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娃娃 发表于 2016-2-25 17:36:54

梁彼得案:一人是“人治” 万人还是“人治”

本帖最后由 人参娃娃 于 2016-2-26 00:13 编辑

问问所谓的“普世”和“公知”们:法治不是人治还是狗治啊?

制定法律的不是人啊?解释法律的不是人啊?钻法律空子的不是人啊?
既然法律那么靠谱,还要那么多不靠谱的律师干么?作啊?

政客和律师是世界上最卑鄙奸诈的两个职业。
一个负责制定法律,一个负责钻法律的空子!

很多政客在朝时制定一些脑残法律,落选后转作律师钻自己脑残法律的空子;
很多律师空子钻多了不过瘾,转行参选当政客,设空子,退休以后再玩法律!

几千年前西人还在树上的时候,中国人就玩法律玩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境界;
几千年后的今天有些不肖子孙刚刚学了几天西人的法律就如获至宝,鸡冻的找不着北。

出息点行吗?

显示名称 发表于 2016-2-26 01:09:23

楼上精确地诠释了什么是被洗坏了的脑子。

光荣啊,汉奸! 发表于 2016-2-26 11:31:43

显示名称 发表于 2016-2-26 01:09
楼上精确地诠释了什么是被洗坏了的脑子。

1楼准确地宣告了自己是多么地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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