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参选人拒签确认书可DQ
大律师丁煌强调,香港国安法已在港公布实施,若反对派参选人执意拒绝签署,随时可能被DQ(取消选举资格)多名参加新一届立法会选举的反对派参选人,拒绝签署选举确认书。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反对派集体拒签确认书,违反香港国安法规定,当局应拒绝违法参选人入闸。
香港国安法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反对派参选人则鼓吹,签不签署确认书从来与确认参选资格无关,并扬言越多人拒签就越安全,认为不签确认书可以“彼此保护”。
确认书已被赋予法律效力
目前,已知拒签确认书的参选人包括:九龙东参选人谭得志、谭文豪;九龙西参选人张崑阳、何启明;新界东参选人杨岳桥、陈志全、何桂蓝;新界西参选人郭家麒;香港岛参选人郑达鸿。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大律师丁煌强调,香港国安法已在港公布实施,确认书已经被赋予了法律效力,若反对派参选人执意拒绝签署,随时可能被DQ(取消选举资格)。
丁煌表示,选举期间参选人公然发表或做出违反国安法的行为,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选举主任有权对参选人是否符合参选资格做出评定,若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应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对于“众志”这一行径,市民团体“爱国护港101”及“DQ行动组”22日下午到湾仔警察总部,要求警方作出深入调查,查明相关资金去向,及有否涉及诈骗行为。有市民表示,“香港众志”发起众筹,是声言为延续“国际战线”继续“抗争”,也可能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市民促请警队国安部门认真彻查,并将违法者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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