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3-5 14:53:32

财新网独树一帜!为西方媒体解释为何给“恐怖分子”加上引号

【财新网】(驻伦敦记者 倪伟峰 记者 张翃)昆明火车站袭击事件,举国沉痛。几十条无辜生命的消逝、上百人的鲜血,任何心存人道者都不可能漠视。就在中国人沉痛之际,小小的引号似乎又从大洋彼岸带来了伤害。

  袭击事件发生后,中国读者很快发现,英语媒体在报道该事件时,将犯案的“恐怖分子”(terrorist)一词打上了引号。《人民日报》在3月3日发表文章《十足的虚伪与冷酷》,痛批CNN、美联社、《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西方媒体的报道“阴阳怪气、逻辑混乱,甚至别有用心地挑拨离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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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报道被认为“阴阳怪气”的一个原因,大概是觉得使用引号表示并不真心认可事件是“恐怖主义袭击”。连这样凶残地滥杀无辜平民都不承认是恐怖主义,你们到底在想什么呢?——会这么想的人可能不在少数。

  那么,美英媒体是不是专门避谈中国遭受的“恐怖主义”呢?

  “别扭”的《纽约时报》
  2月24日,伊拉克发生一起爆炸事件,38人丧生,50多人受伤,《纽约时报》报道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出现“恐怖主义”或“恐怖分子”,只有“自杀性投弹者”(suicide bomber)、“武装分子”(militant)。
  2月19日,黎巴嫩贝鲁特发生爆炸袭击。该报报道亦通篇未用“恐怖分子”相称,而是说“袭击者”(attacker)。
  2月11日,巴基斯坦白沙瓦一家电影院发生手榴弹爆炸,11人丧生,25人受伤。该报的相关报道也未使用“恐怖”或“恐怖分子”等词汇。
  这么说来,是不是美国媒体对发生在别国的恐怖活动都刻意地淡化呢?我们来找找美国国内的例子。
  2012年9月11日,美国在班加西的大使馆遭袭,导致美国大使和另一名外交官丧生。但直到9月20日,美国政府才正式用“恐怖主义袭击”来描述这件事。
  于是,直到20日前,《纽约时报》报道都不能用“恐怖袭击”这个词,只好反复地使用 “致命袭击”(deadly attack)这个缺乏感情色彩的短语。
  而直到两年后,美国国务院才决定正式对与该事件有关的两个利比亚组织和个人,定性为“恐怖分子”。
  
要让《纽约时报》放心大胆使用“恐怖分子”一词来报道某事,必须满足两种条件中的一种:有组织宣布对袭击事件负责,而该组织已经被官方定性为恐怖组织;要么是它信任的官方机构定性。否则这个词在文章中只能出自别人之口——也就是加上引号。
 
 2013年4月的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大家可能还仍记忆犹新。4月15日爆炸当天,《纽约时报》也在通篇报道中避免直接使用“恐怖主义”一词,并特别指出,总统奥巴马在演讲中没有用“恐怖主义”一词。
  
恐怖分子的定性可不是一句话的事。一旦定性,美国就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包括冻结被定性为恐怖主义的个人和组织的资产,以及禁止美国公民与这些组织或个人开展商业活动。
  
此次昆明遭袭后,美国驻华大使馆在发布的第一份声明中,只好用了这么别扭的说法:“可怕且毫无意义的暴力行为”——起草声明的人真是辛苦。
 
在3月3日的记者会上,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萨基(Jen Psaki)也是在中国记者的追问下,才勉强挤出了“恐怖主义”一词,还加了不少限定: “基于中国媒体报道的信息”,“表现为恐怖主义行动”。
  
即便是发言人认可,这也并不是美国的官方定性,因为如上所说,定性意味着法律后果。  
  
“学术”的BBC
  
以报道公正、不偏不倚自居的英国广播公司(BBC),专门针对类似“恐怖分子”(terrorist)和“恐怖主义”(terrorism)术语的使用做过专门解释:
  “关于怎样才是‘恐怖分子’或‘恐怖行动’,并没有共识。对于这个词的使用往往包含价值判断。”
  “因此,我们在引用别人所说的话时,不应该更换‘恐怖分子’这个词,但我们自己应该避免使用这个词。”
  “这不意味着我们要避免传达现实或是某一行为的恐怖实质,但是,我们应该考虑我们的措辞将如何影响我们做客观新闻的声誉。”
  
也就是说,BBC的记者不会在看到类似的袭击后,发稿直接说“恐怖分子干了什么滔天罪行”,而是描述发生了什么,并避免主动对作案人员定性。“因为‘恐怖分子’这个词本身就会成为理解的一种障碍,而非帮助。”BBC的新闻报道手册上写道,“我们应通过描述发生了什么,向观众传递该举动的全部后果。”
  
BBC因此也准备了一个词汇表,供记者们在报道此类案件时使用: 爆炸者(bomber),袭击者(attacker),枪手(gunman),绑匪(kidnapper),叛乱者(insurgent),武装分子(militant)。“应当使用具体描述肇事者的词语。”《编辑指南》中说。
  
这份编辑指南,不仅是BBC记者的学习材料,也被放在“BBC新闻学院”(BBC College of Journalism)网站上,供全球媒体人参考。
  
检索一下BBC对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的报道——咦,也有引号:《奥巴马谴责“恐怖主义行为”》(Boston bombings: Obama condemns 'act of terrorism' )。文中用了个不痛不痒的说法“波士顿袭击案”。
  
倒不是所有英语媒体或西方媒体都像《纽约时报》和BBC一样“矫情”。英国的《金融时报》、《经济学人》,美国的《时代》周刊等都直截了当地写上了恐怖袭击。
  
而《纽约时报》自己在报道去年底的俄罗斯伏尔加格勒爆炸案时,也在报道第一句就不加引号地写下“恐怖袭击”,不过并非是在第一时间的稿件中,而是在随后补充的深度报道里。
  引号争议是不是小题大做?每个人可能有自己的判断。对全球媒体的读者来说,做出判断最有用的可能是两种态度:一种是“多讲道理,少挟愤怒”,另一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SUPERFAN 发表于 2014-3-5 15:03:34

因为土共非常在意美国人。说明土共是白吃。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3-5 15:03:56

为《财新网》的理性文章鼓掌。老实说,看中文论坛,特别是时政论坛,看到那些只会用肾上腺素表态的言论、和把性器官以及排泄活动挂在嘴上的人,实在是使人怀疑同胞的平均智商和情商。当然这些人多数是有既定目的的。

还有些人假模假式给你“分析”,逻辑混乱,事实不清。还什么“原创”、“xx随笔于多伦多”,假装文化人,更是恶俗不堪、使人作呕。疆独、藏独、台独、蒙独、港独,中国历史上从来没出现过那么多个“独”,是凡一个有相对独立的文化的地区,都想从中国分裂出去。此人还腆着脸说,民族关系“处于历史最好时期”,暴力事件是个案....

这种屁帖,还被加亮、加精,到了海外都如此配合“引导舆论”,怎能不量产脑残?

进击的猪头 发表于 2014-3-5 15:42:45

本帖最后由 猪头7 于 2014-3-5 15:47 编辑

疆独、藏独、台独、蒙独、港独,中国历史上从来没出现过那么多个“独”,是凡一个有相对独立的文化的地区,都想从中国分裂出去。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4-3-5 15: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天朝23个省外加5个自治区,五十六个民族哪个没有“相对独立的文化”?比如说壮族还有自己的专门学科——壮学(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3%AE%E5%AD%A6)阁下敢说这不是“相对独立的文化”?

然后阁下从这一大堆有相对独立文化的地区和民族里列出五个独就可以下个“是凡一个有相对独立的文化的地区,都想从中国分裂出去”的结论?先不说台湾和香港这两个汉人主流地区是怎么让你归类到“相对独立的文化的地区”里的,最起码上面那个举例的壮族就没在里面吧?就这种和瞎子摸象没两样的结论,请问是谁才是真正的逻辑混乱?整天冒充专家,你累不累?

共产党 发表于 2014-3-5 15:51:54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4-3-5 15:59 编辑

我想是这麽回事:
美国人当年为了寻求中国和俄国支持他们的反恐(主要是本拉登)行动,被俄国人和中国人趁机把自己国内的民族矛盾问题也贴上了“反恐”标签。其实,西方国家所说的“反恐”和中国俄国所说的“反恐”并不相同。民主国家的制度,通常不会激发本国民族之间的仇杀问题。看看加拿大吧,加拿大人宁可冒国家分裂的危险,也容许魁北克人用投票决定自己是不是要分离成独立国家,这样还会发生法裔对英裔的仇杀吗?不可能的!

进击的猪头 发表于 2014-3-5 16:24:49

我想是这麽回事:
美国人当年为了寻求中国和俄国支持他们的反恐(主要是本拉登)行动,被俄国人和中国人趁机把自己国内的民族矛盾问题也贴上了“反恐”标签。其实,西方国家所说的“反恐”和中国俄国所说的“反恐”并不相同。民主国家的制度,通常不会激发本国民族之间的仇杀问题。看看加拿大吧,加拿大人宁可冒国家分裂的危险,也容许魁北克人用投票决定自己是不是要分离成独立国家,这样还会发生法裔对英裔的仇杀吗?不可能的!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3-5 15: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文中不是已经解释过了么?估计你只看了标题没看内容就开始打字回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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