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3 09:10:56
问题又是比较尖锐,请你务必不要象上次马航问题时那样恶言相向, 慕道友都看著呢.
vvsp 发表于 2014-4-10 09: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怎么看?
问问美国,911 怎么回事你就全清楚啦
加拿大矿工
发表于 2014-4-13 14:13:04
回复纸纱窗
耶穌就是教徒的鏡子, 無法回答問題時就顧左右而言他, 不著边际, 講了等於沒有講。
法利賽人是問耶穌如何處置滛妇, 耶穌不知如何作答, 就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被人問得急了, 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根本牛头不答馬咀。
按照猶太人的野蠻法律, 女人犯姦滛要被人用石头擲死。耶穌究竟是不是認同这野蠻法律, 如果認同, 就乾脆說 "擲死她"。
但耶穌口口声声愛心, 当然不可以自打咀吧。如果他够guts, 応該說:
第一: 縱然犯了姦滛罪, 但罪不致死, 判她社會服務令就算了。
第二: 就算要處死, 也不可以这样無人道, 不可用石擲死。
他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完全是推卸責任, 不肯承担。
所謂 "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完全是一派胡言, 我就不信这么多人个个有罪。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4-11 17: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费兄弟任何结论要有证据,您不能只下结论。您说“完全是一派胡言, 我就不信这么多人个个有罪”,让我对您的认识回到了原点,建议您再次阅读圣经,圣经的最基本点之一就是人人有罪,这个罪不一定是人类的法律。您自己有没有圣经上的罪呢?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4-14 07:39:08
费兄弟任何结论要有证据,您不能只下结论。您说“完全是一派胡言, 我就不信这么多人个个有罪”,让我对您的认识回到了原点,建议您再次阅读圣经,圣经的最基本点之一就是人人有罪,这个罪不一定是人类的法律。您自己有没有圣经上的罪呢?
加拿大矿工 发表于 2014-4-13 15: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真是鷄同鴨講。我講的是法律上的罪, 我不信那群人當中, 个个都犯了殺人放火, 姦滛擄掠的罪, 你講的是無緣無故, 生下來就有罪的罪。
"任何结论要有证据", 那群人當中, 个个自認有罪, 也不过是寫書的人講的, 沒有証据, 如果寫書的人所寫算是証据, 那么, 西遊記所講全是真事。
加拿大矿工
发表于 2014-4-16 11:28:36
这就真是鷄同鴨講。我講的是法律上的罪, 我不信那群人當中, 个个都犯了殺人放火, 姦滛擄掠的罪, 你講的是無緣無故, 生下來就有罪的罪。
"任何结论要有证据", 那群人當中, 个个自認有罪, 也不过是寫書的人講的, 沒有証据, 如果寫書的人所寫算是証据, 那么, 西遊記所講全是真事。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4-14 08: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个个自認有罪, 也不过是寫書的人講的, 沒有証据" - 错, 写书人讲了才看到自己罪的证据(比如曾经嫉妒的事实 等等),证据就在那,不信的时候视而不见罢了。
sillymouse
发表于 2014-4-16 13:44:46
回复vvsp
帮窗户姐解解围吧.
-如果同意08的话 , 可犯了十 戒(基督教十戒) 第1条、不可信仰耶和华以外的神;
-如果反对08的话, 可得罪了达赖及藏独;
如何是好呢?
vvsp 发表于 2014-4-10 11: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LOL!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6 13:48:24
回复 35# sillymouse
坏耗子,你笑啥?
你以为VVSP 难倒我了?? 这都难倒了,还做什么基督徒呢??
快告诉我,坏耗子,姐姐会怎么选择呢? 选对了,有奖!:-P
sillymouse
发表于 2014-4-16 13:52:26
回复sillymouse
坏耗子,你笑啥?
你以为VVSP 难倒我了?? 这都难倒了,还做什么基督徒呢??
快告诉我,坏耗子,姐姐会怎么选择呢? 选对了,有奖!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6 14: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就只能忽悠那些单纯的新移民或老头老大妈了!
你还没告诉我跟据圣经记载,上帝创造天地到现在有多少年了?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6 13:56:38
回复 37# sillymouse
唉,我紧着替你老人家打遮掩,你非不听,要露陷
你如果找不到你这句”多少年“的原话————在圣经里,不是丢丑显薄??
你老年痴呆也太早了点啊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6 13:57:11
你还没告诉我跟据圣经记载,上帝创造天地到现在有多少年了?
sillymouse 发表于 2014-4-16 14: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在这里了,我不让你改
sillymouse
发表于 2014-4-16 13:59:07
回复sillymouse
唉,我紧着替你老人家打遮掩,你非不听,要露陷
你如果找不到你这句”多少年“的原话————在圣经里,不是丢丑显薄??
你老年痴呆也太早了点啊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6 14: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知道就说,不知道也不用打哈哈,没人会说你不了解圣经。
费事傾
发表于 2014-4-16 14:14:13
"个个自認有罪, 也不过是寫書的人講的, 沒有証据" - 错, 写书人讲了才看到自己罪的证据(比如曾经嫉妒的事实 等等),证据就在那,不信的时候视而不见罢了。
加拿大矿工 发表于 2014-4-16 12: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写书人讲了才看到自己罪的证据", 这句話真令人摸不著头腦, 怎么會講了就看自己罪的证据?那么, 記者報导一宗犯罪案件就看到自己也犯了罪?
"曾经嫉妒"也是罪?这就难怪你們的宗教說人人都有罪了。这是过失, 不是罪。古人教我們 "靜坐常思己过", 曾子說: "吾日三省吾身", 我們能够反省, 就會減少过失, 不會有罪。
再說那群打算執行当時的惡法, 擲石處死滛妇的人, 据說个个自認有罪而離開, 这种謊話只有小孩子會信。我讀小學時就真的相信。
自己沒有殺人放火, 姦滛擄掠, 怎會無端端自認有罪? 若真的有罪,就更加不肯認。因耶穌一句話, 就不打自招, 世上那有这样的笨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