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 江 红 发表于 2014-4-1 09:47:56

华尔街日报:中国审查拖累全球大型交易进度


于大型全球交易来说,中国正逐渐成为拖延交易进展速度的一堵高墙。

反垄断专家们称,由于中国反垄断部门的人手相对较少,而其负责监督的事务又异乎寻常的广泛,需要考量交易对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的影响等问题,一些大型全球合并交易因此被耽搁下来。

这些专家们说,由于交易会被耽搁,同时为了应对中国反垄断机构的担忧通常要做一些补救,因此交易顾问们试图将中国政府对交易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在可能的情况下甚至完全绕过中国反垄断机构的审核。

中国尚未批准广告业巨头Publicis Groupe SA与宏盟集团(Omnicom Group Inc.)之间350亿美元的合并交易,也还未批准微软(Microsoft Co., MSFT) 以54亿欧元(合75亿美元)收购诺基亚公司 (Nokia Co., NOK1V.HE) 旗下手机业务的交易。这两笔交易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得到了美国和欧盟反垄断部门的批准。

而分析师们之前预计的却是,去年7月份宣布的Publicis与宏盟集团合并交易可能在美洲面临最为严格的审核。根据法国研究集团RECMA的数据,合并后的公司在美洲媒体支出市场的份额将超过40%。

Publicis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长莱维(Maurice Levy)上周在伦敦的一次会议上称,公司已经得到了15个司法管辖区中14个地区的许可;现在正在等待中国方面的许可。


同样也是在上周,诺基亚称,原计划于3月份完成的与微软之间的交易已经被推迟到4月。据知情人士称,中国相关机构还没有批准。不过知情人士说,诺基亚与微软对于4月份完成交易抱有乐观预期。

布鲁塞尔反垄断律师安德森(Dave Anderson)称,在国际合并交易体系中,中国可能会是一个不确定性因素。

如果交易各方达到某一收入规模(其中包括中国地区销售额),那么针对交易的审核将被启动。律师们称,一些促成交易的人士试图修改或重新拟定交易协议,以规避审核。某中国律所驻北京的一位合伙人Janet Hui称,自己所做的工作更多的是更改交易架构,以期规避(审核)过程。

但是他们也表示,跨国公司要避开审查也不容易,因此全球有一些律师也在想对策以提高交易在中国的进展效率。

中国2008年出台了反垄断法。中国飞速发展的经济使得中国的反垄断部门在世界上显得举足轻重。

全球企业密切关注中国在并购方面的执法情况,这些企业急于在中国提高市场占有率,一般不希望在中国剥离业务。而中国也时不时地提出一些其他国家反垄断部门不会提出的要求。

一位美国的律师约翰逊(Deidre Johnson)表示,如果你是卖方,接到两份价格相同的收购提议,其中一个需要接受中国的并购审查,而另一个则不需要,那么你会认真考虑接受交易进行速度更快的那个提议;一些人因此失去了交易机会。

中国商务部审批并购交易的反垄断局(Anti-Monopoly Bureau)的工作人员数量少于世界其他国家的反垄断机构,本月一位中国官员承认了这一问题。

该局局长尚明在华盛顿一个反垄断会议上向满屋律师表示,在商务部,处理反垄断案的实际人手约为20人,但工作量却和欧美的执法机构相当。

作为欧盟最核心的反垄断监管机构,欧盟委员会目前有大约100名雇员负责审核并购交易。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有大约115名雇员从事并购交易的审核。与联邦贸易委员会分担反垄断职能的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也有数百名雇员从事涉及并购交易、违法操纵价格等范围广泛的反垄断工作。

尚明通过翻译表示:随着反垄断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我们本就紧缺的资源变得更加紧缺。他说,中国急需找到一个解决办法来甄别出那些不会破坏市场竞争的交易,并加快审核过程。

中国商务部已制定相关条例来缩短对简单案件的审核时间,比如在并购后企业的市场份额仍较小的案件。

监管部门的注意力集中在了超出竞争法传统管辖范畴的问题,比如相关交易是否可能损害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这使得中国反垄断部门资源短缺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对于能源、食品和科技等敏感领域的交易,中国商务部往往会与其他政府部门就交易条件进行广泛磋商,而这些条件可能与反垄断关注点没有直接关系。

Glencore PLC收购矿业集团Xstrata的交易就是一个例子。中国在2013年4月批准了该交易,距收到审批申请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比欧盟和美国批准该交易的时间晚了五个月。

Edgeworth Economics合伙人邓飞与佳利律师事务所(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 LLP)的律师Cunzhen Huang去年10月份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Glencore与Xstrata的市场份额之和低于通常会引发美国和欧盟监管部门担心的水平,但为使这笔620亿美元的收购交易获得中国监管部门的批准,Glencore同意与中国客户签署一份长期合同,以指定价格向中国客户提供铜精矿。

在审批该交易的过程中,监管部门还要求Glencore剥离在秘鲁的Las Bambas铜矿资产。作为全球最大的铜消费国,中国提出了这一条件,尽管Glencore在中国并没有运营任何铜矿开采或加工设施。另外,收购Las Bambas铜矿资产的买家也必须获得中国监管部门的批准。Glencore也可以取消对Las Bambas铜矿资产的出售,但那样的话就必须拍卖其他由中方指定的资产。

嘉能可(Glencore Xstrata PLC, 0805.HK)未就此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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