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多难 发表于 2014-3-20 21:39:43

奥运冠军摇篮”何以变成“性侵摇篮”

近日,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校长和副校长被曝因猥亵多名年幼女学员被刑拘。是三月初的时候,由于证据不足被检查机关退回公安机关继续搜集证据。根据法律界人士的观点,公安部门有两次机会“退补”。媒体调查称,校长刘智强涉嫌对6名女童进行多次猥亵,副校长曾嵘侵害的女童人数不详。该校曾培养出刘璇李小鹏等体操名将,被媒体誉为“奥运冠军摇篮”。(3月19日《法制晚报》) 在猥亵和性侵幼女事件此起彼伏、按下葫芦起来飘的当下,一起又一起的校长猥亵和性侵案让“校长”一词几近变质,一度成为猥亵和性侵的代名词,甚至已经在网络上沦为了贬义词和骂人词。此语境下,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正副校长同时被抓,再一次让“校长”一词实现“翻身”变成了奢望。 然而,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并非一般的学校。因为曾经培养出刘璇李小鹏等体操名将,从而被戴上了一顶“奥运冠军摇篮”帽子,看起来很是高大上。问题就来了,如此高大上的地方,怎么也会出现猥亵幼女案呢?这是不是有些突兀?更吊诡的是,这起案子似乎看起来仍然扑朔迷离,“由于证据不足被检查机关退回公安机关继续搜集证据”的现状,让许多网友表示看不懂。 猥亵的本质是一种欺凌。除了法制本身对于犯罪成本的低估,对于体育训练行业尤其是一所名望极高的体操学校而言,或许并不偶然。在这样的学校里,老师和学生之间永远有一些崇拜和被崇拜、管教和被管教、尊敬和被尊敬之间的关系。少女,甚至是女童,在一些“满头都是荣誉”的教练面前以及在这些“全身都是殊荣”的校长面前,只有选择服从才可能“有前途”。这种极不对称的身份关系,或许也是加大体育行业猥亵性侵率较高的一个原因。 对于成功或成绩的过度追求,让这种欺凌更加的明火执仗,目无法纪。正如上海近日曝光的奥数老师猥亵男中学生案,受害学生们现在的普遍反应就是,当时对老师过于崇拜,总认为这位奥数名师说的总是对的,于是相继惨遭毒手。应当说,奥数班男孩集体遭猥亵和体育学校女童遭校长猥亵,都有这样的共同点——当生理教育严重缺失,弱小的心灵一旦拥有追求成绩或成功的功利心,总会不自觉地成为不法之徒的性侵目标。 回到本案,仍然有一些不解之处。现在,官方的说法是“证据不足”。那么,我们要问的是,作为一个“奥运冠军摇篮”,地方相关部门有没有为了保住所谓成绩或政绩而进行捂盖子的嫌疑?相关受害者,有没有为了保住自己在行业内的前途和工作而不敢站出来的嫌疑?……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请为正在这里训练的女童们想一想,为了不要让她们成为受害者,请勇敢的站出来,指正那两位恶心的校长。 去年10月份,最高法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其中强调“与12周岁以下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与否都以强奸罪论处”;“公职人员性侵幼女加重处罚”;也加重了在学校公共场所进行猥亵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可以肯定的说,这就是受害者需要拿起的武器。 “儿童应受到特别保护,并应通过法律和其它方法而获得各种机会与便利,使其能在健康而正常的状态和自由与尊严的条件下,得到身体、心智、道德、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1959年联合国通过的《儿童权利宣言》如是说。因此,无论是再出名的学校,无论为国家输送了多少奥运人才,在法律面前,都应该还原一些基本的常识:猥亵幼女,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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