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2-2 00:14:43

阁下研究不冻港很深入,怎麽没见你对江泽民出卖海参威一事问责呀?你是不是在出卖国家利益呀?请问你手里到底有多少国家利益可卖呀?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12-2 00: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如何知道我没对此表达过不满?难道要对你表达才算?用大炮的话,你可拥有接受我表达问责的权力?如果没有就免问,懂吗?

共产党 发表于 2013-12-2 00:15:35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3-12-2 08:33 编辑

打嘴仗是要继续下去的,关键是中国人是不是上钓鱼岛领空领海。如果中国人上去了日本人不敢打,那中国人就把钓鱼岛控制权夺到手了,也开了二战以后用武力改变边界现状的未受干涉的第一个例子。如果日本人开打,那就有大戏了。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2-2 00:18:58

本帖最后由 克虏伯大炮 于 2013-12-2 00:42 编辑

哈哈,有趣。阁下既然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可知此言此处?以及此言的真义?

这句话出自顾亭林的《日知录》。是说(我仅凭记忆,难免有个别字错漏):改号易姓谓之亡国;若夫仁义充塞、率兽食人、以至于人相食,此之谓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谋之;而天下之兴亡,匹夫有责。

在谈“匹夫有责”之前,先要弄懂什么是“亡天下”,文化的沦丧、道德的沦丧,此之谓亡天下。在捍卫这一点上,才是“匹夫有责”。

可惜的是,以阁下之聪明,生长于中国大陆(当然我也是),却未免受到党文化阉割传统文化之流毒所害。此时此日只知“匹夫有责”,却不知“匹夫有责”的前提已在不知不觉中被窜改。尚冀阁下一寤哉!


首先,军队是否强大我无法验证,我仅能希望中国军队强大,事实是否如此我不下结论,但不妨碍我对任何强大的迹象表达欢迎。

其次,秉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和“不以恶小而为之”的理念,我不认为我不拥有某些东西,实际上我的人格,和与之息息相关的国格,以及人种的尊严都是我确实拥有的东西,不管它们是否起眼,不出卖,“不为之”就是我的“匹夫之责”。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2-2 00: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共产党 发表于 2013-12-2 00:25:22

回复 18# 克虏伯大炮

帮老乱理清一下他的凌乱的思维,很有必要。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2-2 09:42:01

顾炎武生于明万历年间,所言指当然为当时之物,但是任何事物都在不断地演进,事可过,境可迁,但其意不改,否则造你的说法也必须抱定明朝才可称的上“有责”?不过如果以同样标准加于你身,你何必写这些文字?甲骨文对你才合适,你也不该锦衣裹身,理当树皮草裙才是,但是你所言和所行并不相符,这不过是你一贯耍弄的双重标准的而已。

哈哈,有趣。阁下既然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可知此言此处?以及此言的真义?

这句话出自顾亭林的《日知录》。是说(我仅凭记忆,难免有个别字错漏):改号易姓谓之亡国;若夫仁义充塞、率兽食人、以至于人相食,此之谓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谋之;而天下之兴亡,匹夫有责。

在谈“匹夫有责”之前,先要弄懂什么是“亡天下”,文化的沦丧、道德的沦丧,此之谓亡天下。在捍卫这一点上,才是“匹夫有责”。

可惜的是,以阁下之聪明,生长于中国大陆(当然我也是),却未免受到党文化阉割传统文化之流毒所害。此时此日只知“匹夫有责”,却不知“匹夫有责”的前提已在不知不觉中被窜改。尚冀阁下一寤哉!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2-2 00: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2-2 10:25:05

哈哈,看来老酒所说不虚,是我对牛弹琴了。

顾炎武生于明万历年间,所言指当然为当时之物,但是任何事物都在不断地演进,事可过,境可迁,但其意不改,否则造你的说法也必须抱定明朝才可称的上“有责”?不过如果以同样标准加于你身,你何必写这些文字?甲骨文对你才合适,你也不该锦衣裹身,理当树皮草裙才是,但是你所言和所行并不相符,这不过是你一贯耍弄的双重标准的而已。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2-2 09: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2-2 10:53:24

哈哈,看来老酒所说不虚,是我对牛弹琴了。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2-2 10: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你若弹的真是琴也就罢了。或许你会再来给我考证以下何谓“琴”吧,免了,没这个雅兴听你废话。

弄舟 发表于 2013-12-2 11:14:36

对政府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和抵制,才是真正的爱国。

要求在国际空域飞行的飞行器向自己通报, 是恶霸强盗的行为。对做不到的事虚张声势,外强中干,是阿Q 的行为。

钓鱼岛历来在日本的管制之下,这种管制更是在二战后各方接受的安排。单方面改变现状的企图是莫名其妙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真要认为钓鱼岛是自己的,就出手收回来。搞小动作,偷鸡摸狗,徒惹笑柄。

泱泱大国,以信义为本。不欺凌小国,不谄媚大国,不欺凌百姓,不容忍权贵,方为崛起之道。

骑马海 发表于 2013-12-2 11:30:57

本帖最后由 骑马海 于 2013-12-2 11:32 编辑

撤消防空识别区?我举脚赞成!

是谁始作俑者弄出这么个“识别区”?重打三十大板!

我骑马海和大炮应该联手向联合国提控,撤消所有全球的识别区!大炮,这可公平啊!你赞成吗?
:thumbu: :clap: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2-2 11:36:33

撤消防空识别区?我举脚赞成!

是谁始作俑者弄出这么个“识别区”?重打三十大板!

我骑马海和大炮应该联手向联合国提控,撤消所有全球的识别区!大炮,这可公平啊!你赞成吗?
骑马海 发表于 2013-12-2 11: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指望大炮把一碗水端平了?简直是“对牛弹琴”嘛。

对了,如果你不理解“对牛弹琴”的含义,大炮可能会很乐意给你引经据典地解释一下,大炮,我说的没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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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下周美日将联合发表文件,要求撤销“东海防空识别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