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布 发表于 2005-11-14 23:15:48

移民去故乡(2.2)

电话铃突然响起来,燕妮吓了一跳,从沉思中惊醒过来。电话是安安打来的,告诉燕妮她正在来这里的路上,大概10分钟就到。放下电话,燕妮把咖啡壶里面的陈渣倒掉,把壶洗干净之后,又重新煮了一壶咖啡,热在炉子上面,为安安准备着。刚把一切都弄好,轻轻的敲门声响起,燕妮打开门,安安正站在门口,一手提着外套,一手抱着个大纸袋,露出长条的法国面包。她穿件灰色男装V领毛衣,露出修长清瘦的颈项,显得眼睛更大,下巴更尖。下面是条半新旧棕灰色的麂皮长裤,配黑色方头平跟皮鞋。出门之前刚洗了头,半干的黑发象一幅缎子直垂到腰间,脸庞四周的头发带着自然卷,裹着安安一脸的笑,洁白整齐的牙齿漂亮得可以做牙膏广告的模特。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中国城市年轻人通常牙齿都长得不好,那是因为父母那一代普遍使用四环素的缘故,燕妮就常遗憾自己的牙齿灰黄,不够完美。而安安的家人则一直坚持国外流行的轻易不用抗菌素的习惯,认为那会降低人体自身的抵抗能力,所以安安没有受到影响,从小就有一口好牙齿,让燕妮羡慕不已。

燕妮把安安让进门,一面接过安安手里的东西,面包的浓香扑鼻而来,“这面包可真香。”
“在楼下买的,刚出炉。真正法国家庭式面包房,就在街角的地方。我以前住在这里的时候,每天早上都专门停车买个新鲜的羊角面包当早餐。”安安在餐台的高脚椅上面坐下来,随手把外套扔在沙发上。燕妮瞥了一眼,惊奇地发现那件银灰色的短外套竟然是貂皮的。“啊哟,是真的貂皮吗?你敢穿出去,不怕人泼油漆?我听说外国很多人反对穿毛皮衣服,尤其是动物保护组织的人。”
“不怕不怕,反对的人总是有的。其实满好笑的,加拿大人看到人穿毛皮,就说‘保护动物’,但是这里人却喜欢穿皮衣,看到别人穿皮,倒说‘真好看’。毛和皮不都是从动物身上剥下来的吗,做什么光保护狐狸和貂,就没人在乎牛羊。再说怎么说这里也是个自由国家,想穿什么就可以穿什么,管别人怎么说。毛皮业还是这里的主要农副业,每年大量出口呢。你到士巴丹纳街南段去看看,半条街都是毛皮服装店,有的老店都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燕妮听得笑起来,到厨房去把面包切成厚片,与咖啡和黄油一起端上桌,然后坐到安安的对面,两个人面对面地坐着,慢慢地喝着咖啡,享用简单而可口的早餐,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感觉上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中间的六年似乎只是一场梦,并没有能够改变什么,就像电视剧中间插播的广告,只是数分钟的中断,让人可以休息一下,却不影响正剧的剧情。盛面包的盘子和咖啡杯是上等的白瓷瓷器,边缘的深蓝色滚边整齐均匀,一丝不乱。咖啡勺与牛油刀和放餐具抽屉里面其余的正餐刀叉是一整套的古董银器,被安安擦得铮亮,入手沉甸甸的,带着维多利亚式的深沉和高贵。
“你看起来精神很好,没有时差吧?”安安问道,一面往面包片上抹牛油。
“还好没有。”燕妮回答。
“昨晚睡得好吗?”
“睡得很好。”燕妮把身子向后仰去,象只猫一样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这里可真静呀。不象上海,街上到处都在拆迁,里面家家都在装修,整天都轰隆隆地,没有安宁的时候。”
“我刚来的时候,也有这样的感觉,有时候因为太安静了,反而晚上都睡不着。”安安也笑着点点头,然后她看着燕妮,很认真地问道:“现在你总算是来加拿大了,以后有什么打算?”
燕妮愣了一下,她没有想到安安突然提出这么严肃的一个话题,而且她不知道如何回答,“打算呀---,暂时还没有什么明确的打算,先适应适应环境再说吧。”
“怎么个适应法,有计划吗?”安安追问,仍然认真地盯着燕妮的眼睛看,象外国人那样,而中国人通常都会回避直接地目光接触,认为那是不礼貌的。燕妮被她看得不自在起来,只好认真地想一想之后才回答:“我想先学好英文,然后再找份工作,一步一步稳定下来。”
安安认同地点头,“提高英文是很重要的,这里终究是英语区,要找好工作非说好英文不可。”
“我只是有这个想法,但是不知道去那里学。你有没有什么好推荐?”
“这里有好多政府给新移民办的免费英文班,但是我觉得你的英文老早就好过那个程度了,去也学不到什么。最关键你要熟悉本地的口音和习惯说法,就是要听得懂别人说什么,也要别人听得懂你说什么才行。我建议你要不参加正规的语言学校,要不请家教老师,效果都很好。”
“语言学校和老师都很贵吧?”
“贵是肯定的,但是这种学习是给自己投资,不能拣便宜。”
“我会考虑的,反正有的是时间,也不急在一时,就当是休一个长假。我这么远来,你可一定要带我到处走走。”燕妮不想继续讨论这个话题,于是故作轻松地转换到游玩的话题上去。事实上,她的情绪也的确处在兴奋和好奇当中,她的心态似度假更多于移民,故意忽略即将面对的现实,面对移民必须面对的各种困难和不适。燕妮还没有准备好,“生活多坎坷,所以先吃甜品。”燕妮这样用自欺来维护自己的骄傲。

但是坐在桌子对面的安安却无法看懂燕妮的心思,她知道自己的好友一向聪明能干,又在外资企业工作这么些年,经济上当然不同于中国的普罗大众。而且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惊人,继日本人、香港人、台湾人之后,中国游客的消费能力已在全世界树立起新的东亚富豪形象,从中国来的移民也常有腰缠万贯,一来就用现金购买大房大车的,让海外的人怀羡慕之余,忍不住怀疑这些财富的来源。安安很自然地以为,燕妮不想多谈这个问题是真的早已经胸有成竹,做好充分准备,所以没有担心的必要,多年的海外生活,使她习惯了象西方人一样简单现实的处世,而忘记了中国人,尤其是知识分子是如何将面子放在人生意义第一位的现实。如果她知道燕妮只是在竭尽一切能力地保全自己的骄傲,一定会对燕妮的愚蠢骂出声来。

于是,两个人转而开始兴高采烈地讨论起怎么带燕妮观光的计划来。燕妮想去参观多伦多 downtown 风光,然后到著名的国家电视塔吃午餐。下午安安会带燕妮去湾街名店区购物,也不能错过皇后街的特色时尚店和咖啡馆。晚餐安排在安安和她丈夫杰弗的家里,杰弗会亲自烹调正宗法国海鲜大餐招待燕妮。杰弗的家族是魁北克省的法裔加拿大人,除了保留法语作他的第一母语之外,他还继承了法国人热爱生活享受的传统,认为研制一条新菜谱比科学发明更加重要。这是第一次安安谈到她的丈夫,她把他形容得那么风趣,让燕妮忍不住盼望一睹庐山真面目。

用完早餐之后,燕妮披上米色的羊毛短大衣,拿了手袋,和安安一起走向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她惊奇地发现安安换了车子,这次开的是一辆小小的银灰色BENZ跑车,SLK-230,她不熟悉跑车的价钱,但到底奔驰是中国人心中的名牌,所以她真的觉得吃惊到有些嫉妒了。看着安安摸出钥匙,按了什么键,车的顶棚突然向后伸展,折叠几下后被收进后行李厢,原来这竟然是一辆硬盖敞篷车。

这一次安安注意到了燕妮的惊讶,解释说:“这辆才是我的车。车太小,放不了行李,所以昨天我开了杰弗的车去接你。”燕妮坐进车中,由于车身矮,感觉被茶色的皮座和四壁环绕着,仿佛堕入好莱坞的豪华电影场景里,而她也摇身一变,成为象格瑞斯.凯莉那样戴着大墨镜,用丝巾把金发裹起来兜风的美人。第一次,燕妮感受到敞篷车给人的震撼,她觉得终于开始走进了自己梦想的西方世界,无论它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她在心里暗暗决定,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考驾照,接着找份工作赚钱买一辆这样的车子,然后开着它到处走。

车子驶出地下停车场,就像从阴间回到阳界,霎那间四处一片光明,强烈的阳光映着白雪,刺得人睁不开眼睛。
“今天真是个难得的好天。”安安说,一面戴上墨镜,一面享受日光带来的温暖。“最喜欢这样的冬天,阳光好,没有下雪,而且也没有风,这里一刮风就冻得不行。”
燕妮也找出墨镜戴上,隔着镜片都仍然能感觉到阳光穿透一切的威力,她不禁懊恼出门前没有多抹一层防晒霜,担心会被这么强烈的紫外线晒黑。

这是燕妮登陆加拿大的第一天,的确如她期望的,这是非常完美的一天。安安带着她,实现了早餐时的每一项计划,把downtown有趣的地段都逛了个遍,而燕妮的购物热情着实把安安吓了一跳。一看到那些大大小小的时尚店,燕妮就双眼放光,再也不肯挪动半步。国际名牌象Burberry的大衣,CK的针织外套,Kenneth Cole的皮鞋,香奈尔的香水和姿生堂的面霜,加拿大本土品牌如Root的休闲装,Mac的唇膏,统统成为燕妮大肆搜刮的对象,而且她对各种名牌的信息和价格了如指掌,对国际流行时尚趋势也非常熟悉,虽然不时地抱怨北美不如欧洲流行得快,但一张张现钞还是毫不迟疑地递出去。到了傍晚时分,燕妮的手上已经大包小包挂满了各家名店的购物袋,走在街上的时候,一路上令许多朴素惯了的加拿大人为之侧目,连帮着提袋子的安安都觉得她们两人看起来太过于暴发户气。这时安安想起来,燕妮从来就是个非常时髦的女子,以前在上海的时候,无论流行什么,她都是最早身体力行的先锋,而且总比别人穿得好看。看着被花钱的豪气激得有点意气风发的燕妮,安安突然有点担心,象她这样不甘寂寞好出风头的性格,是否真的能够适应加拿大自然平实到甚至带有乡村气息的生活风尚。

多伦多的冬天,昼短夜长,5点多天就差不多黑了,没有阳光照射之后,气温急剧下降,在走向停车场的路上,燕妮被冻得瑟瑟发抖。好不容易进入到车里面,安安立刻把车发动,然后把暖气开到最大,但仍然过了好一阵子车内才暖和起来。周末的这个时间,正是年轻人到downtown来寻欢作乐的高峰,市区的道路又狭窄,交通很不顺畅。车子慢慢地开过国王街,这是一条很老的街道,街道两边的都是花岗岩或者红砖的老式楼房,厚实的雕花木门带着岁月的痕迹,看上去和上海的老欧洲房子特别相似,但是更加自然。当街的门面多是酒吧和餐馆,进进出出的大都是年轻男女,他们看上去是那么地高大漂亮,象Tommy Hilfiger广告里面的模特儿。

路边上沿街一溜地停满了车子,燕妮看到许多Benz,BMW,Luxes等名贵的牌子,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漂亮跑车。很多车子上飘着一面蓝色的印着枫叶的小旗子,安安告诉她这是多伦多冰球队枫叶队的旗子。燕妮这才知道冰球的英文名字是hockey,它是加拿大的第一大体育运动,现在正值赛季,几乎每天晚上都有球赛。她们白天经过的国家电视塔附近的加航中心,是枫叶队的主场场地,他们在多伦多拥有许多忠实地球迷,所以枫叶队的主场赛券非常紧俏,常常需要提前一年预订。每逢枫叶队出赛,很多人都会到酒吧,和朋友一起喝啤酒看球赛,就像德国人对足球一样疯狂和热爱。

燕妮知道安安一向爱好体育运动,所以问道:“你和杰弗也是枫叶队的球迷吧?”
安安笑起来,说:“不,我们虽然住在多伦多,但我们都不支持枫叶队。你知道,我以前一直住在渥太华,所以我支持渥太华‘参议员’队。杰弗和大多数魁北克人一样,是蒙特利尔‘加拿大人’队的球迷。”

燕妮从来没有见过冰球赛,当然更谈不上支持哪一支球队,看着安安如数家珍地谈论这里的体育运动,因为兴奋,安安的眼睛在霓虹映照下闪闪发亮,使她看上去非常地“加拿大人”,完全看不出中国长大的痕迹。燕妮羡慕地听着,觉得这也是她要融入加拿大生活的必修课之一,她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像安安一样,脱胎换骨地成为地道的加拿大人,叫别人再也看不出她是中国人来。

这时,安安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她先看了看来电显示,浮起一丝微笑,这才戴上无线耳机接听,燕妮立刻猜到电话是杰弗打来的。果然,安安说话的声音变得低沉而温柔,带着浑厚的胸音,与讲中文的发音方式完全不同,而和曲折温婉的声调,然后燕妮发现安安说的话自己一个字也听不懂,她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安安竟然是在说法文。

她想起很久以前,在上海举办过一次欧洲电影节,在电影节上她曾经去观看过几部法国原文带字幕的电影,分别叫做《红》、《白》、《蓝》,是一个三部曲系列,很深层很细腻地探讨爱情。虽然听不懂,燕妮仍然被电影的情感所打动,并且记住了法文那种咏叹调一样的浪漫温柔的发音,觉得那或许是世界上最适合用来说情话的语言。

安安关掉电话,转头对燕妮抱歉地说:“杰弗在找一支配餐的红酒,但是不知道我把它们存在什么地方。你知道,男人都是这样粗心大意,家里几百件东西,要找什么都只会开口问。”话虽然这样说,但她脸上仍然藏不住怜爱的笑意,那种只有在被丈夫宠爱依赖的年轻妻子脸上才能看得到的大局已定的笑容,非常地言若有憾,心实喜之,但又没有像中年主妇一样被宠出骄横来。看上去,安安的婚姻是幸福的,也看得出她是下了很大的心思在经营着这份婚姻关系,而且显然做的很成功。

燕妮很为安安能够得到今天幸福的婚姻而高兴。在安安出国以前,曾经几乎有过一个男朋友,但是她知道自己注定是要出国的人,所以不肯真正投入进去,最后她离开中国移民加拿大,这份来不及开花的感情也就无疾而终了。燕妮见过那个男人几次,他长得其实很端正,在上海的合资企业担任中层经理,也算是很有前途的青年。安安走的时候他没有试着要留住她,后来他着实颓废了一阵,下了班就到酒吧买醉,喝了很多很多,但是什么也不说,人品是高尚的,所以连燕妮也觉得可惜。然后听说他最后终于忘掉过去重新开始,升了职交了女朋友,后来结了婚又生了孩子。燕妮亲眼看到过他一家三口在肯德基吃快餐,他胖了许多,刚三十出头已经有点中年发福的迹象,看起来和他的妻子一样平凡而幸福。他脸上始终挂着的笑容,细看地话有种天凉好个秋的茫然。燕妮猜想他仍然记着安安,但是安安明显地已经忘记了他,重要的是两个人都已经获得了幸福,虽然不是共同获得的,所以也说不出是喜还是悲来。

燕妮仍然惊讶于安安能说流利的法语的现实,于是问道:“我都不知道你的法语说得这么好,什么时候学的?”
“刚来加拿大的时候在渥太华的语言学校学的。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老银行的渥太华总行信息部门,那里人人都能使用双语,就我不懂法语,所以只好恶补,花钱上私家夜校学语言。每个星期白天上5天半,晚上上6晚法语课,足足折腾了4个多月才入门,以后就靠自己平时练习了。”尽管安安说得很轻松,燕妮还是听出里面暗藏着的不知多少艰难困苦来。“后来搬到多伦多,这边不需要讲法语,我还觉得满怀念的呢。不过好在杰弗也讲法语,所以平时我们俩就英语法语混着讲,对我来说也是练习吧。”
燕妮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说:“听你说起来,移民到这里真是跟重生一样,什么都要从头学起。”
“根本就是。”安安认同地说。
“苦海无边,你算是已经上岸了,我却才刚刚开始,而且还不知道怎么开始。”
安安听出了燕妮话中的失落和胆怯。虽然她觉得燕妮说这种话似乎太为时过早了一点,但是并没有说什么。她想,等语言关过了,又熟悉了环境,就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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