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烟草公司送错烟却不愿承认(续)
首先,还是对大家的回复表示感谢,特别是对“说老实话,我也曾遇到过他们送错(魁北克的烟)”的信息感兴趣,不知能否提供联系方式。有些问题我略作解释:
1)店主自然负有“检查”的责任,如果仅此,这案一发生就结束,没什么可说的。
2)与政府联系都是书面的。我说“对加拿大的经商环境基本满意”,指的就是“对政府的满意”。
3)我基本不换烟。去wholesalers换烟是需要购买发票的,因为我很少去那里买烟,也没有发票可去换烟;再说换烟先“退”后“买”也都是有记录的。我也不与他人换烟,也没人找我换烟。
我的进货渠道简单清楚,自认没有疑点;另外我说过,在我店这种烟一个月甚至几个月才卖一条,相信别的店也不会好到哪去,所以估计我本人和其他人也不大会主动对这种烟动脑筋谋利,所以这事也就相对简单;我只能相信帝国烟草这种事曾经发生过,否则我问销售代表:这种事以前发生过吗?他不会有些不情愿地回答:“Yeah, somewhere, it happened. ”
他当时回答的声调和神态至今还历历在目,可惜我的眼睛和耳朵不是录像录音机,不能重放。当然就算有此录像录音,也不能说明这次就一定是帝国烟草送错烟。
换位思考,帝国烟草确实没法简单就“确认送错”。本来政府如果不处罚,这事也就以“二盒烟纸”结束。问题是现在政府处罚来了,帝国烟草就采取“置身事外”的态度,这是不能让人接受的。各位做便利店的朋友,如果顾客拿了货物和发票找你,说货物有问题,你置之不理或强词夺理,顾客会放过你吗?总不能也像帝国烟草那样作两个“推论”就算完事吧。我需要的是帝国烟草“基本经商之道”的应有态度。双方一起交换意见配合调查,争取找到问题,避免事件再次发生,同时给政府一个说法(总不能自说自话就“赖在”帝国烟草身上吧),该怎么罚就怎么罚,作为教训也是应该的。
再次衷心希望和感谢广大朋友,如果自2006年9月帝国烟草公司实行直接对店订送香烟系统(Direct to store sales system)以来,遇到或听说帝国烟草公司发生类似“同品种免税店透明封条烟当作安省黄色封条烟发送零售店”这种送烟错误,愿意提供线索的请回复或联系我 647-648 5836 金先生;我也愿意将此贴翻成英文让其他族裔提供帮助,请提供发帖途径;同时也欢迎大家给予指点。我希望这事能在大家的帮助下最终解决。也希望51网能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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