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门之旅 发表于 2013-10-17 13:42:10

我该吼一嗓子,不然会觉得自己会被归类到被赶走之行列。当初云高给我的励志消息我就不帖了哈!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在人家家里不服人家的规矩,造反,总是说不过去的,不然要人家家长干嘛?还是先检讨自己吧。



请问各位,这世界有绝对的公平吗?规矩都是人定的。心放宽点就好了,还是该干嘛就干嘛去吧。
慕容浅浅 发表于 2013-10-16 22: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和云高都是性情中人~

你看,像我这样到处拍马皮讨好,生活多美好~

黄真真 发表于 2013-10-17 13:55:17

支持你!你是版主,这里当然要由你来约束,这是你的责任。对于那些没素质的人,也不用客气。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聪明人,谁是谁非,大家都看着呢!喜欢你的人会永远支持你,没必要这么权衡和隐忍。这样的人,今天惹的是你,明天惹得就是别人,缺的就是教训。
慕容浅浅 发表于 2013-10-17 12: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clap:

陆仁 发表于 2013-10-17 14:29:22

看你们都抱来抱去的。

我呀。。。。揣兜好了。

:-D

melanie红 发表于 2013-10-17 15:05:51

(f)(f)回复 60# oceansophie

竹本小川 发表于 2013-10-17 16:23:34

我现在很爽啊,我才不会为了一个货难为自己呢。现在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是报应。观音娘娘昨天晚上托梦夸给我了,奖励了我一朵圣洁的白莲花,嘻嘻
慕容浅浅 发表于 2013-10-17 11: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laugh:

慕容浅浅 发表于 2013-10-17 21:29:11

看到你高兴俺就高兴,你在哪里都一样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10-17 13: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阿紫,我现在不是回来了吗?呵呵。有合适的话题,我还是很勇于冒泡的。

慕容浅浅 发表于 2013-10-17 21:30:55

真理,支持
oceansophie 发表于 2013-10-17 14: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支持!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seaweed 发表于 2013-10-17 23:32:36

我不这么认为的,认认真真地做事,干干净净地做人,是一种简单的生活方式。人活在世上,就是要懂得取舍,不喜欢的人和事,干嘛不丢弃?干嘛要应酬?一个人,一辈子,时间就这么多,干嘛要花费在那些无聊的人和事上?何况这仅仅是网络而已,在自己能控制,能自主的地方,还被迫妥协,换了你,你对自己还有自信吗?大男人就该有大男人的气魄,当断则断。
慕容浅浅 发表于 2013-10-17 10: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真没必要应酬,自己找乐子。对着屏幕生气,很傻

慕容浅浅 发表于 2013-10-18 08:35:54

你和云高都是性情中人~

你看,像我这样到处拍马皮讨好,生活多美好~
迷途的小猪 发表于 2013-10-17 14: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佛说,心中有佛,就偏地是佛。你觉得说了对某人的好话,给了支持就是拍马皮讨好的话,那就是吧,反正我是不会这么看低我自己的。凭着良心做事,和善对人,去哪里都会被欢迎,用得着要靠迎合谁才混得下去吗?

慕容浅浅 发表于 2013-10-18 08:39:35

真没必要应酬,自己找乐子。对着屏幕生气,很傻
seaweed 发表于 2013-10-18 00: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好久不见了哈,最近还好吗?

对于那些不敢用主ID出来蹦达的虚伪小号,更没必要应酬了。

陆仁 发表于 2013-10-18 08:56:06

不是说了“女人何苦难为女人”了吗?


:Q

陆仁 发表于 2013-10-18 08:57:21

不管怎么说,别人是袖手旁观,我呢揣兜相看。。。。。

:smile:

凡间 发表于 2013-10-18 09:04:00

:yes:佛说,心中有佛,就偏地是佛。你觉得说了对某人的好话,给了支持就是拍马皮讨好的话,那就是吧,反正我是不会这么看低我自己的。凭着良心做事,和善对人,去哪里都会被欢迎,用得着要靠迎合谁才混得下去吗?
慕容浅浅 发表于 2013-10-18 09: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赞同

快门之旅 发表于 2013-10-18 09:06:53

回复 69# 慕容浅浅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完了,不小心又拍马皮了,面壁思过去:-P

慕容浅浅 发表于 2013-10-18 09:18:13

不是说了“女人何苦难为女人”了吗?
陆仁 发表于 2013-10-18 09: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话就说得不对了,呵呵。是某某难为我在先的。你是不了解情况。在我被人难为的时候,根本就不认识她,她穿马甲上来就开火,简直就是莫名其妙的。我就是因为这样才留意她的,弄了半天才弄清楚是谁的马甲。何况我的情况还只是涉及某个男人而已,和她一点关系都没。都不知道她的敌意是哪里来的。她还不止用一个马甲难为我。就跟个疯狗一样,有空就出来咬人。鲁迅说,要痛打落水狗,既然她这么喜欢做雪上加霜的事情,我就还她一把,好好体会体会,又什么不对的?

何况斗的就是几个破马甲而已,人家大号,常用ID还没出来呢,这风过了换个号又出来装好人了。攻击别人,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不快乐之上,就是人家上网的乐趣,凭什么就只能她消遣别人,而别人不能消遣她?我就是要这样光明正大地说话,说我自己想说的话。写诗发文章我用这个ID, 打架骂人我也用这个ID,唯一的马甲就是备用的,几乎根本就不用,我就是这么装正经,装文雅的,不爽继续换马甲来攻击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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