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 发表于 2004-12-20 18:14:37

移民

我想企业家移民! 有什么具体情况, 有什么意见?

钱路律师 发表于 2004-12-24 14:25:58

对您问题的回答

你为什么要办企业家移民? 这是否对您来讲是最好的一种选择? 您是否考虑过技术移民,投资移民 和 省提名计划?您如果只是想知道企业移民的基本情况,您是可以在网站www.canadarite.com 上看到详细的说明的。

杨鹏 发表于 2004-12-29 15:14:55

企业家移民,需要多少资金呢?

钱路律师 发表于 2004-12-30 18:32:35

企业家移民的基本要求

2002年6月所颁布的新移民法,对原加拿大“移民法”中对企业家移民的规定做了很多重大改变。这些改变,改变了原来旧法对企业家移民的含糊规定,对申请人的商业背景以及在加拿大应开设的企业的规模和投资额的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

    现在将新法中有关“企业家移民”规定以及这些规定和原来的法律中有关企业家移民的规定作介绍和比较如下:

    申请人的商业背景的要求:

    企业家移民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才可以申请加拿大移民:

    a.企业家要有足够的商业经验;

    b.该企业家要有足够的个人资产,而且这些个人资产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

    c.该企业家要向移民官递交一份书面声明,保证会完成法律所规定的企业家移民“创业”的条件;

    对于以上a.条有关足够的“商业经验”的问题,新法做了明确规定:企业家移民的商业经验,只有当他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中的两项,才能算是合格的“商业经验”:

    1.在其拥有的企业当中,他个人所占的那部分比例的股份所产生的相应比例的雇员人数,为每年两名以上;或者,

    2.在其拥有的企业当中,他个人所占的那部分比例的股份所产生的相应比例的的营业额,每年超过加币50万(约人民币300万);

    3.在其拥有的企业当中,他个人所占的那部分比例的股份所产生的相应比例的的纯利润,超过5万加币(约30万人民币);

    4.其拥有的企业当中,他个人所占的那部分比例的股份的所有者权益的价值,超过12万5千加币(约75万人民币);

    新法还明确规定,如果企业家移民想要证明他已具备了必要的、合格的“商业经验”,则他必须证明,他所拥有的公司,在申请提出前五年以内至少有两年是符合以上四项条件中的两条。

    对于b.所规定的“足够的个人资产”,新法规定,企业家移民至少需要有30万加币以上(约180万人民币)的净资产,才能满足净资产的最低要求。

    从以上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加拿大企业家移民的条件,比以前旧法下的规定,提高了很多。

    新法条款之详细分析解释:

    第一,按照新法,企业家移民必须具备两年以上的“合格的”管理经验。凡是不具备至少两年的“合格的”管理经验的话,申请人就无法以企业家移民的身份进入加拿大。

    第二,新法对于企业家移民的商业管理经验的性质,也做了明确的限制。如果企业家移民以前没有在任何一家企业中拥有一定股份,而且,与其所拥有的股份的比例相应,他不能满足以上所述的有关“就业人数”,“营业额”,“利润额”,及“所有者权益”等四项要求中的两项,他的管理经验,也不能算做是“合格的”管理经验。也就是说,根据新法,一般的管理阶层是无法再以企业家移民的身份进入加拿大了。

    第三,新法对于企业家所拥有的企业的规模和经营状况,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新法要求,企业家移民所拥有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当的规模:1)他所拥有的那部分股份,所产生的雇员人数应在2人以上,2)他所拥有的那部分的股份的相应的营业额,为50万加币以上,3)他所拥有的那部分的股份,其税后利润达5万以上,4)他所拥有的那部分的股份,其价值超过12万5千加币。企业家移民的商业背景,必须满足其中两个条件,才能符合企业家移民商业经验的要求;而且,在过去的五年中,必须有两年是符合了以上的条件。这些规定,也是在旧法中没有的。

    第四,新法对于企业家移民的资产数额以及来源,作了规定。新法明确要求,企业家移民必须具备30万加币以上的净资产。这是在旧法当中也没有明确要求的。同时,新法对于资金的来源,也做了明确的限定:“这些资金,必须是合法”获得的。这是在旧法当中也没有这样明确规定的。新法的规定增加了企业家移民证明他的资金来源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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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波少年 发表于 2004-12-31 11:47:50

70万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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