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严重危害国安案件 中央有权管辖
全国港澳研究会昨日在深圳举办“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国际研讨会。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在会上表示,中央应当保留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对香港特区发生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实行管辖的权力,并必须要有实际抓手,产生有效震慑,不能只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而这不会影响特区依据基本法享有的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他亦指出,港区国安法凸显“一国”特色,兼顾“两制”差异,“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都可规定在这部法律中。“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国际研讨会以“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为主题。受疫情影响,大会在深圳、香港与澳门通过视频连线同步举行,邓中华及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港澳办原副主任徐泽,中联办副主任陈冬,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等来自三地的专家学者,以及英国、西班牙、俄罗斯等国专家共200余人参与研讨会。邓中华致辞时表示,要使港区国安法发挥实效,关键要按照全国人大本次决定建立强有力的执行机制,包括明确国家安全的中央事权属性,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并赋予其必要的权力。http://www.takungpao.com/news/232109/2020/0616/463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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