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布新规 重拳整治账号乱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月4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该规定自3月1日施行。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网民规模世界第一,用户账号数量巨大,账号乱象日益突出。有的假冒党政机关误导公众,如“中纪委巡视组”;有的假冒媒体发布虚假新闻,如“人民曰报”;有的冒用他人身份,侵害个人合法权益;有的假冒名人包括外国元首,如“普京”、“奥巴马”;有的假冒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发布虚假信息;有的名称和头像包含淫秽**内容,甚至公然**;有的在简介中传播暴恐、聚赌、涉毒等违法信息,如“****商”、“乡村赌场”;有的违背社会公德,宣扬低俗文化;有的公然**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有的宣扬**和封建迷信。
该负责人指出,这“十大乱象”污染网络生态,侵害公众利益,严重违**主义核心价值观,已成社会公害,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广大网民深恶痛绝,整治账号乱象迫在眉睫。
该负责人介绍,《规定》就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对互联网企业、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涉及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账号管理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用户选择个性化名称的权利,重点解决前台名称乱象问题。”
该负责人强调,互联网企业应当落实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互联网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对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账号,应当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同时,企业还应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处置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该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生态治理,国家网信办所属的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24小时受理社会举报,举报电话12377,举报网址www.12377.cn,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对举报有功人员,举报中心将予以奖励
http://www.cac.gov.cn/2015-02/04/c_1114246574.htm 照例又是“挂羊头,卖狗肉”!
新豬 发表于 2015-2-6 09: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照例又是“挂羊头,卖狗肉”!
酒中仙 发表于 2015-2-6 10: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酒糟,猪生怎么可能像你一样“挂羊头,卖狗肉”!,猪生最多是: “挂猪头,卖狗肉”嘛,
酒糟你明显用词不当嘛,下回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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