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会众议员因逃税被判入狱8个月
前国会众议员因逃税被判入狱8个月http://news.sina.com 2015年07月17日 12:05 侨报分享至http://usweibo.sina.com/weiboicons/wicon.pngShare on facebook
【侨报编译凯森7月17日报道】周五,前国会众议员迈克尔·格里姆(Michael Grimm)在布鲁克林联邦法院因逃税重罪被判处入狱八个月。http://imgcache.sina.com/?s=0KDC3fItw48EgX3AkeH6ihl9kLZ8mhI2qLnIfb5CyMgNf8PFyPIhy63rhJ0P6RYVmSy4s%2FWL2QnW1Ig8x
前国会众议员迈克尔·格里姆 据路透社报道,来自纽约州的共和党籍联邦众议员格里姆去年12月已承认,他经营餐馆期间在报缴联邦税时作假逃税。他决定针对有关指控认罪,而不是做无罪抗辩然后接受审判。 现年45岁的格里姆曾在海军服役,并担任过联邦调查局特工,于2011年加入国会,在他偷税的新闻在2014年1月被媒体曝光时,他曾威胁一名记者,称要将其从阳台上扔下去,还称要打断记者的腿。 尽管去年受到了20项的指控,包括雇佣非法移民和非法支付员工佣金等,但他最终还是获得了众议员连任。 他在去年12月对一项指控认罪之初,曾发誓不会辞职,但在共和党领导人的压力下,一周后还是黯然下台。 格林姆签署的认罪协议中还附带一些其它认罪内容,包括他从2007年至10年间隐瞒了超过90万美元的总收入和2013年庭审中做伪证。 格里姆律师要求联邦地方法院法官能批准格里姆监外执行,称格里姆的犯罪行为仅是一种公共服务生活的过失行为。 但检方称,质疑格里姆是否对自己行为真正感到懊悔,并称由于其行为的严重性,法院已批准收监服刑。 该案源于对一起针对格里姆前筹款人戴安娜·杜兰德的起诉案,最终杜兰德因从事非法竞选捐款被判监禁三个月。 众议院上一次驱逐议员是在2002年。当时来自俄亥俄州众议员特拉菲坎(James Traficant)(已故)由于收受贿赂、偷税漏税等罪名而被判有期徒刑,众议院以压倒多数投票就他驱逐出国会。 (编辑:妮娜)
这就是美国的值得中国学习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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