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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调子的婚姻平权和真实的毁家灭婚
在人权高涨的时代,「同性婚姻是人权」的口号喊得震天嘎响,迅速成为政治正确的真理,如有人敢反对就代表是违反人权、没有爱心、头脑不清、食古不化。即使许多人指出这是一种氾滥的人权主义,这样推演下去任何人做任何事都可以说这是他的人权,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那麽我们就来看看更激进的平权主义者如何看婚姻平权吧!苦劳网最近刊登的文章指出,激进平权主义者认为同性婚姻是另一种不公平,因为它背弃了其他的性少数(与未成年人的婚姻、与血亲的婚姻、以亲属卖淫为目的的婚姻...等等),这些人也是被婚姻排除在外的族群,如果是平权的话,他们也应拥有结婚的权利。激进平权主义者也认为同性婚姻违背了那些「不婚者、未婚者、同居者、外遇者、通姦者」的利益。主张婚姻平权者,你怎麽说呢?
原来大家对婚姻家庭代表何种意义看法都不同,传统看法认为婚姻家庭是让人类社会繁衍、培养人伦及维持社会安定发展的制度,同性婚姻主张婚姻是让相爱的人找到幸福的途径,激进的左派思想则认为婚姻家庭是资本主义下让企业剥削劳工剩馀价值的共犯(劳工回到家中享用、剥削另一半的无给职劳务,让他恢复体力再去接受剥削),而且婚姻家庭是国家控制人民的工具(提供成家者各种权利和优惠),这是不公义、不公平的,因此激进的平权主义者主张毁家废婚,要瓦解婚姻制度,拒绝国家用婚姻来强加性忠贞或其他的价值观给人民,拒绝国家用婚姻家庭来对人民进行治理、管束、分配资源,而应该用全面的社会福利来代替对人民的照顾。(请看苦劳网主张毁家废婚的文章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6577)
这种激进的平权主义当然是少数,相信大多数赞成同婚者也没想这麽多,但它就像是一面照妖镜,反映出以「婚姻平权」来主张同性婚姻并不足够,所谓「同性恋也是人且同性恋者彼此相爱,所以不应禁止他们结婚」的理由并不充分,因为也有别的族群符合这两个条件却被排除在婚姻之外。这并不是真的平权。
因此,主张同性婚姻难道不应提出更积极的理由吗?包括同性婚姻给社会带来何种公共利益?以及同性恋为什麽比那些性少数、外遇者、通姦者更道德?桑德尔(Michael J. Sandel) 在《正义──一场思辨之旅》中论到同性婚姻的问题时,没有明确表示赞成还是反对,但却指出一般自由主义者从「平权」的理念证立同性婚姻的做法,是不能成立的。他认为「要决定政府该不该承认同性婚姻,怎可能不先为婚姻之目的、同性恋的道德地位,来一场道德辩论呢?」期待台湾社会有更多关于同性婚姻的理性辩论,而不只是一些赚人热泪的同性或非血缘亲密关係的故事。太多的感性已经减损了我们理性思考的能力。
在这一波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风潮中,很明显地,婚姻已被浪漫地过度美化,好像许多人生的困境,只要让人们进入婚姻家庭就可自动解决。当然,多元成家法桉倡导者认为婚姻家庭应该改革,要除去民法中婚姻与家庭的性别要件,以解决多元性别者受到的歧视,并除去婚姻中的父权主义对女性造成的压迫。但除此之外,别忘了,在激进自由主义者眼中,婚姻家庭也是国家管束人民、协助资本家剥削人民的一种制度,也是国家限制人民自由的一种制度,例如强制性忠贞,所以应该彻底废除。这种激进的自由主义理念,其实也是草拟多元成家法桉的伴侣盟的信仰基调,但伴侣盟一直对外否认法桉会造成毁家灭婚。真实情况是什麽呢?伴侣盟理事长许秀雯在去年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允许多元成家「是毁家废婚的一种方式」,允许多元成家后,即可改变家庭跟婚姻的意义,毁掉父权的婚姻、家庭,「如果很单纯地谈概念性的毁家废婚,在政治上没有支力点」,(请看苦劳网去年的文章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1234#comment-48846)所以是现阶段为了获得社会大众的支持,伴侣盟才在策略上对外否认法桉有毁家废婚的意图、将对传统婚姻造成的影响轻轻带过,我认为这是非常不诚实的。
为了避免引起社会大众的反弹,多元成家法桉裡仍维持婚姻中的性忠贞义务,但同一批人同时也在推动通姦除罪化的婚姻法修订,如此一来他们真正的意图就很明显了。 同样的,在推动这个变革时,他们避谈他们信奉的自由主义理念,而只谈实务上女性比较常原谅通姦的丈夫,男性比较少原谅通姦的妻子,结果通姦罪比较惩罚到女性,所以该废除。这种不谈理念,只谈权益的做法,就是台湾社会的现况。台湾人的理性思考能力越来越低,谁该负责呢?
每个人都有信仰各种理念的自由,但一个清明的社会,是大家都把自己的理念坦诚地提出来,接受各界的检验,让真理越辩越明。我诚心期盼台湾是往这个方向迈进。
转自:http://blog.udn.com/gracechin26/9891891 本帖最后由 rocky28 于 2014-1-16 20:01 编辑
破坏人类家庭基本单元的极端虚假自由主义应该是一种去人口化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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