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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万锦房主在自家后院建了一个溜冰场,市政府要拆除,法院怎么判? [打印本页]

作者: kenada    时间: 昨天 14:23
室外真冰,牛人啊
作者: david8282    时间: 昨天 14:56
薛大脑袋坏的很,只要有人打市政电话,立马派人过去罚款,和土豆是一丘之貉!
作者: cgeronimo    时间: 昨天 15:12
應該是因為不合程序,必須先申請,不然大家都先做再申請,那要政府做啥
作者: 卢佳页__RoeA    时间: 昨天 16:04
这个薛大脑袋,经常到华人社区骗吃骗喝,骗选票,唱几句“浪奔,浪流------”哄哄我们的同胞。
作者: 我是大帝    时间: 昨天 16:16
应该能赚钱,维护这个设施的成本
作者: 手机用户__A5uXDg    时间: 昨天 18:17
本帖最后由 手机用户__A5uXDg 于 2024-10-7 23:04 编辑
cgeronimo 发表于 2024-10-7 15:12
應該是因為不合程序,必須先申請,不然大家都先做再申請,那要政府做啥

一是不合程序,二是破坏历史遗迹,三是改变地貌,四是有不安全隐患。屋主一错再错,屡教不改,应该重罚。
作者: 民宿哥    时间: 昨天 19:34
拆了!杀鸡给猴看。这个鸡太猖狂,一定要给他一点 color see see。
作者: 手机用户__XfL6JG    时间: 昨天 21:17
法律是政府的要钱术,只是真对普通百姓,特别是中层,。
毒路多,和毒路多他爸都离婚了,都获得了所有孩子的抚养权,加拿大的家庭法, 这在普通百姓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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