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赖昌星之所以能在加拿大滞留至今,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加拿大有的法官和官员对中国的法制缺乏了解和信任。"
俺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中国的法制也不信任。
这就是不信任的根源:
“即使中方早已一再庄严承诺不对赖昌星判处死刑,他的律师出于各种目的,仍然断言中方承诺不可信。 ”
政府可以替法院做承诺;还未审判,就可以做出承诺。TMD的GP法制。
实际上中国在执法上因人而异, 象橡皮筋一样的做法, 导致没人相信中国的法制对所有人是公平的. 同样的贪污受贿数额, 犯罪人是县级或更小的干部, 要杀头, 犯罪人是省级以上就会出现奇怪的"自首退赃"情节, 关个几年就没事了. 现在这一点也没变.
赖昌星案就涉及到省级以上高干, 还是在职高干. 中国以前执法的不良记录当然会帮到赖昌星的律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