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香港演变到今天“占中”的前因后果(原创)
本帖最后由 紫黄 于 2014-9-29 16:04 编辑前天起发生的香港“占中”运动吸引了全世界媒体的注意。这波抗争之大,创港记录。人们不仅要问,究竟原因何在?
现在许多媒体都提到这与港人争“民主”有关,这当然有其合理部分,但笔者认为,从发展逻辑上来看,不全是这样,而是中央政府疏于管理、少了沟通所致。
1997年99年租期届满,中国从英国拿回香港,这里说的拿回是指“主权”,主权包含“治权”。离开了“管制权”何来“主权之说?当然,在实际操作上,兼顾到香港业已形成的管理制度、生活方式,小平同志提出了“一国两制”的解决方案,确保香港平稳回归,保证香港人原有的资产所有、生活方式不发生根本的变化。但“一国两制”不是“一国两治”。香港不是中国“名义上的国土”。事实上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偏爱超出寻常:回归后的香港的公共资产并没有被国有化,更没有被“共产”了;香港对中央政府税赋是零。相反,在香港遭遇国际金融危机及萨斯期间(你可曾听说那时香港房价跌70%吗?),中央政府毫不犹豫帮助香港顶住压力,恢复经济。这些老生常谈的事列举多了,香港人已经觉得理所当然了,更有一些人厌烦了。
再看香港人对回归后的反应:鉴于对“共产主义”中国的恐惧,97前后大批香港人移民外走。后来发现香港不但“马照跑,舞照跳”,而且商机无限后,许多外迁的人纷纷回流,并为自己当时的仓促决定而后悔。共产党“表叔”来港也不是动不动“拉出去枪毙了”,相反,处处谨慎,千方百计想让香港人有好感,程度几近“讨好”。时间一久,恐惧心理顿无,眼睛开始往头顶方向移。其中最大两个现象尤为显著:一是每年“六四”纪念会,香港是全世界范围内反中、反共规模最大,口号最响的地方。中共对此无动于衷,把它视作“人民内部矛盾”。二是在香港立法会里,反对派居然可以公堂之上谩骂共产党,大呼“打倒共产党”。这如果在美国、英国国会里面,允许公职人员如此行径吗?中共对此依然无动于衷,彰显自己的“宽容”。更严重的是,当大陆方面有意在香港推行“国民教育”时,被香港人当作“洗脑”直接退货(学生组织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相当程度的作用)。至此,香港人看透了中共不过是黔驴一只。恐惧消失,接下来就是羞辱。甚至胆大妄为,居然有人公然骚扰驻港营地!中共茫然,不知所措。
还有一个重要方面是大陆大批自由行旅客涌入香港。由于香港地域太小,部分陆客行为不检点和港人的偏见,造成两地人民产生间隙,甚至敌视。网上互骂更加剧了这种对立。这是本次“占中”行为的重要民意基础之一。当然,一些香港人自始至终不愿意接受“回归”的现实,他们希望英国能出来为他们说话,更有极少部分人幻想香港“独立”。
种种原因导致了今天的“占中”运动的发生。共产党应该反思自己的治理方式。威权固然不可用,但一味放任也是有害的。一些政治和法律底线早在97回归之际就该讲明白。任何和稀泥、送好处只能且过一时,不能效及长治久安。对于无限量的自由行人数早就该有所限制。要知道,放宽旅游人数原本是一种利多手段,放在任何国家都是多多益善的事,在香港却造成两地人民的隔阂。这是中央政府应该检讨的。得罪香港政府或商家无关大局,让两地人民产生敌视是不应该的。
目前香港“占中”运动尚未平息,产生的副作用显而易见。这次运动中央政府和香港地方都会伤到,而对香港的伤害可能会更大。如果中央政府不想继续扶持香港的经济,那未来的香港可能会在中国发展进程中逐渐淡化,甚至边缘化。要知道,目前深圳的制造也和服务业正在赶超香港,而在金额业方面,上海取代香港地位也是迟早的事。
全世界人都知道,“颜色革命”或“雨伞革命”在香港要取得成功是不可能的。今天香港股市跌500多点,对香港是一种警讯,以后跌5000点也不是没有可能。香港人应该想明白了。
紫黄 写于多伦多 回复 1# 紫黄
且看下文如何评议“前因后果”:
文:梁启智(在香港中文大学上班。职责是透过推动公民与社会参与,促进学生的成长。这是一份好工作。)
问题1:香港发生什么事了?
答:香港人现在正以和平方式争取一个平等和开放的普选方桉。《基本法》规定香港的行政长官最终由普选产生,而人大常委于2007年也决定了香港最早可于2017年实行普选,现在香港人对普选的期望正正是基于这些承诺。现时香港的行政长官由一个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只要得到当中601人的支持便可以当选,整个过程和香港的民意没有必然关係。
许多人认为这1200人不能代表所有的香港人,因此要求改变选举制度。然而人大常委于2014年8月31日的决定却列明日后就算实行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参选人也一定要先经由同样是这1200人出任的提名委员会筛选,要得到当中的过半数支持才可以成为正式候选人。换言之,香港人争取普选是因为觉得这1200人没有代表性,现在改革的方桉不单止没有换走这1200人,反而给予他们更多的特权,香港人感到被忽悠了。
问题2:我不明白。这1200人的委员会到底是什麽的一回事?
答:这1200人的正式名称是选举委员会,而人大常委则决定要让他们成为普选行政长官时的提名委员会。这1200人的代表性是现时争议的其中一个核心。首先,香港现时有超过350万选民可以在立法会和区议会选举当中投票,但是可以直接参与产生选举委员会的选民却不足24万。也就是说,一开始就已经有300多万人是这个选举委员会所代表不了的。
再细看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则发现它的代表性是极不平均的。举个例,委员会当中有30人是教育界的代表,由中小学的教职员选出,而登记在教育界的选民共有81831人。委员会当中又有60人是渔农界的代表,香港是一个现代城市,渔农业只佔人口和经济产量很少的部分,现在只有4千多人的工作是和渔农业相关的,但渔农界的代表却竟然比教育界多一倍。更大问题的是这4千多名渔农业工作者其实是没有资格投票选出那60个代表的,只有政府认可的158个「投票人」才有资格。为什麽选举委员会的代表组成要这样分配,谁才有资格成为「投票人」,基本上都是上届政府说了算,这点就足以决定这个委员会的组成不可能是公平的。
选举委员会当中有不少界别是以行业划分的,例如饮食界、旅游界和出版小组等等,但这并不代表从事这些行业的人都可以参与,而是只有这些行业的老闆可以参与。这种安排产生了两个问题。首先,有意种票的人可以给钱开设很多间的空殻公司,便能够增加在选举委员会的影响力。第二,选举委员会明显地向商界倾斜了,参选行政长官必须要先讨好商界而不是香港市民。
问题3:香港是资本主义社会,选举制度向商界倾斜也是应该的?
答:选举制度向商界倾斜不利于香港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往往会拉阔贫富不均,而过度的贫富不均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需要政府适当的介入来维持。香港过去十多年机的贫富不均已经越来越严重,为社会增加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一个向商界倾斜的政治制度会订出很多短视的政策,引发社会不稳定,最终其实同样不利营商环境。资本主义的另一个条件就是公平的市场环境,而民主制度是扫除贪污腐败的重要条件,所谓向商界倾斜很容易会变成向个别利益集团倾斜,市场也就变得不公平了。
其实环顾全球运行资本主义的国家和地区,其经济和政治制度虽然有所差距,但公平的政治制度也是必须的。香港现在已列全球裙带资本主义的首位,这样的制度只会于短时期内有利于一小撮人,对其馀所有人也是不利的。
问题4:不要和我说外国怎麽样。无论香港的选举制度如何改变,也要顾及中国的国情,要按实际的情况,不可以照搬外国的一套啊!
答:中国政府答应了香港的政治发展要按国际标准。《基本法》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香港适用,该公约例明公民参与政府管治的时候,不应该设有不合理的限制。甚麽叫作不合理的限制呢?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公约的进一步解释,公民的参选权是不应基于一些不合理或带有歧视性质的原因而被剥夺,例如参选者的政治联繫,个人的政见亦不应成为剥夺任何人参选权的理由。
有关按实际情况这一点,香港现时的实际情况是没有真普选的话政府将会难以运作,对真普选的追求是为了理顺香港的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详见问题六)。事实上,没有人要求把美国或英国的选举模式照搬到香港,大家要求的是「确保市民在选举中有真正的选择」这一点能够在选举制度中得以落实,具体的方法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方桉。
至于中国国情这一点,1944年2月2日《新华日报》的社论清晰地说明:「真正的普选制,不仅选举权要『普通』、『平等』,而且被选举权也要『普通』、『平等』;不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选举权,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选举权」。相信在承受政治改革这一方面,今天的中国各方面发展迅速,国情应该不会比解放前还要差。
5:民主要一步一步来,就算提名的过程有问题都好,但最终投票的人数从1200人变成350万,这不是也算是走前一步吗?
答:如果按现时的方桉改革的话,民主进程将会是倒退了而不是进步了。香港有过五次的特首选举(四届特首和一次继任补选),每一次也是由选举委员会过半数支持产生,但成为正式候选人只需要八分之一的委员支持,过去两届也出现过不同政见的参选人,可以以正式候选人的身份在电视直播的竞选论坛上同台辩论。
因为选举委员会都是由既得利益所把握(详见问题二),把成为正式候选人的门槛从八分之一上调到二分之一(如每名委员可从众多参选者当中选择两到三名成为正式候选人),那麽筛选出来的正式候选人已不能提供真正选择,350万选民所参与的已不是一场真正的选举,而是变相被迫一起当群众演员,为已经内定的候选人当橡皮图章。因此,不少香港人也表示:「宁愿原地踏步,也不要行差踏错」。
问题6:你们一天到晚吵吵闹闹的,香港怎麽发展?
答:无止境的政治争拗确实令人烦厌!那麽我们该如何解决争拗呢?社会中总有不同利益,争吵的出现本来很正常,我们要做的并不是谴责那些争吵的人,而是设计出一种大家都信服的制度来在争吵过后做最终决定。这也是为什麽真普选是必要的。有了真普选,当权者大可以说自己是民意代表而坚持推行政策,不服气的也大可以到下次选举时捲土重来,双方都不用无止境的纠缠下去。今天的香港政治乱局,就是没有真普选所做成;而万一继续没有真普选,争拗只会变本加厉。现在争取真普选的并不是要吵闹,而是为解决无日无之的吵闹而争取。
有破坏没建设当然不好,而真普选就是纠正这问题的终极方法。在香港的畸形选举和议会制度之下,建制派永远在朝,民主派永远在野,这就是政治人才凋零的罪魁祸首。无论建制派支持任何后来被认定失败的政策,例如地铁和领汇上市,也不用受到惩罚;相反,民主派有什麽新的政策主张也不会得到实施的机会。如是者,建制派就没有吸纳政治人才的需要,而政治人才也没有加入民主派的诱因,最终两边变成海军斗水兵,香港的管治水平越来越低。因此,如果为了纠正「只懂反对」的问题,才更有必要支持真普选。
问题7:但是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总不能自作主张吧?
答:中国政府答应过香港人可以自作主张。以立法会选举为例,《基本法》例明立法会的产生方法如果需要修改,只要向人大常委报备就可以,不需要批准。回到1993年时任港澳办主任鲁平也表明:「将来香港如何发展民主,完全是香港自治权范围内的事,中央政府不会干涉」,立法会的组成方法「不必要中央政府同意」。
回到行政长官选举,香港有许多政党和学者也提出过各种改革方桉,当中不少都能完全合乎《基本法》的要求,完全没有挑战中央政府在香港的权力。举个例,如果把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改为立法会议员,只要有若干比例的立法会议员支持便能够正式参选行政长官,这样的安排完全合乎《基本法》的要求,而立法会相对于现时的选举委员会也明显地更能广泛代表民意。这些相对温和的方桉很不幸地也被人大常委的决定排除了,才是做成今天民怨的原因。
问题8:但是国家安全的问题呢?许多外国势力想借作香港来为中国製造溷乱,参选不设关卡的话怎麽办?
答:真普选和国家安全没有矛盾,大多数香港人也接受中央政府在行政长官选举当中的最终决定权。《基本法》规定香港行政长官的人选于选举后要报中央政府任命,也就是说中央政府有权不任命,而这一点在之前的谘询当中没有多少争议。
如果有什麽外国特务要参选行政长官,中央政府可以?即公开相关线报然后表明拒绝任命,事情有根有据也容易操作。 相反,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多不是什麽国际关係的专家,他们根本没有能力按国家安全的需要为港人排除外国特务当特?候选?。除?提名委员会只由国际关係专家组成,又或参选提名委员会之前要考一个国际关係基准试,否则所谓要为国家安全把关只可能是一个借题发挥的差劲藉口。
9:万一选出一个对抗中央政府的特首怎麽办?
答:那麽我们就要相信制度。美国总统由美国选民选出,纽约市长由纽约市民选出,两个人不用是同一个政党,纽约市长有时候会骂美国总统,也不见得纽约市的发展因而受到影响。曾几何时,英国保守党控制国会,工党则控制伦敦市议会,议长天天在市议会拉横额批评就对岸的西敏寺国会,这些都是成熟政治制度的表现。就算时在华人社会,中华民国的总统和台北市的市长也不一定是同一套政治观念的,一样可以运作如常。如果我们对香港市民和中央政府有足够的信心,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问题10:其实香港已经很自由了,为什麽香港人还不满足,还要诸多要求?
答:自由民主和法治三者是相辅相成的。不是由人民选举出来的政府,就没有压力保持人民的自由。就算有公正的法院,如果法例本身不是按民主程序订立的,法院还是要跟着来判桉。过去十多年来,香港人发现香港的自由和法治正在不断受损,而原因正正在于没有民主的保障。《中英联合声明》要保障香港既有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但是没有民主制度的支持,这个承诺又可以由谁来监管呢。问题11:你们要民主是一件事,就算要争取也不该诉诸暴力手段吧?
答:没有任何一个争取民主的团体提出要诉诸暴力。示威者现在是透过公众集会向政府提出要求,他们唯一的行为就是在这些地方出现,没有带同任何攻击性的武器。现在唯一使用暴力的人士,是强行把这些示威者赶走的警察。号召示威的团体也多番强调,当警察要清场的时候他们将不会作任何的抵抗。事实上每次警察和示威者冲突,示威者的第一个反应也是高举双手,表明自己手无寸铁。
在示威集会之前,香港人其实试过很多不同方法,和平地表达意见。例如香港政府就政治改革所作的谘询,市民提供了124,700份的书面意见,然而当中的许多意见却被香港政府所曲解,没有如实反映给中央政府。今天示威者选择以直接行动的方式表达不满,是因为其他的方式也得不到回应。
问题12:学生们不是冲击政府总部了吗?
答:学生没有冲击政府总部,学生是爬过围栏进入政府总部外面的广场静坐。这个广场一直被认为是一个公共空间,也有负责的官员答应开放公众使用,市民过去也是一直使用这个地方进行公众集会,围栏是最近才加上去的。及后的冲突都是因为警察不容许市民在政府总部外面聚集而来的,并不是因为直接冲击政府总部。(本段原称此处规划上为公共空间,唯有报导此说法存疑,现予以修正。)
问题13:这些抗争只是政客捞选票的表演吧?根本是教坏学生!
答:这次抗争完全由学生主导,政客一直被批评未能跟上时势的发展,实情和所谓的「学生受政客唆使」的说法完全相反。
宏观来说,有时候一些人示威看起来很激进,后面的原因却很理性。在今天的香港,就算你获得多数的选票,也只会得到少数的议席,更完全没有机会执政。不正常的议会政治,源于不公平的政治体制。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要忘记过去数年以来,特首以及众多问责高官丑闻不断,官商勾结指控不止,却往往连立桉调查也困难重重。常言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香港官场却是背道而驰,这才为我们的下一代竖立一个极坏的榜样。
问题14:我觉得这次抗争一定是外国人指示的吧!
答:如果你担心外国势力影响香港选举,你最好去查一查选举委员会那1200人当中有多少人有外国护照。除非政府把他们驱逐出选举委员会之外,否则外国势力这个说法还是不要提了。
问题15:这次抗争只不过是香港人憎恨中国内地,看不起内地人的表现吧!
答:这个问题其实倒果为因,应该说是因为没有真普选,香港人的不满无路可诉,加速了香港人对中国认同的抗拒。香港人的身份认同有很多个面向,有些时候香港人会刻意和中国人认同区分开,有时却会表现出极大的爱国情怀。香港这个地方之所以存在,本来就是因为有很多害怕共产党的人在从49年起从中国大陆逃到香港,而他们的选择使他们逃过了中国多次的政治动盪,故此对中国一方面会有情感上的联繫,同时又充满怀疑。
以九十年代为例,一方面有数以十万计的香港人移民外国,91年华东水灾却又于短短十天之内向内地捐出4.7亿元赈灾。这些都是香港人身分认同的一部分,那一个面向被反映出来,在乎于当时的社会环境。我们甚至可以大胆假设,如果香港能有真普选,现时刺热的中港矛盾或能得到舒缓。
问题16:为什麽从前港英时代的总督不是香港人选举产生的,却又不见香港人争取?
答:这问题很常见,但也错得很离谱。首先,港英时代有大量针对港英政府管治的民间抗议活动。远的不说,「争取八八直选」运动就是这问题最好的反证。第二,港英政府其实一直有打算在香港推行更多的民主管治,但是因为中国政府表明反对而没有推行。
早于1956年时,周恩来便向英国政府提出不容许港人治港的改革,当时英国政府为免给予借口让中国政府提早收回香港,才没有在香港推行政治改革。近至90年代,港督彭定康提出加快香港民主化,却被中方批为「千古罪人」。因此,如果你认为英国在九七前没有给予香港充分民主的话,请向中国政府而不是香港市民投诉。
顺带一题。从前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现在中国如果要拿当年英国人的做法来把自己在香港的做法合理化,逻辑上说不过去,从人民立场上说也未免有失尊严。
问题17:既然人大常委已经决定了,你们还吵什麽?
答:人大常委提出的是香港普选的框架,还要变成具体立桉,经过立法会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行政长官许可,再交回人大常委确认或备桉。换言之,人大常委提出的并非定局,香港人还可以否决。 回复 2# 爱国侨胞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略)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一节 行政长官
第四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
第四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第四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行政长官产生的具体办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规定。
(略) 回复 2# 爱国侨胞
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一、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二、选举委员会委员共8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组成:
工商、金融界 200人
专业界 200人
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 200人
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200人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三、各个界别的划分,以及每个界别中何种组织可以产生选举委员的名额,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民主、开放的原则制定选举法加以规定。
各界别法定团体根据选举法规定的分配名额和选举办法自行选出选举委员会委员。
选举委员以个人身份投票。
四、不少于一百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五、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的名单,经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具体选举办法由选举法规定。
六、第一任行政长官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产生。
七、二00七年以后各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回复 2# 爱国侨胞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的决定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如下:
一、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时:
(一)须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按照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而规定。
(二)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产生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格选民均有行政长官选举权,依法从行政长官候选人中选出一名行政长官人选。
(四)行政长官人选经普选产生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三、行政长官普选的具体办法依照法定程序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予以规定。修改法案及其修正案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香港基本法和本决定的规定,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提出,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四、如行政长官普选的具体办法未能经法定程序获得通过,行政长官的选举继续适用上一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文匯網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1日在香港說,將來香港基本法附件一修正案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應沿用目前選舉委員會由1200人、四大界別同等比例組成的辦法,並維持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現行有關委員產生辦法的規定。
據新華網報道,李飛當日出席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的簡介會,並發表講話。他表示,關於提名委員會的規定符合香港基本法,體現了均衡參與的原則,同時有利於凝聚社會共識。
李飛說,行政長官普選時,候選人要由提名委員會提名,是基本法起草過程中香港社會的共識,從立法原意上講,提名委員會和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是相同的。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規定提名委員會要按照目前的選舉委員會組建,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
他同時表示,香港回歸以來行政長官的選舉實踐證明,選舉委員會能夠涵蓋香港社會各方面有代表性的人士,體現了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均衡參與,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
李飛進一步解釋說,行政長官普選時,全香港合資格選民依法享有一人一票的投票權,怎麼體現均衡參與?最主要的是通過提名委員會,使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在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時,有平等的發言權。
此外,李飛強調,考慮到有關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規定是2010年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時作出的,並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委員總數已從800人增加到1200人,四個界別同比例增加,獲得各方面的認同和支持,提名委員會按照這一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作出規定比較適當,有利於凝聚社會共識。
就行政長官候選人必須獲得提名委員會過半數支持,李飛表示,這一規定除符合香港基本法規定外,也保持了提名制度的公平公正。他說,這將有利於提高提名委員會委員權利的平等性,有利於提高符合法定資格的人向提名委員會爭取提名的平等性,從而保障提名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李飛同時說,2016年第六屆立法會產生辦法不作修改,這樣規定符合循序漸進地發展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的原則,符合香港社會的多數意見,也有利於社會各界集中精力優先處理行政長官普選問題,並為在行政長官普選實行後實現立法會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創造條件。 大家一定要认识到, 香港实行的是真普选, 即每一个候选人都有可能成为港首.。。如果不对候选人进行控制的话, 就有几率选到英美的代理人或大的宗教的宗教领袖.
但是, 在美国是不可能, 普选的票数并不能决定总统, 而是采用的选举人制.。。。所以那怕民望最高的宗教领袖, 也不可能被选为总统.。。相反, 只是二个最大党推出的候选人才有可能被选为总统.。。其它人都是玩票的.
这就是区别, 所以别以为英美就有真普选! 他们甚至没有普选, 或有这种票的统计, 但是不作数的.。。布什连任时, 普选票数就不如戈尔多, 但是布什当选. 回复 2# 爱国侨胞
纵观世界政坛,直接对候选人投票的情况并不多见。德国总理、英国首相、日本首相、加拿大总理都不是直接一人一票选出的。连总统制的美国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选民直选。
真正直选的领导人并不多见,台湾地区倒是货真价实“直选”,但那是极少数,而且效果奇差。从李登辉到陈水扁、马英九。 只有直选才能选出象阿便这样的垃圾,还是代议制更靠谱。
回复爱国侨胞
纵观世界政坛,直接对候选人投票的情况并不多见。德国总理、英国首相、日本首相、加拿大总理都不是直接一人一票选出的。连总统制的美国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选民直选。
真正直选的领导人并不多见,台湾地区倒是货真价实“直选”,但那是极少数,而且效果奇差。从李登辉到陈水扁、马英九。
紫黄 发表于 2014-9-29 16: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爱国侨胞
纵观世界政坛,直接对候选人投票的情况并不多见。德国总理、英国首相、日本首相、加拿大总理都不是直接一人一票选出的。连总统制的美国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选民直选。
真正直选的领导人并不多见,台湾地区倒是货真价实“直选”,但那是极少数,而且效果奇差。从李登辉到陈水扁、马英九。
紫黄 发表于 2014-9-29 16: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萨达姆也是直选出来的。 只见爱国侨胞网友发帖,不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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