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6 22:51:44

这论坛邪气太重啊,看来咱们非得去去这个邪

本帖最后由 纸纱窗 于 2014-4-19 23:52 编辑

这个论坛邪气太重!大家知道为什么吗?


所以,基督徒主内肢体,大家更要来传福音,来荡涤这里的污浊!!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6 22:55:10

本帖最后由 纸纱窗 于 2014-4-16 23:56 编辑

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三节说:
请某人睁大眼,看清楚:


“污鬼离了人身,就在无水之地,来来去去,寻求安歇之处,却寻不着。”

这表明鬼会以人有形的身体,为临时的住处,所以污鬼可能会附在人身上。
  人死后会变成鬼吗?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知,三类的“鬼”不是人死后变成的。人是人,鬼是鬼;是不同类的。圣经的约伯记七章说:“云彩消散而去,照样,人下阴间也不再上来。他不再回自己的家,他本地也不再认识他。”这表示人死后到阴间去,并不会成为鬼再回到人间,当然更不会在人间有任何的活动。
  死人会回来找人交替吗?
  既然人死了不会变成鬼,也不会再回到人间。所以,若说死去的人会来找活人当替死鬼,这是不正确的说法,也是不会发生的事。但污鬼确实有可能附在人身上,做出一些伤害人或灵异的事,这是可能的。若有似乎是死人回到人间的灵异事件,那并不是真正死人所为,而是污鬼假冒的作为。
  除去惧怕
  在人的潜意识里,都存在着对鬼的惧怕。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6 22:59:39

本帖最后由 纸纱窗 于 2014-4-17 00:01 编辑

不学无术”嘴尖皮厚腹中空的妇人,对圣经里的”污鬼“————理解成了”乌龟“ ,可笑吧? 这还可以理解

更可笑的是:自认为很有学问的人,也认为被”乌龟“了,被凌辱了....这论坛真是出鬼了,我必须承认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6 23:13:31

在人的潜意识里,都存在着对鬼的惧怕。

但希伯来书二章说:
“废除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受挟于奴役的人。”

这意思是,人若害怕鬼的权势,就会一生一直受其辖制。正如台湾习俗的中元节,明知是鬼,却还拜他。这类拜拜的心态,大部分是因着害怕的缘故,所以受其辖制。

笔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希望大家能因着了解“鬼”而除去惧怕,也能除去不当的穿凿附会之说。叫我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转入光中,从撒但权下转向神

孙参001 发表于 2014-4-16 23:49:27

u are right。
but, 和还不是基督徒的人讨论这些,估计难以被人接受。

洗衣机Laman 发表于 2014-4-17 03:07:49

u are right。
but, 和还不是基督徒的人讨论这些,估计难以被人接受。
Itrust??? 发表于 2014-4-17 00: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难以被人接受,是反感!无休止的唠叨只能是像个事妈一样,事与愿违。

   留给别人一点空间,一方净土,也是对人的一点尊敬!


大肥迪 发表于 2014-4-17 08:41:35

信仰是自由,如果硬塞给别人,就变味儿了,所以请不要成为一个极端的信徒。尊重他人的选择。

宇宙洪荒 发表于 2014-4-17 08:44:15

信仰是自由,如果硬塞给别人,就变味儿了,所以请不要成为一个极端的信徒。尊重他人的选择。
大肥迪 发表于 2014-4-17 09: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版主实在是漂亮!

漂流的沙 发表于 2014-4-17 13:27:28

钦佩楼主还有自知之明!

孙参001 发表于 2014-4-17 13:50:26

版主实在是漂亮!
落日浮云 发表于 2014-4-17 09: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ong感。估计不是她本人的照片吧?

宇宙洪荒 发表于 2014-4-17 13:53:31

tong感。估计不是她本人的照片吧?
Itrust??? 发表于 2014-4-17 14: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更漂亮?

孙参001 发表于 2014-4-17 13:56:40

本人更漂亮?
落日浮云 发表于 2014-4-17 14: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但愿比这个更漂亮、更性感。
上传一个?

superca 发表于 2014-4-17 14:06:43

这是说的哪里!

宇宙洪荒 发表于 2014-4-17 14:13:49

但愿比这个更漂亮、更性感。
上传一个?
Itrust??? 发表于 2014-4-17 14: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哥,
要不咱俩换个地方聊这方面的话题,邪气呀!

飞鱼IT 发表于 2014-4-17 14:20:45

不是难以被人接受,是反感!无休止的唠叨只能是像个事妈一样,事与愿违。

   留给别人一点空间,一方净土,也是对人的一点尊敬!
laman 发表于 2014-4-17 04: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窗户纸过分的推销基督教,让人感觉基督教快没落了,就差上大街上拉客了.

楼主真有自知之明!切勿把论坛当作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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