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彪 发表于 2015-6-24 09:40:50

民主与专制的思维方式

在加拿大生活一段时间,发现西方人和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不一样。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是出现问题一定先想到自己那里做错了,比如去超市买东西出现误会或有什么纠纷,第一句话一定是:哎木臊瑞。意思是我错了,对不起。而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一定是先把对方或其它部门的原因,大吵大闹。非要搞个你死我活。
   做个假设:有个小偷去超市偷了两个西红柿,吃完了拉肚子。小偷不会去埋怨种菜的农民,因为埋怨农民也不会得到任何赔偿。一定是兴师动众的找律师找证据打官司告超市出售农药超标食品,另外还要追加卫生监管部门为第二被告。要求赔偿医疗费,护工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因为超市和卫生监管都有钱来赔偿。也确实有证据证明西红柿农药超标了。
    那法院更是要命,第一次开庭后一定要过两三个月在第二次开庭。因为这两三个月超市和卫生监管部门一定托关系找门路来贿赂审案法官要求轻判,最后判超市赔偿小偷所有费用的70%。两万一仟元,卫生监管部门赔偿30%九仟元。
    首先我说的是假如,根本没有那回事。另外想如果我是法官会怎么解决这个纠纷?闭着眼睛想象我穿上法官的法袍坐在法庭的审判台后,有个小偷拿着一堆住院证明,检测报告,打车发票,医药收据,工资证明和纳税证明来打官司,我看完起诉书后一拍惊堂木:呔,大胆小偷,偷完西红柿也就罢了,不洗洗就吃,吃拉肚子了还告这告那。王朝马汉!那王朝马汉一个操着山西口音一个操着四川口音大声答:在!(到!)先掌嘴二十,后收监拘留十天,在罚款五十。二十赔超市,三十留下买办公用品。退堂!可是一睁眼。好处费一分也没拿着,歌也没唱一场,饭也没吃一顿,小姐也没泡着。他妈的下月房租还没着落呢?
    我是纯粹的胡说八道,中国在我们伟大的党领导下根本就没有小偷。更没有我想象的那样的法官。最后说一句:中国的法院是公证的,气死你们小日本和美国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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