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wa 发表于 2014-8-27 11:10:15

6、 遵守51网站的规定,所发的文帖如违反规定(如涉及****功),将予删除;

TMD, myland 是典型不过的涉功份子, 为何让它嚣张如此? 版主安在?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8-27 11:48:06

觉得关于涉功帖要有个较明确的规定以便大家遵守。是介绍某功的活动,练功方法的帖子不能发,还是某功成员都不允许发帖,或者是有某功背景的媒体上登的文章都不能发?某功在加拿大并不是非法组织,所以对于这一版归是不是体现了加拿大多元文化和信仰自由这一点,不少人会有异议。但是既然这里是私人地盘,那么老板怎么说,大家就怎么作啦。只是规定明确一点较好。

SUPERFAN 发表于 2014-8-27 11:57:00

传教属于商业行为,应该放在51黄页,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8-27 15:54:44

本帖最后由 克虏伯大炮 于 2014-8-27 17:07 编辑

又是一个新注册的无耻的马甲,
如此器张,不过一跳梁小丑耳,以为是在中国呢,无知的蠢东西

TMD, myland 是典型不过的涉功份子, 为何让它嚣张如此? 版主安在?
awwa 发表于 2014-8-27 12: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8-27 16:06:33

本帖最后由 克虏伯大炮 于 2014-8-27 17:09 编辑

私人地盘一条是站不住脚的。
在加拿大,任何公司、组织,不得制定歧视性的policy,不得制定与加拿大法律相违背的组织内条规。
到今天,他们也不敢说某功是哪一功,

只要他们敢说出来某功是哪一功,我第二天就敢上法院提告。不管他们说的哪一种功,都可以告他们。

觉得关于涉功帖要有个较明确的规定以便大家遵守。是介绍某功的活动,练功方法的帖子不能发,还是某功成员都不允许发帖,或者是有某功背景的媒体上登的文章都不能发?某功在加拿大并不是非法组织,所以对于这一版归是不是体现了加拿大多元文化和信仰自由这一点,不少人会有异议。但是既然这里是私人地盘,那么老板怎么说,大家就怎么作啦。只是规定明确一点较好。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8-27 12: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SUPERFAN 发表于 2014-8-27 16:11:28

没用,经过上次的教训赵老板肯定已经问律师了。
私人地盘一条是站不住脚的。
在加拿大,任何公司、组织,不得制定歧视性的policy,不得制定与加拿大法律相违背的组织内条规。
到今天,他们也不敢说某功是哪一功,

只要他们敢说出来某功是哪一功,我第二天就敢上法院提告。不管他们说的哪一种功,都可以告他们。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8-27 17: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4-8-27 16:42:24

51 作为独立的私人网络平台,提供交流信息共享资源,以忍让,宽容,平和,谦卑的心态为广大网友服务。但这样服务如果被误解为软弱无能或可欺那就大错特错了,51有自己版规和做事情原则。这里不可能成为某一团体发泄场,或成为某个党派角逐平台,任何教派别想让51成为传道专用场地。成为教派网站的下属。那是不可能的。
既然开门做生意,就懂得怎么接待各色人客。谁都别太过分,,,,,闹过了,连根给你拔了。。。。。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8-27 16:58:31

这样模糊解读不是很好吧,什么叫‘成为发泄场’,什么叫没有‘成为发泄场’,什么叫‘太过分’,什么叫没有‘太过分’?根本没有一个客观透明的标准让人很难遵循。中国政府为了可以有让政府官员任意解读和执行法规的权利,故意模糊用词。但是加拿大讲究的是公开透明,法规还是版规都公开透明摆在台面上,有疑问就公开解答,然后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执行。

51 作为独立的私人网络平台,提供交流信息共享资源,以忍让,宽容,平和,谦卑的心态为广大网友服务。但这样服务如果被误解为软弱无能或可欺那就大错特错了,51有自己版规和做事情原则。这里不可能成为某一团体发泄场,或成为某个党派角逐平台,任何教派别想让51成为传道专用场地。成为教派网站的下属。那是不可能的。
既然开门做生意,就懂得怎么接待各色人客。谁都别太过分,,,,,闹过了,连根给你拔了。。。。。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4-8-27 17: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无忧了 发表于 2014-8-27 17:38:44


既然开门做生意,就懂得怎么接待各色人客。谁都别太过分,,,,,闹过了,连根给你拔了。。。。。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4-8-27 17: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拔一个给老汉看看?ta一个脚拇指都比你高,一口气吹你一跟头。

SUPERFAN 发表于 2014-8-27 18:47:04

歧视是大罪,赵老板定这样的规矩肯定咨询过律师了,大家不要瞎起哄。

关你屁事 发表于 2014-8-27 19:04:23

你拔一个给老汉看看?ta一个脚拇指都比你高,一口气吹你一跟头。
无忧了 发表于 2014-8-27 18: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laugh::laugh::laugh:

关你屁事 发表于 2014-8-27 19:07:29

版主难当啊。这新闻版一群五毛和狗粮天天上蹿下跳搅得鸡飞狗跳, 版主能怎么招?只能和稀泥了。

罗西 发表于 2014-8-27 22:38:08



只要他们敢说出来某功是哪一功,我第二天就敢上法院提告。不管他们说的哪一种功,都可以告他们。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8-27 17: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吹牛皮不上税,你自我慰问不是罪,你有自我虐待,自我糟践的权利。

罗西 发表于 2014-8-27 22:41:40

又是一个。。。
。,无知的蠢东西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8-27 16: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嘿嘿嘿嘿

罗西 发表于 2014-8-27 23:07:55

觉得关于涉功帖要有个较明确的规定以便大家遵守。是介绍某功的活动,练功方法的帖子不能发,还是某功成员都不允许发帖,或者是有某功背景的媒体上登的文章都不能发?某功在加拿大并不是非法组织,所以对于这一版归是不是体现了加拿大多元文化和信仰自由这一点,不少人会有异议。但是既然这里是私人地盘,那么老板怎么说,大家就怎么作啦。只是规定明确一点较好。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8-27 12: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所云,啰里啰唆,知识匮乏,净唠散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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