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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想不到外国国籍在中国还真有些好处 [打印本页]

作者: tobehonest    时间: 2007-12-25 14:30
标题: [评论]想不到外国国籍在中国还真有些好处
他奶奶的.
作者: Wayee    时间: 2007-12-25 14:48
应该见日本人就敲
作者: shakesword    时间: 2007-12-25 14:58
因为我们慈祥的慈熙奶奶有句名言:宁与外贼,不予家奴,我们敬爱的周总理也有类似名言:外事无小事。一个外国人打个喷嚏,比死100个中国人还要让中国领导人心疼。
作者: 1.732    时间: 2007-12-25 17:24
标题: 国民待遇是国家强大了之后才有的优惠
中国现在还没有全面意义上的强大;待完全强大了之后,国民待遇会是优于外籍待遇的。这一点勿庸置疑。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这么个过程上过来的。
如果要说日本,最应当让人诟病的是今年通过的“入境外国人打手指模”,我以为日本政府错误估计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强制打手指模,实际上是对英美法系中核心价值:“无罪推定”的最大亵渎。
等待着要那些入境中国的日本人也留下手指模。会有那么一天的!
作者: puma    时间: 2007-12-25 17:54
标题: 胡说,故宫存包非常方便
至少在十年以前,去故宫存包时就可以选择是在南门取还是在北门取了,如果选择南门进,北门取,20分钟后你的包就在北门的存包处了非常方便的!
作者: Blabo    时间: 2007-12-25 18:15
这个帖子的作者是在哗众取宠,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样。
作者: tizuko    时间: 2007-12-25 22:26
你咋就尽说实话呢??
作者: nanfang125    时间: 2007-12-25 23:44
我最痛恨那些拿着外国护照到中国耀武扬威的中国人了,其实在国外就是孙子。有时还不如孙子。
作者: 老張    时间: 2007-12-26 04:40
标题: 前年囘上海看皮膚科,一般過敏,花了1000元藥費,起碼用五年。
找了華山醫院的領導,辦公室主任之類的,退了200,還不認錯。
有護照也沒有。
讓你看外籍醫院,恨偺~
作者: Sedona    时间: 2007-12-26 10:24
标题: 回复:胡说,故宫存包非常方便
最初由[puma]发布
胡说,故宫存包非常方便

至少在十年以前,去故宫存包时就可以选择是在南门取还是在北门取了,如果选择南门进,北门取,20分钟后你的包就在北门的存包处了非常方便的!



The guy is talking about carrying his bag into our palace, the biggest museum in the world, instead of storage.

Terrible.  Doesn't he understand the rule is to protect our valuable national heritage?

Because of some privileges for aliens, this guy took full advantage of it.  He should have chosen the inconvenience of storage.

May I repeat: 他奶奶的?
作者: 多伦多上海人    时间: 2007-12-26 12:23
虽然很久没有去过北京,但确实不相信北京那么落后。
作者: linda1954    时间: 2007-12-26 18:04
去年回国探亲三个星期,外国籍华人到领事馆要签证不说,到了国内超过三天还要到住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户籍付费,否则查到就罚款。如果借旅馆,上饭店,娱乐场所一旦知道你是外籍华人,价钱就翻上去了。许多2000年后移民读书留下的大陆移民都不人籍,一来回国探亲不需签证,二来今后小孩回国读书,看病,国内买房,抄股,买基金没麻烦,不像入藉了就不可以有限制。三来国内因退休早45-50岁,有退休金拿,到加国又打工赚钱又享受免费医保,到65岁再拿加国退休金,回国探亲用国内退休金,二边拿不是更好!不知写这篇文章用意何在?补充一点中国人到日本留学很难入籍,和日本人结婚也只是有居留证,除非有特殊本领的。可见写这篇文章是一个不懂的菜乌。
作者: 紫菜    时间: 2007-12-29 14:07
日本很难入籍的
作者: 大夏侯草    时间: 2007-12-29 23:29
ding
作者: 木乃伊01    时间: 2007-12-30 02:39
在日本入籍是容易的,但拿永居就比较难,在日本住满5年,有稳定的工作都可以入籍,但你如不想入籍,想拿永居就要住满十年以上,所以比较麻烦。
作者: sisiapple    时间: 2007-12-30 10:15
标题: 什么东西,真想骂人
咱中国有句话叫认贼做父.
不过写文章的既然是"日本人",我想可能不会明白的.算了.

最后,我想用一个字表达我对这事的看法:靠!
作者: 雁鸣    时间: 2007-12-30 15:00
标题: 包里面有重要资料就可以违反规定带进故宫吗?已经寄存的包里面的东西都没有你的重要?
我们可以想像的出,同是这位拿着他认为很重要包的人在游览过巴黎的罗浮宫或纽约的联合国总部后,会得出这样的感慨:人们安静有序地接受安全检查,随身包袋等寄存在指定地点,然后轻松惬意地享受景点带给我们的快乐。归途中想到全天的过程,对两点有特别的感慨:1是公共场合的安全性,国际都市的游客来自世界各地,安全检查是必要的;2是这里的人都很遵循社会秩序,购票,安检,安静地听导游的讲解,爱护公物,注意卫生等。这不仅让我想起国内一些常见现象:一些游客在跟景点的门卫争执,原来是不想存包,原因是自己的包里面有重要的东西,怕给弄丢了。。。这些人总是认为自己的东西比别人的重要,自己总是要找些理由不遵循公共场所的规定,没官没衔的要设法找一些亲朋或名字往上靠,有点权势就更别提了。我就看到这样一则报道:一位游客跟一位有日本长期居留证的朋友在故宫门口跟门卫发生争执。。。。。。
现在该轮到我感慨几句了,那位呼喊请求国人站直了的人,请你先把自身的陋习改掉。一个有病的人腰板是站不直的,即使勉强直立也是肾虚气短。
中国的现状的确有很多不合理,不文明的地方。所谓不合理是目前这种有病的政体,当然会强制或衍生出很多不合理的东西。由于宣传,教育对伦理道德,人性善恶的扭曲,所以人们普遍会沾染一些与现代文明不吻合的不良习惯,这在我们出国后会有较深刻的体会。祸根就是目前国内国家机器的不良运转。你看看国内新闻媒体媒体的各种报道,几乎全是歌功颂德,给其上一级的领导听,领导看的。虽然现在没有像毛泽东时代那样的单一跟专制,但其调调仍是一样,因为体制没有改变,这种体制下的宣传舆论工具只有一个功能:就是要为其专制服务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心灵遭到了扭曲,其行为自然就有很多不文明的地方。
所以在我们思考品论别人的行为,社会现象的时候,首先应该先想想自己的思想跟行为是否比较文明了?或者明了的说是否改掉了某些坏毛病。否则就会出现跟这位故宫游客一样的道德伦理上的尴尬。用自己的陋习去品论社会现象,结果会怎样?更丑!
作者: 中国节    时间: 2007-12-31 22:37
标题: 假新闻
现在到中国大城市的火车站售票口,日本人能优先?能插队?一看就是日本人自己编的故事,而且作者没有去过中国。
真出这样的事情,售票员就要下岗。日本人就要挨打。
我们上海好多年前,就有这样的例子。一个日本留学生晨练,不小心跑到隔壁的军营去了,因为中文还不是很好,不认识中文标志。结果让大兵一顿臭扁,打了还白打。
作者: Kamille    时间: 2007-12-31 23:36
外国籍在中国绝对有好处,现在在上海如果发生交通意外死亡,上海户口赔偿金是40万,外地户口赔偿金是20万,如果是外国户口赔偿金100万,美国户口一定是100万,非洲户口可能也只有20万









http://by134w.bay134.mail.live.com/att/GetAttachment.aspx?tnail=0&messageId=2b13224b-41ee-465f-a908-e1269cd44f8d&Aux=4|0|8CA1A7F1E2424F0|
作者: 导弹与杨梅    时间: 2008-1-1 01:50
胡说八道,分明是捏造的找骂文章。
作者: 多伦多上海人    时间: 2008-1-1 10:08
最初由[Kamille]发布
外国籍在中国绝对有好处,现在在上海如果发生意外死亡,上海户口赔偿金是40万,外地户口赔偿金是20万,如果是外国户口赔偿金100万,美国户口一定是100万,非洲户口可能也只有20万









http://by134w.bay134.mail.live.com/att/GetAttachment.aspx?tnail=0&messageId=2b13224b-41ee-465f-a908-e1269cd44f8d&Aux=4|0|8CA1A7F1E2424F0|

不要乱说。应该了解一下中国的法律再说。
作者: 中国节    时间: 2008-1-1 12:53
最初由[Kamille]发布
外国籍在中国绝对有好处,现在在上海如果发生意外死亡,上海户口赔偿金是40万,外地户口赔偿金是20万,如果是外国户口赔偿金100万,美国户口一定是100万,非洲户口可能也只有20万



从没有听说过“意外死亡”要赔钱。就是因公死亡,也要协商或打官司。

一看就是一个日本人的走狗,不懂中国法律,再哪里瞎猜。

顺便教这位“小日本”一点知识。中国法院现在的“因公死亡”或“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工作、居住”地域定价。没有法律规定户口和国籍赔偿标准。
作者: Kamille    时间: 2008-1-1 13:43
最初由[多伦多上海人]发布


不要乱说。应该了解一下中国的法律再说。

‘去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施行,成为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规定把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死亡赔偿提高了一倍以上,死亡补偿费赔偿最高年限由10年调整为现在的20年,赔偿标准从最低生活保障变为人均可支配收入;药费赔偿取消了只限在公费医疗药品范围的限制;新增了康复费、整容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据测算,一位上海市民如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将有望得到50万元左右的赔偿。’

现在你明白了吗?我说的意外是指交通意外,上海是按照每个月2000,赔偿20年,50万,外地是平均1000,赔偿20年,20万,民工是按照平均500,赔偿20年,10万,外国人就厉害了,如果是加拿大人按照每个月1500,20年赔偿金350万人民币。
作者: 多伦多上海人    时间: 2008-1-1 14:19
最初由[Kamille]发布


‘去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施行,成为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新规定把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死亡赔偿提高了一倍以上,死亡补偿费赔偿最高年限由10年调整为现在的20年,赔偿标准从最低生活保障变为人均可支配收入;药费赔偿取消了只限在公费医疗药品范围的限制;新增了康复费、整容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据测算,一位上海市民如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将有望得到50万元左右的赔偿。’

现在你明白了吗?我说的意外是指交通意外,上海是按照每个月2000,赔偿20年,50万,外地是平均1000,赔偿20年,20万,民工是按照平均500,赔偿20年,10万,外国人就厉害了,如果是加拿大人按照每个月1500,20年赔偿金350万人民币。

所以说你在误导其他人。最高院的司法解释03年就有了。那个20年的规定就是在《解释》中出现的。这个《解释》不但适用交通损害也适用所有人身损害赔偿。

话归正题。你说的赔偿金不是按户口所在地为赔偿标准的,而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为标准的。对于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人身伤害发生地法院有管辖权。所以是以发生地为标准的。另外,国籍和赔偿标准更没有任何联系。一个外国人的赔偿标准也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

希望以上解释可以帮助你真确理解。
作者: 中国节    时间: 2008-1-1 20:57
最初由[Kamille]发布
现在你明白了吗?我说的意外是指交通意外,上海是按照每个月2000,赔偿20年,50万,外地是平均1000,赔偿20年,20万,民工是按照平均500,赔偿20年,10万,外国人就厉害了,如果是加拿大人按照每个月1500,20年赔偿金350万人民币。


原来外地都是1000哦!北京人的命和山西农村人同命,中央领导人差不多都是外地人噢!法律还对“民工”作出了定义,歧视的好明目张胆喔!“如果”“加拿大人”还要“1500”,中国法律还规定加拿大人在中国的价钱,太细致了。
作者: 啊米将    时间: 2008-1-2 20:24
这就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作者: 导弹与杨梅    时间: 2008-1-2 20:45
跟社会主义有个P关系,少扣帽子。
作者: tobehonest    时间: 2008-1-3 20:51
标题: 原来外国人比上海人便宜
上海人每个月2000元, 20年48万, 加拿大人每个月1500元, 20年才36万.
作者: 中国节    时间: 2008-1-3 22:29
标题: 回复:原来外国人比上海人便宜
最初由[tobehonest]发布
原来外国人比上海人便宜

上海人每个月2000元, 20年48万, 加拿大人每个月1500元, 20年才36万.

你数学怎么学的.人家日本腿子说,加拿大人算下来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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