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13人被控煽惑非法集结
官司缠身的壹传媒黎智英,与支联会李卓人等13人涉6月4日无视警方因疫情禁止支联会在维园集会,而被票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昨在西九龙法院提堂。控方指黎、李等当中七人在另案保释期间再犯本案,尤其黎智英身繫多案,有潜逃诱因,要求法庭附加不准离境等保释条件。但由於本案以传票方式控告,裁判官拒绝控方申请。 涉案十三人包括黎智英、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秘书蔡耀昌及常委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和梁锦威,工党主席郭永健和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他们分别被票控於今年6月4日在维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所有被告昨日暂无须答辩。 控方求禁七人离境被拒 曾扬言“为美国而战”的乱港派头目黎智英,昨日姗姗来迟,几乎是最后一名被告人抵达法院,随即手持英文版标语与其他被告在庭外抗议。 控方指出,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蔡耀昌、陈皓桓、尹兆坚及梁耀忠七人,在另案保释期间涉干犯本案,潜逃风险相对提高;尤其黎智英曾多番向法庭申请离境赴美,高院已特地颁判词指出,法庭考虑有关保释时,应全面评估黎牵涉多案后的潜逃风险。控方要求法庭就上述七人施加不准离境等保释条件,其余被告亦需交出1000元保释金。 获保释9.15再讯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表示,以他为官多年经验及法庭一贯做法,绝大部分的传票案件是不需附加保释条件,最终准所有被告无条件保释至9月15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黎智英等七人在去年发生的三宗组织、煽惑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涉保释期间干犯本案。该批案件共15名被告,将於本周三再讯,届时控方有权再申请禁止黎等人离境。 连同这宗传票案,黎智英目前累计身繫五宗刑事案件,共面对七项控罪,包括三年前涉嫌刑事恐吓记者,黎在该案保释期间被禁止离开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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