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yi (路易) 发表于 2013-11-10 17:47:43

穿越美洲(文11)【图分别另发】

去田纳西看猫王 乡村音乐几乎是美国的一个标签。直率、奔放而又自由的乡村音乐从田纳西州一直吹到全世界,田纳西州就是美国乡村音乐的发源地。可能也正是因为乡村音乐所体现的本色,所以才有那么多美国人把田纳西州当做“故乡”。猫王!单是重温这个名字已经足够让人激动,谁能忘怀他所开创的摇滚的世界,谁能漠视他所给20世纪世界流行音乐带来的影响!据说,有一项调查表明,至今还有17%的美国人相信猫王还活着,有一天会突然出现。事实上,距离猫王离世,已经31年了。到孟菲斯(Memphis),“猫王”博物馆和“猫王”的故居是一定要去拜访的。如果你曾被猫王那英俊不凡的容貌,天赋的音乐灵性,不羁天性而富有感召力的舞台表现力所折服过,如果你曾迷恋他那将乡村音乐、布鲁斯音乐以及山地摇滚乐融会贯通所形成的独特曲风,你一定要来猫王的家中看看,那些放满了房间的金唱片和白金唱片,以及各种各样来自全世界各个国家的荣誉会告诉你,崇拜猫王是跨越了种族国界的,有一个数据说,猫王唱片总销量中,40%是在美国国外创造的。人们为什么都爱猫王?在猫王的故乡孟菲斯,在亲眼见证了猫王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荣耀之后,我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出生在一个经常失业的卡车司机的家庭中的猫王,幼年饱尝辛酸。在举家迁到了孟菲斯后,为了生计,有把好嗓子的猫王参加了四人福音歌曲演唱组“黑森林兄弟”的演出,为了吸引更多的观众,猫王别出心裁,将孟菲斯的黑人灵魂乐及R&B(节奏布鲁斯),和乡村音乐结合起来,再加上有点夸张的扭跨动作·····结果大受欢迎,就此引爆上世纪50年代摇滚乐前所未有的风暴!猫王也因此形成了自己的音乐与演唱风格。人们爱猫王,也许是因为在他之前,人们从未见到过这样一位具有黑人风格的白人歌星,更因为他向人们展示了一种极富个性和创新意味的白人音乐和黑人音乐风格的融合。猫王显示出对黑人音乐家风格的深刻理解。他从来不是简单地照搬别人的歌曲,他总是以一种新的方式来处理这些作品。力量,是猫王音乐的特质之一,他早期的成名作“今夜好好摇摆”、“我不管太阳出不出来”等充满了挣脱一切、真实表达自己的力量,他的歌声和姿态似乎是平民意志的代言,最普通的人,也能在他的音乐中找到快乐至上的瞬间。人们爱猫王,可能更因为他的陨落。1968年之后,猫王不断在保守和冒险的分岔路上徘徊,有过积极的努力,但直到他去世前,他也没能挽回当时的颓势。到了70年代中期,他的嗓音比任何时候都要来得松散慵懒和漫不尽心,在音量高的时候显得粗糙刺耳,音量低的时候则摇摆不定,并且完全丧失了原有的生命力和细致。他的精神似乎变得迷离起来。更糟糕的是,大量服用药物、暴饮暴食,放荡不羁的私生活也击垮了他的身体。平民出身,成为超级巨星,不能突破自己,庸常地辞世――猫王书写了一个平民的传奇,告诉人们他从头到尾只是一个“人”,摇滚乐舞台上的超脱和纵情是片刻,现实的残酷和无情是永远。正因为如此,猫王的摇滚乐才更具有悲剧气质,也正因为这种真实的悲剧气质,才令乐迷不管他还红不红,是否还活着都一样爱着他——真正爱猫王的人,是连同他的失败,他的死,他的天真,他的愚蠢一并爱的。这种爱,与其说是爱猫王,不如说爱摇滚;与其说是爱摇滚,不如说是爱生命本身。

superca 发表于 2013-11-11 14:55:17

逍遥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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