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克鹿 发表于 2013-12-5 12:25:42

「学校洗手间法桉」祸害学生,62万人连署喊停

2013年12月

广被诟病的美国加州AB1266「学校洗手间法桉」法桉暂缓实施。反对者上个月已获超过62万个的签名,不仅超过公投门槛,连署数量也创加州纪录,确保由全民以公投来决定该法桉的存废。

加州衆院1266号议桉(AB 1266)是由三藩市州衆议员阿米艾诺(Tom Ammiano)提出,今年8月由州长布朗签署成为法律,从明年起生效。该法桉要求加州幼儿园至12年级公立学校须允许学生按自己认同的性别,而非本身自然性别,选择运动队、使用厕所、浴室和更衣室。

虽有民主党势力保驾护航,但该法桉却不得人心。很多受访的华人教委、家长和学生担忧引发性骚扰和心理不适等争议。

为此,太平洋法律协会与亚裔选民协会等机构发起反对连署。「学生隐私联盟」中文发言人、太平洋法律协会湾区顾问委员会主席李少敏表示,反对连署已创下加州历史,相信可以延迟法桉实施,直到明年公投。

按照州法规定,必须在90天内收集50万4760名选民连署。透过加州义工帮忙,联盟11月中旬已收集超过62万人签名,送交加州58个县府选务处检查。

之后各县选务处将开始连署人抽样认证,年底前将开始法桉暂停实施程序。不过李少敏仍呼吁民众致电提醒选务处公平公正地审核连署书,并观察学校是否暂停推动共用洗手间措施。

为避免被别有用心人士断章取义,李少敏澄清反对AB 1266并非反对学生性别认同,而是保护青少年,尤其是女生的安全。

他指出目前暂缓实施的AB 1266漏洞百出,例如不少立学校的淋浴间都没有门,根据AB1266法桉,学生随自己心意改变性别,很多人担心学校厕所将成为性犯罪温床。

与此同时,李少敏建议学校规划不分性别的单间洗手间,并加装门锁保障所有学生隐私。他说,加州是全美第一个出台「学校洗手间法桉」的州,更应该仔细规划法桉条款。

grand1966 发表于 2013-12-5 12:52:22

为什么制定这样一个法案?有什么意义?

约克鹿 发表于 2013-12-5 13:07:20

回复 2# grand1966
有一些政治集团(如加拿大自由党等)崇尚极端自由主义,认为男女性别应由自己选择(即心理性别),而不是根据实际的生理。而极端女权主义者则认为男女区别是造成男女不平等的根源,极力模糊男女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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