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孔孟之道,看小贩夏俊峰之死
本帖最后由 克虏伯大炮 于 2013-9-28 19:03 编辑孟子说:"君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路人。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视。"
翻译成白话是:如果统治者把臣民当作手足一样珍惜,臣民就会把统治者当作贴心的亲人;统治者如果把虑民当成狗和马一样地使唤,臣民就会把统治者当成陌生人一样毫无感情。如果统治者把百姓的生命当成土块草芥一样,百姓就使把统治者当成土匪和强盗(寇仇)
孟子的意思是非常清楚的,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互动关系里,统治者的态度是起主导作用的。这个关系朝什么方向发展,是统治者的态度和行为来支配的[/b]。
所以我非常反对一些人将中国的反抗暴政的百姓称为“刁民”,或是认为中国百姓刁钻、难以管理。这是中国人对自己同胞的污辱和歧视。孔子也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在君臣关系当中,“君使臣以礼”在前(统治者对臣下以礼相待在前),“臣事君以忠”(臣民对统治者报以忠诚)在后,说的是同一个意思。从儒家的学说出发,当君臣关系出现问题,一定是先追究统治者的责任。
所以古代天子登基时,都有一句誓辞是——“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的说法。小贩夏俊峰之死,牵出了城管制度的话题,现在国内有五毛群起而上,企图抹黑夏俊峰,为当局开脱责任,无耻之极。
孔孟之道有一条基本的“仁政”思想。出发点就是人道主义,要有怜悯之心。侧隐之心。本来小贩就是失业群体,并且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已属于穷苦无告的弱势群体。做点小生意还要被这样恶劣地对待,用儒家的观点看,当今的政府是“不仁之至”、“至不仁”也。
有网友对民主制度持批评态度,这一点我能够容忍。因为中国历史上,受儒家的人道主义影响大的时期,虽然不是民主社会,但也有相对清明太平的时代。即使有人一味攻击美国,我一般也不说什么。但是我觉得抛开制度偏好不言,至少还有个良知的底线。解决小贩问题的途径有很多,除了让小贩组成行会自治之外。还可以限定时间、限定场所经营、通过发放牌照管理等等。。不管哪成途径,关键是用心,要有对人的基本尊重。但是共产党的文化基因和制度基因里就是没有“尊重弱者”这一条。在它看来,没有力量的人就基本不是人。它们眼中只有弱肉强食是宇宙真理。这里的五毛不都是这样表现的吗?
在对待小贩的时候,除了尊重他们的生存权和财产权之外,,也不能把小贩当成潜在的罪犯防犯,或加以驱赶。他们同样是以劳动谋生,不是违法犯罪。小贩不是二等公民,当然他们也有使用公共场所的权利,也有摆摊的天赋权利!
对小贩的进行管理的客观要求其实就是两方面,一是不影响公共秩序,就是不扰民、不阻塞交通。二是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
清朝末年有个“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杨乃武的姐姐为了给弟弟喊冤,多次进京告御状,滚钉板、告御状,历尽艰辛。最后在胡雪岩的指点下,成功地拦下了醇亲王的轿子,递上诉状,哭问沉冤不雪,青天何在。醇亲王看了杨家的状子,当晚就回了杨乃武的姐姐一张字条:“大清有青天”!这个故事看到这里,我多少还有些感动。而且杨乃武的案子,得到了一大批江苏籍的士绅的支持、以及在北京的江苏籍的官员的正义相助。我觉得在那个时代,许多人还是有正义感的,不同的阶层还是有正直的人存在的。
反看今天的五毛群体,真的只能用天良丧尽、恬不知耻来形容、今天的市风就堕落到这一地步,居然有五毛这个群体大行其道。。。 历史上还是有不少清官、青天,五毛是现代才有的,为了那点钱出卖自己的良知,其实很可怜。 小人物正好借机闹事,闹得差不离了,就轰了个p; 闹不成,猴孙全做鸟兽散了p
炮兄回家打炮去吧,就别哼哼唧唧还孔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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