让她马上打车送高老师回宾馆。然后又深呼吸,进入家,笑着给宝宝喂饭。
   
    我活着已经成为某些人的负担,我的被非法软禁,更是这个和谐社会最直白讽刺。
作者: 拉非克    时间: 2009-2-23 13:38
理解政府立法的多方考量,政府政策的制定只能依据本国国民利益,华侨利益毕竟还是少数,仅是政策又不是真理有什么好辩的呢?
作为个体的而生活在加国的我们完全有选择不入籍的自由,加国没逼你一定入籍才能自由生活在这片土地。

还有,出来的年轻人怎么还那么重冷战思维?都什么年代了,把中国跟GCD联系的这么紧密,假想一个敌人来恨!仇恨太多是会伤自己的。
作者: ieuroiewu    时间: 2009-2-23 13:43
你搞懂什么叫“承认双重国籍”了吗?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实行双重国籍,包括加拿大在内。所谓‘承认双重国籍”指的只是你在加入所住国国籍时,该国政府不要求你放弃原籍国国籍,并非该国承认你的原籍国国籍。你不入加籍可以在加国长期居留凭的是加国给你的长期居留签证,而不是你的中国国籍。你可以试试,没有枫叶卡,没有加国签证,只凭中国护照你可不可以自由进出加国?

加国政府不要求到加国的合法移民放弃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道情怀,而不是什么“承认双重国籍”!事实上,如果加国政府要求移民放弃原住国国籍话,比原籍国取消移民的国籍还更有理由。因为是否移民海外及是否继续居留在移住国,你是有选择权的。而象中国政府那样,剥夺你的中国国籍是根本不考虑你的意愿的。是否允许移民保留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权意识,根本就不是什么法律意义上的“承认双重国籍”,你连这一点基本知识都没有,令人奇怪。

入籍美国的外国移民美国政府也并不要求他们放弃原籍国国籍;同样,已入外国籍的美国人美国政府也不会取消他们的美国国籍。没有人说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但美国同加拿大在对待移民原国籍的问题上体现的是同样的人道情怀。在国籍问题上,大部分的发达国家,实行的是美、加这样的政策和法律。

保留原住国国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任何政府无权剥夺,剥夺这项民权本身就是非法的!中国在制定这项法律时是否经过合法的程序?当然,如果你认为中共政治局那几个人自己定了就算合法的话,那也是你的自由。但我想大多数国人怕不会同意你的看法。

“你入加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谁也没有强行取消你的国籍。是你自己自愿如此。”--你老兄的智商实在让人难以恭维!让不让我入加籍,那是加国政府的事,放不放弃中国国籍,这是我自己的事,中国政府凭什么可以“自动取消”我的中国国籍呢?放不放弃中国国籍我有选择吗?当然,如果你非要认为被强奸也是性爱,那是你的自由。

你定居到一个新的国家,加入这个国家的国籍,既享受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承担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把这叫做“入乡随俗”有何可笑?

所谓强盗与良善,野蛮与文明的根本差别就在于是否尊重人的意愿。强盗在打劫你的时候会问你乐意不乐意?你把尊重他人意愿,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叫做“强盗逻辑”,那么请问,你的“文明逻辑”是什么?


我到想知道你搞懂“加拿大的承认双重国籍”的有关法律没有?不懂的话研究研究相关的法律再发飙!
赞同上一些说法,既然中国政府都华人不放心,以后咱就不参与这些“爱中国的事宜”!
作者: 土狼之屯    时间: 2009-2-23 13:48
赞成!既然爱国就应遵守和理解国家的法律,中国不支持双重国籍是法律的一条,每个人都应该遵守。



我的看法是,国籍是类似行政管理的范畴。而爱祖国是属于思想范畴。一个人可以入了加国国籍,但依然爱祖国。不知道为何要拿国籍问题和爱国问题混在一起谈,还有什么利用价值的问题?

依照中国法律,入加国国籍就是自动放弃中国国籍。出来的时候和入籍的时候大家都应该很清楚的。没有人强迫。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09-2-23 14:05
你搞懂什么叫“承认双重国籍”了吗?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实行双重国籍,包括加拿大在内。所谓‘承认双重国籍”指的只是你在加入所住国国籍时,该国政府不要求你放弃原籍国国籍,并非该国承认你的原籍国国籍。你不入加籍可以在加国长期居留凭的是加国给你的长期居留签证,而不是你的中国国籍。你可以试试,没有枫叶卡,没有加国签证,只凭中国护照你可不可以自由进出加国?

加国政府不要求到加国的合法移民放弃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道情怀,而不是什么“承认双重国籍”!事实上,如果加国政府要求移民放弃原住国国籍话,比原籍国取消移民的国籍还更有理由。因为是否移民海外及是否继续居留在移住国,你是有选择权的。而象中国政府那样,剥夺你的中国国籍是根本不考虑你的意愿的。是否允许移民保留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权意识,根本就不是什么法律意义上的“承认双重国籍”,你连这一点基本知识都没有,令人奇怪。

入籍美国的外国移民美国政府也并不要求他们放弃原籍国国籍;同样,已入外国籍的美国人美国政府也不会取消他们的美国国籍。没有人说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但美国同加拿大在对待移民原国籍的问题上体现的是同样的人道情怀。在国籍问题上,大部分的发达国家,实行的是美、加这样的政策和法律。

保留原住国国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任何政府无权剥夺,剥夺这项民权本身就是非法的!中国在制定这项法律时是否经过合法的程序?当然,如果你认为中共政治局那几个人自己定了就算合法的话,那也是你的自由。但我想大多数国人怕不会同意你的看法。

“你入加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谁也没有强行取消你的国籍。是你自己自愿如此。”--你老兄的智商实在让人难以恭维!让不让我入加籍,那是加国政府的事,放不放弃中国国籍,这是我自己的事,中国政府凭什么可以“自动取消”我的中国国籍呢?放不放弃中国国籍我有选择吗?当然,如果你非要认为被强奸也是性爱,那是你的自由。

你定居到一个新的国家,加入这个国家的国籍,既享受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承担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把这叫做“入乡随俗”有何可笑?

所谓强盗与良善,野蛮与文明的根本差别就在于是否尊重人的意愿。强盗在打劫你的时候会问你乐意不乐意?你把尊重他人意愿,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叫做“强盗逻辑”,那么请问,你的“文明逻辑”是什么?

我当然知道谁也不情愿轻易放弃中国国籍,所以我的原贴上写的是‘自动放弃’不是‘自愿放弃’。你也没有必要拿加拿大和美国来比,各国有自己的法律。而且也并不是美国有的就一定合理的,或者是符合中国情况的。你觉得不合理,可以提交人代,在人大上进行讨论,我相信只要是符合大众和国家利益的,都可以修改。

你这句话‘保留原住国国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任何政府无权剥夺,剥夺这项民权本身就是非法的’就是没道理的。既然你已经知道中国法律有这条规定,然后依然要加入加拿大国籍。从某种意义上说,你就是在‘自愿’。依照中国法律取消你的中国国籍,你有何怨言?!这不是剥夺,是你自己的选择。中国政府现在依法办事,倒被说成强迫,真是好笑!说你强盗逻辑就是因为这个。

你是哪个国家公民,在哪个国家居住,就得遵守那个国家的法律。

移民和公民,也就差在一个投票和被投票权。不入加籍,并不妨碍你用你的劳动为加国做贡献。好像不一定非得‘入乡随俗’吧?!入籍是个严肃的事情,不是赶时髦穿漂亮衣服。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09-2-23 14:29
标题: 那些海外的逗士、毒毒
虽然洋大人的笔杆子们想来有些难言之隐,纷纷选择装聋作哑了事。那些海外的逗士、毒毒 ,以及憋在海内出不来的“一夜美国人”们,可是眼里不揉沙子,绝容不得“爱国主义”这种沉渣泛起。这帮孙子为了叼到口粮,个个练的是牙尖嘴利;又兼有反戈一击的优势,把我们华人内心深处、犄角旮旯里的那些痛处、软处、痒处,摸的是门儿清。“嘡嘡嘡”几个问题一问,就把我们一些爱国者的幼小心灵给摧残了个够呛。在这里我试举一二,也算立此存照。



逗士 - 逗你玩
作者: 且听枫吟    时间: 2009-2-23 15:24
你搞懂什么叫“承认双重国籍”了吗?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实行双重国籍,包括加拿大在内。所谓‘承认双重国籍”指的只是你在加入所住国国籍时,该国政府不要求你放弃原籍国国籍,并非该国承认你的原籍国国籍。你不入加籍可以在加国长期居留凭的是加国给你的长期居留签证,而不是你的中国国籍。你可以试试,没有枫叶卡,没有加国签证,只凭中国护照你可不可以自由进出加国?

加国政府不要求到加国的合法移民放弃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道情怀,而不是什么“承认双重国籍”!事实上,如果加国政府要求移民放弃原住国国籍话,比原籍国取消移民的国籍还更有理由。因为是否移民海外及是否继续居留在移住国,你是有选择权的。而象中国政府那样,剥夺你的中国国籍是根本不考虑你的意愿的。是否允许移民保留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权意识,根本就不是什么法律意义上的“承认双重国籍”,你连这一点基本知识都没有,令人奇怪。

入籍美国的外国移民美国政府也并不要求他们放弃原籍国国籍;同样,已入外国籍的美国人美国政府也不会取消他们的美国国籍。没有人说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但美国同加拿大在对待移民原国籍的问题上体现的是同样的人道情怀。在国籍问题上,大部分的发达国家,实行的是美、加这样的政策和法律。

保留原住国国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任何政府无权剥夺,剥夺这项民权本身就是非法的!中国在制定这项法律时是否经过合法的程序?当然,如果你认为中共政治局那几个人自己定了就算合法的话,那也是你的自由。但我想大多数国人怕不会同意你的看法。

“你入加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谁也没有强行取消你的国籍。是你自己自愿如此。”--你老兄的智商实在让人难以恭维!让不让我入加籍,那是加国政府的事,放不放弃中国国籍,这是我自己的事,中国政府凭什么可以“自动取消”我的中国国籍呢?放不放弃中国国籍我有选择吗?当然,如果你非要认为被强奸也是性爱,那是你的自由。

你定居到一个新的国家,加入这个国家的国籍,既享受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承担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把这叫做“入乡随俗”有何可笑?

所谓强盗与良善,野蛮与文明的根本差别就在于是否尊重人的意愿。强盗在打劫你的时候会问你乐意不乐意?你把尊重他人意愿,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叫做“强盗逻辑”,那么请问,你的“文明逻辑”是什么?
谢谢金湖,茅塞顿开.以前对于双重国籍我也有一些模糊认识,读了你的帖子后,我特意打电话给我的一个西人入籍律师,她回答的与你一样,她还提到入籍宣誓的问题,加拿大是没有双重宣誓的,也就是入籍宣誓是有法律效力的.很遗撼中国对那些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强迫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也就是从法律意义上不要求那些弃国者再效忠中国,而在具体事务上又有别论,这是说不过去的,也是不看重海外华人的爱国感情的.另外我理解大多数中国大陆人在413中的真挚感情,但我不同意的是他们对事物本质的理解和有时流露的那种文革式的言行,包括本文.
作者: 桑林    时间: 2009-2-23 16:36
人在海外还要不要关爱在国内的老爹、老娘
作者: 字一行    时间: 2009-2-23 17:03
爱国首先要从爱人民做起,如果民众连自由地表达心声的权力都没有,那这样的政府还值得爱吗?
民众的心声不是单单指在多数人的心声,而是指所有人的心声。
藏人已经受中共统治这么多年了,为什么现在还有那么多居住在拉萨的人为达唱赞歌呢?为什么达还有那么大的市场呢?
如果只听官方的言论,一味地为政府背书,这不是什么爱国,而是害国。
看看游行的主题,我们就不难看出,我们的华人爱得是多么盲目了。“宣传西的真相”?在没有自由媒体进入西报道时,谁知道拉萨发生了什么了什么事呢?做法官也得要由双方出庭进行辨论是非,可以所谓的爱国者搞得所有材料都是官方的,这种偏听偏信的爱国,是多么盲目的多么无知的多么可笑?

一句话,我们华人最重要的要想着如何维护我们的权力,而不是去维护那些虚无的东西。爱国要从爱自已,爱自由,爱人民,爱自己的权力做起,其它的爱国都是谎话!
作者: 紫黄    时间: 2009-2-23 17:34
一个很容易让落魄分子和轮子跳出来说几句的话题。
作者: 远方思想随笔    时间: 2009-2-23 19:05
标题: 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过去的中国是帝国,国是皇帝的家,爱国就是忠君。如今的中国是党国,是党天下,爱国就是拥共。想爱国的人,“爱”之前应先想清楚。一个连其公民想保留祖籍国国籍权利都要剥夺的政府,这样的国家值得去爱吗?

我爱加国,因为加国并没有因为我想入加籍,而迫使我放弃原国籍。我不想放弃祖籍国国籍,但中国政府却要强行取消我的中国国籍,这样的国家你还能爱得起来吗?

在国内,一个人即使犯了叛国罪也不会被开除国籍,但海外华人却仅仅因为入乡随俗想入所住国国籍就被无理剥夺祖籍国国籍,在中国政府眼里,海外华人连国内的杀人犯,卖国贼都不如,如果这样的国家还要爱,那么恐怕应该去检查一下自己的智商了!


国民党党国不分
GCD国党不分

谁不爱自己的祖国?
但你硬要人们去爱党.党是什么?

党是为了某一部分人的利益,而组织的利益集团.
为了6亿中国人的利益,去饿死3千万中国人,到现在连个道歉的话儿都没有.
为了海外华人的利益,取消海外华人希望保留的国籍--那啥,海外华人都不知道啥叫自己的利益了.阉割民意至此,夫复何言!
作者: 远方思想随笔    时间: 2009-2-23 19:22
标题: 回复:“自愿放弃”应改为“选择放弃”
你规定小孩在菜和肉之间只能选一个,孩子选了吃菜,你不能因此就说,小孩是不愿吃肉。-- 凭啥规定只能选一个?


凭啥?
在奴隶主眼里,要你的胳膊你就得下胳膊,要你的腿你就得下腿.你奴隶敢嚷嚷,狗腿子伺候.

到了封建社会,只有皇帝老儿有权这样做.

到了共和社会,只有黑社会敢做.
作者: 283y    时间: 2009-2-23 20:02
I do but I love canada better, 可不可以?
作者: 远方思想随笔    时间: 2009-2-23 20:04
标题: 娘卖B的
一个很容易让落魄分子和轮子跳出来说几句的话题。


在你眼里,怎么到处都是轮子.
轮子有那么大的能量?
若果真的象你说的到处都是轮子,那你是不是一小撮?
那你今天代表人民,明天代表祖国
难道只是一小撮?
作者: 金湖    时间: 2009-2-23 20:13
我当然知道谁也不情愿轻易放弃中国国籍,所以我的原贴上写的是‘自动放弃’不是‘自愿放弃’。你也没有必要拿加拿大和美国来比,各国有自己的法律。而且也并不是美国有的就一定合理的,或者是符合中国情况的。你觉得不合理,可以提交人代,在人大上进行讨论,我相信只要是符合大众和国家利益的,都可以修改。

你这句话‘保留原住国国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任何政府无权剥夺,剥夺这项民权本身就是非法的’就是没道理的。既然你已经知道中国法律有这条规定,然后依然要加入加拿大国籍。从某种意义上说,你就是在‘自愿’。依照中国法律取消你的中国国籍,你有何怨言?!这不是剥夺,是你自己的选择。中国政府现在依法办事,倒被说成强迫,真是好笑!说你强盗逻辑就是因为这个。

你是哪个国家公民,在哪个国家居住,就得遵守那个国家的法律。

移民和公民,也就差在一个投票和被投票权。不入加籍,并不妨碍你用你的劳动为加国做贡献。好像不一定非得‘入乡随俗’吧?!入籍是个严肃的事情,不是赶时髦穿漂亮衣服。


中国不能同美国、加拿大比???你的意思是中国人天生就应该比美国人、加拿大人贱,是吗?人类已经进入二十世纪,也不知你出来了多长时间,居然连点基本的人权意识都没有,不能不让人惊叹!难怪中国领导人总是说,中国人素质低,不宜实行民主,你给出了一个鲜活的例证,看来中国政府在这一点上并没说谎!

你的所谓法律意识更搞笑!如果一项法律一旦制定出来就不能改变的话,那么人类还会有今天的进步吗?秦始皇时代有没有法律?不但有而且执行得要比现在的中国政府严格得多。结果怎么样呢,还需要我再给你补补课么?广东“收容所”工作人员及公安干警打死孙志刚是不是执法?你认为那样的恶法还应该继续遵守还不应该废除吗?一个国家的政府随意拘押和打死本国公民,仅仅因为其没带“暂住证”,这样令全世界震惊的惨剧发生在当代中国,难道还不够触目惊心?

中国政府取消入籍华人中国国籍,同国内的户籍政策一样,是对公民的分类歧视!网上这么多“海外华人“对国籍被强行消的反应如此之麻木,让我理解了为何当年国内对孙志刚被打死时反应的平淡。一个高喊爱国的人,如果连自己的基本人身权利都不知道维护,他还爱的那门子国?
作者: 远方思想随笔    时间: 2009-2-23 20:27
标题: 老糊涂了
理解政府立法的多方考量,政府政策的制定只能依据本国国民利益,华侨利益毕竟还是少数,仅是政策又不是真理有什么好辩的呢?
作为个体的而生活在加国的我们完全有选择不入籍的自由,加国没逼你一定入籍才能自由生活在这片土地。

还有,出来的年轻人怎么还那么重冷战思维?都什么年代了,把中国跟GCD联系的这么紧密,假想一个敌人来恨!仇恨太多是会伤自己的。


理解政府立法的多方考量.
共产党夺取政权时,当时是否应该"理解国民党政府立法的多方考量"?

政府政策的制定只能依据本国国民利益
在我的国籍被剥夺之前,我是否算是本国国民?

华侨利益毕竟还是少数
少数的利益是否不被保护?
民主的真谛就是,即使是少数的利益,也要受到保护.
你在加拿大白呆了几年.

仅是政策又不是真理有什么好辩的呢?
当时打右派,也是政策,不是真理.你知道有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祖国山河,一片哀鸿.你辨不辨?

都什么年代了,把中国跟GCD联系的这么紧密
你的意思,如今这年代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09-2-23 21:22
中国不能同美国、加拿大比???你的意思是中国人天生就应该比美国人、加拿大人贱,是吗?人类已经进入二十世纪,也不知你出来了多长时间,居然连点基本的人权意识都没有,不能不让人惊叹!难怪中国领导人总是说,中国人素质低,不宜实行民主,你给出了一个鲜活的例证,看来中国政府在这一点上并没说谎!

你的所谓法律意识更搞笑!如果一项法律一旦制定出来就不能改变的话,那么人类还会有今天的进步吗?秦始皇时代有没有法律?不但有而且执行得要比现在的中国政府严格得多。结果怎么样呢,还需要我再给你补补课么?广东“收容所”工作人员及公安干警打死孙志刚是不是执法?你认为那样的恶法还应该继续遵守还不应该废除吗?一个国家的政府随意拘押和打死本国公民,仅仅因为其没带“暂住证”,这样令全世界震惊的惨剧发生在当代中国,难道还不够触目惊心?

中国政府取消入籍华人中国国籍,同国内的户籍政策一样,是对公民的分类歧视!网上这么多“海外华人“对国籍被强行消的反应如此之麻木,让我理解了为何当年国内对孙志刚被打死时反应的平淡。一个高喊爱国的人,如果连自己的基本人身权利都不知道维护,他还爱的那门子国?

我看出来了,你就是在胡搅蛮缠。各国有自己的国情,什么都能照搬吗?我说过法律不能改吗?帖子里还建议通过人代提交人大修改相关法律。

看看你的帖子,东拉西扯,才知道你另有目的。想了很久才憋出来的?你这五毛钱不容易挣啊。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09-2-23 22:11
标题: 回复:老糊涂了
。。。

华侨利益毕竟还是少数
少数的利益是否不被保护?
民主的真谛就是,即使是少数的利益,也要受到保护.
你在加拿大白呆了几年.

。。。

您老的意思是,加拿大做到了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哈哈哈,有些人听到后要躲在被窝里偷着乐了。
作者: 海边看云    时间: 2009-2-23 22:53
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就又散发出臭味来。——列宁
作者: 远方思想随笔    时间: 2009-2-23 23:08
标题: 他们不是爱国
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就又散发出臭味来。——列宁


当中华民族的利益和苏维埃联邦的利益冲突时,他们站在了苏维埃联邦一边;
当国家的利益和党的利益冲突时,他们站在了党一边;
当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利益冲突时,他们站在了政府一边.

他们是对的
西瓜傍大边
作者: 远方思想随笔    时间: 2009-2-23 23:18
标题: 我不得不承认
即使他们看作亲妈的GCD,也没有这帮五毛党烂屁眼.
至少GCD还知道要改一改.
下面是五毛烂屁眼党的代表作:

6月6日,山东《齐鲁晚报》A26版“青未了”副刊发表作者名为王兆山(山东作协副主席)的“词二首”:
  
  江城子
  ——废墟下的自述
  
  
  王兆山
  
  
  
  一位废墟中的地震遇难者,冥冥之中感知了地震之后地面上发生的一切,遂发出如是感慨——
  
  
  
  天灾难避死何诉,
  
  主席唤,总理呼,
  
  党疼国爱,声声入废墟。
  
  十三亿人共一哭,
  
  纵做鬼,也幸福。
  
  银鹰战车救雏犊,
  
  左军叔,右警姑,
  
  民族大爱,亲历死也足。
  
  只盼坟前有屏幕,
  
  看奥运,同欢呼。
作者: ROChineseCanuc    时间: 2009-2-24 06:16
标题: 海外华人爱中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可以
海外华人爱中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可以。
作者: ROChineseCanuc    时间: 2009-2-24 07:08
唉!  您就别为难靠修理轮胎维生的可怜人了嘛!


在你眼里,怎么到处都是轮子.
轮子有那么大的能量?
若果真的象你说的到处都是轮子,那你是不是一小撮?
那你今天代表人民,明天代表祖国
难道只是一小撮?
作者: ROChineseCanuc    时间: 2009-2-24 07:26
在中华民国九十(2001)年到九十七(2008)年间,具有合法的政党政治完全地位的民主进步党,经由人民的直接秘密投票选举而在中华民国总统府执政了八年。这应该足以充分显示中国国民党与中华民国是有分别的。

至於共产党嘛...


国民党党国不分
GCD国党不分
作者: ROChineseCanuc    时间: 2009-2-24 07:32
共产党武装叛乱团体「夺取政权」时, 当时的政府是中华民国政府,那是高於中国国民党的。


理解政府立法的多方考量.
共产党夺取政权时,当时是否应该"理解国民党政府立法的多方考量"?
作者: Leemin    时间: 2009-2-24 08:43
Something has changed within me
Something is not the same
I'm through with playing by the rules of someone else's game
Too late for second-guessing
Too late to go back to sleep
It's time to trust my instincts
Close my eyes and leap...

It's time to try defying gravity
I think I'll try defying gravity
And you can't pull me down
作者: ccue    时间: 2009-2-24 10:19
至少在中国政府停止对海外华人的武力拦截, "不注销户口不准出境"前, 我不会支持"侨领"或社团组织的什么力挺中国政府的活动.

"不注销户口不准出境"在海外大陆移民看来, 本身就是影响"中加关系"的大事, 可是搞"中加关系"的"侨领"或社团组织为什么能视而不见呢? 我也会用我的选票对不关心这件事而瞎吹什么"搞好中加关系"的华人洋人们说"不"!
法官大人言出过重了,完全不必把“离境前注销户口”看得过重,看成是泼出的水。其实不然,如将来放弃加籍回国居住,重入户口一点不是难事,此举乃是中国奉行单一国籍,及实施“全球最完善户籍制度的做法,我不对国内政制完全认同,但说良心话,放弃中国籍至今近16年,未因此类制度感到遗憾"不注销户口不准出境"在海外大陆移民看来, 本身就不是影响"中加关系"的大事 ,而且,侨领不是搞外交的,不管你对他们说YES OR NO,要他们表达你的心愿,只是对他们绝对的为难而已,谁有本事“干与内政”呢?
作者: lotuss    时间: 2009-2-24 17:36
法官大人言出过重了,完全不必把“离境前注销户口”看得过重,看成是泼出的水。其实不然,如将来放弃加籍回国居住,重入户口一点不是难事,
放弃加籍容易,恢复中国籍,难!!你觉得容易?有成功的先例吗?但凭国籍法和你的想象?
作者: ccue    时间: 2009-2-24 20:22
户口是中国政府用来管理在中国居住的居民的方法,我同样认为非常愚蠢的方法,有迹象表明这个办法会被慢慢取消,但现在还得用。注销的原因是因为不在中国居住了,并不等于你不是中国国籍。是在你入加籍的时候,中国国籍才被自动取消的。这个你应该清楚。

另外,就我认识的一些朋友,移民出来的时候并没有注销户口。其实,很都移民朋友无非是想借中国人口管理比较混乱。有时户口能起到身份证的作用,所以想以后就算入了加籍,回国后能继续用户口本办些中国公民的事。
完全正确。补充一点,拿回中国籍不象外国人入中国籍的门坎那么高,只要在中国生,曾有户口,(含注销过)挂上户口即拥有中国国籍,不过除你上述所说以外,没太大的实质更多用处,(除在加犯罪被谴返的人员)
作者: ccue    时间: 2009-2-24 21:52
你搞懂什么叫“承认双重国籍”了吗?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实行双重国籍,包括加拿大在内。所谓‘承认双重国籍”指的只是你在加入所住国国籍时,该国政府不要求你放弃原籍国国籍,并非该国承认你的原籍国国籍。你不入加籍可以在加国长期居留凭的是加国给你的长期居留签证,而不是你的中国国籍。你可以试试,没有枫叶卡,没有加国签证,只凭中国护照你可不可以自由进出加国?

加国政府不要求到加国的合法移民放弃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道情怀,而不是什么“承认双重国籍”!事实上,如果加国政府要求移民放弃原住国国籍话,比原籍国取消移民的国籍还更有理由。因为是否移民海外及是否继续居留在移住国,你是有选择权的。而象中国政府那样,剥夺你的中国国籍是根本不考虑你的意愿的。是否允许移民保留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权意识,根本就不是什么法律意义上的“承认双重国籍”,你连这一点基本知识都没有,令人奇怪。

入籍美国的外国移民美国政府也并不要求他们放弃原籍国国籍;同样,已入外国籍的美国人美国政府也不会取消他们的美国国籍。没有人说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但美国同加拿大在对待移民原国籍的问题上体现的是同样的人道情怀。在国籍问题上,大部分的发达国家,实行的是美、加这样的政策和法律。

保留原住国国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任何政府无权剥夺,剥夺这项民权本身就是非法的!中国在制定这项法律时是否经过合法的程序?当然,如果你认为中共政治局那几个人自己定了就算合法的话,那也是你的自由。但我想大多数国人怕不会同意你的看法。

“你入加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谁也没有强行取消你的国籍。是你自己自愿如此。”--你老兄的智商实在让人难以恭维!让不让我入加籍,那是加国政府的事,放不放弃中国国籍,这是我自己的事,中国政府凭什么可以“自动取消”我的中国国籍呢?放不放弃中国国籍我有选择吗?当然,如果你非要认为被强奸也是性爱,那是你的自由。

你定居到一个新的国家,加入这个国家的国籍,既享受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承担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把这叫做“入乡随俗”有何可笑?

所谓强盗与良善,野蛮与文明的根本差别就在于是否尊重人的意愿。强盗在打劫你的时候会问你乐意不乐意?你把尊重他人意愿,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叫做“强盗逻辑”,那么请问,你的“文明逻辑”是什么?
在金湖般平静的世界里,才有如此冷静的思维,合逻辑的分析,和具说服力的言词,您的文笔,读后舒服,佩服!   
作者: ccue    时间: 2009-2-24 22:17
放弃加籍容易,恢复中国籍,难!!你觉得容易?有成功的先例吗?但凭国籍法和你的想象?
我可以十分肯定的告诉你,容易。有实例,还不少。有来了三两年熬不住回去的,有犯事被谴返的。入了籍的和没入籍的程序上没太大不同。
作者: 紫黄    时间: 2009-2-24 23:02
爱国是情感范畴的事情,何必一定要弄清楚别人的感情倾向?

弄清楚别人爱老婆、爱情人、爱金钱有多深,是不是有点偷窥心理?

管好自己的事,不要太在意别人爱什么或怎么爱。OK?
作者: 加国有忧无虑    时间: 2009-2-26 12:23
标题: 当然爱国了,但正因为爱国 才要更透彻的批评和监督共产党
因为它是这个国家的独裁(唯一,不经百姓选举的,行政 军事 公检法的最高统治者),老百姓对它的监督力度已经被剥夺玩了,我们怎么监督他们是否再卖国!!!???
  我们怎么知道他们爱不爱中国,如果老百姓爱国 就要像他们说得那样去无条件拥护共产党的话  那么看看社会中 党是如何爱他们的人民的吧?!!?
   与专制政府或是专制利益获得人讨论“爱”,还是去动物园与虎谋皮吧
作者: 字一行    时间: 2009-2-26 15:29
当然爱国了,但正因为爱国 才要更透彻的批评和监督共产党
因为它是这个国家的独裁(唯一,不经百姓选举的,行政 军事 公检法的最高统治者),老百姓对它的监督力度已经被剥夺玩了,我们怎么监督他们是否再卖国!!!???
我们怎么知道他们爱不爱中国,如果老百姓爱国 就要像他们说得那样去无条件拥护共产党的话 那么看看社会中 党是如何爱他们的人民的吧?!!?
与专制政府或是专制利益获得人讨论“爱”,还是去动物园与虎谋皮吧


good!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09-3-3 19:42
标题: 楼上是不是妈生的,不是就可以不爱国
加拿大是个移民国家,每次世界杯,当一个国家的球队取得胜利,就能看到从这个国家来的移民在街上游行,这是一种非常朴素的感情流露,为什么他们可以爱国,中国人就不可以呢。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有的中国人为了一点银子,就连狗都不如。
作者: 胡硕士    时间: 2009-3-3 20:05
你搞懂什么叫“承认双重国籍”了吗?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实行双重国籍,包括加拿大在内。所谓‘承认双重国籍”指的只是你在加入所住国国籍时,该国政府不要求你放弃原籍国国籍,并非该国承认你的原籍国国籍。你不入加籍可以在加国长期居留凭的是加国给你的长期居留签证,而不是你的中国国籍。你可以试试,没有枫叶卡,没有加国签证,只凭中国护照你可不可以自由进出加国?

加国政府不要求到加国的合法移民放弃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道情怀,而不是什么“承认双重国籍”!事实上,如果加国政府要求移民放弃原住国国籍话,比原籍国取消移民的国籍还更有理由。因为是否移民海外及是否继续居留在移住国,你是有选择权的。而象中国政府那样,剥夺你的中国国籍是根本不考虑你的意愿的。是否允许移民保留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权意识,根本就不是什么法律意义上的“承认双重国籍”,你连这一点基本知识都没有,令人奇怪。

入籍美国的外国移民美国政府也并不要求他们放弃原籍国国籍;同样,已入外国籍的美国人美国政府也不会取消他们的美国国籍。没有人说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但美国同加拿大在对待移民原国籍的问题上体现的是同样的人道情怀。在国籍问题上,大部分的发达国家,实行的是美、加这样的政策和法律。

保留原住国国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任何政府无权剥夺,剥夺这项民权本身就是非法的!中国在制定这项法律时是否经过合法的程序?当然,如果你认为中共政治局那几个人自己定了就算合法的话,那也是你的自由。但我想大多数国人怕不会同意你的看法。

“你入加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谁也没有强行取消你的国籍。是你自己自愿如此。”--你老兄的智商实在让人难以恭维!让不让我入加籍,那是加国政府的事,放不放弃中国国籍,这是我自己的事,中国政府凭什么可以“自动取消”我的中国国籍呢?放不放弃中国国籍我有选择吗?当然,如果你非要认为被强奸也是性爱,那是你的自由。

你定居到一个新的国家,加入这个国家的国籍,既享受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承担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把这叫做“入乡随俗”有何可笑?

所谓强盗与良善,野蛮与文明的根本差别就在于是否尊重人的意愿。强盗在打劫你的时候会问你乐意不乐意?你把尊重他人意愿,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叫做“强盗逻辑”,那么请问,你的“文明逻辑”是什么?


不错!含金量很高!
作者: 下大雪    时间: 2009-3-6 14:32
标题: 不管哪个政党,能让中国强大起来,不受外敌侵犯就行.
完美的政府,恐怕在这个地球上不存在!
作者: 老汉    时间: 2009-3-9 18:55
标题: 回复:海外华人爱中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可以
海外华人爱中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可以。
作者: lee123    时间: 2009-3-9 20:08
事情都过去快一年了, 看到这些同胞们的热情未减, 似乎还想再搞一次万人机会, 我实在忍不住想说几句.

我爱我的出生国--中国! 因为那里有我的父老兄弟姐妹, 有五千年的文明史, 还有十几亿勤劳的人民, 尽管她的政治制度仍然在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普世价值背道而驰, 但毕竟比40年前进步了100倍.

我也爱我的定居国--加拿大, 因为这里平等, 自由, 容许异族人到她的国会大厦前聚集万人的反政府示威活动. 容许我们在这片网络天地自由谈论.

可是, 我们的藏组同胞, 却完全失去了和平表达意愿的自由. 不用说藏人, 即使是4.13的一员, 要想到天安门广场去举行支持政府反对藏独的游行肯定也是天方夜谭. 魁北克省府大厦上, 没有枫叶国旗, 只有魁北克旗, 可那里的人民, 以及加拿大其它地方的人民却能和平相处.

去年的西藏暴力, 具我所知, 最早是由喇嘛和平请愿遭暴力镇压引起的, 3月15日, 又突然放手任由藏民的暴力扩大, 以求全面镇压的得以借口.

西藏问题, 由来已久. 西藏在历史上, 从来就没有成为独立的国家, 一直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但西藏从来也没有真正与大中华融为一体. 藏族的文化, 政体, 在1958年前, 一直是独立自治, 自成体系. 58年前, 达赖喇嘛确实与中央政府有过几年的蜜月期, 那是因为毛泽东曾向达赖喇嘛许诺保持西藏政体不便. 但那怎么可能呢? 经过了三反五反, 公私合营, 反右运动, 大跃进, 毛泽东怎么能容许在中国的版图内, 一个非社会主义的独立王国存在? 要是换在几十年后的邓小平朝代, 一国三制, 也许西藏问题就真的能和平解决了. 可是, 在那时, 当社会主义的改造慢慢向西藏侵蚀的时候, 终于激起了藏民的暴力反抗. 所以说, 1958年的叛乱和平叛是必然的.

也许你会说, 西藏过去黑暗的农奴制, 根本就没有保持的必要. 是的, 我承认西藏过去的落后, 也看到过民族文化宫里的农奴人皮灯罩展览. 但落后的东西就一定要用暴力去改变吗? 十几年后的六十年代, 北师大女附中的女校长, 光天化日之下, 被一群十几岁的女孩子们, 打了三天三夜, 活活死去, 打人的头头还受到了殊荣, 到天安门城楼上给最高领袖献了红卫兵袖章, 并被领袖把名字从斌斌改成了要武.  再后来, 一个女人在行刑前被割了喉管, 等等, 等等, 这一切, 就比农奴制先进吗?

一切事物都是在变化的. 中国的政体, 虽然本质没变, 但它的形式比过去进步了许多. 胡温政府, 在去年, 抗震就灾, 全民哀悼, 曾把多少人, 包括我自己, 感动得泪流满面. 达赖喇嘛, 从过去落后农奴制的代表, 到今天十四世达赖喇嘛受到普世尊敬, 大有当年曼得拉之势, 这也是一种进步. 不信, 问问你身边的白人朋友对达赖喇嘛的看法.

说了半天, 您没准以为我是专门跟中国政府做对, 支持藏独的呢. 错了. 从我自己自私的角度讲, 我坚决维护我中华民族的国家利益, 坚决反对藏独, 台独, 疆独, 因为全独了, 战乱了, 我的父老兄弟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也坚决支持北京奥运, 因为我还是北京人.

我只是想, 中国政府在西藏问题上, 应该再策略些. 可以这样比喻, 人家达赖喇嘛是四两拨千斤, 而我们是在千斤拨四两. 应该学学唐朝皇帝西嫁文成公主的故事, 给西藏人一点安抚, 和平表达的自由, 也给国际社会做做样子, 显示一下自信心. 去年奥运盛会, 请了那么多的各国首脑出席, 就没觉得缺了谁吗? 要是把达赖喇嘛和马英九也请去该多好呀.

对西藏问题, 我们应该展示一下大国风度和自信心, 应该也向邓小平所说, 一手软, 一手硬. 有几百万大军做阵, 有两万亿美元存款, 有常任理事国席位, 西藏和台湾, 就像进了如来佛的掌心, 想跑都跑不了.

所以, 我们定居在加拿大的中国人, 真的不应该去凑那个热闹, 火上加油. 搞周年纪念活动就更有点可笑了.
作者: xlgong    时间: 2009-3-19 14:37
你搞懂什么叫“承认双重国籍”了吗?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实行双重国籍,包括加拿大在内。所谓‘承认双重国籍”指的只是你在加入所住国国籍时,该国政府不要求你放弃原籍国国籍,并非该国承认你的原籍国国籍。你不入加籍可以在加国长期居留凭的是加国给你的长期居留签证,而不是你的中国国籍。你可以试试,没有枫叶卡,没有加国签证,只凭中国护照你可不可以自由进出加国?

加国政府不要求到加国的合法移民放弃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道情怀,而不是什么“承认双重国籍”!事实上,如果加国政府要求移民放弃原住国国籍话,比原籍国取消移民的国籍还更有理由。因为是否移民海外及是否继续居留在移住国,你是有选择权的。而象中国政府那样,剥夺你的中国国籍是根本不考虑你的意愿的。是否允许移民保留原籍国国籍体现的是一种人权意识,根本就不是什么法律意义上的“承认双重国籍”,你连这一点基本知识都没有,令人奇怪。

入籍美国的外国移民美国政府也并不要求他们放弃原籍国国籍;同样,已入外国籍的美国人美国政府也不会取消他们的美国国籍。没有人说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但美国同加拿大在对待移民原国籍的问题上体现的是同样的人道情怀。在国籍问题上,大部分的发达国家,实行的是美、加这样的政策和法律。

保留原住国国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任何政府无权剥夺,剥夺这项民权本身就是非法的!中国在制定这项法律时是否经过合法的程序?当然,如果你认为中共政治局那几个人自己定了就算合法的话,那也是你的自由。但我想大多数国人怕不会同意你的看法。

“你入加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谁也没有强行取消你的国籍。是你自己自愿如此。”--你老兄的智商实在让人难以恭维!让不让我入加籍,那是加国政府的事,放不放弃中国国籍,这是我自己的事,中国政府凭什么可以“自动取消”我的中国国籍呢?放不放弃中国国籍我有选择吗?当然,如果你非要认为被强奸也是性爱,那是你的自由。

你定居到一个新的国家,加入这个国家的国籍,既享受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承担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把这叫做“入乡随俗”有何可笑?

所谓强盗与良善,野蛮与文明的根本差别就在于是否尊重人的意愿。强盗在打劫你的时候会问你乐意不乐意?你把尊重他人意愿,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叫做“强盗逻辑”,那么请问,你的“文明逻辑”是什么?



法律从来都是多数人制定的,所有的法律都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约束. 多数人约束少数人时,是并不会尊重他们的“意愿”。世界上没有什么法律是尊重所有人的意愿的,法律就是用来限制某些人的”意愿“的。

加拿大、美国是移民国家,他们的法律是移民制定的,所以承认双重国籍,没什么奇怪的。

中国的法律不是移民制定的,而是国内多数人制定的,他们不愿意有人能够”两头获利“,买2个房子,找2个工作,娶2个。。。,他们决定对这种行为进行限制,是符合多数人的利益的。你有自己的自由,选择加入一个国家,但如果你想保2个都保留,想两头获利,是不是太贪了些。

但随着中国越来越富强,越来越开放,或许国内老百姓不在计较这几个移民两头获利问题,或许中国也会不约束双重国籍了。

爱国,愿祖国强盛,人民幸福,这么简单的思想感情,居然有这么多人,提这么多条件。动辄就说:” 不怎么着,我就不爱国“,其实你们这些人爱不爱国其实都无所谓,一看就是汉奸胚子。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9-3-1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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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愿祖国强盛,人民幸福,这么简单的思想感情,居然有这么多人,提这么多条件。动辄就说:” 不怎么着,我就不爱国“,其实你们这些人爱不爱国其实都无所谓,一看就是汉奸胚子。


:thumbu:
作者: xlgong    时间: 2009-3-19 14:59
共产党武装叛乱团体「夺取政权」时, 当时的政府是中华民国政府,那是高於中国国民党的。




看ROChineseCanuc等人的帖子就想笑,老糊涂了,脑子及其混乱。

1,国民党的政权难道不是武装叛乱打下来的?是清政府和平让出来的吗?

2,国民党当初如果不是搞一党统治,如果不残杀共产党,而玩选票,也让共产党加入政权,国共能打仗吗?国民党能被共产党打跑吗?

3,中国现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高于中国共产党的。 说这个有什么用?!

4,中国共产党问题很多,但远胜于国民党,否则共产党也不会靠着几个破步枪就将强大的国民党打跑啊。
论腐败,共产党是有很多贪官,但国民党的四大家族,民进党的陈水扁,都是让人望尘莫及。
论官场,共产党很不透明, 还不至于直接就子承父职,搞一家统治。
论政绩, 国民党几乎拿走全中国的财富,养活了区区一个台湾岛,而大陆共产党,养活了13亿人,不比国民党差。
作者: 阿德董    时间: 2009-3-19 20:32
标题: 回复:我爱中国, 过去, 现在, 将来, 永远!!!
是的, 我爱中国, 过去, 现在, 将来, 永远!!!
但我北不爱中共及当今的中国政府.


这个不好区分

你深爱着中国,你就会关注中国的发展,可中国的很多事情都是中国政府说了算了,举个例子,你爱中国,你会自然支持奥运,可是之前你必然要支持中国政府申办奥运和之后你会支持举办奥运。
作者: 阿德董    时间: 2009-3-19 20:38
标题: 回复:楼上是不是妈生的,不是就可以不爱国
加拿大是个移民国家,每次世界杯,当一个国家的球队取得胜利,就能看到从这个国家来的移民在街上游行,这是一种非常朴素的感情流露,为什么他们可以爱国,中国人就不可以呢。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有的中国人为了一点银子,就连狗都不如。


讲得好

有些人是为了美元,苟延残喘,以辱骂自己祖国为荣。
作者: 做反有礼    时间: 2009-3-19 20:58
爱国不等于爱党!中国人不一定是共产党员!
作者: 远方思想随笔    时间: 2009-3-19 21:29
标题: 我们是汉奸
法律从来都是多数人制定的,所有的法律都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约束. 多数人约束少数人时,是并不会尊重他们的“意愿”。世界上没有什么法律是尊重所有人的意愿的,法律就是用来限制某些人的”意愿“的。

加拿大、美国是移民国家,他们的法律是移民制定的,所以承认双重国籍,没什么奇怪的。

中国的法律不是移民制定的,而是国内多数人制定的,他们不愿意有人能够”两头获利“,买2个房子,找2个工作,娶2个。。。,他们决定对这种行为进行限制,是符合多数人的利益的。你有自己的自由,选择加入一个国家,但如果你想保2个都保留,想两头获利,是不是太贪了些。

但随着中国越来越富强,越来越开放,或许国内老百姓不在计较这几个移民两头获利问题,或许中国也会不约束双重国籍了。

爱国,愿祖国强盛,人民幸福,这么简单的思想感情,居然有这么多人,提这么多条件。动辄就说:” 不怎么着,我就不爱国“,其实你们这些人爱不爱国其实都无所谓,一看就是汉奸胚子。



你是个SB
作者: 远方思想随笔    时间: 2009-3-19 21:39
标题: 回复:回复:楼上是不是妈生的,不是就可以不爱国
讲得好

有些人是为了美元,苟延残喘,以辱骂自己祖国为荣。


扣帽子,打棍子--老一套了.
张三为了美元,
李四为了美元,
王五也是为了美元.
和你们这些拥共SB意见不同的,那就是为了美元.
--这未免有点武断吧.

如果你爱共,请直说是爱共.
不要挂着爱国的羊头,卖爱共的狗肉.
党和国,是不同的,难道还要我来教你?
作者: zhengqi1    时间: 2009-3-19 21:57
似是而非。

“在那时, 当社会主义的改造慢慢向西藏侵蚀的时候, 终于激起了藏民的暴力反抗”——是藏民的暴力反抗还是藏民中的农奴主及贵族们反抗?

“去年的西藏暴力, 具我所知, 最早是由喇嘛和平请愿遭暴力镇压引起的, 3月15日, 又突然放手任由藏民的暴力扩大, 以求全面镇压的得以借口. ”——你的“据我所知”是什么来源?有何证据?

“去年奥运盛会, 请了那么多的各国首脑出席, 就没觉得缺了谁吗?要是把达赖喇嘛和马英九也请去该多好呀.”——达赖算个什么东西要请他出席奥运会?马英九以什么身份出席奥运会?“各国首脑”中没有达赖和马英九,你认为“就没觉得缺了谁吗?”一脑袋浆子。口口声声说反对藏独,但骨子里还是在为达赖鸣冤叫屈,达赖有什么冤情要你来伸冤吗?

你的东西经不住推敲,核心的东西任然是支持藏独。心口不一。





事情都过去快一年了, 看到这些同胞们的热情未减, 似乎还想再搞一次万人机会, 我实在忍不住想说几句.

我爱我的出生国--中国! 因为那里有我的父老兄弟姐妹, 有五千年的文明史, 还有十几亿勤劳的人民, 尽管她的政治制度仍然在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普世价值背道而驰, 但毕竟比40年前进步了100倍.

我也爱我的定居国--加拿大, 因为这里平等, 自由, 容许异族人到她的国会大厦前聚集万人的反政府示威活动. 容许我们在这片网络天地自由谈论.

可是, 我们的藏组同胞, 却完全失去了和平表达意愿的自由. 不用说藏人, 即使是4.13的一员, 要想到天安门广场去举行支持政府反对藏独的游行肯定也是天方夜谭. 魁北克省府大厦上, 没有枫叶国旗, 只有魁北克旗, 可那里的人民, 以及加拿大其它地方的人民却能和平相处.

去年的西藏暴力, 具我所知, 最早是由喇嘛和平请愿遭暴力镇压引起的, 3月15日, 又突然放手任由藏民的暴力扩大, 以求全面镇压的得以借口.

西藏问题, 由来已久. 西藏在历史上, 从来就没有成为独立的国家, 一直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但西藏从来也没有真正与大中华融为一体. 藏族的文化, 政体, 在1958年前, 一直是独立自治, 自成体系. 58年前, 达赖喇嘛确实与中央政府有过几年的蜜月期, 那是因为毛泽东曾向达赖喇嘛许诺保持西藏政体不便. 但那怎么可能呢? 经过了三反五反, 公私合营, 反右运动, 大跃进, 毛泽东怎么能容许在中国的版图内, 一个非社会主义的独立王国存在? 要是换在几十年后的邓小平朝代, 一国三制, 也许西藏问题就真的能和平解决了. 可是, 在那时, 当社会主义的改造慢慢向西藏侵蚀的时候, 终于激起了藏民的暴力反抗. 所以说, 1958年的叛乱和平叛是必然的.

也许你会说, 西藏过去黑暗的农奴制, 根本就没有保持的必要. 是的, 我承认西藏过去的落后, 也看到过民族文化宫里的农奴人皮灯罩展览. 但落后的东西就一定要用暴力去改变吗? 十几年后的六十年代, 北师大女附中的女校长, 光天化日之下, 被一群十几岁的女孩子们, 打了三天三夜, 活活死去, 打人的头头还受到了殊荣, 到天安门城楼上给最高领袖献了红卫兵袖章, 并被领袖把名字从斌斌改成了要武.  再后来, 一个女人在行刑前被割了喉管, 等等, 等等, 这一切, 就比农奴制先进吗?

一切事物都是在变化的. 中国的政体, 虽然本质没变, 但它的形式比过去进步了许多. 胡温政府, 在去年, 抗震就灾, 全民哀悼, 曾把多少人, 包括我自己, 感动得泪流满面. 达赖喇嘛, 从过去落后农奴制的代表, 到今天十四世达赖喇嘛受到普世尊敬, 大有当年曼得拉之势, 这也是一种进步. 不信, 问问你身边的白人朋友对达赖喇嘛的看法.

说了半天, 您没准以为我是专门跟中国政府做对, 支持藏独的呢. 错了. 从我自己自私的角度讲, 我坚决维护我中华民族的国家利益, 坚决反对藏独, 台独, 疆独, 因为全独了, 战乱了, 我的父老兄弟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也坚决支持北京奥运, 因为我还是北京人.

我只是想, 中国政府在西藏问题上, 应该再策略些. 可以这样比喻, 人家达赖喇嘛是四两拨千斤, 而我们是在千斤拨四两. 应该学学唐朝皇帝西嫁文成公主的故事, 给西藏人一点安抚, 和平表达的自由, 也给国际社会做做样子, 显示一下自信心. 去年奥运盛会, 请了那么多的各国首脑出席, 就没觉得缺了谁吗? 要是把达赖喇嘛和马英九也请去该多好呀.

对西藏问题, 我们应该展示一下大国风度和自信心, 应该也向邓小平所说, 一手软, 一手硬. 有几百万大军做阵, 有两万亿美元存款, 有常任理事国席位, 西藏和台湾, 就像进了如来佛的掌心, 想跑都跑不了.

所以, 我们定居在加拿大的中国人, 真的不应该去凑那个热闹, 火上加油. 搞周年纪念活动就更有点可笑了.
作者: ROChineseCanuc    时间: 2009-3-20 01:27
那中共日本侵略中国大敌前九分怠战、武装叛乱地痞无赖流氓盗匪团体可是比中华民国国民党「强」,当然是强盗的「强」,的太多了:

中共在日本侵略中国大敌前九分怠战、武装叛乱地痞无赖流氓盗匪团体在无赖,流氓方面:世界第一强;

中共在日本侵略中国大敌前九分怠战、武装叛乱地痞无赖流氓盗匪团体在民主,自由,选举,报禁,新闻,公平,(以权)谋私,腐败等方面:「根本没有这些问体」。


看ROChineseCanuc等人的帖子就想笑,老糊涂了,脑子及其混乱。

1,国民党的政权难道不是武装叛乱打下来的?是清政府和平让出来的吗?

2,国民党当初如果不是搞一党统治,如果不残杀共产党,而玩选票,也让共产党加入政权,国共能打仗吗?国民党能被共产党打跑吗?

3,中国现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高于中国共产党的。 说这个有什么用?!

4,中国共产党问题很多,但远胜于国民党,否则共产党也不会靠著几个破步枪就将强大的国民党打跑啊。
论腐败,共产党是有很多贪官,但国民党的四大家族,民进党的陈水扁,都是让人望尘莫及。
论官场,共产党很不透明, 还不至于直接就子承父职,搞一家统治。
论政绩, 国民党几乎拿走全中国的财富,养活了区区一个台湾岛,而大陆共产党,养活了13亿人,不比国民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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