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中国开始对外企挥舞制裁大棒标志一个老时代的结束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在官网发布通知, 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通知指出:经查实,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消费者利益。两个案件中,当事人多次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0年,违法情节严重,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同时对主动提供重要证据的相关当事人适用了《反垄断法》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条款。[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通知显示,涉案企业均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立即根据中国法律对销售政策和销售行为进行整改;二是对公司全体成员进行反垄断培训,确保员工行为符合中国法律要求;三是采取实际行动,消除过去违法行为的后果,主动维护竞争秩序,并惠及消费者。这一依据《反垄断法》开出的巨额罚单,青衫老祖感觉,这不仅是有史以来针对外资企业的最高罚单,而且具有十分明显的标志性意义。它标志着外资企业在中国大陆享受超国民待遇的时代彻底结束。此举向外资企业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外资企业必须放弃各种“特权”意识,尽快适应“法治面前一律平等”的新常态。长期以来,为了吸引外资,中国实行了针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加之地方为了赢得在吸引外资方面的竞争,纷纷出台地方性的形形色色的优惠措施,实际上形成了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昆山粉尘爆炸事故还暴露出,在环境和安全监管方面,也比内资放松了很多,开发区成了监管禁区、安全盲区。这种状态的确对吸引外资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助长了外资的娇贵心理、特权心态,在国外境外不敢干的事,在中国却敢干了。有的甚至把“优惠”这种特殊情况下的特殊政策当作外资应当享受的“正常政策”,稍加改变就感觉不适,就大呼小叫的要“国民待遇”,包括境外国外的媒体、政府发言人都跟着瞎嚷嚷。随着中国迅速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外储大国和实物贸易大国,中国在继续吸引外资的同时,开始有更多的企业大踏步的走出国门,中国正日益成为对外投资大国。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发现,我们的对外投资远远没有外资进入中国更舒适。尤其是对美欧的投资,经常遭遇这审查、那审核,被拒之于国门之外的情况。对待外资,不仅要欢迎,也要审查和监督,应当是美欧政府教给我们的新道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反垄断法对外企开出巨额罚单表明,以平视的目光对待外资,以法治的环境约束外资,已经成为习总“新常态”的重要内涵。包括此前建立的安全审查制度,以及昆山事故所促成的对监管禁区、安全盲区等突出问题的纠正,无不标志一个新常态的来临。所有外资企业都应当重新审视自己,放弃特权意识,尽快适应“新常态”。 是杀猪吃肉还是杀鸡取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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