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FAN 发表于 2014-10-1 17:58:15

俺早上就想反对,可是公司的网络不允许运行连脚本的网页,51手机版里有bug
居然没有公众人物网评员投反对票?党早就明确说了反对“站中”,可见网评员都不敢承认自己是网评员啊!你们要是没有受自己良心谴责怎摹不敢承认亮相呀?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10-1 18: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SUPERFAN 发表于 2014-10-1 18:01:35

不是故意的,忘了这是您的名讳。
你怎么老提我,
让人多不好意思
10 past 6 发表于 2014-10-1 18: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满 江 红 发表于 2014-10-1 18:41:52

狗粮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使劲YY面对的是五毛,神经兮兮,草木皆兵。

罗西 发表于 2014-10-1 18:46:02

居然没有公众人物网评员投反对票?党早就明确说了反对“站中”,可见网评员都不敢承认自己是网评员啊!你们要是没有受自己良心谴责怎摹不敢承认亮相呀?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10-1 18: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酒糟, 别大庭广众之下自慰了, 既伤身体又丢脸呢.咳吧大疱一个轮子邪教徒,搞个壮胆贴,大伙都基本上不原意搭理它, 你就自慰成大伙都不敢承认啥啥的, 你这自慰力度也太大马力了, 小心过度失控以致失禁, 注意你的贱体呀

克 飞 发表于 2014-10-1 20:38:25

狗粮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使劲YY面对的是五毛,神经兮兮,草木皆兵。
满 江 红 发表于 2014-10-1 19: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二天老是有人我是五毛, 有人还给了我官做, 说是中领办的.。。。是不是有人坏事做多了, 有点害怕了!

克 飞 发表于 2014-10-1 20:40:29

支持已超70%,网评员们怎末向组织上交待?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10-1 14: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只能说明美分的工作努力, 一个身穿多件马甲.

haimajia 发表于 2014-10-1 21:36:26

本帖最后由 haimajia 于 2014-10-1 22:38 编辑

我投了一票。

david-davidabc 发表于 2014-10-2 02:27:51

还应该加两个选项,我选6

5 凡是中国反对的我就支持
6 凡是美国支持的我就反对
SUPERFAN 发表于 2014-10-1 10: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4-10-2 05:49:32

鄙人反对人大假普选政改方案,支持公民抗命争取真普选,但是不支持违法的占中行动。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10-2 08:04:40

抗命本身就意味着违法了,因为法律是执政者定的,要对执政者说不并施压,必然会包括一些不完全符合现有法规的行为,否则执政者完全不会理会你。从短期效果看是违法,但从促进国家进步的长远效应看是合情合理的。关键是不能有打砸抢和伤人的行为,坚持非暴力,到目前为止做的不错。

quote]鄙人反对人大假普选政改方案,支持公民抗命争取真普选,但是不支持违法的占中行动。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4-10-2 06: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10-2 08:56:18

是的,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其中有一条就是“填满监狱”,也就是“故意犯法”。马丁路德金的黑人民权运动中,为了反抗种族隔离。专门组织人去酒台的白人区去喝酒,警察把这些黑人逮捕了,一出警局的门再接着去“犯法”,直到监狱装不下、不堪其烦为止。

对待不公义的所谓法律,这种手段是可行的,但应该是非暴力的。

共产党 发表于 2014-10-2 09:03:09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4-10-2 10:28 编辑

鄙人反对人大假普选政改方案,支持公民抗命争取真普选,但是不支持违法的占中行动。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4-10-2 06: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想面面俱到,难!
“非暴力,不合作”,这个“不合作”或者说“抗命”,本身就必然是不合“法”的。因为这个“法”是独裁者所设。如果对独裁者行动上驯服,仅口头上抗议是毫无作用的,也是独裁者可能容忍的。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4-10-2 16:47:58

本帖最后由 爱国侨胞 于 2014-10-2 17:54 编辑

抗命本身就意味着违法了,因为法律是执政者定的,要对执政者说不并施压,必然会包括一些不完全符合现有法规的行为,否则执政者完全不会理会你。从短期效果看是违法,但从促进国家进步的长远效应看是合情合理的。关键是不能有打砸抢和伤人的行为,坚持非暴力,到目前为止做的不错。

quote]鄙人反对人大假普选政改方案,支持公民抗命争取真普选,但是不支持违法的占中行动。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4-10-2 06:49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10-2 09: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抗命违法与占中违法应该有区别,前者是思想言论不同政见,后者属于扰乱社会治安的刑事违法。

中共当局静悄悄,香港当局撤走武警,为什么?他们在等什么?

这么大规模的群众运动,难免出现意外。长期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必然失去民心。另外,中共的特务也必然会随时伺机滋事,制造混乱,然后嫁祸于民主派。

香港有别于台湾,共产党与国民党性质迥异,习近平与马英九性格各异。共产党是靠什么起家的?切切不可低估共产党的残忍性。一旦让它找到借口,什么后果都有可能发生。形势是十分凶险的!坚持和平理性,注意见好就收才是明智的选择。六四血的教训万万不可须臾忘记!

罗西 发表于 2014-10-2 16:57:18

想面面俱到,难!
“非暴力,不合作”,这个“不合作”或者说“抗命”,本身就必然是不合“法”的。因为这个“法”是独裁者所设。如果对独裁者行动上驯服,仅口头上抗议是毫无作用的,也是独裁者可能容忍的。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10-2 10: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酒糟, 你看你都啰嗦了个什么呀,要显示你的脑残,方法很多,你这样叨咕,你自己明白不明白?
你绕来绕去,把你自己都绕迷糊了, 你不害臊吗

罗西 发表于 2014-10-2 17:00:15

是的,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其中有一条就是“填满监狱”,也就是“故意犯法”。马丁路德金的黑人民权运动中,为了反抗种族隔离。专门组织人去酒台的白人区去喝酒,警察把这些黑人逮捕了,一出警局的门再接着去“犯法”,直到监狱装不下、不堪其烦为止。

对待不公义的所谓法律,这种手段是可行的,但应该是非暴力的。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10-2 09: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轮子邪教徒就视法律于无物,整天撒泼打滚造谣撒谎糟践自己, 来满足你们的自我迫害的强烈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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