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华人注意!大温商家只收现金被欠款$20000,法官:一分不用还!
[打印本页]
作者:
清醒
时间:
2024-8-11 08:39
雖說逃避稅收是不對,但欠債人自己承認的4000債務必須還。懲罰逃稅是稅務局的事兒,小額法庭無司法管轄權,判決有失公允。
作者:
玻利维尔
时间:
2024-8-16 23:49
糊涂法官乱判案。不交税不构成债务无效。应该先判债务案再审税务案。现在的法官真是猪狗不如。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