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王老五 发表于 2015-10-4 19:43:38

不是“头条深度”, 这是瞎子领路! -驳 ““头条深度”...

最近在华人社区媒体上有篇号称“头条深度”的文章,作者从他的角度分析了“传说中”的厕所法案 。显然作者做了一些功课,也归纳了一些事实,但是该文给读者的信息只是选择性的,严重误导读者。所谓兼听则明,请各位读者花点时间把以下这篇文章读完,然后自行判断该文究竟是“头条深度”,还是瞎子领路。
[*]1.      应该肯定,“头条深度”一文对Bill C279的归纳是对的,也就是要求在现行的加拿大人权法案(CanadianHuman Rights Act)反歧视条目中加入两个字 – “Gender Identity” (性别身份)( 在该文中称为“心理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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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头条深度”一文并不认为“这个法案将允许生理上的男性通过自称是心里上的女人而合法进入女厕所、更衣室、浴室”这样的事会发生,因为作者深信这些设施是sexspecific, 不会受影响。换言之,作者认为厕所这些设施将来也只会按照生理性别使用,不可能按“心里性别”使用。作者因此认为在华人社区的“传闻”真是令他(她)哭笑不得。那么究竟是不是普通大众杞人忧天了呢?请看下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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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首先了解一下,Gender Identity(性别身份)是怎么来的。 以前在精神医学上有个术语,叫GenderIdentity Disorder(性别身份无序),之后这个词被弱化为 Gender Dysphoria(性别失调),现在又进一步演化到GenderIdentity(性别身份)。 简单讲,和“性取向”(sexualorientation)一样,“性别身份”经历了一个“去疾病化”的过程。但是必须明确一点,目前很多专业机构,如美国精神医学协会(APA)等,受到同性恋游说群体的强大压力,所以这些机构作出的决定始终争议不断,很多人相信APA作出的“去疾病化”决定是个“政治决定”,而非一个客观的“精神医学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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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同性恋社区认为性别是一系列的概念(是一个频谱),而非仅有男女两性。同性恋社区还认为“性别身份”是一个动态的概念:简单讲,在阴阳两极之间,性别可以是任意组合和动态变化的,比如一个男人,今天可能认为内心70%是男性,30%是女性,过一段时间可能认为一半一半,再过一段时间,也可能是倒三七开,也可能完全女性,也可能再变回男性。具体内容可以参看BC教联官网上、由PrideEducation Network(自豪教育网)出版的“The Gender Spectrum-What Educators Need to Know” (性别频谱 –教育工作者需知)https://bctf.ca/SocialJustice.aspx?id=17990   这本书 ,各位华人家长也可以系统了解一下您的孩子在学校都学了些什么,孩子们究竟是在接受教育还是接受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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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该强调,“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和“性别身份”(genderidentity)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性取向”不涉及性别混乱问题,比如两个男同性恋发生关系,他们清楚认定自己是男人,对自己的性别并无异议。“性别身份”则不同,它讲的是人的主观内心感受,且是动态变化的;因为很难有客观标准去衡量它,这“身份”怎么认定?(打个比方,一个人如果只有一张身份证,他的身份清晰易识别;如果一个人同时有8张不同的身份证,那究竟哪张是对的?)所以“性别身份”实际上等于“性别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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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同性恋社区在推动“性取向”和“性别身份”这两个概念去疾病化和合法化方面一刻都没停过。2005年 (当时是自由党执政)加拿大在诸多发达国家中率先立法,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这标志着“性取向”在加拿大完全去疾病化、完全合法化,同性恋社区“性取向”这一战役完胜。紧随其后,也就在2005年,“性别身份”首次被提交国会,要求加入到“加拿大人权法案”中。好在2006年起是保守党执政,所以这个引起性别混乱的议案被多次否决。需要指出的是,同性恋社区不仅要求把“性别身份”加入到全国的人权法案中,与此同时也在积极游说各个省修改各省的人权法案(Human Rights Code),要求加入“性别身份”。“性别身份”是同性恋社区目前主攻的一个概念:2015年温哥华同性恋大游行的主题就是叫Gender Super H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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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允许生理上的男性通过自称是心里上的女人而合法进入女厕所、更衣室、浴室”这样的事已经在北美各地陆续发生,男性自称女性在厕所、庇护中心骚扰女性的事情已经发生;但遗憾的是,“头条深度”一文的作者对这些不感兴趣,也不如实告诉读者。上网做点搜寻,这样的事例无数,下面简单举几例,希望借此惊醒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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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例子一,在蒙特利尔,有一个叫Christopher Hambrook的男子,自称为变性人,改名Jessica,进入女性庇护所里对最无助的智障女实施性侵; Christopher之前还性侵过一个5岁的女孩。http://www.torontosun.com/2014/02/26/predator-who-claimed-to-be-transgender-declared-dangerous-off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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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例子二,温哥华教育局去年通过的跨性政策,其中关于温哥华公立中小学厕所和更衣室的使用,是这样写的: 8b): Trans* students shall have access to the washroom andchange room that corresponds to their gender identity.白纸黑字写着,根据学生的“性别身份”选厕所!也就是学生心里认为自己是什么性别,就有权进入什么厕所!这个事,“头条深度”一文的作者是不会告诉读者的。好在现在是网络时代,谁都骗不了谁,温哥华教育局去年通过的跨性政策的链接就在这里,条款8b)就在该政策的第10页:http://www.vsb.bc.ca/sites/default/files/14Jun11_op_commIII_item1_revis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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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例子三,美国科罗拉多州Florence High School中学,有一名自称女生的男生,被允许根据“性别身份”使用学校女厕所;该校女生控告在厕所内受到该男生的性骚扰。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transgender-boy-accused-of-harassing-girls-in-the-restroom-at-colorado-s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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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例子四,还是美国科罗拉多,有一个叫Coy Mathis的男生,他认为自己是变性人,学校允许他用除女生厕所之外的一切设施,包括教师的单人厕所或医务室的厕所,但这一切都还不足以满足他父母的要求,将学校告上人权委员会。如今他赢了官司,人权委员会判定他可以使用学校的女厕所。http://www.cnn.com/2013/02/27/us/colorado-transgender-girl-complaint/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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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例子五,安省的冰球运动员Jesse Thompson, 17岁,因为不能根据他的“性别身份”选择更衣室,将Hockey Canada 告上人权委员会。他赢了官司!如今他可以根据“性别身份”选更衣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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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例子六,美国麻省教育厅的学校厕所政策:“变性生”可以选厕所,要让变性生感到舒服;与此同时,其他学生对此舒服与否,不重要!请注意,这是官方白纸黑字的政策!http://origin.library.constantcontact.com/download/get/file/1102581187094-782/Bathroom+Bill+White+Pape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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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根据“性别身份”选厕所的事还大量发生在美国加州、德州、马里兰州等多地。够了!同性恋游说群体无一例外都是先把自己描述成弱势群体博得人们同情,然后就游说修改各种法律、规定,达到他们的目的。本人对同性恋社区的普通成员并无任何敌意,但绝对无法接受同性恋游说群体的诸多极端主张!性别认知混乱,摇动的是社会公义的根基;长此下去,社会将进入无政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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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现任加拿大参议员、前保守党主席Donald Plett 要求在C279法案中加入“sex-specific” facilities 这几个字,就是为了捍卫妇女儿童的最基本的权益、隐私,强调厕所、更衣室、淋浴间这些场所只能按照生理性别、而不是所谓“性别身份”使用。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了,这有什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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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希望这篇反驳文章能被“头条深度”的作者看到。这个作者自认为“头条深度”,实际上是在“瞎子领路”!
原原文链接参考:“头条深度”让我们冷静一下 仔细解读传说中的“ 厕所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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