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黎阳:昆明恐怖事件有感
昆明恐怖事件有感黎阳
2014.3.2.
1.再一次感受到“乱了西藏乱新疆”的后患无穷。再一次证明乱邦小人必遗臭万年。
2.再一次见到中国“公知”吃里爬外的丑恶嘴脸:美国“9.11”,中国“公知”们一片哀嚎:“今晚,我们都是美国人”。中国“3.1”,没见中国“公知”们象对美国人那样对中国人也来个“今晚,我们都是昆明人”之类,倒见“猫眼看人”上一片幸灾乐祸:“没有土改就没有解放战征,没有解放就没有毒菜,没有毒菜就没有3.1.”(“古越清风”)、“妈的,春晚大刀举的,要大刀就有大刀一天到晚宣传暴力、鼓动暴力,唉,他们脑袋已经不是人的脑袋了”(“Chemuse00”)、“都是冯小刚闹的,谁让他春晚上《红色娘子军》的大刀片舞?”(“法眼看猫”)、“让宗教自由吧!让信仰自由吧!让言论自由吧!任何压抑都会造成变态!任何族群歧视都会变成仇恨!人们能做的,就是培养自己的包容心,平等心!……面对几百万,几千万和我们文化不同,宗教不同,信仰不同,生活不同,兴趣不同的人,我们伸出温暖的手吧!展露出真诚的微笑吧!”(“军事历史”)、“一位记者说:‘从来不告诉你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让你盲目地仇恨,莫名地恐惧,稀里糊涂地活,不明不白地死。’这是比那些廉价的谴责姿势,来得更为有用的思考。你一生谴责了一百次,有没有一次真相与公义?只要思考乃至谴责不及制度核心,你所有谴责不仅是道义的而且是安全的,关健是还可以重复上演。——冉云飞”、“毛左真是神经病,我靠毛左得势,比恐怖分子还坏”(“今夜大快人心”)、“互相以暴力回报,只能冤冤相报,何以能了。反恐的主动方在政府,只有政府的反恐政策有所调整,事情才有可能走向缓解”(茅于轼)……
3.再一次证明如果按“公知”的主张办,让发生在埃及、利比亚、叙利亚、乌克兰的“颜色革命”发生在中国,死人不但必然司空见惯,而且必然规模无限——十来个恐怖分子光用刀子转瞬间就杀死杀伤上百人。如果恐怖分子成群结队、有组织、成建制又有现代化武器呢?那时人们才能体会到昆明“3.1”恐怖事件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主张“人权高于主权”、“为了民主流血就流血、动乱就动乱、分裂就分裂”的“民运公知”日思夜盼的不就是这个吗?——“民主公知”杨恒均不是一直大肆鼓吹“民主的获得往往必须经过阵痛、甚至经过暴力”、“除了有些个例之外,人民最终看来还是不得不使用暴力”、“民主的到来,几乎都多少伴随着某种程度的暴力”、“民主转型,包括最和平的苏联东欧,以及南韩、中国的台湾,都多多少少有一些‘暴力’成分,或者有一些要随时诉诸暴力的仁人志士”之类“暴力民主”吗?
4.再一次让中国老百姓反思:“7.5”、“3.1”这种光天化日之下大厅广众之间不分青红皂白见谁杀谁的民族恐怖在毛泽东时代何曾有过?为什么如今防不胜防愈演愈烈?根源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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