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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假如范跑跑事件发生在加拿大会怎样? [打印本页]

作者: Sufia    时间: 2008-6-21 09:12
标题: [评论]假如范跑跑事件发生在加拿大会怎样?
孩子在上他的课时, 他就是那段时间的监护人. 他应叫他们逃跑.

他自己不声不响偷跑, 没有告诉学生发生了什么事. 他起码失职.

请不要为自私和缺德辩护.
作者: 独立意志    时间: 2008-6-21 09:14
标题: 你可以不救你的母亲,但你干嘛非要向世界宣布?
对范不满的理由:

1、没有喊一声,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2、事后如果有所悔疚,倒也罢了。而他却理直气壮地夸夸其谈,以示他是言论上的英雄。

有些行为并非不道德、或可以被原谅,但你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过分渲染。

你可以不救你的母亲,但你干嘛非要向世界宣布?
作者: 老石101    时间: 2008-6-21 09:51
你断章取义,歪曲了考题吧?在西方,如果你扶着一个病人,那你的责任是照顾这个病人,如果在他要倒地的时候由着他倒地摔伤,你就要被追究责任。要不然为什么要你扶着他?当然你也不应该强扶着他站立,你应该顺势扶他躺倒在地上,呼叫和等待专业人员救援。这是考题的正确答案。这种情况并不威胁你的生命,谈何保护自己?你对正确答案的解释是不对的。总而言之,你对西方的道德标准理解得太肤浅了吧?
作者: 数学第一剑    时间: 2008-6-21 11:09
你为范跑跑辩护那是你的自由, 但是, 从心底里鄙视你是我的自由.
作者: alfonso    时间: 2008-6-21 11:22
作者将这种话题与"西方人权倡议"混为一谈, 对人权倡导本意也是一种歪曲...人权的话语权的平等本是出于对保护尊重每个人的平等权,但绝不应该成为对人性自私的本身进行大言不惭滔滔不绝辩护的保护伞.这是是一种很大的亵渎和歪曲...

人性的本能是在大难来临的第一反映先逃命, 也是每个人性所面临着严峻考验...因此才会出现为救护他人而献身的"英雄", 但不是要求范跑跑成为"英雄", 可不要忘了自己毕竟还是个为人师表的老师,应该不要忘了老师的责任感,当时的行为如同在战场上的逃兵...宽容点讲跑就跑了,但事后如果面对你所教过的在大难中死去的学生, 范某的这些辩词让人感到的是更多的冷酷,无耻.人性冷漠..作者通过西方地人权想把范某的这些"勇敢"的辩词上升为一种美德, 我认为至少是缺少道德判断或道德选择的能力...

我们中国社会问题的产生,许多很难解决,正是源于许多人信仰缺失和道德沦丧,是非混淆,才再加上制度上(相关规定的制约不到位),如果范某的行为得到了公众的认同(同情),甚至崇扬,如此下去试想人人都可以漠视道德信仰,崇尚实用和功利,强调个人利益得失...中国的未来将会是什么样的社会...
作者: 灵均    时间: 2008-6-21 11:27
标题: 你在挑战所有人的道德底线
扶"一下病人会伤害到自己?
你根本没有把背景介绍清楚, 这是明显的断章取义!

我虽然没有做过这样的题, 但我知道在出事故的时候警察是不会去"扶", 或 "抬" 倒在地上的人的, 根本不是为了"保护自己", 而是等专业的treatment.

加拿大人有这么冷血吗? 在加拿大热心肠, 乐于助人的人多的是,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会.

至于"有人抢劫的时候,西方说,把钱什么的都给劫匪,保住你的命要紧。", 你这里明显用到了偷梁换柱的方法.
这是在法制社会下,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普通民众的利益, 而把制裁犯罪的职责交给专门机构.

在船只遇险的时候, 西方人也从小教育"先逃走"吗?
在野外遇险时, 西方人也从小教育"不要管同伴, 先逃走"吗?

作为一个老师, 在遇到地震的时候, 西方人也教育老师们"不要管学生, 先逃走"吗?

作为一个警察, 在维护正义的时候遇到危险, 西方人也教育警察们"不要管别人, 先逃走"吗?

你为范跑跑辩护也就罢了, 但你不该挑战所有人的道德底线, 把"自扫门前雪" 当做"人权进步"的体现.
作者: idon'tknow    时间: 2008-6-21 11:34
标题: 几个有趣的考题
几个有趣的考题:
1、假如你是一个老板,你一天能赚500元;突然有一天,有一个人(这地球上的一个流浪汉)他原本一分钱都赚不到,不过,跟你一起合作后,他一天却能赚个5000元,而你却只能得到550元,你做不?
2、一个漂亮的中国女孩走在加拿大的大街上,突然有一个年轻的西人小伙开着车“唰”的停在她的身边,对着她说:“你好性感,你让我着迷,这是我的电话,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CALL我。”如果你是这个女孩,你会怎么回答他?(记得这个女孩给了他一个“变态”的称呼)
3、住在同一座楼的两个人(A和B),他们互相认识了较长一段时间。有一天,B去上班,A肚子饿,就拿着B的锅来用一下(就炒了一点菜),后来,B回来了,告诉A,你或许不应该那样做。A就有点不乐,说B小气。你认为谁对谁错?如果你是A会怎么做,怎么回答?
4、你认为人活着是从工作中寻找赚钱的快乐,还是从赚钱中寻找工作的快乐?
5、有三个朋友A、B和C,他们在一起打牌玩钱,才打了第一局,A就赢了1000元,他说不玩了,你会对A有什么评价?
6、有一个穿得很整齐的年轻人躺在街边,你会怎么想:一个流浪汉、他喜欢那样、不关我的事、他可能需要帮忙还是其它的??
7、有一个警察挡下了一个开车超速的女孩,问她为什么?女孩回答,她的母亲出了急事,晚15分钟小时她就会死掉。她要马上过去(事实确实如她那样)。警察说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不过,他还是给了那女孩一个罚单,并且因为这件事,女孩迟了15分钟,她母亲死了,对这件事,你怎么评价?
8、有一个80岁的老人,他要去读英语,他的儿子等劝他做点其它的事。老人说:“他喜欢做这件事。”你会怎么看待?
9、一个大巴上的满满一车人,但他们却很少发出声音,你认为他们是性格内向呢?还是他们怕影响他人?
10、一个大巴上的满满100个人,有99个人都在聊天/说笑,只有一个人没在讲话,后来那个人对着99个人说:“你们吵到我了。”而99人对着他说:“如果你认为吵到你,你可以下车呀!”你认为是那一个人他自身性格内向的问题,还是99个人有问题?
以上10个题,如果你有兴趣,可以试着回答?(稍后,我会谈我个人对这10题的看法)
作者: 高田种小麦.    时间: 2008-6-21 11:39
标题: 回复:你可以不救你的母亲,但你干嘛非要向世界宣布?
可以做不可以说,是吗? 怕别人也学了去,是吗?不用教,中国人说一套做一套,是从小就被训练出来的,你再鼓吹一万个谭千秋,跑的快的一个也不会减少。

您就是个典型的中国人,但却是个不了解别的中国人的中国人。大多数中国人就象您一样,以为向别人鼓吹拔高虚假不合人性的道德要求,就会逼人为圣。

国内的民众早已深病于此,历史民众都在进步,所以范这个“真小人”才会打动大家。只有合理有效的制度才会防止有道德缺陷的人危害他人;也只有表现在合理的制度之上的高尚行为,才能真正彰显高尚道德的光辉。
作者: 爱心幼儿园    时间: 2008-6-21 11:45
不要这样歪曲西方的教育,也许你从来就没有真正接触过正常的西方人。
他们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会教育孩子,男孩子要知道照顾妇女和儿童,因为你是个男人。而在危机时刻,更自然的男人们保护妇女儿童先获得安全,这不但是照顾弱小,这几乎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因为妇女和孩子们存活下来更有利于人类的繁衍。

而在危机时刻自私的逃生的人任何时代都被人们蔑视和谴责,难道泰坦尼克号里那个假装抱起一个女孩侥幸坐上逃生的救生艇的男主人公,西方人在赞扬他吗。那些留在船上把生的机会让给老幼妇孺的男人们,西方人不是在歌颂他们吗。
不要曲解了西方人的风度。
哪里都有个别人是肯定的。但人类的本能和道德底线是要分清的,不可能沦落到范跑跑这样的德行。
作者: 爱心幼儿园    时间: 2008-6-21 11:56
还想说几句的是,现在有些人保护自己的意思已经强到不顾廉耻了,再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的鼓励这种意思。
众所周知,在西人聚居的小区里,生活安全,因为有什么违法现象会被大家报警和制止,而大多数华人会认为西人很多事。为什么不去告诉西人不要管这些不涉及自己的事,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要紧,因为实在是怕人蔑视你这样的恬不知耻。
作者: 高田种小麦.    时间: 2008-6-21 12:04
首先,我不怀疑您的道德水平。但您把中国产生问题的因果弄颠倒了。
确切地说,是因为,中国制度性地提倡虚假和制度性地提倡虚假道德,抹煞个体合理权益存在的合法性,才导致了整个民族道德人格的分裂和道德信念的丧失,最终导致了全民性文化性的腐败。所以,是虚假的制度和鼓吹虚假道德的文化导致道德的沦丧和行为上的腐败,而不是什么“制度的不到位”。

范的勇气就在于他把自己故意当作祭品献于众前,用自己的“无耻”直斥那种可做不可说的道德的虚伪和制度的荒谬。



作者将这种话题与"西方人权倡议"混为一谈, 对人权倡导本意也是一种歪曲...人权的话语权的平等本是出于对保护尊重每个人的平等权,但绝不应该成为对人性自私的本身进行大言不惭滔滔不绝辩护的保护伞.这是是一种很大的亵渎和歪曲...

人性的本能是在大难来临的第一反映先逃命, 也是每个人性所面临着严峻考验...因此才会出现为救护他人而献身的"英雄", 但不是要求范跑跑成为"英雄", 可不要忘了自己毕竟还是个为人师表的老师,应该不要忘了老师的责任感,当时的行为如同在战场上的逃兵...宽容点讲跑就跑了,但事后如果面对你所教过的在大难中死去的学生, 范某的这些辩词让人感到的是更多的冷酷,无耻.人性冷漠..作者通过西方地人权想把范某的这些"勇敢"的辩词上升为一种美德, 我认为至少是缺少道德判断或道德选择的能力...

我们中国社会问题的产生,许多很难解决,正是源于许多人信仰缺失和道德沦丧,是非混淆,才再加上制度上(相关规定的制约不到位),如果范某的行为得到了公众的认同(同情),甚至崇扬,如此下去试想人人都可以漠视道德信仰,崇尚实用和功利,强调个人利益得失...中国的未来将会是什么样的社会...
作者: 独立意志    时间: 2008-6-21 12:10
标题: 有些非关道德的事情,你正在做着,但你肯定不愿说。
要我举例吗?

至少至少,事后,范在心里,应该为其“不告而逃”有哪怕一丝丝的悔意。而不是理直气壮地,象个凯旋的英雄。



可以做不可以说,是吗? 怕别人也学了去,是吗?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12:14
哈哈,欢迎全民道德大讨论。这就是范美忠的贡献。可媲美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

范美忠事件提出三个命题,大家可以探讨:

1、“我们的社会,个体的生命是否应该平等?”

2、“我们的社会,道德是应该真诚,还是伪善?”

3、“我们的社会,究竟是该用法治代替人治,还是用人治代替法治?”

谢谢作者和参与讨论的人。大家之所以对范美忠事件进行讨论,我想都是为了让中国社会向一个积极的正义的进步的向上的好的方向走。

不知各位同意吗?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12:27
范美忠有没有一丝悔意,我们说了不算,我摘录一段范美忠在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中表达三个歉意的原话,不满意的网友看过这一段后,尤其是建议看过视频之后,我们想知道,你还希望范美忠如何更进一步表达自己的歉意?


以下是“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的一段现场对话实录:


“胡一虎:校长等一下、郭先生你也等一下,校长的确表达过,希望你道歉吗?
  
  范美忠:我首先要说的是,不管职业道德也好来评判,我应不应该当时,但是我当时是本能的,如果回过头来,这个事情重发生,不管职业道德评判有没有,献身去救学生的义务,我都想跟学生说一声,就是说对不起,为什么呢,刚才我回去也跟我的同事讨论过,他说你说不要慌没事,不管你是出于一种误判也好,但是如果这个房子真的修得不好,学生有可能会愣神。当然后来有人有告诉我跑未必是最好选择,但是不管怎么样,有可能使他们反应时间会显得更慢,这是第一点。第二点范老师在他们希望我成为他们可以依靠的强者,因为在那个时候,我觉得从我的胆量来讲,我认为我不够勇敢。但是他们希望我可以成为一个强者可以依靠的时候,我没有成为他们的依靠。这是第二个要道歉的。第三个后来我回去跟我的老婆讨论,我老婆也说不管职业道德怎么规定,但是你的第一反应不是想到学生,至少对学生的爱还不够,后来我跟学生也说,我也接受这个说法。所以我要郑重向我的学生道歉。
  
  范美忠:第二个要道歉的是,不管我这篇文章写出来我不后悔,但是它给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先生带来的压力,对我承担的压力,我要向他表示道歉。第三不管观点的正确与否,我该不该跑这个事件与否,如果我这篇文章当中的言论伤害到了一些人的情感,这个我表示道歉。但不是为我发表言论,以及我的观点道歉。谢谢(掌声)
  
  胡一虎:我这个必须说一句话,通常站在主持人角色,我不应该这样子来介入彼此的讨论,但是我必须说很真实的观察,你的确是个很较真的人。你把真实看得很重要,你把真实是你捍卫生命当中很重要的地方。连刚刚他道歉的方式,必须说实话,是没有任何人能左右你道歉的,除非你发自内心。他连在道歉的时刻,都要字斟句酌,把每一个字都用得很完整,我觉得针对这一点来讲,你能获得最大的掌声就是这个。(掌声)你很真实,连这一部分道歉都很真实。”
作者: 独立意志    时间: 2008-6-21 12:36
标题: 心疼我的时间

作者: 文武客    时间: 2008-6-21 12:47
哈哈,欢迎全民道德大讨论。这就是范美忠的贡献。可媲美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

范美忠事件提出三个命题,大家可以探讨:

1、“我们的社会,个体的生命是否应该平等?”

2、“我们的社会,道德是应该真诚,还是伪善?”

3、“我们的社会,究竟是该用法治代替人治,还是用人治代替法治?”

谢谢作者和参与讨论的人。大家之所以对范美忠事件进行讨论,我想都是为了让中国社会向一个积极的正义的进步的向上的好的方向走。

不知各位同意吗?

范美忠事件,看似简单,其实复杂。正如他自己所说,他是有目的的,其实他有一个“阴谋”,那就是用近似于“裸奔”的方式先声夺人,引起大家对他拍案痛骂;可是别急,总得给他一个说话的机会吧?这就正中范氏下怀,继而引起全国民众对 Milo Milos 所提到的三点进行思考与讨论才是范氏的目的所在。

冷眼观之,“倒范派” 故意忽略范氏的真正目的,紧抓他的裸奔瑕疵,以瑕掩玉;“挺范派” 顺应了范氏的计划,使得瑕不掩玉。

范氏危难之际自私逃跑,当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的确值得道德高尚者鄙视;但是他做得不够好,根本原因是学校当局没有明确规定在地震时教师应该如何帮助学生,学校也没有在震前安排常规的遇震训练,这是事实。如果要依法办事,范氏的法律责任应该是很小的。

然而,范氏事件可能引发的大讨论三大话题则是会令很多人有所顾忌的,大家要么回避,要么以瑕掩玉;就算“挺范派”最后声势浩大,某些部门一道命令,讨论也会随时嘎然终止。我看距离喊停的时间已经快要到了。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12:48
墨子,你说得很好。那么,我们个人,可不可以做得更好呢?

我们中国的社会,可不可以改善呢?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12:54
回复“文武客”:

很好,通过对范美忠事件的讨论,文武客其实已经接近了了一个成果:

“学校当局没有明确规定在地震时教师应该如何帮助学生,学校也没有在震前安排常规的遇震训练,这是事实。”

那么,我们应如何改善呢?这个改善,就是范美忠事件讨论的成果之一:

“学校当局应该明确规定在地震时教师应该如何帮助学生,学校也应该在震前安排常规的遇震训练。”

那么,如何实现呢?

立法。对吗?

完善现有的〈教师资格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另外,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地震法》。

同意吗?

这是不是进步?是不是范美忠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国家立法机构,教育部门应该做的?

请继续,还有别的成果吗?
作者: 文武客    时间: 2008-6-21 12:56
完善现有的〈教师资格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另外,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地震法》。


非常赞同。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13:09
继续与文武客探讨:

如果《地震法》中对因学校建筑质量、抗震标准达不到要求,而在地震中倒塌造成严重师生伤亡的,追究法律甚至刑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现在还会有那么多死亡学生家长在法院、教育局、学校门口徘徊吗?

如果《地震法》对地震来临时在场教师应该对学生发出的第一个指令或动作,第二个指令或动作,以及其它相关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现在还会有全民起来大吐口水,对范美忠在地震中的行为激烈争论吗?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法律法规,就是在发现从前的缺失、漏洞、失灵或不公的情形下,增补、修订、完善起来的。出台《地震法》,就是讨论范美忠事件的一大成果。我们应对此呼吁。
作者: 刚好路过    时间: 2008-6-21 13:17
一各地震法就有用?别太天真了,中国的法规多了去了,就是没人当回事,尤其是那些利益集团。执法才是关键。
作者: 独立意志    时间: 2008-6-21 13:22
标题: 可以

作者: 独立意志    时间: 2008-6-21 13:25
标题: 为舍己救人立法?法再大,哪有人命大?大不了枪毙,还多活几天。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13:57
标题: 回复:为舍己救人立法?法再大,哪有人命大?大不了枪毙,还多活几天。
法律法规是适于大众的,要建立在符合人性的基础上,在社会上能获得普遍认同的,也就是一个具有严肃性强约束性的契约。

我相信没有人愿意把“舍己救人”做为法律的,可能地震中死了孩子的家长在那一次地震中愿意,之后自己路遇呆徒,或者爆发火灾,可能就不愿意了。

《地震法》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规定,应是个道德底线,再略高一点点,首先你不能侵害别人生命、利益,其次,你要做几个最基本的动作。

这些应该是在地震演习中,被认为是科学的,合理的,正当的,可以接受的。


做为改进,无非是在human, tool,material,system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人的责任的明确规定,是其中一个改进。

另外,当然更重要的是建筑的抗震标准和执行了。

有网友提出,是不是靠立法就行了呢?当然不够,但是你要承认它是个改进。至少对民众的违法行为是个约束,另外对执法者的人治行为,给民众更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或武器。

至于体制,那已不是改进。你无非做出两个选择:要么一点点改进这个体制,每一次都是一点进步,老百姓会从中获益;要么把它推倒重来。

这可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但不管做什么样的选择,提高人们道德水平,提高人们的公民意识,接受多元的价值观,对社会总是有益的。不管你是重来,还是继续,民众的现代文明意识水平越高,都是个很大的助益。
作者: gongyu    时间: 2008-6-21 14:03
标题: 回复:为舍己救人立法?法再大,哪有人命大?大不了枪毙,还多活几天。
墨子也认为为舍己救人立法不妥是吧?

范美忠先生在辩论中已经明确指出,舍己救人是属于高尚层面的道德范畴,这种高尚层面的道德不适用于律人,只适用于律己。如果社会盲目将高尚道德和底线道德混为一谈,用于道德律人或者叫做道德绑架的话,社会只能形成为伪君子的社会。谁都知道,拥有高尚道德值得敬仰的英雄总是少数。

范先生还指出至于希望自己孩子在能够舍己救人的老师手下上课的,已经不是出于公德,而是私德。教师在紧急状况下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应只由家长单方面的私德私心决定,而是应该和教师的私心私德共同博弈后决定。这是因为教师也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不应扣上一顶“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大帽,就可以随意牺牲。

范先生的这番讨论,众多挺范派的人士认为范提出了中国到底需要一种什么样的道德的严肃的问题。

社会不是因为有了几个高尚道德的人,社会就高尚了,社会也不可能把范跑跑一棍子打死了,就再也没有跑跑了,打倒范跑跑更可能的结果是,真小人都成了伪君子,社会上充满的只是和谐的假象。看看现在中国的论坛,没有范跑跑的讨论了,这就是倒范派呼吁的“道德”吗?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14:17
gongyu ,

中国社会的确存在把“舍己救人”提高到一种类似法律的严肃性、强约束请的道德要求高度。

可恰恰管理者或者执法者,把这种“只能责己,不能责人”的高道德,却“用于责人,而不责己”。

这里就有个“双重伪善”的问题。

第一个伪善,是“舍己救人”本来是一种自我甘愿牺牲的一种高道德,当真正面临死亡威胁时,大多数人都做不到。所以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它“只能责己,不能责人”。

第二个伪善,就是社会管理者或执法者,对“舍己救人”进行讴歌,可是他们的所做所为恰好相反。也就是说,他们用“舍己救人”这种高道德,恰恰“用于责人,而不责己”。

这就是“双重的伪善”,或者“加倍的伪善”。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呼唤人性,回归真实。道德要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如果舍己救人成为法律,那么这个社会上,一小部分人死了,绝大多数人投入监狱,最后全社会只剩下官员、军人和警察。可是他们从此没钱运转,一个个争夺食物之后,相继饿死。

最后,全社会灭亡。哈哈。
作者: waif    时间: 2008-6-21 14:22
标题: 自由的代价和职业道德的底线
范的错只在于他没有在他跑的同时顺带叫一声一起跑。 且不说跑是否对或应该就地躲在桌下,这也是学生们当时地选择。这说明范认为跑是对的或出于本能或出于经验或知识。他没有把这个做法在根本不影响到他“自由”的同时“教”给学生。学生们躲在桌子底下,一定是在本能,或知识的驱使下做出的选择,现在看来有很多人认为不妥。--  他没有爱己及人,不是自私,也没有主观上“希望”他人失”利“,甚至于受益于此的心。
他将自己的想法和当时的情形描写出来,放在博客上,也应该是他自己的记录,如同日记。暴露了自己,也暴露了在“那一刻”心迹举止和他一样没有讲出的人。他的文章没有标明他的高尚,或是自作聪明的做法。
至于他所说的救母与救女也是特指在"那一刻"的无奈的选择,我想原文中可见。并且附了勉强的解释。真如在船上救落水妻、母 - 假定都无法自救 - 我们又作何选择。
其朋友对他的一些记录 - 此事范的错只在于他没有在他跑的同时顺带叫一声一起跑。 且不说跑是否对或应该就

地躲在桌下,这也是学生们当时地选择。这说明范认为跑是对的或出于本能或出

于经验或知识。他没有把这个做法在根本不影响到他“自由”的同时“教”给学生。学

生们躲在桌子底下,一定是在本能,或知识的驱使下做出的选择,现在看来有很

多人认为不妥。--  他没有爱己及人,不是自私,也没有主观上“希望”他人失”利“,

甚至于受益于此的心。
他将自己的想法和当时的情形描写出来,放在博客上,也应该是他自己的记录,

如同日记。曝露了自己,也曝露了在“那一刻”心迹举止和他一样没有讲出的人。

他的文章没有标明他的高尚,或是自作聪明的做法。
至于他所说的救母与救女也是特指在"那一刻"的无奈的选择,我想原文中可见。

并且附了勉强的解释。真如在船上救落水妻、母 - 假定都无法自救 - 我们又作何

选择。
其朋友对他的一些记录 - 此事之前 - 说明它只是一个考虑自己多些,有些偏执,

想解救被中国教育制度误导学生。执着于教育事业,且屡败屡战,精神有如他人

生的“过客”,游离于中国的现实。
此次他的博客文章掀起了巨大的争论,无疑有如一直探讨争论而无结果,并给人

以今不如昔的道德沦丧印象。大家还记得军校学生张华粪坑救人而牺牲,人民公仆见死不救而至人贻误医治死亡。此次争论无疑是这类争论的延续,并将推动社会的发展。对人的批判也应该以事实和事件本身为依据。他的人格和我们一样,他的自由也和我们同等。只是当大家选择高尚,依据较高的道德标准时,普通者就显得低下,低下者就愈发的低下。伪道德君子就会更加的隐蔽。曝露的自由,显得他并没有掩饰自己的想法并付诸行动,也表明“职业”道德的低下 - 至少这种标准还只是在从业者的心里。在这一点上他不自私,让我们分享了他追求“自由”的感受。他比起克拉玛依事件的大人更加的“崇高”。宽容地对待他,显出社会的自信理智和自由,也是对他这类人的尊重。从来就有这类的人,我们却不能每次都能争论下去。让法律去审判道德,也需要道德的法律化。职业道德的基础不应该只在个人的心理,而应该在表面上。对人性和价值的尊重也要更加的人性化。
范不是个好的职业道德执行者,他不是唯一的一个,却是最曝露的。在那一刻他没有“自私”,只是“自利”。让”那一刻“时时在在地在每个人的心理,提醒自己的良知。就会少一些“那一刻”的争论。对人方方面面的尊重,是我们“人类”自重的一部分,道德约束会让这个社会更加和谐,符合大多数人的自由。之前 - 说明它只是一个考虑自己多些,有些偏执,想解救被中国教育制度误导学生。执着于教育事业,且屡败屡战,精神有如他人生的“过客”,游离于中国的现实。
此次他的博客文章掀起了巨大的争论,无疑有如一直探讨争论而无结果,并给人以今不如昔的道德沦丧。大家还记得军校学生张华粪坑救人而牺牲,人民公仆见死不救而至人贻误医治死亡,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14:32
不管这个国家和社会怎么样,民众越成熟,对国家和社会,就会有积极的改变。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15:04
根据刚才大家的讨论,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第二个成果:

中国现有的“舍己救人”的道德标准,作为个人甘愿自我牺牲的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可以的,但用于提倡、宣扬、鼓励甚至客观上逼迫个人为此牺牲自己生命,是不合理的。

而且,在个人面对生命受到威胁的危机时,以“舍己救人”的道德标准,过于简单化,而不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

大家同意吗?

如果同意,那么如何改善呢?

在正视个体生命平等的基础上,对不同职业的道德规范加以区分,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加以区分,对男女老幼的优先级救护顺序加以区分,对地震、火灾、水灾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危及生命的突发事件加以区分。

对每一种区分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明确规定。要做到合理、适当、科学。

比如,路遇呆徒持刀抢劫,作为路人,最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当然你可以去跟呆徒搏斗,并为此牺牲;但是我们的社会宣扬人人都应该这样去做对吗?

在一个成熟的社会里,被劫持者,和路人,最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
作者: 77_88_77    时间: 2008-6-21 15:21
标题: 无赖需要为他做的事道歉么?
只有对自己的缺德行为感到内疚,才会有道歉,所以道德适用于君子,法律则是给我们这些市井流氓的。
如果范跑跑对于他的部分行为道歉,说明他自觉地把他自己适用了部分道德约束,也就是事实承认半君子半小人,可他并没有在嘴上承认,所以我们不得不佩服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直接。文人范跑跑绕了那么多弯,说不出口啊
作者: 三和居士    时间: 2008-6-21 16:04
从他发表《那一刻地动山摇》起,他在玩一种跳火坑式的危险游戏,而且它达到了目的。
作者: tulip7    时间: 2008-6-21 17:09
We should not blame him for his running away, but his attitude and comments afterwards that show he is a shameless, low person.
作者: tulip7    时间: 2008-6-21 17:27
不要这样歪曲西方的教育,也许你从来就没有真正接触过正常的西方人。
不要曲解了西方人的风度。
哪里都有个别人是肯定的。但人类的本能和道德底线是要分清的,不可能沦落到范跑跑这样的德行。


完全赞同。

我公公曾有一次跌倒在路边。在我们等救护车的十几分钟里,有3-4个Canadian过来提供帮助,其中一位一致等到救护车的到来。

我将此事与一位朋友讲,她说在国内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她父亲身上,没有一个人过来问一下,她父亲躺了十几分钟自己爬了起来。

中国不仅需要体制的改革,还要提高中国人的素质和修养。

作为普通人,在道德和风度方面,中国人应该努力提高自己。

四川地震的救援,我看了非常的感动,因为我看到了中国的希望。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17:47
请问tulip7,

既然"在国内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她父亲身上,没有一个人过来问一下,她父亲躺了十几分钟自己爬了起来。" 可见人们的道德沦落到相当低下的水平.

那么在观看到的地震救援的新闻中,为什么人们的道德又突然如此"高尚"了呢? 以致你看了"非常的感动".

为什么有如此大的反差? 你是如何看出其中的"希望"的?
作者: Old-Gentleman    时间: 2008-6-21 17:54
讨论有点进入误区,两派都有绑架对手的嫌疑,所以,有几个问题一定要讲清楚。

    是否有人要求“范美忠舍己救人”?我不认为有人强迫范美忠牺牲自己去救学生,这是强加给谴责范氏行为的人的“光环”,是为找到攻击的薄弱点预设的靶标。实际上,多数人谴责的是范美忠在地震来临之际,扔下学生不管(连喊一声都没有),事后又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还要上升到人权、生命权的高度来批判或鄙视舍己救人的人。

    那个为救孩子而牺牲的女教师,我并不认为她是为了做英雄才舍己的。我想她只是出于一种母性的本能,因为她知道在当时的情况下,孩子们需要自己的帮助,而她身为教师,有责任去帮助同学。她一定会想,当这几个孩子通过后,她也会尽快脱险,但是很遗憾,她牺牲了。我相信有她这种行为但没有牺牲的人肯定还有,只是大家可能认为,当时的情况并不危险,况且他/她只是尽了自己的本职,不能称其为舍己救人的英雄。实际上,这些人应该算是活着的无名英雄,起码在我心里是这样。但是,英雄只能是少数,如果大家都是英雄,就没有英雄了。

    通过讨论,我认为有两点很重要。

    1、范美忠的行为到底属于什么?目前大家都在道德层次批判他,但忽略了他违法或渎职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明确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中指出“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 . . . .”。第四十条中要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范美中是否做到了,不用我说了。

    2、范美忠在事后不知出于什么目的,要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而且认为这才是普世真理,是尊重人权。一些帮助他鼓吹的人,也高呼不能对他进行道德绑架。但你想过没有,你这实际上是在对其他遣责范美忠行为的人进行另外一种道德绑架,而且更让人感到寒心。有人说,这场讨论最后会不了了之,而且已经不远了。我也同意这个观点,但我不希望如此,我不希望中国社会变成一个冷血社会,那中国真的就没救了。这里也有一直高喊争取民主的民运人士,试想,如果中国人都只关心自己,那必然会形成你争民主我没意见,但我不参与,因为可能会损害我的利益。为什么有的六四学运领袖受到抨击,不就是有人认为他们“冷血”吗?
作者: 芝麻豆    时间: 2008-6-21 17:55
标题: 如此说来当年的泰坦尼克应该谁有本事
抢上救生艇谁就活命,而妇孺儿童活该等死。
偷换概念楼上已经有人说了,不再赘述。
建议楼主了解一下加拿大教师的职责。
作者: haploidus    时间: 2008-6-21 18:32
楼主说“道德不是说出来的,是制约出来的”,难道舆论的批评不是制约么?

另外舆论对范的批评,很多并非停留在要求他必须舍己救人上,而是讨厌他道德底下而又振振有词。

楼主的辩护既自相矛盾又不得要领。
作者: 无忧劫    时间: 2008-6-21 18:46
标题: 回复:如此说来当年的泰坦尼克应该谁有本事
抢上救生艇谁就活命,而妇孺儿童活该等死。
偷换概念楼上已经有人说了,不再赘述。
建议楼主了解一下加拿大教师的职责。


泰坦尼克号存在生存资源有限的问题, 你活了别人就得死; 地震则不同, 地震时大家应该作的事就是跑, 跑得越快越好, 当然出现狭窄空间时就属资源有限了, 需要高尚人士让一让. 即使不让, 也只是个道德层面上的事, 在法律意义上应该没有太大的过失.
我们呼吁高尚的道德, 为什么我们不先呼吁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严肃呢? 在老汉看来, 法律法规就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是人们在付出了惨重代价后忍无可忍才用契约的形式定义的人的基本行为规范. 如果连起码的几条约定都得不到执行, 却虚无缥缈地呼吁高尚道德, 是不是有点舍本逐末不着边际?
作者: davidbrown    时间: 2008-6-21 19:10
标题: 他是一个懦夫,但也有他逃跑的权力。
与被中共打打杀杀的斗争意识形态污染了几十年的中国社会所不同,西方社会是民主、宽容、法制的社会,不会动不动给人贴标签。
作者: TianSheng    时间: 2008-6-21 19:26
标题: 范跑跑输在道德上,赢在真诚上
范跑跑输在了做人与做教师方面的起码道德要求上: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是学生的长者,当危难来临时,让幼者先逃生;作为一个教师,他应当有职业道德,当危难来临时,让学生先逃生。在这两方面,范跑跑都不合格。

据说,地震时几乎所有医护人员都夺路而逃,而没管住院的病人。这恐怕是地震时最真实的写照。有一些人说,你跑就跑了,但别说啊,你不说,这件事不就结束了吗?

但是范跑跑并不是没有优点的。他后来的表现,让他赢了分。这就是他的真诚。所谓真诚,就是范跑跑敢于真实而毫不虚饰地说出他跑跑的动机与理由,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辩护。
作者: 兰岷    时间: 2008-6-21 19:35
象防范跑跑这样的人,我想不管是民主的西方还是中国都不会提倡这种自私的人。当然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这样的人,当自己有困难的时候,遇险的时候,最好有一个无私的人,有道德的人出现。但当其他人有困难的时候,就变成范跑跑,这是我的权利。我们到底要提倡哪一种人呢?
作者: 兰岷    时间: 2008-6-21 19:37
如果民主使人变得更自私,这种民主不要也罢。
作者: 雪域孤狼    时间: 2008-6-21 19:41
标题: 好与不好,自己明白
有什么好争执的啊!!!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相信大家还记得这句话吗?!

厨师不做饭,司机不驾驶车辆,农民不耕地,学生不学习,教师不教课,军人不上阵,指挥官不指挥,.................唉~~~~~~~~~~~~~长次下去,真是国将不国啊!!!!!!!!!!!
作者: azfinancial    时间: 2008-6-21 20:06
有些行为并非不道德、或可以被原谅. 关键是事后的态度...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20:12
这里的讨论有两个层次的差别:

一是着重于对范美忠个人道德的重复谴责


二是着重于对社会道德、法制的整体改良


有趣的是,范美忠本人都早已对自己在地震中的行为和伤害部门民众情感的言论,在凤凰卫视公开道歉;

继而本人也以一个反思者,加入到对社会道德、法制的整体改良的讨论中。


对于别人犯的过错,没有造成伤亡,事后又已经公开道歉,而且发自真诚,我们是否应给予宽容,毕竟范美忠身上体现的真诚,我们给予他的爱与宽容,也是应该树立的美德。

最终我们探讨的意义,是将一个有过失而又道歉的人永远一棒子打死,然后钉在十字架上,还是从这个事件中,分析造成的原因,提出道德的改良,法制的完善,让中国的社会往好的进步的向上的方向走呢?

是揪住个人不放搞批斗更有意义呢还是勇于自省、发现问题,并提出各种改良更有意义呢?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20:21
道德应落实到契约,而不是一两个字的原则,或者一句空洞的口号。

这对不对?

你是否赞成《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应对地震中范美忠的行为、责任,做更明确的规定,或者单独出台一部《地震法》,做出更详尽的规定?

这对面对下一次地震灾害,有无意义?
作者: 文武客    时间: 2008-6-21 20:22

http://i26.tinypic.com/1dq1i.jpg



作者: 文武客    时间: 2008-6-21 20:26
道德应落实到契约,而不是一两个字的原则,或者一句空洞的口号。

这对不对?

你是否赞成《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应对地震中范美忠的行为、责任,做更明确的规定,或者单独出台一部《地震法》,做出更详尽的规定?

这对面对下一次地震灾害,有无意义?

道德落实到契约的说法有道理,但是这个说法不严密,应该说底线道德必须纳入契约,高尚道德则不可能强迫执行,否则就不应该叫做道德了。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20:28
呵呵,这个破解图做得好。范美忠鬼使神差,能以一人之力,撬动整个社会,也不知是他的机巧,还是社会的虚浮。可能都有。

看得出来,为了发出声音,他不惜自泼污水。他是“破己,而立社会”。虽然没有在地震中“舍己救人”,却在事后的反思中“杀身成仁”,成为思想烈士。果然是英雄造时势,时势造英雄,两者有时截然不可分。


多讨论一下第三层。这是时代的呼唤。
作者: 文武客    时间: 2008-6-21 20:47
多讨论一下第三层。这是时代的呼唤。

这些可是大题目啊,讨论起来太难了。
作者: tulip7    时间: 2008-6-21 20:52
[QUOTE="Milo Milos"]


面对利益的时候,人性在哪都一样,无论是东方人坏是西方人。然在人的水平上,还是有区别的。

中国自古就有一身正气的豪杰侠士。比例是多少?

灾难唤醒,发扬了人性的正面。 地震救援让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刮目相看。

希望这种爱心不只是在一些人或地震时,而是长久的在普通人的心里存在下去。
作者: richard0101    时间: 2008-6-21 20:55
标题: 看来你惹众怒了,看来还真是文化差异!
看来你惹众怒了,看来还真是文化差异!

不多说了,否则也挨骂。

上帝是全能的,万能的不是上帝。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21:14
面对利益的时候,人性在哪都一样,无论是东方人坏是西方人。然在人的水平上,还是有区别的。

中国自古就有一身正气的豪杰侠士。比例是多少?

灾难唤醒,发扬了人性的正面。 地震救援让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刮目相看。

希望这种爱心不只是在一些人或地震时,而是长久的在普通人的心里存在下去。


"中国自古就有一身正气的豪杰侠士",它带来了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高了吗? 我怎么觉得反而是江湖恩怨,争夺、仇恨、杀戮,更多呢?

你认为中国的英雄多还是加拿大的英雄多?你觉得中国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高些,还是加拿大的整体道德水平高些?

在加拿大人或美国人心中的英雄是什么样的人?Terry Fox,马丁路德金,今天的总统候选人黑人奥巴马。他们是英雄。

“灾难唤醒,发扬了人性的正面。 ”这个我同意,你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场上也可以看到。你在《钢琴师》里可以看到,德国纳粹军官都会感动于波兰犹太人的音乐,而帮助他逃脱。

灾难中既可以见到人性的光辉,也可以看到人性的丑陋。这都很正常。

至于你说的“地震救援让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刮目相看。”,不知道你是如何得出这一结论?

世界有多大?是谁?由哪些人组成?中国人是哪些中国人?你做出这样的论断,是不是仅仅因为网络上的一两篇文章?
作者: tulip7    时间: 2008-6-21 21:17
标题: 回复:范跑跑输在道德上,赢在真诚上
范跑跑赢在无耻上。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21:20
标题: 回复:回复:范跑跑输在道德上,赢在真诚上
范跑跑赢在无耻上。


你既然认为“范跑跑无耻”,那你又怎么解释网上有这么多的人支持、声援范美忠呢?

你觉得他们都无耻吗?道德水平低下吗?

我就是一个声援范美忠的人,你认为我的言谈举止,表现出低下的道德水平吗?
作者: idon'tknow    时间: 2008-6-21 21:26
标题: 回复:几个有趣的考题
几个有趣的考题:
1、假如你是一个老板,你一天能赚500元;突然有一天,有一个人(这地球上的一个流浪汉)他原本一分钱都赚不到,不过,跟你一起合作后,他一天却能赚个5000元,而你却只能得到550元,你做不?
2、一个漂亮的中国女孩走在加拿大的大街上,突然有一个年轻的西人小伙开着车“唰”的停在她的身边,对着她说:“你好性感,你让我着迷,这是我的电话,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CALL我。”如果你是这个女孩,你会怎么回答他?(记得这个女孩给了他一个“变态”的称呼)
3、住在同一座楼的两个人(A和B),他们互相认识了较长一段时间。有一天,B去上班,A肚子饿,就拿着B的锅来用一下(就炒了一点菜),后来,B回来了,告诉A,你或许不应该那样做。A就有点不乐,说B小气。你认为谁对谁错?如果你是A会怎么做,怎么回答?
4、你认为人活着是从工作中得到赚钱的快乐,还是从赚钱中得到工作的快乐?
5、有三个朋友A、B和C,他们在一起打牌玩钱,才打了第一局,A就赢了1000元,他说不玩了,你会对A有什么评价?
6、有一个穿得很整齐的年轻人躺在街边,你会怎么想:一个流浪汉、他喜欢那样、不关我的事、他可能需要帮忙还是其它的??
7、有一个警察挡下了一个开车超速的女孩,问她为什么?女孩回答,她的母亲出了急事,晚15分钟小时她就会死掉。她要马上过去(事实确实如她那样)。警察说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不过,他还是给了那女孩一个罚单,并且因为这件事,女孩迟了15分钟,她母亲死了,对这件事,你怎么评价?
8、有一个80岁的老人,他要去读英语,他的儿子等劝他做点其它的事。老人说:“他喜欢做这件事。”你会怎么看待?
9、一个大巴上的满满一车人,但他们却很少发出声音,你认为他们是性格内向呢?还是他们怕影响他人?
10、一个大巴上的满满100个人,有99个人都在聊天/说笑,只有一个人没在讲话,后来那个人对着99个人说:“你们吵到我了。”而99人对着他说:“如果你认为吵到你,你可以下车呀!”你认为是那一个人他自身性格内向的问题,还是99个人有问题?
以上10个题,如果你有兴趣,可以试着回答?(稍后,我会谈我个人对这10题的看法)




1、我会做--I can do it.
2、转了转身子(以示自己美丽的身材),然后对他说:“可我并不需要它(电话号码)----turn around  body(show my beautiful body),then tell him:"but I don't need it。”
3、如果我是A,我会回答:"非常的抱歉,可我真的很饿,你要不要来偿一点。"------if I'm A,I'll be answer:"I'm so sorry,but I'm so hungry,would you want to try it?
4、我会从工作中得到赚钱的快乐。-----I can get the happiness of making money from the work.
5、A是一个很聪明的人。----A is a smart human.
6、你需要帮忙吗?May I help you?
7、很不幸的一件事。-----It's a miserable business for that girl.
8、有什么不正常的吗?-----what's wrong with that?
9、我回答不了这个问题。------I could't answer this qustion.
10、或许那99人该换换其它的方法来进行他们的聊天。Maybe it must change another idea to continue their chat.
作者: 字一行    时间: 2008-6-21 21:30
自私是人的本性,怕死是大多数人的本性,所以地震时,范先跑没错,因为他慌得连叫一声都来不急了。
后来写文章,发表自己的看法,虽然我本人不大赞成,但这也是他的自由。
道德这东西,是因人而异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我认为真实才是最道德的,离开了真实,什么都是空话,而且范也对他的看法发表的道歉,这就够了。比那些又当婊子,又要立贞洁牌的人来,他要伟大的多。
另外,他还是个很会推销自己的人,用反传统的看法来引人注目,这也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 内存条    时间: 2008-6-21 21:36
标题: 中国抗洪时的士兵,美国911的消防员,
中国抗洪时的跳入决口的士兵,美国911时上楼救火的消防员,成都失事直升机组原,他们在那一刻一定没有想到过楼主先保护自己的理论;他们牺牲了,世人尊敬且缅怀他们!
作者: tulip7    时间: 2008-6-21 21:37
当我提到 "中国自古就有一身正气的豪杰侠士", :我是指比例不大,不能代表整体水准。

我希望一身正气的不仅是豪杰侠士, 而是普通人。


地震救援确实让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刮目相看:西方媒体的报道,和我一些加拿大朋友的看法。许多人以前认为,Chinese only care themselves.
作者: yellow-skin    时间: 2008-6-21 21:53
你断章取义,歪曲了考题吧?在西方,如果你扶着一个病人,那你的责任是照顾这个病人,如果在他要倒地的时候由着他倒地摔伤,你就要被追究责任。要不然为什么要你扶着他?当然你也不应该强扶着他站立,你应该顺势扶他躺倒在地上,呼叫和等待专业人员救援。这是考题的正确答案。这种情况并不威胁你的生命,谈何保护自己?你对正确答案的解释是不对的。总而言之,你对西方的道德标准理解得太肤浅了吧?


支持!你的理解和演绎是正确的.在加拿大对舍己救人的精神也是大力宣扬的.我不记得那个男孩的名字了,前年年底或去年年初,有个加拿大的男孩在寒冷气候下为了救自己的落水朋友而丧生,加拿大政府加封他为少年英雄,那个孩子的父亲也在电视上说为自己的儿子感到自豪!
作者: yellow-skin    时间: 2008-6-21 21:59
支持第三帖!!!

你的理解和演绎是正确的!在加拿大对舍己救人的精神也是大力宣扬的.我不记得那个男孩的名字了,前年年底或去年年初,有个加拿大的男孩在寒冷气候下为了救自己的落水朋友而丧生,加拿大政府加封他为少年英雄,那个孩子的父亲也在电视上说为自己的儿子感到自豪!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22:06
标题: 回复:中国抗洪时的士兵,美国911的消防员,
中国抗洪时的跳入决口的士兵,美国911时上楼救火的消防员,成都失事直升机组原,他们在那一刻一定没有想到过楼主先保护自己的理论;他们牺牲了,世人尊敬且缅怀他们!


军人、警察、消防员,是社会的特殊行业和特殊职业,他们的职责就是包括自己生命在内的代价,保护国家、社会的安全。

选择军人、警察、消防员职业的人,他们在心里已经接受了这份死亡契约。他们也是经过严格筛选,并通过训练的人。社会也会给予他们教好的保险、福利。在执行特殊任务之前,他们甚至可能立下遗嘱,对后事予以安排。
他们的权利和责任是对等。

教师的职业规范,主要是传道、授业、解惑。你拿教师与军人、消防员比,没有任何可比性。
作者: gongyu    时间: 2008-6-21 22:06
支持!你的理解和演绎是正确的.在加拿大对舍己救人的精神也是大力宣扬的.我不记得那个男孩的名字了,前年年底或去年年初,有个加拿大的男孩在寒冷气候下为了救自己的落水朋友而丧生,加拿大政府加封他为少年英雄,那个孩子的父亲也在电视上说为自己的儿子感到自豪!


你为什么不记得那个孩子的名字了吗?你周围的人记得那个孩子的名字吗?

你记得Terry Fox 的名字吗?你记得赖宁的名字吗?为什么呢?
作者: gongyu    时间: 2008-6-21 22:13
标题: 回复:回复:中国抗洪时的士兵,美国911的消防员,
军人、警察、消防员,是社会的特殊行业和特殊职业,他们的职责就是包括自己生命在内的代价,保护国家、社会的安全。

选择军人、警察、消防员职业的人,他们在心里已经接受了这份死亡契约。他们也是经过严格筛选,并通过训练的人。社会也会给予他们教好的保险、福利。在执行特殊任务之前,他们甚至可能立下遗嘱,对后事予以安排。
他们的权利和责任是对等。

教师的职业规范,主要是传道、授业、解惑。你拿教师与军人、消防员比,没有任何可比性。


另外,911中大楼的突然倒塌,是消防员们没有预料到的。如果知道马上要倒塌,他们还会往里冲吗?

换一个问题,抢险队员们站在危房的门外,余震来了,是不是一定要冲进去救人呢?

至于为了保护桥墩,为了护堤,让人民子弟兵去跳入水中送死,还要大力歌颂,我不知道是一种什么心理。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22:17
当我提到 "中国自古就有一身正气的豪杰侠士", :我是指比例不大,不能代表整体水准。

我希望一身正气的不仅是豪杰侠士, 而是普通人。


地震救援确实让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刮目相看:西方媒体的报道,和我一些加拿大朋友的看法。许多人以前认为,Chinese only care themselves.


既然你有如此高尚情怀,我认为你首先要让自己成为一名“一身正气的豪杰侠士”,如果你自己做不到,你如何去要求别人?

“西方媒体的报道”,西方是指哪个国家,或者哪些国家,媒体是那个媒体或者哪些媒体?一两家媒体的几篇文章能代表“西方媒体”吗?

你只是了解了一些和你有相同看法的朋友的意见。“Chinese only care themselves.”,这个我不好表态。但你怎么解释华人对四川地震捐款表现踊跃,可是对缅甸风灾却少有问津呢?可是美国人、加拿大人,却对中国地震、缅甸风灾都进行救助。

至于“地震救援确实让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刮目相看”,地震中既有谭千秋以身护学生的英勇事迹,也发生官员打志愿者的恶劣行径,不知道“地震救援如何让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刮目相看”?
作者: gongyu    时间: 2008-6-21 22:40
标题: 徐贲:替罪羊拯救不了我们的道德灵魂:谈范美忠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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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6月22日 转载)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范美忠弃学生于不顾第一个跑出教室。5月22日,范美忠在博客写下《那一刻地动山摇——“5•12” 汶川地震亲历记》,表示自己“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之后,网络和报刊上出现了对范美忠道德灵魂的拷问。
   
     一、 旁观者的罪过
   
    范美忠在地震发生的时候,先救自己,而不是他的学生,在面对舍己救人的道德考验时,他失败了。但是,所有那些站在道德高地指责他的人们,他们就一定能成功地经受这个考验吗?如果我们无法信心十足地说“是”,那么范美忠事件所拷问的就不只是范美忠老师一个人的灵魂,而是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集体灵魂。
   
    华裔美籍作家汤亭亭的自传作品《女战士》中记述了这样的一件往事,作者小时侯在学校欺侮过一个同龄的亚裔女孩,理由是那个小女孩沉默寡言,老是不作声。汤亭亭打她、掐她是为了逼她能开口说话。长大后,汤亭亭才明白,她自己当时就是一个怕说话的孩子。她在别人身上发泄的其实是隐藏在她自己心灵深处的自卑感。因为不敢面对自己的缺陷,她才需要把别人当作替罪羊。长大后的汤亭亭变得成熟了,因为她跨过了从拷问别人到拷问自己的门槛。
   
    范美忠事件中出现了许多对这位失职老师的口诛笔伐,其中是不是也会有用拷问他人来获得少年汤亭亭渴望的那种道德心理补偿呢?我们没有办法知道,所有讨伐范美忠老师道德义士们,如果他们处在范美忠当时生死一念间的境地中,是否就真的会有与范美忠完全不同的行为。在人的道德决心和实际行为之间,常常会有令人啼笑皆非的差距。文革期间,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宣誓要用生命和鲜血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当时这么说的人当中,肯定有自以为是真心诚意的。但是,当文革路线被扭转时,有几个人是真的站出来,用生命和鲜血去捍卫那个路线的呢?
   
    在对范美忠的拷问中,有一个经常被忘记的事实,那就是范美忠本人是一个地震的幸存者,一个自然灾害的受害者。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他逃生自救,并不是站在安全位置上对陷于危难的学生袖手旁观。但是,他自顾自的行为实际上决定了他对别人 (学生)只能是见死不救。因此,他事实上还是一名漠视他人苦难的旁观者。在这个意义上,范美忠犯下了哲学家雅士贝斯所说的“道德罪过”。
   
    雅士贝斯承认,“无能为力可以成为(不行动的)理由,因为任何道德法则都不能要求人们去壮烈赴死。柏拉图就说过,在极度危险的灾难情况下,苟且偷生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因无能为力而不行动却并不能使人免于道德罪过,“无助的不行动总是会有一些行动的余地,这种行动虽有风险,但仍然多少有一些效果。”
   
    我们拷问范美忠老师在地震时到底有没有行动余地,追查他到底负有何种“旁观者”的罪过,是他的懦弱(行为),还是他的无耻(言论)。就在这个时侯,我们有没有想过,“当旁观者”已经成为我们自己生活世界中的常态?在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中,当无数冤、假、错案被制造出来的时候,我们当中的许多人不都当过旁观者吗?我们当中不是还有人甚至落井下石了吗?在弱势群体的利益一次又一次被侵犯的时候,在社会非正义事件一次有一次发生的时候,我们是不是总是能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或者替人解难呢?我们鄙视范美忠的见死不救、冷漠旁观,难道就一点点也不包含对我们集体道德怯懦的自卑和自鄙?如果范美忠需要为他的罪过忏悔,那么我们自己呢?
   
    二、妖魔化范美忠不会使我们更善良
   
    人的道德行为之所以可贵,是因为它标志着人类跨过了从动物性到人性的那道门槛,体现了人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自主性。正是因为一个人在可以选择不利他的时候,却选择了利他,利他行为才具有了人所特有的道德价值。道德行为的自主性决定了它往往是一种违背自然,包括人的动物本能的行为。
   
    眼下关于范美忠老师逃生行为和言论的争论,就涉及到道德行为自主的问题。在地震发生的时候,范美忠老师在求生本能的驱动下,丢下学生,独自逃生。这个行为属于自然的范畴。自然的范畴本来就是非道德的,非道德不等于不道德,不必以道德标准去要求自然行为。但是,如果范美忠老师能够自觉地抵制求生的动物本能,自主地对自己的求生欲望设定限制,如果他能够首先在意他的学生,而不是他自己,那么他就把自己和自然及自然动物本能区分开来,他的行为也就会成为打破自然欲望和自然规律的人的道德行为。
   
    道德的自主性决定了,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不可能人人都成为道德英雄。“英雄”是保留给那些特别具有道德自主意识者的特殊荣誉。把平凡的,缺乏道德英雄行为者归类为道德堕落或邪恶极易出现妖魔化倾向,是不妥当的。例如,在网上就有一篇题为《与范跑跑PK的变态老师》,把范美忠老师于一些“恶棍老师”相提并论。这些“恶棍老师”包括湖北一名把15岁的初三女打得鼻血溅到蚊帐和床单上的副校长,还包括美国一名因为强奸小学生而获刑10年的35岁女教师,一名性变态、搜集2万玉腿照、夜袭女生的俄国教师,一名强奸14岁女孩导致其生下女婴的四川老师,等等。这种不当类比显示正是“范美忠事件”中出现的妖魔化倾向。
   
    范美忠让我们看到,在危难当头的时刻,在求生欲望的驱使下,人往往会多么轻易地能抛舍一切道德和责任意识。这显示了人类道德文明的脆弱。人类的文明是建立在对神法的畏怯和对人法的服从之上的。对神法的畏惧将人与野兽区分开来,对人法的服从保证人遵守社会规范。2400年前,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德斯对雅典瘟疫的记录就已经揭示,在极端的灾难环境下,神法和人法都会迅速对人失去约束力。这时候,人要避免再度野蛮化是多么困难,如果成功,又是多么高尚。灾难摧毁的不仅仅是物质世界,而更是人性世界。如果灾难可以铁定让人性完整,甚至提高人性,那还称得上是真正可怕的灾难吗?
   
    黑泽明的电影《罗生门》让我们看到的就是一个被灾难摧毁了的世界(二战后的日本)。在这个世界里,每个人(樵夫、强盗、骑士、淑女)都讲述了他们各自的故事,但是灾难使每个人都不敢讲述他自己个人的真实人性故事。每个人的故事里都有别人的堕落,唯独没有他自己的。范美忠老师的自辩便是这样性质的故事,这样的故事需要的是深层意义的解读,而不是简单的字面反驳。范美忠的自辩向我们透露的人性和心灵损害,要远比它表面上所运用的话语(自由主义的或非自由主义的)来得重要。
   
    三、将范美忠逐巫不能救赎教育
   
    把范美忠妖魔化,把他看成是一个道德邪恶,而不是人性软弱的人,自然而然就会要求对他作道德惩罚,不光是口诛笔伐,还要取消他的教师职务,把他当作绝对的异类驱逐出去。要求取消范美忠教职的主要理由有两条:第一,教师是神圣的职业,道德堕落的范美忠不配这个职业;第二,“教师法”有任何尽职的规定,范美忠没有照此尽职,理应从教师队伍中被除名。
   
    教师职业的神圣主要是指它对教师人格和品行的要求:诚实、正直、关爱、守信、敬业,等等。教师人格应当与学校教育的基本价值和目标相一致,而学校则应当为坚持其基本价值而独立于权力和金钱的不当影响。如果教师是神圣职业,那么学校首先必须是一个神圣的场所,不该办成学店,不该拜权力的偶像,不该允许在课程和教材中塞进虚伪和谎言。
   
    据报道,除了这次在地震中对学生缺乏关爱的表现,范美忠一直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老师。没有听说他有在上课时故意留一手,以便在课后的私人家教中另行出售知识的劣迹。没有听说他时不时向学生宣布自己或子女的生日,让学生送礼祝贺的事。也没听说他玩过每次模拟考另收每个学生15元“印卷费”的花招。如今,做这类不神圣之事的老师大有人在,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他们会比范美忠更愿意舍命救学生吗?清除了不神圣的范美忠,真的能够消除学校和教师中普遍存在的不神圣现象?
   
    有人认为,在危机的情况下,范美忠老师的个人道德主体意识作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教师”,必须尽“教师法”规定的职责。这个看法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范美忠违背了该条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范美忠的“逃跑”没有履行此两项教师义务,也就是没有履行教师的相关职责。
   
    还有人提出,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他们认为,这里“转移、疏散学生”的执行人是老师,而范美忠没有执行这样的规定。因此,范美忠的逃跑犯下了和“机长先跳伞、船长先逃难”同样性质的“犯罪行为”。
   
    然而,问题是,范美忠作为教师的失职是他一个人的事情呢?还是整个教育管理制度失败的冰山一角?范美忠对记者们说,关注豆腐渣,不要关注我。据报道,光亚学校党委书记卿光学告诉记者,范美忠已经被学校解聘,理由是“教育部门已取消他的教师资格证”。范美忠说,“我在光亚任教,一直就没有中国教师资格证,为何以前没解聘呢?”范美忠解释,自己是光亚学校IB(国际)部的老师,全部20余名教师仅有他是中国国籍教师,而且所有老师均无中国教师资格证。这样临时抱佛脚的教育管理制度有没有细致规划学校在危急情况下教师的职责,恐怕要等调查清楚了再说。
   
    四、危急情况下的职业道德
   
    机长和船长指挥疏散不仅是因为他们有这个职责,而且更是因为他们受过这方面的专门训练,有这方面的专门知识和能力。如果范老师受过这类的训练,清楚知道自己在地震时应该如何带领学生脱离险境,而又没有那么做,那当然必须追究他的责任。但是,如果他没有受过这种训练和指导,那么就得追究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严重的疏漏,而这个疏漏又是由于哪些人员或部门的失职而造成。追究教师责任,不应当只限于教师,而应当包括整个教育管理和灾难预防体制。
   
    例如,在美国,中小学的防灾是整个教育管理的重要部分。关于学校教师在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责任,有关条例有如下规定:教师必须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火灾、飓风、地震、洪水、心脏病发作、暴力攻击的能力。”教师为此接受专门训练。训练教师是教育管理部门的责任。
   
    以我妻子任教的中学为例。学校防范的可能灾情主要有地震、火灾、化学毒品和枪击。由于她的学校位处地震多发地带的旧金山湾区,预防地震最受重视。学校每年一开学,各个教室里都必须张贴出现紧急状况时的疏散路线图,还有各个年级在学校大操场上的集合点。教师必须详细向学生说明各种灾害发生时的应对措施,让学生熟悉撤离大楼的路线。安排这些事是学校领导的责任。如果教育管理部门、学校领导没有尽到责任,发生事情后,是不可以把一切都怪罪到教师个人头上的。
   
    撤离大楼的路线是根据教室的分布情况设计的,尽量做到分散有序,以免过多的师生一下子拥挤在同一个地方,也便于撤离后可以立刻清点各年级的学生。比如,从她教室撤到大操场的路线是从正门出去,然后进入大楼前的操场,一直往前走到操场另一端。那里是整个八年级集合的地点。还有的班级会从侧门和后门撤出,再从大楼两侧绕行到操场的前面。按照计划,全校每年要进行数次撤离的演习。
   
    地震演习有两种,一种是“第一行动”,当房屋摇动厉害,来不及撤离教学楼时,学生就要钻到课桌下面,教师可以站在门框下。另一种是“第二行动”,在有时间跑出楼外的情况下,警铃一响,全体师生马上停止上课,由教师带领,按照事先计划好的路线撤离教学楼,到学校大操场上指定地点排队等候。离开教室时,教师必须带上点名册,另外有一名事先指定好的学生把办公桌下面一只橘黄色的大急救箱拖到外面。点名册是个关键。
   
    一到指定地点,教师马上点名,确认自己的每个学生都安全出来了。然后,由教工组成的急救组、灾情察看组、急救物资供应组等马上各就各位,准备去完成自己的任务。一直到解除警报的上课铃响了,大家才回教室继续上课。
   
    除了地震,火灾、毒气外泄和可能的枪击事件也是防范的重点。火灾、毒气外泄发生时,学生都需要迅速撤离教学楼,因此演习过程和地震“第二行动”演习一样。而校园恐怖枪击演习则不同。枪击演习是为教师设计的。当假设的恐怖分子进入校园时,校长会从办公室用连线广播向全校各个班级用暗语呼叫三次:“比斯特 (Beast,野兽的意思)先生,请到办公室来。”只有教师才知道这个暗语,使用暗语是为了避免广播会引起学生恐慌。
   
    教师听到暗语后,要马上把教室的门窗全部锁住,任何人不得进出。走廊里的学生也马上会被送进最靠近的教室。教室里面照常上课,而学校的保安人员则会在外面清查,确认所有的学生和教工都按规定进入了安全的地方。这样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广播里会传出校长的声音,说两遍同样的暗语:“比斯特先生,请到办公室来。”这就是告诉大家警戒解除了。这时候,学生还是不知道这个暗语,所以并不会影响学习。
   
    美国对学校和教师在紧急情况下的责任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即便如此,没有履行职责的教师仍然不算是触犯刑律,国家无权对失职的教师进行刑事起诉。失职的教师将会面临的是民事的法律责任。如果教师因为失职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通常都难逃学生家长的法律指控和赔偿要求,除非受害人家庭不采取法律行动。
   
    教师的职责和教师的权益、权利是共存的。教师需要知道的不仅是应该为学生做什么,而且还包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教师工会发给每个教师一份《教师权利指南》,其中就有这样几条:如果碰到麻烦,在咨询工会代表前,不要提供任何解释,不要提供任何书面说明,要保持沉默。在教师面临法律诉讼时,工会也会全力提供帮助。学校对“安全事故”的态度与医院对“医疗事故”的态度相仿,既是出于职业道德,也是为了自我保护。这是一种低调的职业道德,它需要的是所有相关者明确的个人责任及其追查程序。它与教师职业的神圣不神圣没有什么关系,但却能在出现灾害的时候,尽可能有效地同时保护学生和教师。
   
    文章来源:天益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博讯记者:格丘山) (博讯 boxun.com)
作者: yellow-skin    时间: 2008-6-21 22:43
标题: 回复:回复:你可以不救你的母亲,但你干嘛非要向世界宣布?
可以做不可以说,是吗? 怕别人也学了去,是吗?不用教,中国人说一套做一套,是从小就被训练出来的,你再鼓吹一万个谭千秋,跑的快的一个也不会减少。

您就是个典型的中国人,但却是个不了解别的中国人的中国人。大多数中国人就象您一样,以为向别人鼓吹拔高虚假不合人性的道德要求,就会逼人为圣。

国内的民众早已深病于此,历史民众都在进步,所以范这个“真小人”才会打动大家。只有合理有效的制度才会防止有道德缺陷的人危害他人;也只有表现在合理的制度之上的高尚行为,才能真正彰显高尚道德的光辉。


你可以不救你的母亲,但你干嘛非要向世界宣布?" 墨子的意思是:他不救母亲是他的事,但他居然不知耻辱,大言不惭,这意思你还不理解吗?
"您就是个典型的中国人,但却是个不了解别的中国人的中国人。"请问你是"别的中国人",还是根本就不是中国人?为何你如此仇视具有二千多年传统道德的"典型的中国人",中国人的二千多年传统道德之所以被连绵不断,继承光大到今天,就是因为它具有的伟大 光辉 不朽的人性!这一点,像你这种有"道德缺陷"的人到死都不能明白的!
你病了,而且病入膏肓!已迷失了做人的方向和准则;已不能分辨是非曲直;已糊涂到不知何为高尚何为卑劣,何为真实何为虚假!这些在你的大脑里彻底混淆了,所以赶快自己先给自己开帖救命药吧!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22:57
标题: 回复:徐贲:替罪羊拯救不了我们的道德灵魂:谈范美忠事件
请看博讯热点:四川地震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6月22日 转载)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范美忠弃学生于不顾第一个跑出教室。5月22日,范美忠在博客写下《那一刻地动山摇——“5•12” 汶川地震亲历记》,表示自己“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之后,网络和报刊上出现了对范美忠道德灵魂的拷问。
   
     一、 旁观者的罪过
   
    范美忠在地震发生的时候,先救自己,而不是他的学生,在面对舍己救人的道德考验时,他失败了。但是,所有那些站在道德高地指责他的人们,他们就一定能成功地经受这个考验吗?如果我们无法信心十足地说“是”,那么范美忠事件所拷问的就不只是范美忠老师一个人的灵魂,而是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集体灵魂。
   
    华裔美籍作家汤亭亭的自传作品《女战士》中记述了这样的一件往事,作者小时侯在学校欺侮过一个同龄的亚裔女孩,理由是那个小女孩沉默寡言,老是不作声。汤亭亭打她、掐她是为了逼她能开口说话。长大后,汤亭亭才明白,她自己当时就是一个怕说话的孩子。她在别人身上发泄的其实是隐藏在她自己心灵深处的自卑感。因为不敢面对自己的缺陷,她才需要把别人当作替罪羊。长大后的汤亭亭变得成熟了,因为她跨过了从拷问别人到拷问自己的门槛。
   
    范美忠事件中出现了许多对这位失职老师的口诛笔伐,其中是不是也会有用拷问他人来获得少年汤亭亭渴望的那种道德心理补偿呢?我们没有办法知道,所有讨伐范美忠老师道德义士们,如果他们处在范美忠当时生死一念间的境地中,是否就真的会有与范美忠完全不同的行为。在人的道德决心和实际行为之间,常常会有令人啼笑皆非的差距。文革期间,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宣誓要用生命和鲜血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当时这么说的人当中,肯定有自以为是真心诚意的。但是,当文革路线被扭转时,有几个人是真的站出来,用生命和鲜血去捍卫那个路线的呢?
   
    在对范美忠的拷问中,有一个经常被忘记的事实,那就是范美忠本人是一个地震的幸存者,一个自然灾害的受害者。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他逃生自救,并不是站在安全位置上对陷于危难的学生袖手旁观。但是,他自顾自的行为实际上决定了他对别人 (学生)只能是见死不救。因此,他事实上还是一名漠视他人苦难的旁观者。在这个意义上,范美忠犯下了哲学家雅士贝斯所说的“道德罪过”。
   
    雅士贝斯承认,“无能为力可以成为(不行动的)理由,因为任何道德法则都不能要求人们去壮烈赴死。柏拉图就说过,在极度危险的灾难情况下,苟且偷生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因无能为力而不行动却并不能使人免于道德罪过,“无助的不行动总是会有一些行动的余地,这种行动虽有风险,但仍然多少有一些效果。”
   
    我们拷问范美忠老师在地震时到底有没有行动余地,追查他到底负有何种“旁观者”的罪过,是他的懦弱(行为),还是他的无耻(言论)。就在这个时侯,我们有没有想过,“当旁观者”已经成为我们自己生活世界中的常态?在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中,当无数冤、假、错案被制造出来的时候,我们当中的许多人不都当过旁观者吗?我们当中不是还有人甚至落井下石了吗?在弱势群体的利益一次又一次被侵犯的时候,在社会非正义事件一次有一次发生的时候,我们是不是总是能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或者替人解难呢?我们鄙视范美忠的见死不救、冷漠旁观,难道就一点点也不包含对我们集体道德怯懦的自卑和自鄙?如果范美忠需要为他的罪过忏悔,那么我们自己呢?
   
    二、妖魔化范美忠不会使我们更善良
   
    人的道德行为之所以可贵,是因为它标志着人类跨过了从动物性到人性的那道门槛,体现了人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自主性。正是因为一个人在可以选择不利他的时候,却选择了利他,利他行为才具有了人所特有的道德价值。道德行为的自主性决定了它往往是一种违背自然,包括人的动物本能的行为。
   
    眼下关于范美忠老师逃生行为和言论的争论,就涉及到道德行为自主的问题。在地震发生的时候,范美忠老师在求生本能的驱动下,丢下学生,独自逃生。这个行为属于自然的范畴。自然的范畴本来就是非道德的,非道德不等于不道德,不必以道德标准去要求自然行为。但是,如果范美忠老师能够自觉地抵制求生的动物本能,自主地对自己的求生欲望设定限制,如果他能够首先在意他的学生,而不是他自己,那么他就把自己和自然及自然动物本能区分开来,他的行为也就会成为打破自然欲望和自然规律的人的道德行为。
   
    道德的自主性决定了,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不可能人人都成为道德英雄。“英雄”是保留给那些特别具有道德自主意识者的特殊荣誉。把平凡的,缺乏道德英雄行为者归类为道德堕落或邪恶极易出现妖魔化倾向,是不妥当的。例如,在网上就有一篇题为《与范跑跑PK的变态老师》,把范美忠老师于一些“恶棍老师”相提并论。这些“恶棍老师”包括湖北一名把15岁的初三女打得鼻血溅到蚊帐和床单上的副校长,还包括美国一名因为强奸小学生而获刑10年的35岁女教师,一名性变态、搜集2万玉腿照、夜袭女生的俄国教师,一名强奸14岁女孩导致其生下女婴的四川老师,等等。这种不当类比显示正是“范美忠事件”中出现的妖魔化倾向。
   
    范美忠让我们看到,在危难当头的时刻,在求生欲望的驱使下,人往往会多么轻易地能抛舍一切道德和责任意识。这显示了人类道德文明的脆弱。人类的文明是建立在对神法的畏怯和对人法的服从之上的。对神法的畏惧将人与野兽区分开来,对人法的服从保证人遵守社会规范。2400年前,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德斯对雅典瘟疫的记录就已经揭示,在极端的灾难环境下,神法和人法都会迅速对人失去约束力。这时候,人要避免再度野蛮化是多么困难,如果成功,又是多么高尚。灾难摧毁的不仅仅是物质世界,而更是人性世界。如果灾难可以铁定让人性完整,甚至提高人性,那还称得上是真正可怕的灾难吗?
   
    黑泽明的电影《罗生门》让我们看到的就是一个被灾难摧毁了的世界(二战后的日本)。在这个世界里,每个人(樵夫、强盗、骑士、淑女)都讲述了他们各自的故事,但是灾难使每个人都不敢讲述他自己个人的真实人性故事。每个人的故事里都有别人的堕落,唯独没有他自己的。范美忠老师的自辩便是这样性质的故事,这样的故事需要的是深层意义的解读,而不是简单的字面反驳。范美忠的自辩向我们透露的人性和心灵损害,要远比它表面上所运用的话语(自由主义的或非自由主义的)来得重要。
   
    三、将范美忠逐巫不能救赎教育
   
    把范美忠妖魔化,把他看成是一个道德邪恶,而不是人性软弱的人,自然而然就会要求对他作道德惩罚,不光是口诛笔伐,还要取消他的教师职务,把他当作绝对的异类驱逐出去。要求取消范美忠教职的主要理由有两条:第一,教师是神圣的职业,道德堕落的范美忠不配这个职业;第二,“教师法”有任何尽职的规定,范美忠没有照此尽职,理应从教师队伍中被除名。
   
    教师职业的神圣主要是指它对教师人格和品行的要求:诚实、正直、关爱、守信、敬业,等等。教师人格应当与学校教育的基本价值和目标相一致,而学校则应当为坚持其基本价值而独立于权力和金钱的不当影响。如果教师是神圣职业,那么学校首先必须是一个神圣的场所,不该办成学店,不该拜权力的偶像,不该允许在课程和教材中塞进虚伪和谎言。
   
    据报道,除了这次在地震中对学生缺乏关爱的表现,范美忠一直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老师。没有听说他有在上课时故意留一手,以便在课后的私人家教中另行出售知识的劣迹。没有听说他时不时向学生宣布自己或子女的生日,让学生送礼祝贺的事。也没听说他玩过每次模拟考另收每个学生15元“印卷费”的花招。如今,做这类不神圣之事的老师大有人在,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他们会比范美忠更愿意舍命救学生吗?清除了不神圣的范美忠,真的能够消除学校和教师中普遍存在的不神圣现象?
   
    有人认为,在危机的情况下,范美忠老师的个人道德主体意识作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教师”,必须尽“教师法”规定的职责。这个看法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范美忠违背了该条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范美忠的“逃跑”没有履行此两项教师义务,也就是没有履行教师的相关职责。
   
    还有人提出,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他们认为,这里“转移、疏散学生”的执行人是老师,而范美忠没有执行这样的规定。因此,范美忠的逃跑犯下了和“机长先跳伞、船长先逃难”同样性质的“犯罪行为”。
   
    然而,问题是,范美忠作为教师的失职是他一个人的事情呢?还是整个教育管理制度失败的冰山一角?范美忠对记者们说,关注豆腐渣,不要关注我。据报道,光亚学校党委书记卿光学告诉记者,范美忠已经被学校解聘,理由是“教育部门已取消他的教师资格证”。范美忠说,“我在光亚任教,一直就没有中国教师资格证,为何以前没解聘呢?”范美忠解释,自己是光亚学校IB(国际)部的老师,全部20余名教师仅有他是中国国籍教师,而且所有老师均无中国教师资格证。这样临时抱佛脚的教育管理制度有没有细致规划学校在危急情况下教师的职责,恐怕要等调查清楚了再说。
   
    四、危急情况下的职业道德
   
    机长和船长指挥疏散不仅是因为他们有这个职责,而且更是因为他们受过这方面的专门训练,有这方面的专门知识和能力。如果范老师受过这类的训练,清楚知道自己在地震时应该如何带领学生脱离险境,而又没有那么做,那当然必须追究他的责任。但是,如果他没有受过这种训练和指导,那么就得追究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严重的疏漏,而这个疏漏又是由于哪些人员或部门的失职而造成。追究教师责任,不应当只限于教师,而应当包括整个教育管理和灾难预防体制。
   
    例如,在美国,中小学的防灾是整个教育管理的重要部分。关于学校教师在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责任,有关条例有如下规定:教师必须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火灾、飓风、地震、洪水、心脏病发作、暴力攻击的能力。”教师为此接受专门训练。训练教师是教育管理部门的责任。
   
    以我妻子任教的中学为例。学校防范的可能灾情主要有地震、火灾、化学毒品和枪击。由于她的学校位处地震多发地带的旧金山湾区,预防地震最受重视。学校每年一开学,各个教室里都必须张贴出现紧急状况时的疏散路线图,还有各个年级在学校大操场上的集合点。教师必须详细向学生说明各种灾害发生时的应对措施,让学生熟悉撤离大楼的路线。安排这些事是学校领导的责任。如果教育管理部门、学校领导没有尽到责任,发生事情后,是不可以把一切都怪罪到教师个人头上的。
   
    撤离大楼的路线是根据教室的分布情况设计的,尽量做到分散有序,以免过多的师生一下子拥挤在同一个地方,也便于撤离后可以立刻清点各年级的学生。比如,从她教室撤到大操场的路线是从正门出去,然后进入大楼前的操场,一直往前走到操场另一端。那里是整个八年级集合的地点。还有的班级会从侧门和后门撤出,再从大楼两侧绕行到操场的前面。按照计划,全校每年要进行数次撤离的演习。
   
    地震演习有两种,一种是“第一行动”,当房屋摇动厉害,来不及撤离教学楼时,学生就要钻到课桌下面,教师可以站在门框下。另一种是“第二行动”,在有时间跑出楼外的情况下,警铃一响,全体师生马上停止上课,由教师带领,按照事先计划好的路线撤离教学楼,到学校大操场上指定地点排队等候。离开教室时,教师必须带上点名册,另外有一名事先指定好的学生把办公桌下面一只橘黄色的大急救箱拖到外面。点名册是个关键。
   
    一到指定地点,教师马上点名,确认自己的每个学生都安全出来了。然后,由教工组成的急救组、灾情察看组、急救物资供应组等马上各就各位,准备去完成自己的任务。一直到解除警报的上课铃响了,大家才回教室继续上课。
   
    除了地震,火灾、毒气外泄和可能的枪击事件也是防范的重点。火灾、毒气外泄发生时,学生都需要迅速撤离教学楼,因此演习过程和地震“第二行动”演习一样。而校园恐怖枪击演习则不同。枪击演习是为教师设计的。当假设的恐怖分子进入校园时,校长会从办公室用连线广播向全校各个班级用暗语呼叫三次:“比斯特 (Beast,野兽的意思)先生,请到办公室来。”只有教师才知道这个暗语,使用暗语是为了避免广播会引起学生恐慌。
   
    教师听到暗语后,要马上把教室的门窗全部锁住,任何人不得进出。走廊里的学生也马上会被送进最靠近的教室。教室里面照常上课,而学校的保安人员则会在外面清查,确认所有的学生和教工都按规定进入了安全的地方。这样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广播里会传出校长的声音,说两遍同样的暗语:“比斯特先生,请到办公室来。”这就是告诉大家警戒解除了。这时候,学生还是不知道这个暗语,所以并不会影响学习。
   
    美国对学校和教师在紧急情况下的责任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即便如此,没有履行职责的教师仍然不算是触犯刑律,国家无权对失职的教师进行刑事起诉。失职的教师将会面临的是民事的法律责任。如果教师因为失职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通常都难逃学生家长的法律指控和赔偿要求,除非受害人家庭不采取法律行动。
   
    教师的职责和教师的权益、权利是共存的。教师需要知道的不仅是应该为学生做什么,而且还包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教师工会发给每个教师一份《教师权利指南》,其中就有这样几条:如果碰到麻烦,在咨询工会代表前,不要提供任何解释,不要提供任何书面说明,要保持沉默。在教师面临法律诉讼时,工会也会全力提供帮助。学校对“安全事故”的态度与医院对“医疗事故”的态度相仿,既是出于职业道德,也是为了自我保护。这是一种低调的职业道德,它需要的是所有相关者明确的个人责任及其追查程序。它与教师职业的神圣不神圣没有什么关系,但却能在出现灾害的时候,尽可能有效地同时保护学生和教师。
   
    文章来源:天益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博讯记者:格丘山) (博讯 boxun.com)


这篇文章很好,建议多转载。建议51将其置顶。讨论的目的,是为了自我的提高,社会的进步。
作者: yellow-skin    时间: 2008-6-21 23:08
讨论有点进入误区,两派都有绑架对手的嫌疑,所以,有几个问题一定要讲清楚。

    是否有人要求“范美忠舍己救人”?我不认为有人强迫范美忠牺牲自己去救学生,这是强加给谴责范氏行为的人的“光环”,是为找到攻击的薄弱点预设的靶标。实际上,多数人谴责的是范美忠在地震来临之际,扔下学生不管(连喊一声都没有),事后又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还要上升到人权、生命权的高度来批判或鄙视舍己救人的人。

    那个为救孩子而牺牲的女教师,我并不认为她是为了做英雄才舍己的。我想她只是出于一种母性的本能,因为她知道在当时的情况下,孩子们需要自己的帮助,而她身为教师,有责任去帮助同学。她一定会想,当这几个孩子通过后,她也会尽快脱险,但是很遗憾,她牺牲了。我相信有她这种行为但没有牺牲的人肯定还有,只是大家可能认为,当时的情况并不危险,况且他/她只是尽了自己的本职,不能称其为舍己救人的英雄。实际上,这些人应该算是活着的无名英雄,起码在我心里是这样。但是,英雄只能是少数,如果大家都是英雄,就没有英雄了。


:clap:  :thumbu:

    通过讨论,我认为有两点很重要。

    1、范美忠的行为到底属于什么?目前大家都在道德层次批判他,但忽略了他违法或渎职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明确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中指出“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 . . . .”。第四十条中要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范美中是否做到了,不用我说了。

    2、范美忠在事后不知出于什么目的,要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而且认为这才是普世真理,是尊重人权。一些帮助他鼓吹的人,也高呼不能对他进行道德绑架。但你想过没有,你这实际上是在对其他遣责范美忠行为的人进行另外一种道德绑架,而且更让人感到寒心。有人说,这场讨论最后会不了了之,而且已经不远了。我也同意这个观点,但我不希望如此,我不希望中国社会变成一个冷血社会,那中国真的就没救了。这里也有一直高喊争取民主的民运人士,试想,如果中国人都只关心自己,那必然会形成你争民主我没意见,但我不参与,因为可能会损害我的利益。为什么有的六四学运领袖受到抨击,不就是有人认为他们“冷血”吗?
作者: yellow-skin    时间: 2008-6-21 23:24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范跑跑输在道德上,赢在真诚上
你既然认为“范跑跑无耻”,那你又怎么解释网上有这么多的人支持、声援范美忠呢?

你觉得他们都无耻吗?道德水平低下吗?

我就是一个声援范美忠的人,你认为我的言谈举止,表现出低下的道德水平吗?


相对来说支持、声援范美忠的还是极少数.这些人还真的很无道德准则呢,因为老是在混淆是非!  
你嘛, 一个声援范美忠的人,对你的言谈举止,表现出低下的道德水平无人敢评论,因为"怕"你扣"伪道德"的大帽子!我用很多时间来看你和你的同伴们的辩论,现在才发现原来你们是在自说自话!你还很自鸣得意呢!
作者: xianxian    时间: 2008-6-21 23:33
How could you be sure "Fan" has the courage to be the sacrifice??? Not his ambition of getting famous?

He didn't show the basic professional ethics required for a teacher at duty. If I were him, I might be scared like him to run as the first reaction of earthquake. But I would feel so guilty any time when I got my thoughts. I don't require him to do so, but the way he talked about his behavior told me he was so proud of himself having the wisedom.

I pay all my respects to those died for their students, and those still survived but did all they could to save those buried!! Wish we could have stronger buildings and responsible builders, and we call for a nation with more professional ethics even we know as human being, we're imperfect.  


首先,我不怀疑您的道德水平。但您把中国产生问题的因果弄颠倒了。
确切地说,是因为,中国制度性地提倡虚假和制度性地提倡虚假道德,抹煞个体合理权益存在的合法性,才导致了整个民族道德人格的分裂和道德信念的丧失,最终导致了全民性文化性的腐败。所以,是虚假的制度和鼓吹虚假道德的文化导致道德的沦丧和行为上的腐败,而不是什么“制度的不到位”。

范的勇气就在于他把自己故意当作祭品献于众前,用自己的“无耻”直斥那种可做不可说的道德的虚伪和制度的荒谬。
作者: yellow-skin    时间: 2008-6-21 23:37
你为什么不记得那个孩子的名字了吗?你周围的人记得那个孩子的名字吗?

你记得Terry Fox 的名字吗?你记得赖宁的名字吗?为什么呢?


对不起,你说的这两个名字我也不记得了,因为我不是记忆力很好的人,也不是很关心时事的人,只是每天吃晚饭的时候看看新闻而已.看过也就丢在脑后罢了.因为中国地震,我才会经常上网看看,忍不住,也说说自己的看法而已.
作者: Milo Milos    时间: 2008-6-21 23:51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范跑跑输在道德上,赢在真诚上
相对来说支持、声援范美忠的还是极少数.这些人还真的很无道德准则呢,因为老是在混淆是非!  
你嘛, 一个声援范美忠的人,对你的言谈举止,表现出低下的道德水平无人敢评论,因为"怕"你扣"伪道德"的大帽子!我用很多时间来看你和你的同伴们的辩论,现在才发现原来你们是在自说自话!你还很自鸣得意呢!


你如何判定“支持、声援范美忠的还是极少数”? 我呼唤爱与宽容,国家出台《地震法》,完善《教师资格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难道不对吗?

我是在为社会的改进,进行一些积极的反思。这有什么不可呢?大家讨论,目的还不是为了让社会往好的方向走啊,难道仅仅为争谁高谁低这一日之长短?

你说得对,你的意见对社会有好处,我自然会支持你。
作者: xianxian    时间: 2008-6-22 00:11
Milo,

I used to like your posting and articles, as I often could find some good thoughts and some unique perspectives, even I might not share. Sometime, I do find you have the tendencies of going extreme.

A lot of discussions about Fan is not requesting him to be "righteous and great" person, but asking for what kind of responsibility of a teacher having towards their students, asking for what we should opt against, what we should call for.

As human being, every of us has weaknesses. There's no fault in acknowledging our weaknesses, but it is shameful as a teacher not even thinking about his responsibilities for his students after the disaster, what he only did is mentioning he maybe should shout when he ran. Like Yang Zhen Ning, he has the capability of making right decisions at the time. He has the right to do so, and we all have the right to disagree what he did and what he said.  

As to the question if Chinese cares only about themselves, "Fan" is one example. But many Chinese start to do something for others, donations from Chinese ethic groups to all kinds of non-for-profit association are increasing in the U.S. (see an article on Wenxuecity). Donations to Burmar also came out from many of Chinese groups as far as I know even it is still lower than those to SiChuan. As it is understandable as I read a theory the other day people felt more pains when they knew or related to the people suffered (not exactly the wording). You can surely understand this even you can understand Fan. I also noticed few of my Canadian colleagues mentioned Chinese earthquake, only 2 out of dozens in those near me (none of those talking about China human rights status).

After many years in poverty, Chinese  are having broader visions and integrating to the world. We will do better.

You can think in the shoes of those minority, but when you argue about some of the points, please know first why many felt strongly about "Fan"'s attitude and comments, but simply getting to some conclusions close to "those against him is hypocrity (they can't be a hero themself, but don't like others telling the truth)"

There's hopes in China when I see some of the teachers died for their students even not many could do like them. They're heroes/heroines.




既然你有如此高尚情怀,我认为你首先要让自己成为一名“一身正气的豪杰侠士”,如果你自己做不到,你如何去要求别人?

“西方媒体的报道”,西方是指哪个国家,或者哪些国家,媒体是那个媒体或者哪些媒体?一两家媒体的几篇文章能代表“西方媒体”吗?

你只是了解了一些和你有相同看法的朋友的意见。“Chinese only care themselves.”,这个我不好表态。但你怎么解释华人对四川地震捐款表现踊跃,可是对缅甸风灾却少有问津呢?可是美国人、加拿大人,却对中国地震、缅甸风灾都进行救助。

至于“地震救援确实让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刮目相看”,地震中既有谭千秋以身护学生的英勇事迹,也发生官员打志愿者的恶劣行径,不知道“地震救援如何让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刮目相看”?
作者: 山顶洞人    时间: 2008-6-22 00:27
作者将这种话题与"西方人权倡议"混为一谈, 对人权倡导本意也是一种歪曲...人权的话语权的平等本是出于对保护尊重每个人的平等权,但绝不应该成为对人性自私的本身进行大言不惭滔滔不绝辩护的保护伞.这是是一种很大的亵渎和歪曲...

人性的本能是在大难来临的第一反映先逃命, 也是每个人性所面临着严峻考验...因此才会出现为救护他人而献身的"英雄", 但不是要求范跑跑成为"英雄", 可不要忘了自己毕竟还是个为人师表的老师,应该不要忘了老师的责任感,当时的行为如同在战场上的逃兵...宽容点讲跑就跑了,但事后如果面对你所教过的在大难中死去的学生, 范某的这些辩词让人感到的是更多的冷酷,无耻.人性冷漠..作者通过西方地人权想把范某的这些"勇敢"的辩词上升为一种美德, 我认为至少是缺少道德判断或道德选择的能力...

我们中国社会问题的产生,许多很难解决,正是源于许多人信仰缺失和道德沦丧,是非混淆,才再加上制度上(相关规定的制约不到位),如果范某的行为得到了公众的认同(同情),甚至崇扬,如此下去试想人人都可以漠视道德信仰,崇尚实用和功利,强调个人利益得失...中国的未来将会是什么样的社会...
作者: xyh2009    时间: 2008-6-22 00:28
在我自己不能保证我在那个时刻一定能做英雄的前提下,我没有资格指责范美忠
作者: Old-Gentleman    时间: 2008-6-22 01:50
希望这种爱心不只是在一些人或地震时,而是长久的在普通人的心里存在下去。

你想得挺好,但你没发现我们这里有人(包括搂主)正在弘扬大难来临时自己先跑的主旋律吗。灾难面前,你还想发掘爱心,这不是虚伪是什么!

还是学习范跑跑吧,一定要有把舍弃老娘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的决心,这样你就可以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冷眼看那些虚伪的人。 :p
作者: Old-Gentleman    时间: 2008-6-22 01:58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范跑跑输在道德上,赢在真诚上
我就是一个声援范美忠的人,你认为我的言谈举止,表现出低下的道德水平吗?

我看有一点。 :p
作者: Old-Gentleman    时间: 2008-6-22 02:17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中国抗洪时的士兵,美国911的消防员,
另外,911中大楼的突然倒塌,是消防员们没有预料到的。如果知道马上要倒塌,他们还会往里冲吗?

换一个问题,抢险队员们站在危房的门外,余震来了,是不是一定要冲进去救人呢?

至于为了保护桥墩,为了护堤,让人民子弟兵去跳入水中送死,还要大力歌颂,我不知道是一种什么心理。

我也认为通常情况下,明知不可为却偏要为,是一种蛮干。但是请不要忘了,有时候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不得不牺牲时,你不应该谴责他们。

《拯救大兵瑞恩》,我想很多人都看过,以范跑跑的价值观来看,这肯定非常可笑,但这确是民主社会的代表-------美国所弘扬的主旋律。类似的还有伊战中的现实版。

看来对人性的评价是基本一致的。我希望有些人不要错误的理解西方的民主和人权。看来中共这些年宣传人权首要是生存权,把人的思想搞乱了。
作者: Old-Gentleman    时间: 2008-6-22 02:53
既然你有如此高尚情怀,我认为你首先要让自己成为一名“一身正气的豪杰侠士”,如果你自己做不到,你如何去要求别人?

“西方媒体的报道”,西方是指哪个国家,或者哪些国家,媒体是那个媒体或者哪些媒体?一两家媒体的几篇文章能代表“西方媒体”吗?

你只是了解了一些和你有相同看法的朋友的意见。“Chinese only care themselves.”,这个我不好表态。但你怎么解释华人对四川地震捐款表现踊跃,可是对缅甸风灾却少有问津呢?可是美国人、加拿大人,却对中国地震、缅甸风灾都进行救助。

至于“地震救援确实让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刮目相看”,地震中既有谭千秋以身护学生的英勇事迹,也发生官员打志愿者的恶劣行径,不知道“地震救援如何让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刮目相看”?

不好意思,插一句。

milo,我觉得你越说越离谱,你的话怎么让我品出了一点儿酸味。

有的人尊敬的眼光看英雄,因为他们自己做不到;有的人用鄙视的眼光看英雄,也是因为他们自己做不到。

我常看美国之音,他们有时在夸中国政府时,我都起鸡皮疙瘩,心里直说,他们真不了解中国情况。

你给缅甸风灾捐款了吗?如果你自己做不到,你如何去要求别人?

今天买了捆上海白,没想到里面有一条虫子,看来只能都扔了。
作者: Old-Gentleman    时间: 2008-6-22 03:05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你可以不救你的母亲,但你干嘛非要向世界宣布?
你可以不救你的母亲,但你干嘛非要向世界宣布?" 墨子的意思是:他不救母亲是他的事,但他居然不知耻辱,大言不惭,这意思你还不理解吗?
. . . . . . . . . . . .
你病了,而且病入膏肓!已迷失了做人的方向和准则;已不能分辨是非曲直;已糊涂到不知何为高尚何为卑劣,何为真实何为虚假!这些在你的大脑里彻底混淆了,所以赶快自己先给自己开帖救命药吧!

Sorry, 我的意思是,我不救我的母亲,你也不能救,因为你的道德不可能比我高尚。那谁不是说了吗,这叫“少年汤亭亭渴望的那种道德心理补偿”。

我没病,你看我没心没肺的,能得病吗?
作者: 老石101    时间: 2008-6-22 03:06
标题: 好文章
读了66楼转贴的文章
“徐贲:替罪羊拯救不了我们的道德灵魂:谈范美忠事件”
使我理清了几乎所有脑中关于范美中事件的问题。我既不属于那些谴责派,也不属于那些支持派。我知道范美忠是错的,第一错在自顾自逃命而不管学生,第二错在大言不惭。但究竟这种错是什么性质?这是一个很“边缘”的情况。徐文给了一个很清楚,很有说服力的分析。建议所有想认真反思这一事件的朋友一读。我想此文堪称关于这一事件讨论的结论。剩下的就是每个人自己想清楚如果自己将来不幸处在同样的地位同样的处境,怎样行动才问心无愧。
作者: Old-Gentleman    时间: 2008-6-22 03:20
在我自己不能保证我在那个时刻一定能做英雄的前提下,我没有资格指责范美忠

你也想学范美忠,连喊一声“地震了,快跑!”都怕影响自己的速度?
作者: 三和居士    时间: 2008-6-22 03:51
第85、86帖是我将网友的精彩深刻回贴再收集重读。讨论可以分作两个层面,对范美中行为的评判,大家分歧不大,而以范美中以裸奔、跳火坑引起的关于人性道德的虚伪的讨论,则有人视而不见,回避,或者根本没能理解认识,也许还不懂。





呵呵,这个破解图做得好。范美忠鬼使神差,能以一人之力,撬动整个社会,也不知是他的机巧,还是社会的虚浮。可能都有。

看得出来,为了发出声音,他不惜自泼污水。他是“破己,而立社会”。虽然没有在地震中“舍己救人”,却在事后的反思中“杀身成仁”,成为思想烈士。果然是英雄造时势,时势造英雄,两者有时截然不可分。


多讨论一下第三层。这是时代的呼唤。
作者: 三和居士    时间: 2008-6-22 04:14
徐贲:替罪羊拯救不了我们的道德灵魂:谈范美忠事件

请看博讯热点:四川地震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6月22日 转载)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范美忠弃学生于不顾第一个跑出教室。5月22日,范美忠在博客写下《那一刻地动山摇——“5•12” 汶川地震亲历记》,表示自己“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之后,网络和报刊上出现了对范美忠道德灵魂的拷问。
   
     一、 旁观者的罪过
   
    范美忠在地震发生的时候,先救自己,而不是他的学生,在面对舍己救人的道德考验时,他失败了。但是,所有那些站在道德高地指责他的人们,他们就一定能成功地经受这个考验吗?如果我们无法信心十足地说“是”,那么范美忠事件所拷问的就不只是范美忠老师一个人的灵魂,而是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集体灵魂。
   
    华裔美籍作家汤亭亭的自传作品《女战士》中记述了这样的一件往事,作者小时侯在学校欺侮过一个同龄的亚裔女孩,理由是那个小女孩沉默寡言,老是不作声。汤亭亭打她、掐她是为了逼她能开口说话。长大后,汤亭亭才明白,她自己当时就是一个怕说话的孩子。她在别人身上发泄的其实是隐藏在她自己心灵深处的自卑感。因为不敢面对自己的缺陷,她才需要把别人当作替罪羊。长大后的汤亭亭变得成熟了,因为她跨过了从拷问别人到拷问自己的门槛。
   
    范美忠事件中出现了许多对这位失职老师的口诛笔伐,其中是不是也会有用拷问他人来获得少年汤亭亭渴望的那种道德心理补偿呢?我们没有办法知道,所有讨伐范美忠老师道德义士们,如果他们处在范美忠当时生死一念间的境地中,是否就真的会有与范美忠完全不同的行为。在人的道德决心和实际行为之间,常常会有令人啼笑皆非的差距。文革期间,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宣誓要用生命和鲜血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当时这么说的人当中,肯定有自以为是真心诚意的。但是,当文革路线被扭转时,有几个人是真的站出来,用生命和鲜血去捍卫那个路线的呢?
   
    在对范美忠的拷问中,有一个经常被忘记的事实,那就是范美忠本人是一个地震的幸存者,一个自然灾害的受害者。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他逃生自救,并不是站在安全位置上对陷于危难的学生袖手旁观。但是,他自顾自的行为实际上决定了他对别人 (学生)只能是见死不救。因此,他事实上还是一名漠视他人苦难的旁观者。在这个意义上,范美忠犯下了哲学家雅士贝斯所说的“道德罪过”。
   
    雅士贝斯承认,“无能为力可以成为(不行动的)理由,因为任何道德法则都不能要求人们去壮烈赴死。柏拉图就说过,在极度危险的灾难情况下,苟且偷生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因无能为力而不行动却并不能使人免于道德罪过,“无助的不行动总是会有一些行动的余地,这种行动虽有风险,但仍然多少有一些效果。”
   
    我们拷问范美忠老师在地震时到底有没有行动余地,追查他到底负有何种“旁观者”的罪过,是他的懦弱(行为),还是他的无耻(言论)。就在这个时侯,我们有没有想过,“当旁观者”已经成为我们自己生活世界中的常态?在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中,当无数冤、假、错案被制造出来的时候,我们当中的许多人不都当过旁观者吗?我们当中不是还有人甚至落井下石了吗?在弱势群体的利益一次又一次被侵犯的时候,在社会非正义事件一次有一次发生的时候,我们是不是总是能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或者替人解难呢?我们鄙视范美忠的见死不救、冷漠旁观,难道就一点点也不包含对我们集体道德怯懦的自卑和自鄙?如果范美忠需要为他的罪过忏悔,那么我们自己呢?
   
    二、妖魔化范美忠不会使我们更善良
   
    人的道德行为之所以可贵,是因为它标志着人类跨过了从动物性到人性的那道门槛,体现了人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自主性。正是因为一个人在可以选择不利他的时候,却选择了利他,利他行为才具有了人所特有的道德价值。道德行为的自主性决定了它往往是一种违背自然,包括人的动物本能的行为。
   
    眼下关于范美忠老师逃生行为和言论的争论,就涉及到道德行为自主的问题。在地震发生的时候,范美忠老师在求生本能的驱动下,丢下学生,独自逃生。这个行为属于自然的范畴。自然的范畴本来就是非道德的,非道德不等于不道德,不必以道德标准去要求自然行为。但是,如果范美忠老师能够自觉地抵制求生的动物本能,自主地对自己的求生欲望设定限制,如果他能够首先在意他的学生,而不是他自己,那么他就把自己和自然及自然动物本能区分开来,他的行为也就会成为打破自然欲望和自然规律的人的道德行为。
   
    道德的自主性决定了,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不可能人人都成为道德英雄。“英雄”是保留给那些特别具有道德自主意识者的特殊荣誉。把平凡的,缺乏道德英雄行为者归类为道德堕落或邪恶极易出现妖魔化倾向,是不妥当的。例如,在网上就有一篇题为《与范跑跑PK的变态老师》,把范美忠老师于一些“恶棍老师”相提并论。这些“恶棍老师”包括湖北一名把15岁的初三女打得鼻血溅到蚊帐和床单上的副校长,还包括美国一名因为强奸小学生而获刑10年的35岁女教师,一名性变态、搜集2万玉腿照、夜袭女生的俄国教师,一名强奸14岁女孩导致其生下女婴的四川老师,等等。这种不当类比显示正是“范美忠事件”中出现的妖魔化倾向。
   
    范美忠让我们看到,在危难当头的时刻,在求生欲望的驱使下,人往往会多么轻易地能抛舍一切道德和责任意识。这显示了人类道德文明的脆弱。人类的文明是建立在对神法的畏怯和对人法的服从之上的。对神法的畏惧将人与野兽区分开来,对人法的服从保证人遵守社会规范。2400年前,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德斯对雅典瘟疫的记录就已经揭示,在极端的灾难环境下,神法和人法都会迅速对人失去约束力。这时候,人要避免再度野蛮化是多么困难,如果成功,又是多么高尚。灾难摧毁的不仅仅是物质世界,而更是人性世界。如果灾难可以铁定让人性完整,甚至提高人性,那还称得上是真正可怕的灾难吗?
   
    黑泽明的电影《罗生门》让我们看到的就是一个被灾难摧毁了的世界(二战后的日本)。在这个世界里,每个人(樵夫、强盗、骑士、淑女)都讲述了他们各自的故事,但是灾难使每个人都不敢讲述他自己个人的真实人性故事。每个人的故事里都有别人的堕落,唯独没有他自己的。范美忠老师的自辩便是这样性质的故事,这样的故事需要的是深层意义的解读,而不是简单的字面反驳。范美忠的自辩向我们透露的人性和心灵损害,要远比它表面上所运用的话语(自由主义的或非自由主义的)来得重要。
   
    三、将范美忠逐巫不能救赎教育
   
    把范美忠妖魔化,把他看成是一个道德邪恶,而不是人性软弱的人,自然而然就会要求对他作道德惩罚,不光是口诛笔伐,还要取消他的教师职务,把他当作绝对的异类驱逐出去。要求取消范美忠教职的主要理由有两条:第一,教师是神圣的职业,道德堕落的范美忠不配这个职业;第二,“教师法”有任何尽职的规定,范美忠没有照此尽职,理应从教师队伍中被除名。
   
    教师职业的神圣主要是指它对教师人格和品行的要求:诚实、正直、关爱、守信、敬业,等等。教师人格应当与学校教育的基本价值和目标相一致,而学校则应当为坚持其基本价值而独立于权力和金钱的不当影响。如果教师是神圣职业,那么学校首先必须是一个神圣的场所,不该办成学店,不该拜权力的偶像,不该允许在课程和教材中塞进虚伪和谎言。
   
    据报道,除了这次在地震中对学生缺乏关爱的表现,范美忠一直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老师。没有听说他有在上课时故意留一手,以便在课后的私人家教中另行出售知识的劣迹。没有听说他时不时向学生宣布自己或子女的生日,让学生送礼祝贺的事。也没听说他玩过每次模拟考另收每个学生15元“印卷费”的花招。如今,做这类不神圣之事的老师大有人在,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他们会比范美忠更愿意舍命救学生吗?清除了不神圣的范美忠,真的能够消除学校和教师中普遍存在的不神圣现象?
   
    有人认为,在危机的情况下,范美忠老师的个人道德主体意识作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教师”,必须尽“教师法”规定的职责。这个看法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范美忠违背了该条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范美忠的“逃跑”没有履行此两项教师义务,也就是没有履行教师的相关职责。
   
    还有人提出,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他们认为,这里“转移、疏散学生”的执行人是老师,而范美忠没有执行这样的规定。因此,范美忠的逃跑犯下了和“机长先跳伞、船长先逃难”同样性质的“犯罪行为”。
   
    然而,问题是,范美忠作为教师的失职是他一个人的事情呢?还是整个教育管理制度失败的冰山一角?范美忠对记者们说,关注豆腐渣,不要关注我。据报道,光亚学校党委书记卿光学告诉记者,范美忠已经被学校解聘,理由是“教育部门已取消他的教师资格证”。范美忠说,“我在光亚任教,一直就没有中国教师资格证,为何以前没解聘呢?”范美忠解释,自己是光亚学校IB(国际)部的老师,全部20余名教师仅有他是中国国籍教师,而且所有老师均无中国教师资格证。这样临时抱佛脚的教育管理制度有没有细致规划学校在危急情况下教师的职责,恐怕要等调查清楚了再说。
   
   
   
    文章来源:天益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博讯记者:格丘山) (博讯 boxun.com)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8-6-22 08:31
1. 何谓无耻?

無恥,可逐字拆解。 無:沒有。 恥:羞恥之心。(為易於理解,其實亦即羞愧內疚的心態) 無恥:即對自己所作一切毫無羞愧內疚的感覺。

范跑跑是个很无耻的人,这点我相信大多数网友不会有反对的意见。

2. 从社会的发展进程看,道德观念法律化的程度是判断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一个社会道德和法律的重合部分越多,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越高。相反,如果一个社会中只涉及道德,而与法律无关的事务越多,说明这个社会的法律文化低下。

如何把社会的道德观念系统地演变为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条款对中国来说是个全新的“课题”。因此,循序渐进是关键!
作者: 老石101    时间: 2008-6-22 10:27
标题: 转贴
一位网名“也来说几句”在另一处的帖子也很有深意,转贴在此与大家分享。

在网上谴责范美忠的人为何不用同一标准谴责那些“领导”呢?
请看这篇文章
来源:齐鲁社区,齐鲁人自己的交流社区(http://bbs.iqilu.com)
http://bbs.iqilu.com/thread-127189-1-1.html
一个能容忍“让领导先走”的民族,为什么不能容忍范美忠?

  文章:三个和尚

  不知道还有几个人记得13年前的那场大火?

  先摘录点东西让大家回忆一下:

 引用:
 十年前那场大火至今回响着一句话:“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相信大家还记得十年前克拉马依市的那场大火,796名学生全部陷入火海,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死者中有288人是天真美丽可爱的中小学生。在场的40多名教师,有36位遇难,绝大部分为掩护学生而殉职。而在那场大火之前观看孩子们演出的克拉玛依市副处级以上官员有20几个,当时他们的位置离火源最近,离逃生门最远,全部以闪电般的速度逃出火场,竟"奇迹般"地无一人伤亡,而且走出剧场门口时还个个衣冠楚楚!

  更为令人匪夷所思的还是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party委副书记况丽,在熊熊的大火吞噬着数百名儿童生命的时候,没有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生。她凭借著对友谊馆地形的熟悉钻进了厕所,又凭著成年人的力气,把原本可塞三十人以上的厕所反锁顶上,任凭孩子们哭喊也绝不开门;事后她指着厕所门外地上一百多具学生尸体,恬不知耻的、骄傲地向记者炫耀自己的逃生知识有多丰富。

  而现在此人升任新疆克拉马依市长!  看到了吗?跟这些领导相比,他范美忠算什么?最多只算是怯懦和失职——起码他没有阻止学生逃生,而那些先走者却是十足的杀人犯,而今却仍稳居高位。他范跑跑真是冤死了。也许只能怪他运气不好,身边没有领导,没有喊“让领导先走”。

  但是

  一个懦弱的人逃跑了,被口诛笔伐至今,好像北大还要取消其毕业证。

  对这样一个欺软怕硬的民族,以最保险的方式表达自己所谓正义的人群,真是无话可说。

  回想一下克拉玛依,在想想为什么那么多孩子丧生,是不是还有比骂范美忠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最后再引用一段关于克拉玛依大火的一段话:

  一位到克拉玛依市出差的记者,在和出租汽车司机不经意的聊天中得知,十年前那位高喊着"让领导先走"的千古罪人,竟然荣升为克拉玛依市的市长和石油管理局的局长后,发出了"这还是人组成的世界吗?这还是人生活的世界吗"的呐喊。
来源:齐鲁社区,齐鲁人自己的交流社区(http://bbs.iqilu.com)

在网上谴责范美忠的人为何不用同一标准谴责那些“领导”呢?
作者: gongyu    时间: 2008-6-22 10:36
标题: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中国抗洪时的士兵,美国911的消防员,
我也认为通常情况下,明知不可为却偏要为,是一种蛮干。但是请不要忘了,有时候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不得不牺牲时,你不应该谴责他们。

《拯救大兵瑞恩》,我想很多人都看过,以范跑跑的价值观来看,这肯定非常可笑,但这确是民主社会的代表-------美国所弘扬的主旋律。类似的还有伊战中的现实版。

看来对人性的评价是基本一致的。我希望有些人不要错误的理解西方的民主和人权。看来中共这些年宣传人权首要是生存权,把人的思想搞乱了。


我谴责过牺牲的人们吗?我只是谴责想让别人牺牲或者以大多数人利益为名强迫和引诱别人牺牲的人。

这不仅仅是人的生命权的范畴,还有人的尊严等更多人权涵义在内。
作者: gongyu    时间: 2008-6-22 10:41
标题: 回复:好文章
读了66楼转贴的文章
“徐贲:替罪羊拯救不了我们的道德灵魂:谈范美忠事件”
使我理清了几乎所有脑中关于范美中事件的问题。我既不属于那些谴责派,也不属于那些支持派。我知道范美忠是错的,第一错在自顾自逃命而不管学生,第二错在大言不惭。但究竟这种错是什么性质?这是一个很“边缘”的情况。徐文给了一个很清楚,很有说服力的分析。建议所有想认真反思这一事件的朋友一读。我想此文堪称关于这一事件讨论的结论。剩下的就是每个人自己想清楚如果自己将来不幸处在同样的地位同样的处境,怎样行动才问心无愧。



顶一下,我也认为徐文是我所见的有结论性的好文章。

希望倒范派以此文的研究为基础,再发异议。
作者: tulip7    时间: 2008-6-22 10:48
Milio

‘一身正气的豪杰侠士’---我实在不敢当。 但我在努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所以我说‘作为普通人,在道德和风度方面,中国人应该努力提高自己’

I do Not blame him for his running away. 但我知道'知耻'是道德的底线,那样无耻的言论和态度怀谈什末道德。

‘地震救援如何让世界对中国和中国人刮目相看:’是因为世界看到大多数中国人不是范跑跑。

我不认为你是个道德高尚的人。
作者: tulip7    时间: 2008-6-22 10:54
标题: 回复:转贴
在网上谴责范美忠的人为何不用同一标准谴责那些“领导”呢?


无耻的人有了权利更可恶。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8-6-22 10:59
Milio


我不认为你是个道德高尚的人。


我也不认为 Milo 是个道德高尚的人。
作者: 无忧劫    时间: 2008-6-22 11:48
一个偷税漏税卖私烟种大麻假结婚偷渡偷鱼偷吃野生动物骗EI骗学费骗牛奶金骗保险骗交通告票横穿马路四处吐痰大声喧哗的民族, 在这里大谈舍命救人的高尚道德, 本身就是很虚伪很无耻的事, 这个民族处于初级文明阶段, 只要他们遵守最起码的成文法律法规, 相信社会已经很美好了. 高尚情操对他们太奢侈, 姑且免谈.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8-6-22 12:03
一个偷税漏税卖私烟种大麻假结婚偷渡偷鱼偷吃野生动物骗EI骗学费骗牛奶金骗保险骗交通告票横穿马路四处吐痰大声喧哗的民族, 在这里大谈舍命救人的高尚道德, 本身就是很虚伪很无耻的事, 这个民族处于初级文明阶段, 只要他们遵守最起码的成文法律法规, 相信社会已经很美好了. 高尚情操对他们太奢侈, 姑且免谈.


不难看出文明离你是越来越遥远。
作者: davidqli    时间: 2008-6-22 12:12
一个偷税漏税卖私烟种大麻假结婚偷渡偷鱼偷吃野生动物骗EI骗学费骗牛奶金骗保险骗交通告票横穿马路四处吐痰大声喧哗的民族, 在这里大谈舍命救人的高尚道德, 本身就是很虚伪很无耻的事, 这个民族处于初级文明阶段, 只要他们遵守最起码的成文法律法规, 相信社会已经很美好了. 高尚情操对他们太奢侈, 姑且免谈.
做为中国人看到这个帖子感到很悲哀,想极力“去反驳”、“去否定”却无从下手。因为他说的“基本上”是事实。广大的“爱国主义者”有否反思为何中国人会给“可恶的外国人”这种印象呢?我们是否应该“从我做起”去彻底改变呢?我想这也是“爱国”的一部份吗。
作者: 老兔子    时间: 2008-6-22 12:31
范跑跑在哪里都是一样受人鄙视!!

如果大家都是这样的素质的话,世界将变得可怕!!!
作者: 杏儿粒子    时间: 2008-6-22 12:39
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到底是想说你在国外有新的人生观念还是想说你以前是错的现在是对的,还是想说国外的观念就是对的?每个民族都已有他自身的道德观念,他可能和其他民族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但他并不代表就是错的,他同样是几千年来人民在生活中共同承认的道德标准,你可以不承认但你不能要求生活在这个族群里或思想同意这个族群的道德准则的人去按照他们公认的准则去行事,你觉得你的思想不适合这个族群你可以退出,因为你已经不生活在这个族群里,但你无权去指手画脚地干涉我们的族群的道德准则去按你的要求去做。因为我们并不认为你是什么正确的,所以请你今后不要用中文在这里说话(客气一点),你去你的其他什么地方放放好了。尸比东西。
作者: 杏儿粒子    时间: 2008-6-22 12:49
一个偷税漏税卖私烟种大麻假结婚偷渡偷鱼偷吃野生动物骗EI骗学费骗牛奶金骗保险骗交通告票横穿马路四处吐痰大声喧哗的民族, 在这里大谈舍命救人的高尚道德, 本身就是很虚伪很无耻的事, 这个民族处于初级文明阶段, 只要他们遵守最起码的成文法律法规, 相信社会已经很美好了. 高尚情操对他们太奢侈, 姑且免谈.
还有一条你没说,就是成天只知道性交的流氓裤裆又不看紧一点不小心露出你这么个东西来让你生在这个世上都么痛苦,赶快到cn塔上去寻找新生。
作者: 无忧劫    时间: 2008-6-22 13:00
还有一条你没说,就是成天只知道性交的流氓裤裆又不看紧一点不小心露出你这么个东西来让你生在这个世上都么痛苦,赶快到cn塔上去寻找新生。

这么短的文字就捅到你G点了, 你深度不够啊. 你先骂着, 俺得睡会儿, 困了.
作者: 杏儿粒子    时间: 2008-6-22 13:01
标题: 回复:他是一个懦夫,但也有他逃跑的权力。
与被中共打打杀杀的斗争意识形态污染了几十年的中国社会所不同,西方社会是民主、宽容、法制的社会,不会动不动给人贴标签。
英国人法国人等等西方人不打打杀杀能在北美建立美国加拿大吗,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在那里打的,学就学好一点,不要不懂装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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