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养老险补贴提高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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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6日电(记者袁军宝)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将提高山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并且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据了解,山东去年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保合并实施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全省统一设为每年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12个档次。按照规定,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而这次提高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增加了政策惠民的力度,有利于推动居民“多缴多得”。山东省提出,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外,山东省还提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自2014年2月21日起执行。(完):laugh: 好低!! 送块扁过去吧,以前 的事情不提了,,, 至少山东省政府有负责任,在作事情. 每人每年养老金100-500,政府补贴30-60,还要余额可继!!!
肯定敌不过通货膨胀、行政费用。
对小额养老金,最经济方法是pay as you go,否则计算余额行政费用会把养老金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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