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马海 发表于 2014-1-31 00:24:38

回复骑马海

老费,你有料!再来一个,大家拍个呱
抬头看 发表于 2014-1-31 00: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干老费啥事体?脱侬讲过勿要郃能讲,侬老拧勿清,还要人家脱侬揩屁股?

抬头看 发表于 2014-1-31 00:40:28

本帖最后由 抬头看 于 2014-1-31 00:42 编辑

干老费啥事体?脱侬讲过勿要郃能讲,侬老拧勿清,还要人家脱侬揩屁股?
骑马海 发表于 2014-1-31 00: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费,不装红港人了?这会儿又装上海小瘪三? 

你能骗你窗户姊,骗老抬?嘿嘿,老费啊,你嫩了点哦:smokin:

骑马海 发表于 2014-1-31 12:01:02

哈哈!又轮到这巴子说我是老费了!证明你中文根底太差,每个人的文笔是不同的,你却无能分辨!别再出洋相哩!

徐 曼 发表于 2014-1-31 12:25:45

老费,xuxi:

徐曼这厢先拜年,再说话,方合礼仪。

原本只当看春晚马戏表演,但有网友和室友老抬旧帽重提,说我“肉”,那就发个声,不顺耳?过,当我没说。

向素,对喜欢繁体之人徐曼很是敬重,对你亦然,因为我极其喜爱祖国优美高深充满哲理的文字,窃以为,人以群分,网络有知音————看了先生这帖,不然,至少令我惊讶不已,一个满口之乎者也读书人,何以放下身段,凭空变脸?且以迅雷之势,跳将起来,通栏标题,公然对一个女人垒砌骂阵??

甚是稀奇,被你辱为“泼妇”之人,与你,与那披着皇袍外衫的 “xuxi ” ,似乎甚少网络互动,私下有怨结?便是不知,让大众所能知的,是两位堂皇男人,似乎在此有自暴自弃之嫌的低廉表演,便是旗开新年里,最大的败笔。

再问新春好

徐曼瑾上

假语村言 发表于 2014-1-31 13:31:24

老费,xuxi:

徐曼这厢先拜年,再说话,方合礼仪。

原本只当看春晚马戏表演,但有网友和室友老抬旧帽重提,说我“肉”,那就发个声,不顺耳?过,当我没说。

向素,对喜欢繁体之人徐曼很是敬重,对你亦然,因为我极其喜爱祖国优美高深充满哲理的文字,窃以为,人以群分,网络有知音————看了先生这帖,不然,至少令我惊讶不已,一个满口之乎者也读书人,何以放下身段,凭空变脸?且以迅雷之势,跳将起来,通栏标题,公然对一个女人垒砌骂阵??

甚是稀奇,被你辱为“泼妇”之人,与你,与那披着皇袍外衫的 “xuxi ” ,似乎甚少网络互动,私下有怨结?便是不知,让大众所能知的,是两位堂皇男人,似乎在此有自暴自弃之嫌的低廉表演,便是旗开新年里,最大的败笔。

再问新春好

徐曼瑾上
徐 曼 发表于 2014-1-31 12: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费提到的在新加坡砸神像的"泼妇"梅绮,怎么会跟51的"xuxi"有互动呢?私下有怨结更是不可能吧?

紫色罂粟 发表于 2014-1-31 13:43:54

我鼓起勇气为窗户说句公道话,别人骂她的,讥讽她的很多,她不也都忍了?
在网上公开说她泼妇是不是刻薄了一点?
齐力 发表于 2014-1-29 17: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齐齐,你说你话就行了,公道不公道让别人讲。
圣徒们喜欢说自己“公道”、“正义”,你没看到吗?

紫色罂粟 发表于 2014-1-31 13:46:07

费先生:

记得替我谢谢xuxi皇恩浩荡, 因为他已经在跟某著名ID 紫X 聊天时说我在论坛”名声不好"
如今托你转圣谕,窗户荣升“泼妇”? 真是不错,芝麻开花年年高嘛 !

人往高出走,谢谢两位过年大礼早来到哈
窗户今年就指望哥们兄弟的福气,再多吹一点来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1-29 18: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名声好不好长眼睛的就看得到,你不用急着装不知道。

大麻瓜 发表于 2014-1-31 14:37:25

名声好不好长眼睛的就看得到,
紫色罂粟 发表于 2014-1-31 13: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yes:就是,你可以再细一点,就更看的清楚

richard cz 发表于 2014-1-31 14:53:27

马太福音 5:11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

骑马海 发表于 2014-1-31 15:41:18

本帖最后由 骑马海 于 2014-1-31 15:43 编辑

马太福音 5:11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
richard cz 发表于 2014-1-31 14: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极了!若因有人竟然提出已不合时的法律褻读神明法,逼迫版主删了老费的贴子,还骂老费和xuxi “放下身段,凭空变脸?且以迅雷之势,跳将起来,通栏标题,公然对一个女人垒砌骂阵?…有自暴自弃之嫌的低廉表演,便是旗开新年里,最大的败笔!”哈哈!老费和xuxi真个有福了!

齐力 发表于 2014-1-31 16:43:25

齐齐,你说你话就行了,公道不公道让别人讲。
圣徒们喜欢说自己“公道”、“正义”,你没看到吗?
紫色罂粟 发表于 2014-1-31 13: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也是。这个批评俺接受。:-D
新年快乐!(f)

齐力 发表于 2014-1-31 16:50:26

在信仰自由的国家,阐明自己的信仰没问题,信仰自由,每个人都可以表明自己的信仰。
如果在公司内阐述自己的信仰,就有问题了。这一述,就把某些宗教的排他性述出来了,说得明确一些,激进的排他就造成诋毁。所以,在公司里,谈,论,述宗教信仰,都可能引来投诉。
一件真事:某教徒在教会做见证,牵涉到同事。后发在网上,被同事看到,造成关系紧张。一个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干不下去了。另一件真事,某行业一职业经理,虔诚教徒,他落在哪个教会,总会吸引不少那个行业的专才加入同一教会。结果是这些专才加入他所在公司的机会大增。
WTTO 发表于 2014-1-29 23: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两件真事我相信有。第一件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公开别人隐私,在这边是大忌。当然会造成关系紧张,同事没有追究就已经不错了。
第二件事情感觉到没有什么不妥的。如果我需要帮手,我也会优先考虑我的弟兄姐妹。:-D

齐力 发表于 2014-1-31 17:02:13

回复 17# 费事傾

说的是,人都有过。
新年快乐! (f)

WTTO 发表于 2014-1-31 17:05:07

你说的两件真事我相信有。第一件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公开别人隐私,在这边是大忌。当然会造成关系紧张,同事没有追究就已经不错了。
第二件事情感觉到没有什么不妥的。如果我需要帮手,我也会优先考虑我的弟兄姐妹。
齐力 发表于 2014-1-31 16: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件事应尽力避免,第二件要发扬光大,发挥一下正面作用还是应该表扬的。反正是都是教会,去哪个还不是去?如果把教会当生意,那另当别论。这件事上不是。

齐力 发表于 2014-1-31 17:07:56

第一件事应尽力避免,第二件要发扬光大,发挥一下正面作用还是应该表扬的。反正是都是教会,去哪个还不是去?如果把教会当生意,那另当别论。这件事上不是。
WTTO 发表于 2014-1-31 17: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这样。
新年快乐!(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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