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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直接开枪将自己的同僚击毙呢?这样,岂不是更痛快、更刺激、更大快人心吗?警察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为了工作和收入而已,而该男子也是为了自己。世界本来就该如此,成王败寇,强者为尊。敢刺伤警察,不错。但是为什么不直接将警察引进自己的房子,然后将一箱的炸药都引爆了,岂不一网打尽、更能使全城轰动?
我相信,很多人会说我唯恐天下不乱或是叛党。但是,现在的警察真的不是在帮人民,而是政府的走狗罢了。人民本来就该自己掌握权力与自己的死活。希望将来能有更多像该男子的人,如果有强大的军火和团伙,那就更好了。不如此,加国这个国家就不能经历战火的洗礼。我对这个加国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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