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寨
发表于 2015-3-23 07:05:18
tenghe 发表于 2015-3-22 22:11
真漂亮。
有没有新的运输或者生产方法
每年这样长途跋涉
辛苦危险
tenghe
发表于 2015-3-23 07:20:27
来如流水去如风 发表于 2015-3-23 07:05
有没有新的运输或者生产方法
每年这样长途跋涉
辛苦危险
很难有其他方法,畜牧业的特点。这些牲口需要吃喝拉撒睡,不是货物那么简单老实。
kenfen
发表于 2015-3-23 07:42:24
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2 22:49
这可是中国国内官方自己制作的报道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qPbrP7EC8w
你就喊我一声万岁吧。
清风寨
发表于 2015-3-23 07:56:36
酒糟李洪志 发表于 2015-3-23 07:42
你就喊我一声万岁吧。
不想听有关轮子功任何消息
请就此打住
光荣啊,汉奸!
发表于 2015-3-23 08:21:52
来如流水去如风 发表于 2015-3-23 07:56
不想听有关轮子功任何消息
请就此打住
在当年中共围剿FLG,官方媒体铺天盖地报道FLG时,你敢公开发文对党妈说:“党妈呀,我不想听有关轮子功任何消息,请就此打住”吗?
所以,凡讨厌FLG的爱党妈人士,其实,都是欺软怕硬的无耻之徒、投机分子,完全没有原则,没有是非观念,没有人性。
当然,这正是中共教育出来的人渣之必然属性,毫不奇怪!
清风寨
发表于 2015-3-23 08:37:28
新疆是一个好地方
kenfen
发表于 2015-3-23 08:47:09
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3 08:21
在当年中共围剿FLG,官方媒体铺天盖地报道FLG时,你敢公开发文对党妈说:“党妈呀,我不想听有关轮子功任何消 ...
别说话这么难听。
光荣啊,汉奸!
发表于 2015-3-23 08:47:55
来如流水去如风 发表于 2015-3-23 08:37
新疆是一个好地方
新疆是自古以来并不属于中国的一个好地方,那是西域各民族的,从中文名字就可看出---新疆=新的疆土.
维族自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新疆自古以来属于我们自己,不属于汉人,我们的独立要求合法合情合理".
kenfen
发表于 2015-3-23 08:48:54
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3 08:47
新疆是自古以来并不属于中国的一个好地方,那是西域各民族的,从中文名字就可看出---新疆=新的疆土.
维族 ...
咱们不管这事儿行不行?
光荣啊,汉奸!
发表于 2015-3-23 08:52:41
酒糟李洪志 发表于 2015-3-23 08:48
咱们不管这事儿行不行?
不行,凡事得讲理,你要胡搅,那就自说自话吧.
你不也在管党妈正在操心,寝食不安(FLG)的事情吗?
kenfen
发表于 2015-3-23 08:59:57
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3 08:52
不行,凡事得讲理,你要胡搅,那就自说自话吧.
你不也在管党妈正在操心,寝食不安(FLG)的事情吗? ...
你们法轮功倒台不倒台,只和你们法轮功自己有关系,别人能把你们怎么样?那马英九失败,能怪民进党太厉害么?他不是自己作死整王金平整的?蒋介石当年如果不是作死地整李宗仁,他能被赶到台湾去么?
光荣啊,汉奸!
发表于 2015-3-23 09:23:35
酒糟李洪志 发表于 2015-3-23 08:59
你们法轮功倒台不倒台,只和你们法轮功自己有关系,别人能把你们怎么样?那马英九失败,能怪民进党太厉害 ...
别你们你们的,你这人太主观臆断,我非FLG,我只是个探索真理的人,你不对,我就说出来,你不能把凡驳斥你的都认为是FLG,我是极少数从一开始就同情支持FLG的国人.
其中的道理你无法理解,因你的知识贫乏,欠缺理性.你先学习一下《联合国人权宣言》中的信仰自由部分吧,这在中国宪法里也明确写着。
所以,在FLG问题上,FLG完全无辜无罪,中共围剿有错,打压有罪。
历史终将证明这一点,希望到时候你能悔过,为自己的助虐感到耻辱、害羞。
kenfen
发表于 2015-3-23 09:26:50
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3 09:23
别你们你们的,你这人太主观臆断,我非FLG,我只是个探索真理的人,你不对,我就说出来,你不能把凡驳斥你的都 ...
咱们都归了联合国了?
光荣啊,汉奸!
发表于 2015-3-23 09:31:23
酒糟李洪志 发表于 2015-3-23 09:26
咱们都归了联合国了?
公约高于国内法,中国是此宣言的签字国,那就有执行和遵守的义务,况且你中国宪法也有同样的法律条文呐?
很明显,中国在践踏国际公约,违法自己的宪法.党凌驾于宪法之上,无法无天,完全是用江泽民的一人之喜好来决定对FLG的态度.
kenfen
发表于 2015-3-23 09:34:44
克飞党妈万岁! 发表于 2015-3-23 09:31
公约高于国内法,中国是此宣言的签字国,那就有执行和遵守的义务,况且你中国宪法也有同样的法律条文呐?
很 ...
江先生要是如你所说,早就被身边人推翻了。不管是谁,凌驾于宪法至上,无法无天,都不可能没有人制约。中国的革命者,也不仅仅是你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