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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3次尸检确认瓮安事件少女溺水死亡 [打印本页]

作者: makesi    时间: 2008-7-9 06:39
标题: [评论]第3次尸检确认瓮安事件少女溺水死亡
少女死亡 3次尸检?!
作者: dave chen    时间: 2008-7-9 10:29
标题: 溺水死亡?
确认自杀还是他杀,才有意义吧?结论溺水死亡有何意义?自己跳河死亡和被人推下河的有何区别?
不懂
作者: TianSheng    时间: 2008-7-9 12:34
标题: 回复:溺水死亡?
确认自杀还是他杀,才有意义吧?结论溺水死亡有何意义?自己跳河死亡和被人推下河的有何区别?
不懂


法医只是证明少女是溺水死的,并没说是自杀还是他杀。

如果按照官方公布的结果——李树芬和陈在谈恋爱,那么从任何角度看,西门河大堰桥都不是一个适合谈情说爱的地方。那里只有废弃的厂房和大片的玉米地,很容易让人产生犯罪的联想。
作者: 野驰    时间: 2008-7-9 13:38
没有证据,
新闻发布会却早早公布结论,
这算那门法律?
作者: 加加减减    时间: 2008-7-26 01:00
没有证据,
新闻发布会却早早公布结论,
这算那门法律?



没有民主的社会,永远不会有公正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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