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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轉讓上居下鋪時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上居下鋪雜談(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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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冰
时间:
2006-4-17 09:59
标题:
轉讓上居下鋪時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上居下鋪雜談(下篇)
轉讓上居下鋪時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上居下鋪雜談(下篇)
許多讀者讀了筆者前兩篇的上居下鋪雜談后,對購買上居下鋪有了更深了解,希望有更多這方面的知識. 筆者最後將就讀者常問的幾個問題做個回復:
第一,買賣雙方有何費用要付?
我們先從賣方方面看,辦法律移交手續需要的律師($1300-$2000);經紀費用(4-5%賣價);如果這是業主的第二處投資住宅,你還需在將來報增值稅;其他你需要交納的水電費等. 而從買家方面看包括律師;各類轉讓牌照的費用和押金(如酒牌,煙牌等);生意保險費;物業保險費;土地轉移稅;驗屋費;申請商業貸款的各類費用;購買下鋪生意的各類費用加GST 和PST等以及購買下鋪生意中的存貨費用.精明的投資者,應該量力而出,充份估計未來的花銷.
第二,生意聯物業在一起賣好,還是分開賣好?
這個問題從買家的角度變成了,生意聯物業一起買划算?還是分開買好呢?
因為上居下鋪是屬于商業地產的範圍,在轉讓過程中,買賣雙方都希望自己的各自的利益得到保障.比如一個物業估價35萬的上居下鋪,生意另外值15萬; 賣方常常稱,物業加生意一起僅要45萬;但後來你發現你每年要多交地稅.從法律角度看,上居下鋪要完成生意和物業兩個不同的Closing. 如何買賣雙方的利益都得到實現,有經驗的地產經紀會根據不同情況為你制定務實的策略.
第三,能否把現實上居下鋪的便利店改為餐館或咖啡店?
這個問題實際上等同于 "能否在我自家園內建個蘇州園林?",在加拿大,即便是私人物業,也得遵守政府的規劃.如果你想把自己的便利店改為餐館或咖啡店,如不招到鄰居投訴,你可以進行.但如果你購買的上居下鋪是None-Confirmation use在市鎮規劃處的記錄,你只能保持現有的生意,不能變為其他生意.因此,你在購買上居下鋪時一定要查清此上居下鋪的Zoning.在安省,把你的物業改為教堂是不受任何Zoning的限制,但佛教,伊斯蘭教和其他宗教不享受此特權! 以下为今年以来,市中区60天就卖掉的上居下鋪,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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