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七成市民: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
紫荊研究院日前委託香港社會科學民意調查中心,就市民對港區國安法的意見展開調查,調查結果顯示,近七成受訪者表示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近六成受訪者認同立法禁止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這四類罪行。過半數市民認同和理解中央政府在香港設立國家安全公署的必要性,亦相信國安立法無損香港的言論和集會結社自由。 香港社會科學民意調查中心本月25日至27日間,以電話隨機抽樣的形式訪問了1297名市民。其中,結果顯示,近七成受訪者認同香港有責任保障國家安全。港區國安法明確規定針對以下四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國安法不影響言論集會自由 59.6%的受訪者認同國安法立法禁止四種罪行,反映大部分受訪者對國安立法態度正面。 至於「一般市民,會否擔心觸犯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57%的受訪者表示不擔心。 55.7%的受訪者認為中央政府有必要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亦有55.7%的受訪者認為,國安法不會影響香港的言論和集會結社自由。 紫荊研究院指出,大部分市民對國安立法態度正面,認同香港應該負上保障國家安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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